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2020年赵立坚推图事件

Nostalgiacn在话题“BBC报道”中的最新留言: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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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讨论1

编辑

首先第一个手动回退行问题(编写维基两年,第一次有人用这个问题来和我辩论),因为我使用的是“移动版本”而不是“电脑版本”,这种操作对我来说只是方便使用。但如果是以违反Wikipedia:回退功能操作的理由来辩驳我,建议多走走其他条目看看,不用回退功能的用户多的是,包括前两天在斯科特·莫里森的条目留下“双标”指责的用户

第2个辩论问题是“条目事件纠纷起源于澳大利亚驻阿富汗士兵杀戮行为,开端于赵立坚谴责杀戮行为的推特与配图,爆发于澳大利亚总统的就伪造的图片谴责中国政府并要求其道歉”,所以要修改为这个版本的话。首先“事件纠纷起源于澳大利亚驻阿富汗士兵杀戮行为”在条目对事件的分歧一栏已经描述了中方与澳方对事件的定义和角度,如果按照上述更改就会掐杀澳方观点。

至于“开端于赵立坚谴责杀戮行为的推特与配图”这一点,其实赵立坚的推特与配图包含了讽刺谴责两个意思(澳方的观点是包括羞辱和假信息),而条目的内容主要是以“爆发于澳大利亚总统的就伪造的图片谴责中国政府并要求其道歉”之后的情况而写,而不是“赵立坚在推特上谴责澳大利亚驻阿富汗士兵杀戮阿富汗平民的行为”的情况而写。况且造锅者赵立坚本人只留下简短的推文和图片就神隐了。

至于要删除“华春莹同日表示拒绝向澳大利亚作出公开道歉的呼吁。赵立坚也将该条推文置顶。澳大利亚政府对此谴责赵立坚上传图片是“伪造”和中国政府散布假信息”的理由,我认为这才是条目的重心点,否则条目内容哪里需要写这么长和这么多观点。而且维基百科也没有写“内容在正文中亦有所展示,所以一定要删除”的规则。而其他语文版本的条目都有在上方写下简短事因的习惯。

不过我接纳你的部分意见,只需小改即可,不必大改。Bagida520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1:34 (UTC)回复

但是任何人都不应带着情绪编纂条目,甚至在编辑摘要与人吵架。--ClayM300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5:32 (UTC)回复
    • 1,“不过我接纳你的部分意见,只需小改即可,不必大改。”2,“我希望阁下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反思,并就自己在编辑摘要中的傲慢语气与不友善内容做出道歉或者书面说明”,以上1和2是那一方的语气才是想找吵架?Bagida520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6:51 (UTC)回复

就上面论述补充作存在:存在WP:WEIGHT的编写规则。个人之前与他人就信息模板内容过分详尽展开过讨论,后来随着编写范畴增加,看到相关规则。描述需要有合理比重,起首段和信息模板的描述要精简,不需要过分详述,引导读者往下看相关章节就可。 Nostalgiacn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2:37 (UTC)回复

  • @Bagida5201.我修改的地方不只是这开头一处,阁下应该开对比看看前后版本的不同。

2.不是很懂阁下说的掐杀澳方观点是什么意思。我的编辑版本中导言为:“2020年赵立坚推图事件,是2020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推特上谴责澳大利亚驻阿富汗士兵杀戮阿富汗平民的行为,该推特的推文配图《和平之师》引起澳大利亚强烈抗议。澳大利亚总理斯科特·莫里森谴责赵立坚推文配图为伪造的图片并要求中国政府公开道歉的外交纷争事件。”;阁下认为这句话有什么错误吗?毕竟澳大利亚政府也认同“战争罪”方面的事实存在。我感觉就算导言有错误,也是因为句子过长导致语法方面有些许谬误,需要修改的一些词句让长句更连贯更方便阅读。如果阁下认为我的编辑缺失了什么,完全可以像阁下第二次编辑那样自己动手增添或者像我这样友好的在talk页面沟通。就如阁下自己回复的一样“我接纳你的部分意见,只需小改即可,不必大改。”,这说明你也认同我做出的部分编辑,这完全不至于发展成阁下最开始的手动回退操作以及相关编辑摘要留言。 3.我希望阁下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反思,并就自己在编辑摘要中的傲慢语气与不友善内容做出道歉或者书面说明。--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6:24 (UTC)回复

@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所以呢,你对现在的条目有什么不满的话请清楚指出,要讨论条目内容的话我欢迎。要搞个人针对,出口直行转左请便Bagida520留言

  • @Bagida520阁下先是手动回退了我的编辑,并高高在上的要求我提供反对理由。我现在提供了反对理由,并要求阁下对自己的言行作出解释,阁下又说我在搞个人针对。我在就事论事,对条目本身编辑、对阁下编辑中的言行进行沟通,阁下却只看到了我在“搞个人针对”,而忽视了自己本身最开始的傲慢言行。我现在并不打算就此事再进行讨论了,毕竟事情如何所有人都看的很清楚。此事就到此为止吧,大家晚安。--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6:39 (UTC)回复

"澳大利亚人Hazza在Twitter留言"是否应该写入条目?

编辑

注意到 @Bagida520 两次删除了这部分内容,而且称“不是相关者和对事件有影响的重要人物的观点不用加入来,别把条目变成垃圾筒。”我个人是比较疑惑的,澳大利亚人似乎算是涉事者吧。 ——ClayM30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6:29 (UTC)回复

另外,一个名不见经传,中文[1]英文[2]维基百科都找不到的网络安全公司有没有必要写入条目?--ClayM30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6:40 (UTC)回复
  • 之前也有人给我看微博评论区,说里面的评论都是批评澳大利亚,而且微博评论区的影响更大,难道就因为微博评论区里全是中国人就应该加进来吗?另外维基百科是百科网站,不是权威网站,找不到的网络安全公司不代表没有必要写入条目。我在现实世界就找到他的网站和地址,难道因为维基没有他的条目所以它不存在。Bagida52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6:46 (UTC)回复
我提到的是“中文英文维基百科都找不到”,没有说现实世界找不到,阁下误会了。而找不到的原因在于维基百科认为此公司没有关注度,以至于长时间没有人为该公司创建条目;除了公司本身以外,其他条目也没有提到过这个公司。所以我认为,对于一个在维基百科里无影无踪的公司,其言论,如果没有旁证证明,应当谨慎采纳。--ClayM30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7:12 (UTC)回复
与之相对的是兰德公司等有历史可循的咨询公司,或者是赛门铁克这样的安全公司。--ClayM30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7:22 (UTC)回复
  • Hazza的影响力在中国有什么影响我不清楚,但他有能力影响到领导级人物因为他发声吗?他在该事件的重要性在我看来只是个上不到国际舞台的节目主持人的程度。如果非要将他的观点加入条目内容,除非华春莹在记者会上提到他,否则我只把他看成跟在直播节目中脱衣露点博流量的网红差不多。Bagida52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8:33 (UTC)回复
    鄙人认为Hazza发言后引起的争论的影响范围与其本人的影响力无关,简单来说就是事情的影响范围大于本人自身的影响力。不能因为Hazza本人一直以来的影响力去否认“Hazza发声一事”的影响范围。--ClayM30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9:12 (UTC)回复
    而且如果阁下不喜欢这个人可以无视,但是没有必要用一个奇怪的例子比喻。
    退一步来说,即使Hazza真的是脱衣网红,但是这件事情影响范围已经很大了,此处可参考周子瑜与争议事件
    周子瑜的争议事件发生之前,只有关注娱乐圈的人知道此人,但是这并不耽误争议事件的发展。
    注:此处举例并没有暗示或者明示周子瑜是露点网红之类的负面人物。--ClayM30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9:18 (UTC)回复
    总之,我们讨论的是事,不是其人。--ClayM30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9:19 (UTC)回复
  • 好吧,就事情讨论。我的编辑理由是,认为只有国家级或政治界的领导人和属于第4权的媒体和机构的观点适合加入。而Hazza的观点是属于个人,影响力也只局限在网络评论区,并不足以对事情造成影响,至少目前没有国家领导人或权威人士因为他的言论而发言,因此不适合加入条目。所以请你解释下,他的观点可以加入的理由。Bagida52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9:52 (UTC)回复
    • 我的观点是,注意这个事情的影响。周子瑜举旗子,Hazza发推文,这两个人本来影响力有限,但是后来突然就传开了,话题的发展就不受这两个人的控制了,人们就注意到了他们的言行。当然Hazza发推文这个事情不在话题中心,所以没有周子瑜那会儿引人注目,不过确实是一个很重要躲不开的新闻: 新闻1新闻2新闻3新闻4 ,1、3是网络媒体,2是澳大利亚的广播,最后一个是电视台直播留下的画面。
    • 发推的在华澳大利亚人不只是他一个人,不过目前只有他被中国大陆的网民注意了。
    • 另外,Hazza之后也发布了“我生活了十年一直在尽力架起澳大利亚与中国交流的桥梁”这种推文,但是注意到的人与媒体就少了些。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要不要放在条目里。
    • ----ClayM30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14:22 (UTC)回复
    • 我让步吧,Hazza发推文的事情可以加入,但不应强调,因为不是事件中心。至于以色列网络安全公司Cyabra的新闻来源是出自于路透社。我并不清楚其它人对这两者有什么评价,所以你要辩论Cyabra和路透社的报导可不可靠的问题的话,我不予置评。Bagida52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19:45 (UTC)回复

请不要回退社群已达成共识的内容

编辑

为了保持简洁同时避免争议,此条目的背景部分的有些我是直接从中澳关系条目转载的,然后编辑成了这个版本[3],并去掉了冗余内容。我转载的这部分内容是社群里已经达成共识的部分(没有详细注意,但是最晚可以追溯到今年6月)。但是 @Bagida520 以中立的理由又改了回去。我希望阁下在大修改之前可以在讨论区里商量,不要直接手动回退,我稍后会回退到我编辑的版本。

另外如果有可能的话请继续上面的讨论,上面的讨论还没有完成。

——ClayM30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7:46 (UTC)回复

@ClayM300我在前几天才在客栈条目讨论区看到春卷柯南说中澳关系条目有悬而未决的争议,但你现在跟我说6月已在社群里已经达成共识!?。Bagida52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8:19 (UTC)回复

请阁下不要激动,总体的争议确实存在,我没有否认嘛。
链接里悬而未决的争议[4]与我在“中澳关系”一节编辑的内容[5]无关,请阁下注意我编辑的内容是否与阁下贴的链接有关。
我选取的这一部分内容自从6月起就已经存在了,而且之后没有再改动过。--ClayM300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9:07 (UTC)回复

BBC报道

编辑

看到有人删掉BBC报道的部分,记录下作为参考。个人翻查报道时,发现BBC中英文版在报道事件时有些用语的差异:

BBC英文11月30日报道:Australia demands China apologise for posting 'repugnant' fake image,首段“Australia has demanded China apologise for posting a fake picture on a government Twitter account that depicted an Australian soldier murdering an Afghan child.”描述上基本跟随《澳洲人报》中文版面的说辞“总理Scott Morrison要求中国就其散布的一张虚假图片道歉——该图片显示一名澳大利亚士兵拿着刀子割向一名向阿富汗女孩的喉咙”

BBC中文11月30日报道:澳大利亚总理要求中国就虚假照片道歉,华春莹隔空回应“残杀无辜”,BBC中文首段加了一段“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周一(11月30日)在推特上发布一张图片,暗指澳大利亚军人杀害无辜。该图片据知是经过修改的假照片,引发广泛争议。澳大利亚总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要求中方道歉,称北京应该为分享这一“令人反感”的图片“感到非常羞耻”。”

“据知”的说法,全文并没有来源。之后转引,或者参考BBC中文的报道就可以直接说这是“经过修改的假照片”。事实上12月1日,插画的作者已经在媒体上表示这是“CG插画作品”([6])。

另外印象中中央社早期报告其实也是转引,后来就直接“赵立坚假图事”这样报道了,不过由于他把最早的报道改了,又没有互联网档案馆,无法印证就是了。--Nostalgiacn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11:5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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