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Wing/档案13
风水用语无关版权
编辑版权完全没有疑问,因为风水用语是无关和没有版权的,大家都可应用!不要删掉,感恩您的协助!
合理与不合理是要看版面编辑的需要而定
编辑如果是条目编辑需要而超出一两张的范围,就被认定为不合理,这也太牵强了吧?
我所编辑的条目并没有打算搞得像苹果日报一样看图说故事,我只计划贴上主要演员的头照及风中绯樱的Logo页面。主要演员的图像是集中在一区展示,零散的插图我也没打算贴太多。我总数量可以确定的是绝对会超过所谓的合理范围之外。
但是若是扣除主要演员的头照,我想零散的插图应该是在合理范围之内。
我想请教若是图像超出所谓的合理范围之外,维基管理员打算怎么做?难不成不管条目版面的编辑,硬是要删除所谓其他多出合理范围之外的图吗?—黑底尸 2007年5月24日 (四) 13:31 (UTC)
该条目所需图片
编辑在该剧的官网上并没有我所需要的,更重要一点也涉及图像版权问题。
所以我当然是利用放映影片的过程中抓出我要的图来使用,而且抓下来的图像也没有挪作他用,请问这算合理还是不合理?—黑底尸 2007年5月24日 (四) 13:09 (UTC)
阁下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编辑从Pewer DVD撷取画面上传是否违法的问题?
因为如果违法,即便我加了来源注释,依然可能会被你们删掉,我已经白做一次工了,既然删了又不愿意帮我复原,我不想上传过后又被莫名其妙删了才被告知。事前完全不给予任何警告改善而又当一次白痴。—黑底尸 2007年5月24日 (四) 12:10 (UTC)
那么我在此郑重说明,通通都是利用Pewet DVD影像软件在影片播放时,从影片上头抓图下来用,不知这样是否触法?我只想知道这一点。
如果没有触法的话,烦请将条目上被删的图片一一归定位。毕竟我花了两天时间查找搜寻的捕捉转档的图片,我不想因为阁下擅自作主删除而还得再费一次工。—黑底尸 2007年5月24日 (四) 11:15 (UTC)
关于何谓图片版权问题
编辑我所编辑的风中绯樱条目所用的图片是从Pewer DVD在影片放映过程中截取下来的,本身图像用途也用于相关的知识条目之中。
我辛辛苦苦的从全剧40集中查找适当的图片截取下来转档上传,如果这样有涉及相关侵害版权的法律问题的话,那我就不再继续编辑该条目。
倘若是没有涉及任何法律问题的情况下,烦请将我原先贴上去的图片一一归回原位。因为阁下如此先斩后奏的行为,让我非常的不高兴。
有无违法问题,烦请回复解释。—黑底尸 2007年5月24日 (四) 10:31 (UTC)
RE:条目侵权删除请求:通知
编辑有维基人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对你作出指控
编辑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在维基人指你与Koika串通保护条目,这个指控对你非常严重,如果不作出解释的话,其他维基人会对你失去信心。--地狱少女阎魔爱 接通地狱通信 00:07 2007年3月5日 (UTC)
RE:[image:houzaimenps.jpg]
编辑回复你将我的上传照片[image:houzaimenps.jpg] http://zh.wikipedia.org/wiki/Image:HouzaimenPS.jpg 放置在投票或删除栏目。 我将作者的名字、单位都已列出,照片本身就有新华网的标志"xinhua"字样。本可以用Photoshop修改的,但本人都保留了。这样也还叫侵犯著作权?那你就删吧。反正,你一日不删点儿什么。心里总不会踏实的。
关于高琳琳一传奇条目,曾被5次提删,4次恢复(最新一次是我按Wikipedia:删除检讨#高琳琳中的意见而恢复的)。最初2次提删,条目均几乎一面倒支持删除。之前我一直担心若我改善了条目后仍被提删,不是变得徒劳无功?所以只是花了少少时间在收集相关的报导上,并提出待条目被确定保留后,会为条目作改善。第3次提删时,我提出条目曾被多次重建是值得考虑的因素之一,且第2次提删时Wing在没有确实共识下删除,于是条目又被重建,然后在一个小时内又被提删,但是以这个没什么内容的版本被提删当然看的人会认为没重要性。条目每一次被恢复的版本也是较简陋的,所以我便翻查一般用户看不到的纪录而恢复条目,之后在支持、移动、反对的意见相持下(第3次),条目最后以“无共识”暂告一段落,暂时保留。事隔约2、3星期后,有人再次提删条目(第4次),这次意见比较一致,因以无人作出改善为提删理由(这是我事后返查纪录而得知的),但却较少人投票,最后在4票删除,2票移动下,条目再被删除。直至最近我看到Wikipedia:删除检讨#高琳琳中有意见希望恢复条目,我认为再次投票讨论一个大家被多次提删、多次反对的条目没意义,于是我立意先恢复条目,将资料整理,然后再重写条目。故事还未结束,最近被提请快速删除了。
这次我将条目先扩写了。然而,这个版本又是否符合著目性、显著性、重要性?条目又是否应(►)移动至高琳琳事件或(±)合并到先天性横膈疝气?请大家看完条目后到Talk:高琳琳表达意见一番,踊跃提出批评及需改善地方。这次我已通知包括阁下在内曾投票此条目去留的用户,希望得到较全面的回向。Stewart~恶龙 11:37 2007年3月5日 (UTC)
关于条目“福茂唱片”
编辑这个条目有部分是抄自其官方网站,但实际上也有不少部分是出自自己的文字。就这种“部分抄袭”的情况,强行提交到Wikipedia:删除投票/侵权对原创者是不公平的,其他编辑也只是删除该部分的文字,好让使用者能够再写。阁下这样做对维基也不见得有好处,希望你能够考虑改变一下处理这些问题的方针。 仁心文术 15:19 2007年3月5日 (UTC)
谢谢您
编辑感恩您的协助!!!! --Bobbyliew 03:45 2007年3月7日 (UTC)
请帮忙删除图片
编辑Image:Sodium_Hyaluronate.jpg
这张图片因太大又太模糊,不符合原厂需求,原厂同意我从他们的官方网站下载较小、较清楚的化学式。
然后上级主管看到
Image:Sodium_Hyaluronate_Injector.JPG
这张图片,说拍摄的太差,要求重新拍摄,也请删除这张图片,谢谢。
以上报告。--Jean Havoc 01:48 2007年3月9日 (UTC)
补充报告
编辑以下报告:
我在迷宫传奇\水晶迷宫设立的条目当中,模板内采用了一张电视撷图,请看看版权设置是否妥当,如不妥当,请直接删除该撷图无妨,谢谢。
我最近大幅编辑飞天小女警Z条目,由于在英文版本内,大部分的人物都有附图,请教一下该如何将该图放置至中文条目内?
以上报告。--Jean Havoc 05:23 2007年3月9日 (UTC)
需要协助
编辑经过讨论,末学需要编辑有关马来西亚慈济的内容,因为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缘起,故,不晓得假如末学要把 http://www.tzuchimalacca.com/myyq/ml.htm 的内容上传到 wiki 的话,但,又害怕被删掉。请问,末学可以如何去处理这事件呢?末学有去了解 GFDL 的内容。 bobby_liew@my.tzuchi.org 是末学的邮件账号,如有需要,您可以寄信到此邮件账号作验证。 烦请协助! 感恩您!--Bobbyliew 02:08 2007年3月12日 (UTC)
更改账号
编辑您好,您是欢迎我的维基人,我想把我的账号与甲府之虎合并,原先这个账号想要取消,希望能请您帮忙重定向一下 麻烦您了,谢谢。--大甲苍鹰 14:39 2007年3月12日 (UTC)
更改账号
编辑您好,我是甲府之虎,上面的请求是我本人,我不清楚更名请求的页面在哪里,麻烦一下,谢谢。
Re:更改用户名
编辑嗯,应该说我想将大甲苍鹰重定向到甲府之虎啦,真不好意思,有点麻烦你,谢谢。三商虎迷 16:45 2007年3月12日 (UTC)
Re:更改用户名
编辑我想要替五灯奖条目增加影片两段,我已经向田边制药征得同意,取得两段报灯报分的影片,不过影片版权仍属于台湾电视公司,请教如何将影片上传,并设置版权?--Jean Havoc 01:21 2007年3月13日 (UTC)
补充一些问题
编辑如何将账号删除?或者是将账号更名?之前维基百科有个规定是账号名不可以有"@"符号,虽然我的账号没有,不过我需要更改一下账号名称,请告知,谢谢。
另外我先前问了一个关于删除图片的问题,想要删除下列图片:
Image:Sodium_Hyaluronate.jpg
Image:Sodium_Hyaluronate_Injector.JPG
试问该如何删除之?--Jean Havoc 01:21 2007年3月13日 (UTC)
- 吾已至更账号页提出更改账号名之程序,请尔替吾更改之,无限感谢。
- 以上报告。--Jean Havoc 05:43 2007年3月14日 (UTC)
测试页面
编辑首先感恩您的回复。末学是否能够要求我们的写稿人来改编,然后上传到某个地方让您为我们看一看,是否有问题呢?请指示。谢谢您!--Bobbyliew 09:11 2007年3月13日 (UTC)
请处理我们的请辞
编辑
维姆·德特曼被加入快速删除候选
编辑我正在编译维姆·德特曼这个词条,结果你把这个词条加入了快速删除候选。快速删除候选我要删了,事先通知一下。该词条我是先加入其它语言版的链接,同时编好几个词条,耽搁时间了,下次一定注意。
请关注即将出版的维基百科新杂志。并向您约稿,请按照栏目为杂志写一篇对应的文章吧。——[[user:信陵使|信陵使] 05:47 2007年3月19日 (UTC)
原始祖鸟及原鸟
编辑德国维基人公告栏启用
编辑你好,德国维基人公告栏启用了!欢迎在用户页中添加{{DeBoardNews}}模板,并随时为公告栏添加有用的新公告(你正在编撰的德国相关条目、维基上有关德国的消息、德国新闻等),也欢迎将此信息转告其他在德国或关心德国相关条目的维基人。祝好!--小德留言 06:56 2007年3月19日 (UTC)
感谢
编辑很感谢你提醒我上传图片应该填上的资料,由于我是个新手,以后有事也请多多指教!--氢碘钠化碳的思考者 16:09 2007年3月21日 (UTC)
该作者多次移除侵权模板,虽然后来没有侵权但不是写在临时子页面。应该以初版侵权删除吗?--RalfX(议) 02:23 2007年3月24日 (UTC)
新来的,有疑问
编辑我呢,就是上次被你狠狠丢进去违反版权的条目的作者……在此想问您:
监视列表右边的青色字号码是? KyoriAsh 09:03 2007年3月27日 (UTC)
上传图片
编辑你好,不知为何,现在的左侧工具栏里面没有“上传图片”这一选项了。是限制大家上传图片吗?还是必须去维基共享资源里上传呢?--木木 11:06 2007年3月27日 (UTC)
谢谢!以前发生过类似的情况,基本是过一天就好了,这次时间比较长,从我发现已经两天了。等候你的下一步消息。--木木 11:22 2007年3月27日 (UTC)
明白了,我就去那里上传吧,是我自己创作的图片。肯定不会有版权问题。再次谢谢你。--木木 11:49 2007年3月27日 (UTC)
请求帮忙删除图片
编辑你好,请帮忙把“Image:5THLINEGZMTR.JPG”这张图片删除吧,我已经把这张图片另存到维基共享资源那里去了,所以现在已经没用了,谢谢!--瓜皮仔 14:40 2007年3月27日 (UTC)
关于我爱河东狮
编辑wing是否应该去注意下相关的资料,几乎多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只能将所搜集到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和编辑,如果就因为差不多的文字格式和内容就认定为侵犯版权,那么请问我们要怎么编辑呢?! 关于该条目,我是查看SINA影视资料库和verycd.com当中的资料进行整理编辑,如果这也侵权了那么你就应该把我最近编辑的关于电视剧的所有条目统统删除才对吧!
赶快动手去删吧!--Jyu.. 00:46 2007年3月29日 (UTC)
俄文化
编辑俄制枪械条目名称正被俄文化(如RPK-74),列表上的条目名称可能令其他使用者混乱(这也是我最不想看到的结果)。 Evers 14:08 2007年3月29日 (UTC)
俄制枪械条目在其他语言维基中也用英语作命名。 我不知如何与他讨论,若长此下去,我唯有决定不写任何非中/英文名称的条目。 附上有关讨论:Talk:RPK Evers 15:04 2007年3月29日 (UTC)
换用户名
编辑你好!我想把用户名 akinchen 换成 Blazoops ,不知用户页下的其他子页是不是会丢失?BlazOops 12:08 2007年3月30日 (UTC)
第四次动员令
编辑第四次动员令将在4月1日开始,为期一个月,欢迎各位参加。
此次动员令与前三次不同,是以增加某领域条目为目的的小动员令。这次共举办6个主题的小动员令,翻译动员令、生物动员令、异国(寰宇)动员令、体育、奥运动员令、音乐动员令及暗黑动员令,是些大家感兴趣,或维基条目贫乏,需要人编辑的领域,前5个由各维基人选出,最后1个由主持人决定。
第四次动员令要求参与者贡献5个条目,其中二个必须是推荐新条目,才算完成,详细规则请看这里。
收到此动员令的维基人,请将此动员令贴到至少5个还没收到此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就算暂时不想参加编辑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成败关键之一。--Dzb0715 ☆^_^ 13:49 2007年4月1日 (UTC)
居家就业
编辑- 你好,你在网络上找到那篇被删掉的文章,在中华民国新竹市市政府身心障碍课放的文章(那个挂掉的网站也是我们所做的),确定是我们所写的,我们就是那个清蔚园的后面所成立的工作室,因为你在旁边所看到所有的报导,几乎就是我们所编辑的,不是你所找到没有作者的文章,就代表我方侵权,你可以打电话到政府单位确定文章的所属权,另外如果你需要那篇报导的剪图,因为年代久远(大约在四年前的专题采访稿),已经在电脑找不到文字稿了,但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特别到新竹市找给你(自己写的文章还被告侵权,很难过中)小羊麦仔 10:16 2007年4月2日 (UTC)
- http://www.space-time.url.tw/2th/000001.jpg 上面的社工员就是本人(年代久远,我自己也忘记这篇是自己写的,只记得这篇文章一定是出自我们团队的手,至于小羊麦仔与慧伶的关系,可以上google查,因为你也是在上面查到资料的),请将我的文章恢复小羊麦仔 11:18 2007年4月2日 (UTC)
- 感谢恢复,为了没有任何版权问题,所以最后编辑,都用我们自己的稿件与翻译论文小羊麦仔 07:39 2007年4月3日 (UTC)
Wikipedia:维基百科名字空间内的页面列表
编辑我提删了以上页面,参见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4月3日,您是否可以将用户页面中的该链接修改为Wikipedia:维基百科名字空间内的页面列表,以便减少“Wikipedia:维基百科名字空间内的页面列表”的链入页面?谢谢,并祝编辑愉快。-下一次登录 于2007年4月4日19:24留言
条目中明显注明摘自2000.9月上期(17)的《大众软件》(总第82期),而《大众软件》并非开放版权的杂志,因此应该可以判断该条目侵权。但因为此条目形成时间久远,鄙人不知该如何处理,故提交于阁下定夺。--PhiLiP 10:31 2007年4月5日 (UTC)
邀请
编辑你好,阁下。巴基斯坦地理为最近鄙人译自Geography of Pakistan的新作,欢迎到新条目推荐(新条目推荐/候选)评论、留言、投票和给予精神鼓励,并在此处留言,恳请就翻译问题提出参考意见,以供其后借鉴,顺便邀请共同加入印度与南亚主题。Cncs (对话) 22:06 2007年4月10日(UTC+8)
优良条目候选投票
编辑您好,我在优良条目候选提交的条目凯瑟琳·珍妮薇正在投票候选中,希望您能前往为该条目投票或评论,非常感谢!--PhiLiP 02:21 2007年4月11日 (UTC)
回退不过三
编辑User:千无一用是书生已犯了回退不过三原则,请察看。—Chaplin ☎晋见 ★西出之日 08:51 2007年4月13日 (UTC)
条目侵权删除请求:通知
编辑了解情况了,抱歉为维基带来不便,但请问我可以如何"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我找不到,请指点,谢谢!—橡筋 06:20 2007年4月16日 (UTC)
飞鹰人请求协助
编辑Dear WING:
以下这两则是我要新增的条目,我是这团队(飞鹰人)成员天使鹰,第一次使用维基,困难重重,请协助如何处理您所指出的问题。感谢。飞鹰人网站上的信箱 o2h@ms62.hinet.net 是我在负责处理与使用的。
飞鹰人--Wing 06:52 2007年4月12日 (UTC) 周二铭--Wing 10:04 2007年4月12日 (UTC)
—Angelefly 04:43 2007年4月17日 (UTC)
Bot status
编辑Dear Wing, I write you this message to ask you for a bot status for my bot. Its name is Synthebot, and it has acceptance on this community. It has bot flag in: ar, en, es, he, hi, it, no, pt, simple, vec wikipedias. Thank you in advance. Regards, Julian 12:14 2007年4月18日 (UTC) (talk)
- done--Wing 12:24 2007年4月18日 (UTC)
Honmingjun请求协助
编辑有关 福尔摩沙卫星二号 侵犯了版权一事,如同这样的标准 那 福尔摩沙卫星一号 和 福尔摩沙卫星三号 也有这方面的问题 请查鉴
请帮忙
编辑感谢协助,让你当坏人真不好意思—Sangye 2007年4月28日 (六) 13:59 (UTC)
请问为什么您投删除票? 我实在不能理解。—街灯电箱150号 开箱维修 抄表 2007年4月25日 (三) 05:55 (UTC)
- 谢谢您的解释,现在我死得明白。但我想问清楚一点,是不是在一份实实在在的报纸上翻摄或扫描一张截图也不行?—街灯电箱150号 开箱维修 抄表 2007年4月25日 (三) 06:16 (UTC)
关于地中海协定
编辑你好,我是编辑地中海协定的那个人,对于地中海协定的条目侵权问题,我已经作出更改,并在此为侵权一事而致歉。Howard Cheng 2007年4月25日 (三) 06:11 (UTC)
台北大会
编辑我现时只能在五月请假,所以届时应该不可以出席了。--石添小草 2007年4月25日 (三) 15:57 (UTC)
http://zh.wikipedia.org/wiki/Image:YenSuChi.JPG
http://zh.wikipedia.org/wiki/Image:Square_Cookies.JPG
- 而上面这一个也一样,我怕我这样拍摄,会坏了老杨方块酥的声誉,所以我打算择时重拍,谢谢。
- 希望能得到你的回应,谢谢。--约翰哈博克少尉 2007年4月26日 (四) 06:56 (UTC)
为何我会被封禁
编辑“ | “您的用户名或IP地址已被Charlotte1125封禁。理由是:因为您与“Mypet”共享一个IP地址而被自动查封。理由是‘清空破坏讨论页’。”
“您可以向Charlotte1125或其他任何管理员询问。请注意您可能不能使用“Email该用户”的功能,除非您在您的用户参数设置中登记了一个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您使用的IP地址是“203.79.252.194”。请注意在这个地址上的对您所进行的任何意见。 ” |
” |
我一向都很遵守维基百科,不知道什么原因,要编辑或要浏览都出现这样的讯息,但是有时候又不会,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查阅了我的封锁纪录,发觉我的账号User:JeanHavoc根本就没有被封锁,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拜托,一定要帮忙解决,不然我以后真的不来(维基百科)了。--约翰哈博克少尉 2007年4月27日 (五) 01:30 (UTC)
关于来源问题
编辑您好,我是最近由于一个偶然的事情才开始写wiki的。初来这里,有些东西不是很清楚。特别想问一下“来源请求”这个问题。到底怎么样提供来源呢。比如,我最近在把SPD的wiki上德国社会民主党的网页(由SPD官方提供)翻译成中文,但是给告知来源有问题,要如何证明来源呢?
关于Kurt Jansson的提问
编辑阁下为维基贡献颇多优良条目,能否就Kurt Jansson提问涉及到的百科全书定义与范例、条目的质量、产品评估等问题上给出总结,帮助把这个社群内部的调查完善起来。谢谢。--Mountain 2007年5月2日 (三) 09:12 (UTC)
徐福公园是在5月1日创建,但根据百度显示,建立日期是5月2日,其实抄袭的是百度百科,希望不要误会。--军曹123 2007年5月3日(四)13:35 (UTC)
关于人物的图片
编辑你好,关于人物的图片,我记得你以前曾经说生人的图片不能任意使用,那么已经去世的人呢?史蒂夫·雷·沃恩已经于1990年去世。—木木 2007年5月4日 (五) 08:00 (UTC)
拍摄车票会不会违反规定?
编辑最近台北捷运改采用新种车票,类似拉斯维加斯赌场内,赌客所使用筹码的样子,我想放至维基共享资源内,不知道可行不可行?另、就是台北捷运还没改成筹码样的车票前,那类磁卡式车票,是不是也有版权可言?
我看悠游卡(在台北市内搭乘捷运、公车,以及停车用的RFID式储值卡)都可以安心的放上来,台湾高铁的高铁车票也可以,那不知道台北捷运的车票呢?--约翰哈博克少尉 2007年5月5日 (六) 04:01 (UTC)
我上传一张邮票图样,结果被删除,理由是说邮票也是有版权的,但如果是台湾境内超过五十年以上的邮票,就失去版权保护。那我在首日封等条目放了版权没超过五十年的邮票,那怎么没有被删除呢?
请尽速回复我的问题喔,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约翰哈博克少尉 2007年5月5日 (六) 04:07 (UTC)
Hi.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bot policy I should request a bot bit from a bureaucrat. I asked for permission on 25 April. One user has given support, no users have opposed. There appears to be little user activity on the bot page. Please set the bot bit. Thank you, Siebrand 2007年5月5日 (六) 23:39 (UTC) this message was posted on each bureaucat's talk page.
你好,条目庄泳有用户68.211.1.91 于5月6日加入大段抄袭内容,并且非维基格式,是否可以请求管理员快速回退?—木木 2007年5月6日 (日) 06:40 (UTC)
晚了一步 就是不行
编辑我原本对你说在台北捷运(Metro Rapid Transist)条目内,筹码式车票的版权问题,结果晚了一步,有人先上传了(Image:TRTC_IC_Token.JPG),当然,四十元(新台币)白花了。(该类车票不能永久保留,隔日就会作废)
不过,上传(upload)那样的图片的上传者,拿有版权宣告的模板进行版权宣告,我们都知道,维基共享资源是不可以上传有版权图档,现在中文维基百科不是不能上传吗?我也没看到上传的连结,上传这张图片的人,他(她)是怎样办到的呢?--约翰哈博克少尉 2007年5月8日 (二) 06:41 (UTC)
Wing兄,想跟您说明一下,我上传这张图片主要是想在讨论页中当作资料证明而已,因为其介绍的对象的确是大舆出版社所出的《世界地图》这张地图,所以我认为这应该符合fairuse原则中,以该事物为主题时可以引用一小部分出版品的截图之原则。您觉得呢?—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5月9日 (三) 06:48 (UTC)
- 嗯,我将它上传唯一的用途也只是想在译名差异的讨论中作为我的立场证据而已,应该是符合学术讨论的目的没错,不知道该项目是否有专用的宣告模版可用?—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5月9日 (三) 06:52 (UTC)
- 谢谢!也顺道说声辛苦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5月9日 (三) 07:12 (UTC)
胡应洲一文乃未完成作品,在被指控时本人尚在收集资料作修改之用。 基本上有些资料言简意赅,尽管本人已略作修改,但可能仍有被认为抄袭之疑。
User_talk:emanon 2007年5月11日 (五)
可否将条目打印出来后供给大众观看
编辑车票白花了,过期了也不能用,所以我就只好留起来当纪念。其实,在台湾的一些收藏玩家当中,也有把车票留起来当纪念的,其实意义也很非凡,就好像高铁通车前的试营运,那些车票的纪念价值是很好的。
其实很多条目还是很“欠”照片的啊,我有时候也会顺路去拍摄,例如上上个星期,我就特地去了“公共电视文化事业基金会”,拍摄了两张大楼图片。(你说过,拍摄大楼的版权是属于自己的,放上来后就属于公有领域啦。)还有很多条目,我也会仔细的去看一看,看看欠什么照片,我帮忙拍摄也不错。
说了这么多,我有一个简单的问题,我替一个刈包店(台湾小吃,又名割包)拍照,他想要打印下来的结果,并将其打印结果表框后,挂在店内的墙壁上,不知道可行不可行?--约翰哈博克少尉 2007年5月14日 (一) 01:50 (UTC)
裴寂一定要用侵权
编辑不能用复原吗?--Eliot 2007年5月14日 (一) 01:50 (UTC)
个人认为您(Wing)个人页面中<历史上已倒塌的墙列表>似乎有违维基百科的中立性原则,简介过于简单与片面,评论带有个人色彩,希望能够更正.--cocaomouse-- 2007年5月16日
条目:皇家音乐学院 可否恢复?
编辑管理员您好,我是维基新用户,前不久发布了皇家音乐学院的条目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A%87%E5%AE%B6%E9%9F%B3%E4%B9%90%E5%AD%A6%E9%99%A2 。我已经在讨论区声名了自己是文章原作者,并允许在维基上发布。不知道是否可以恢复此条目?希望可以尽快得到帮助!--Y Zheng 2007年5月17日
陈霆君您好。我在这里对条目中正纪念堂建议了一些修改,是为了更清晰的反映现在的状况。但是中正纪念堂现在被保护了,您可不可以在检查中立性后,替我更新一下呢?;) 谢谢。--Computor 2007年5月21日 (一) 16:49 (UTC)
- 回Wing君:谢谢您的帮助。我提出的修改都有可靠来源作实,把争议减到最少,而且详细注明、引用各方面的代表意见,只求描述争端,不求卷入其中。我相信,管理员都是坚持可靠来源和中立原则的,不会受人煽动,胡乱加上文字。我已经在AFD和讨论页广泛参与讨论,得到的正面意见不少,才加上这一点文字。诚请详查,不胜感激。万谢。 :) --Computor 2007年5月21日 (一) 17:21 (UTC)
关于浦熙修条目
编辑Wing好,多谢你的提醒。不过这次有点冤枉我,因为你比较的那个多维博客上的浦熙修内容,也是我写的。Ibekolu 2007年5月21日 (一) 21:38 (UTC)
wing,你好!
编辑是这样的,我早前有个条目,高斯达,被您用了copyvio清除内容,我已于高斯达/temp编辑了新的内容。Azurino献.言.监 2007年5月22日 (二) 10:55 (UTC)
GFDL的内容会侵权吗?
编辑我正重写香港旅游景点,但刚开始就被你指侵权。开首的一段是我刚写的,后面的则是改写其他条目的GFDL内容,那有侵权吗?我不明白。--Paparazzi(追访) 2007年5月23日 (三) 08:54 (UTC)
wing你好,有关 案例教学 侵权说明
编辑这个案例教学页面是上课(网络辅助教学)时所创立的,当时正在上有关网络知识传播的课,而这篇的内容的确是从那本张民杰的书所撷取出来,今天正打算上来删除文章时发现文章侵权,在此道歉,因为团体教学需要造成你们的困扰,也请你将它删除。还有条目为 植树问题 区国良 均为上课需要才创立。
wing你好!!!
编辑我想问,要怎么创见自己的页面?—Aleck5623阿屹 2007年5月27日 (日) 07:19 (UTC)
版权问题
编辑我把日本BANDAI公司的高达作品中的机器人拟人化(也就是MS少女),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侵犯了对方的形象权?我这样制作的图象作品,可否放入公有领域?--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5月27日 (日) 11:36 (UTC)
- 多谢,请问我可以请谁帮我向commons的管理员问问这样的作品可否放入commons?我和那里的人不熟悉。--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5月27日 (日) 11:42 (UTC)
D'elles条目
编辑我已经尽量以自己的文字修改内容了,可是您还是删除掉。真是气死我了!干脆也删除掉我的用户算了…… 这根本就不是“自由”的百科全书。
你不能随随便便封禁我吧?再说User:梅哲崇可是我的真实姓名,你这样乱搞不行吧!而且你的本名“陈霆”和长相大家都已经知道,要是你来台湾参加维基年会,就等着被“安重根”吧!
那个User:影武者真的有那么“讨人厌”?值得你如此憎恨他?
—梅哲崇 2007年5月29日 (二) 14:55 (UTC)
另外Nuee(讨论 | 贡献)、Koi(讨论 | 贡献)、210.200.105.217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203.79.252.195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或203.79.252.193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都是同一人物,你为何不对他给永远封禁呢?
—梅哲崇 2007年5月29日 (二) 15:12 (UTC)
- 全部都送去元维基检查了,真相很快就会出来,所以要就等调查报告吧!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见 2007年5月31日 (四) 16:15 (UTC)
回应
编辑就是像User:XXX等—2007年5月28日 (一) 15:14 (UTC)~~阿屹
謝謝Wing,我已經知道了—阿屹 2007年5月30日 (三) 01: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