讨论:曾志伟
Jimmy-bot在话题“曾志伟可以用主从式消歧义吧?”中的最新留言: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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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名:“曾志伟 (艺人)”→“曾志伟”
编辑“曾志伟 (艺人)” → “曾志伟”:主题目消歧义。现“曾志伟”条目可覆盖条目再恢复历史,暂不需要一个独立的消歧义页--YFdyh000(留言) 2016年6月24日 (五) 20:06 (UTC)
- (+)支持:两人的知名度并不相当。--Iokseng(留言) 2016年6月24日 (五) 23:33 (UTC)
- (+)支持,两人的知名度想差太远。--武蔵(留言) 2016年6月30日 (四) 14:22 (UTC)
曾志伟可以用主从式消歧义吧?
编辑曾志伟可以用主从式消歧义吧?而不是平行式消歧义。
@Eric850130:及各位:即使在台湾,香港艺人曾志伟也比台湾足球运动员曾志伟有名太多太多,更别说是港澳及中国大陆。-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6年6月24日 (五) 01:59 (UTC)
- (*)提醒:移动请求。--Kolyma(留言) 2016年6月24日 (五) 02:43 (UTC)
- @克勞棣:是否可以分享一下主从式的消歧义用法案例,这部分在下不太了解。Eric Deng(留言) 2016年6月24日 (五) 11:44 (UTC)
- 如果有多项同名事物,其中一项比其他任何一项跨地域都压倒性知名得多,这时就可用主从式消歧义,把主条目名留给最知名的那一项。比方中华民国前总统李登辉与复旦大学校长李登辉,在前者的国家--台湾,固然前者比后者知名得多,问题是即使在中国大陆、港澳,前者还是比后者有名得多; 一提到李登辉,不分地域,大中华地区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想到中华民国前总统。所以便把不加括号的李登辉留给中华民国前总统李登辉,作为主条目名。请见李登辉、李登辉 (消歧义)、李登辉 (教育家)这三个条目。
- 反过来讲,什么是平行式消歧义呢?如果有多项同名事物,没有任何一项比其他任何一项跨地域都压倒性知名得多,这时就需用平行式消歧义,把主条目名留给消歧义页。例如新埔车站 (苗栗县)与新埔车站 (新北市),苗栗人当然觉得前者有名,新北人则觉得后者有名,台中人、南投人、彰化人....则觉得两个都同样没什么听过,所以两个都没有跨地域的压倒性知名度,所以采平行式消歧义,每个都要加括号,而把不加括号的新埔车站留给消歧义页面。请见新埔车站 (苗栗县)、新埔车站 (新北市)、新埔车站这三个条目。-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6年6月24日 (五) 13:32 (UTC)
- 当然,你可以想见平行式会远比主从式多得多,所以有多项同名事物,原则上每个的命名都要加括号。于是你发现有台湾足球运动员与香港艺人都叫曾志伟,你就把曾志伟改成曾志伟 (艺人),偏偏艺人曾志伟就是原则外的例外,他不该加上消歧义标签 (艺人),他就是曾志伟。-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6年6月24日 (五) 13:55 (UTC)
- 原来如此,感谢解说,那依照个下的建议,应该可以采用主从式消歧义较为妥当。Eric Deng(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02:30 (UTC)
- 可是,我目前没有权限作这样的移动。-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6年7月3日 (日) 08:15 (UTC)
- 完成--Wolfch (留言) DC14进行中 2016年7月4日 (一) 21:39 (UTC)
- 可是,我目前没有权限作这样的移动。-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6年7月3日 (日) 08:15 (UTC)
- 原来如此,感谢解说,那依照个下的建议,应该可以采用主从式消歧义较为妥当。Eric Deng(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02:30 (UTC)
- 当然,你可以想见平行式会远比主从式多得多,所以有多项同名事物,原则上每个的命名都要加括号。于是你发现有台湾足球运动员与香港艺人都叫曾志伟,你就把曾志伟改成曾志伟 (艺人),偏偏艺人曾志伟就是原则外的例外,他不该加上消歧义标签 (艺人),他就是曾志伟。-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6年6月24日 (五) 13:5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