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0年1月

关于图片的授权信息

图片的授权信息能不能同时写在图片文件文件头中,这样的话,授权信息是一直和图片在一块的。 —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25日 (五) 08:58 (UTC)

可以呀。你找一个EXIF修改软件就能做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25日 (五) 13:11 (UTC)
曾经用windows做了几个。然后是不是上传到维基上?如果这个合适的话,书生你能不能和commons建议一下。不过总感觉是个积压工作—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26日 (六) 02:55 (UTC)
这个不是所有格式通用吧--Liangent留言 2009年12月26日 (六) 11:25 (UTC)
也是。JPG的可以,但是SVG的不清楚-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28日 (一) 03:43 (UTC)
SVG直接可以写到源代码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28日 (一) 03:47 (UTC)
那不就很好了,对了,怎么写SVG?—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28日 (一) 03:49 (UTC)
呼叫菲菇达人,楼上有人想学SVG.......—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12月28日 (一) 04:19 (UTC)
直接用记事本等文本编辑软件打开就可以修改了。svg--玖巧仔佛陀绣谱 2009年12月28日 (一) 13:18 (UTC)
开始这个行动如何?—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29日 (二) 02:52 (UTC)
SVG和JPG之外呢?--Liangent留言 2009年12月31日 (四) 13:48 (UTC)
图片可以改文件头,但是视频就不好说了。我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1日 (五) 00:53 (UTC)

回退侵犯版权的编辑,可以不填写原因吗?

我一直认为,添加侵犯版权的内容不是破坏,在回退时一定要注明侵犯了谁的版权。只有这样,才能让编者知道回退的原因,也只有这样才能让编者知道从其他网站抄袭内容是不正确的行为。

今年7月,我发现User:Istcol回退了不少侵权的内容而没有填写编辑摘要,于是我在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历史档案/2009年7-12月#在使用回退功能时请注意!提醒了他。

但是后来,我发现不仅是Istcol,许多其他管理员和回退员都这么做。User:Wcam也是回退侵权内容不填写编辑摘要,于是我在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Wcam投了反对票([1])。最近看到User:KeepOpera也这么做([2]),因此我认为有必要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大家的意见如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31日 (四) 22:26 (UTC)

我觉的可写可不写吧,但是尽量写上,我会尽量填的。—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1日 (五) 00:49 (UTC)
在下认为第一次应该写上,可是接着就无必要。—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1日 (五) 02:18 (UTC)
请问回退功能怎么填写摘要?--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日 (五) 04:01 (UTC)
用Friendly。—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1日 (五) 04:06 (UTC)
使用Friendly时,比较条目历史版本中会有“回退至此”的选项。同意菲菇,能写尽量写吧。但要不要规定呢?这个我就不肯定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04:14 (UTC)

能写尽量写,太多了写不下或者保存的时候忘了写,就应该在讨论页说明。不然谁知道你撤销的是侵权。退侵权的时候不要用不能填理由的回退,要用撤销。--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1日 (五) 04:10 (UTC)

action=rollback的可以加summary参数写摘要--Liangent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10:41 (UTC)

我认为该尽量写上,以便日后跟进。—Yravi.kJ 2010年1月2日 (六) 07:26 (UTC)

香港动漫迷、配音迷对中文维基的不满

年份条目里究竟该写什么?

比如说:

  1. 某事件N周年
  2. 某人诞辰/逝世N周年
  3. 某铁路线(预计)开工、(预计)完工通车,甚至是车站开工或完工
  4. 某年度体育赛事(即每年都办的赛事)开赛、完赛等
  5. 轮值主席国替换
希望社群讨论这些内容是否应当写入年份条目中。--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日 (六) 10:39 (UTC)
我认为只应该写具有世界级或国家级影响力的事件。周年纪念完全没有必要,只要在事件发生当年写上就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月2日 (六) 14:14 (UTC)
英文维基的指引值得参考,见en:Wikipedia:Recent years#Inclusion and exclusion criteria,有以下几个条件:
  • 三洲定律:事件必须得到三个洲的独立新闻报道。
  • 一年一度或不是多过一个洲的国家参与的体育赛事都不符合资格,合资格的例如奥运和世界杯
  • 还有更多,恕不逐一翻译,请自行细阅……
希望中文维基引入这套指引。如果根据该指引,楼主提到的事件都不应该写入,除非个别事件有国际性的重要性,例如符合三洲定律。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17:55 (UTC)
这个recent year要怎么翻译?现代年份条目?--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3日 (日) 03:29 (UTC)

如果说“事件至今已发生x年”,x可用模版?— Yravi.kJ 2010年1月4日 (一) 10:42 (UTC)

生日用户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6日 (三) 04:49 (UTC)

在删除守则中加入小小作品和关注度相关信息

提议在WP:DP#或许不需要提交删除的条目问题中,表格下面,加入“请勿对未挂关注度或小小作品模板的条目直接以相关理由进行提删”或类似的内容。可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0/01/01#秦倚天。--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6日 (三) 04:57 (UTC)

Wikipedia:可供查证的一个细节

之前社群一直纠结的一句话:“可以移除任何缺乏来源的内容(特别是受合理质疑且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但如果在移除前未为编者们提供充足的时间以提供来源的话,他们有可能会反对这么做”。这句话在英文方针中对应的是“Any material lacking a reliable source may be removed, but how quickly this should happen depends on the material and the overall state of the article”。实际上,社群纠结的就是这一点,如果是为“孙中山是男性”这种语句挂上fact模板,那么就不能算是合理的质疑,因此就不能适用上面的规定;所以,中文维基百科的可供查证方针才被极有特色地加上一条“特别是受合理质疑且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然而,过于模糊的规定会带来扩大化的解释,之前在某化学条目的讨论中就已经出现了这个问题:为化学物质的性质挂上fact模板,这算不算是“合理质疑”?什么样的“质疑”算“合理”,这里有没有什么章法可言?如果不解释清楚这里“合理”的意思,那么最糟糕的情况就是导致“不合理的质疑”被一般化,而“合理的质疑”反而成特殊化的了。如此,那么这个“合理”反而会成为累赘,会沦为限制编者质疑条目内容的工具。

因此,我建议删掉括号中注释的这部分(也就是“特别是受合理质疑且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而至于为“孙中山是男性”这种语句挂上fact模板的行为,我想用两个字来概括它:破坏。所以,只有被社群公认为破坏的行为,其破坏的句子才能免除上述规定而不受“质疑”。--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29日 (二) 17:01 (UTC)

挂缺乏来源模板和标签之前最起码应该用关键词搜索一下,如果搜索结果中列出的可靠来源十有八九是这么讲,那么这种模板自然就没有意义挂上。—Choij (留言) 2009年12月29日 (二) 23:12 (UTC)
搜索结果不可以作为证据,因为有可能那些网站都是在引用维基中缺乏可靠来源的资讯。-- 同舟 (留言) 2009年12月30日 (三) 01:28 (UTC)
至少挂无来源模板的理由不应是“我没听说过这个”。至于有可靠来源将改写过的维基内容发布,那维基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时刻提防这种来源不会被引用。—Choij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12:57 (UTC)
(!)意见 - 就改成“(特别是受合理质疑的内容)”。想一想,如果有人肉机器人把府兵制宋孝宗张学良文化大革命及其它条目中所有无来源的内容删去,算不算破坏?--Mewaqua 2009年12月30日 (三) 13:24 (UTC)
删之前先挂模板,这点是礼仪,而且规定的后半句已经明确说明了后果:“如果在移除前未为编者们提供充足的时间以提供来源的话,他们有可能会反对这么做”。我现在关注的问题在于现在的这个“合理”:在实际操作中,它并没有被拿来阻止“删之前不挂模板”的行为,而是被扩大化解释,拿来阻止“挂模板”的行为。--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30日 (三) 14:54 (UTC)
请保留“合理质疑”。我不明白这有什么难去理解,“孙中山是男性”这句为例,合理质疑可以是一幅孙中山穿女装的照片、或者已知一位叫X中山的女性。如果每句没有引用的句子都要挂上fact模板,大概可以弄个bot出来,每个句号之后挂上fact模板。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14:10 (UTC)
那么退一步,请删除“且确无可靠来源查证”,亦即改成“特别是受合理质疑的内容”。注意这里写的是“特别”,亦即它并没有完全限定“非合理质疑”的内容,因为这里的合理与否需要由我们的常识针对具体案例进行判断,而不是由方针来规定何为合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1日 (五) 15:27 (UTC)
另外,如果保留“且确无可靠来源查证”这一附加条件,则会让方针无法自洽:方针的本意,是在实际操作中,通过一些合理的手段来促使那些容易被质疑的语句被添上可靠来源,但如果有“确无可靠来源查证”这一附加条件存在,则会导致我们无法促使那些容易被质疑但又“确可靠来源查证”的语句被加上可靠来源。简单的说,这会导致“既然这句话有可靠来源支持,那就不必给出该可靠来源”的论调,推而广之,则所有能保留的内容都不必给出可靠来源,因为它们都有可靠来源支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1日 (五) 15:35 (UTC)
受质疑语句确无或鲜有可靠来源支持或者受质疑语句反面陈述受到可靠来源支持是确保质疑为“合理”的关键。否则任何一句内容都可以成为质疑的对象,质疑理由不过是该句内容的反面陈述前面带上“我总以为”、“我听说”、“好像”、“我记得”……而已。举个例子,与氧相邻的氮、氟形成的"氢化物"在常温常压都是气体,我以此质疑氧生成的"氢化物"——水在常温常压下为液体,是否为合理质疑?如果是合理质疑,这是否意味着“常温常压下水为液态”也需要用参考来源支持?—Choij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12:49 (UTC)
应该这么说,某个事实或观点,在已成年的非专业人士中了解程度的多少,可以作为判断这种质疑是否“合理”的常识性依据。水是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能接触到的,因此它在常温常压下为液态这点,也是不会有人去认真质疑的。但对于水的一些特性,比如“水的密度在3.98℃时最大”这种,就不是每个人都了解的,对于这句话的质疑,就可以算作是“合理质疑”。为什么要允许这样的合理质疑?因为我们要允许为这种不是每个非专业人士都了解的事实(或观点)添加来源,让他们能通过我们列出的来源去查找原始资料(在此例中,就极有可能是大学的教科书)。维基百科的内容并不可靠,所以我们要尽可能地为每句可能被质疑的话都提供来源,让读者自己去查证,以提高我们的可靠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4日 (一) 17:55 (UTC)
这同样不是合理质疑,比如用关键词在Google上搜索相关内容,可以很轻易地找到大量的相关查证资料[3]。因此如果在“水的密度在某某度时最大”还要加fact,这只是徒浪费其他人的时间和精力,因为这种质疑根本不具有合理性、毫无根据(无可靠来源支持),为明显的原创质疑,与质疑“水在常温常压是液体”从性质上没有根本差异。—Choij (留言) 2010年1月5日 (二) 13:05 (UTC)
并不是每个读者都会用Google来检索资料的。另请见en:Water#cite_ref-12。再者,与其打无穷无尽的加fact、删fact的编辑战,不如加上来源让质疑消除了事。而且,就算是现行方针,也是“可以移除任何缺乏来源的内容(特别是受合理质疑且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这个“特别是”可不是“必须是”——如果你要解释成“必须是”,那反而是违反方针了。维基百科不是可靠来源,读者不应采信编者的个人信用,而应采信编者所使用的文献。但如果编者不为读者提供这样的文献,那么读者就绝不应轻信维基百科的条目。--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5日 (二) 14:10 (UTC)
“任何缺乏来源内容均可移除”的逻辑有意思,英文维基页面后面还有一句话“It has always been good practice to make reasonable efforts to find sources oneself that support such material, and cite them.”,再点进去还有一句“Try to fix problems: Preserve information: fix problems if you can, flag or remove them if you can't. ”,为什么同样的内容翻到中文就消失不见了?这个“合理质疑”是翻译英文中challenged or likely to be challenged(注意不是doubt)的最佳词汇,有其他来源的支持在很大程度上是证明质疑为合理的条件,至少目前的做法不应是把后面的解释完全去掉,任由各位“巡查员”每点进一新条目,未见“参考”二字便甩下个unreferenced走人。—Choij (留言) 2010年1月6日 (三) 00:48 (UTC)
  • 有些人从来不思考什么需要来源、什么不需要。而这些人也从来不检查一些翻译者所照抄的来源是否属实,也不怀疑一些编辑者是否只是随便填几个书名。--百楽兎 2010年1月7日 (四) 02:16 (UTC)

回退不过三原则的例外情况

Wikipedia:回退不过三原则中写明“自我回退,以及修复恶意破坏不受此限”,那么回退侵犯板权的内容、或者违法的内容(如儿童色情、盗版软件等)可以不受此限吗?在英文维基百科,回退侵权内容或违法内容都不受该方针的限制(en:Wikipedia:Edit warring#Exceptions to 3RR)。--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6日 (三) 18:27 (UTC)

应该符合,破坏已经属于特殊情况了—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7日 (四) 01:48 (UTC)
话没说清楚,回退破坏应该符合不受3RR限定的情况-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8日 (五) 01:29 (UTC)
这些都是严重的破坏行为,应该加入到不受此限。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0年1月7日 (四) 10:06 (UTC)

强烈建议限制外来语使用

外来语很大的程度影响到汉语,我觉得有必要限制使用,特别是纯粹音译的部分。日语维基很多内容均使用外来语,而且已经严重到泛滥的程度了。身为中文使用者深感有必要提出诉求,尽快取缔外来语的使用,否则汉语的将来将变成跟日语一样,成为外文的混杂语言。--侠刀行 (留言) 2009年12月29日 (二) 09:29 (UTC)

语文本来就是每天都在变化的,中文从古至今吸收的外来语不知凡几,这些外来语也大为丰富了中文的表意能力。维基百科确实不宜擅自率先采用在社会上流传不广的外来语,但只要一个外来语在中文世界已经有某种程度的通行,维基百科就应该接纳。此外维基百科只应忠实反映汉语的使用现况,汉语的将来不是维基百科应该干涉的事情。—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2月29日 (二) 10:30 (UTC)
(:)回应:那即使汉语变成跟日语一样外来语泛滥,也没关系吗?--侠刀行 (留言) 2009年12月29日 (二) 10:41 (UTC)
(:)回应:1.汉语的发展,自会因汉语使用者的共同习惯来决定。阻止中文外来语泛滥不是维基百科的义务或责任,维基百科只忠实反映现况。维基百科不主动积极使用罕用的外来语,相对地也不应反对已经获得某种程度通行的外来语。2.外来语“泛滥”的定义很难界定,外来语本身也不是坏事。中文早就存在极为大量的外来语。—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2月29日 (二) 10:59 (UTC)
因为美国的强势与教育产业的原因,英文的影响对中文群体是非常大的。说到音译,在许多时候,就算有中译也都很少用,如超微、超威amd 英伟达nvidia 奥多比adobe,说到底还是部分中文群体本身的问题,媚外,,以会英文为荣,还有全球化的因素在内。中外文夹杂,其结果会严重影响中文的表意功能。这个问题不只中文存在,许多语言都有类似问题,都存在本国文字与英文参差,要想改变,单单一二人是无能为力。--玖巧仔佛陀绣谱 2009年12月29日 (二) 11:37 (UTC)
维基百科不是预言家,不能单纯说明某种做法有合理性或正确性就按照这种做法来,不要试图用维基百科来改变大众的看法,只能通过改变大众的看法来改变维基百科。--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29日 (二) 11:56 (UTC)
外来语也是语言的一部分,这在日文尤其如此,认为多用就是“泛滥”这个只是一种主观看法。维基百科本身不应作这种判断。--ffaarr (talk) 2009年12月29日 (二) 13:03 (UTC)

语言乃一活物,语言和用词会“生”,亦会“死”,亦犹如人与人,会互相影响,互相学习,至于程度大小,就得看谁强谁弱,优势无非三种,一曰政治,一曰经济,一曰文化,要抵抗“入侵”,加强优势吧。而且中文里确有大量外来语,有些“定居”已久,不说或者都不知“他”来自他方,如︰“佛”、“魔”(魔法、魔鬼……,都是“他”的儿女,真的是落地生根……)、“天堂”、“地狱”、“刹那”、“劫”、“的士”、“罗汉”、“世界”(常说吧,但“他”确是随佛东来);“相对”(relative,从前相对真的是解两人相向而对,哪来此相对?不就日本)、“绝对”、“历史”、“共产主义”、“科学”、“原则”、“政策”、“单位”、“条件”、“成分”、“系统”、“代表”、“现实”(太多……他们都来自日本),还有“什么癌”、“什么癌”的“癌”字是日本造的,现在大家还知他是“移民”来的吗?大家都把上面多不胜数的外来词用到出神入化……就别理他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来了(不好意思,他们当今的意思都是随佛东来),表达得了,不就行。何况汉语不仅有输入,也有输出,Tea、Bohea、Oolong……就是例子。重点仍在词是会“死”,当今还有人会说“德谟克拉西”(民主)、“赛因斯”(科学)、“柏里玺天德”(总统)吗?从前都是红极一时的外来词,当今不都入棺安眠。侠刀行君,我在此厚着面皮献丑,只想告诉你,语言的生命力非你我所能想像,亦非数人所能控制,他自会排斥一些非他所能接受的外来词,亦会保留有所裨益的外来词,且加以同化。还请君别过虑,亦别以为人力可完全控制语言,这善变的家伙。—J.Wong 2009年12月29日 (二) 16:54 (UTC)

外来语条目中还有些有趣的例子,可供吾人参考。若要聚焦在“音译”型的外来语(侠刀行君最初所指的应是日文中的片假名外来语吧),那么不要忘记引擎、马达、雪茄、威士忌、白兰地等词语也都是外来语。—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2月29日 (二) 17:11 (UTC)
“维基”也是外来语。-Kolyma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05:49 (UTC)
  囧rz...--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3日 (日) 14:22 (UTC)

(-)反对,即使在英语维基百科中,外来词还是照用不误,比如时常出现的法语词(譬如“名义上的”),外加数不胜数的拉丁语(如“维持原状”),总之,语言的事我们无从干涉,我们如果想阻止外来词,请上报中央,立即查禁所有外来词。—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0年1月8日 (五) 11:52 (UTC)

(-)反对,维基百科只应忠实反映汉语的使用现况,汉语的将来不是维基百科应该干涉的事情。况且,好像汉语中也有很多日语词(如“数学”、“时间”、“函数”、“人格”),我们不都照样用吗?--Bcnof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5:45 (UTC)

强列(+)支持,如{{japanese}} 等的模板加入电梯小姐,于中文维基百科是否多余。然而本人发现有这些模板的不在少数,尤其是翻译文章或日本事物更为严重。—Mokaw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6:06 (UTC)

今年

写其他条目时,根据指引,不宜用“昨天”“今年”之类有时效性的词语。但是到了年份条目,却加入“今年”,见2010年首段。我认为这样做法不妥,希望其他人一起讨论。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13:53 (UTC)

此做法是否不妥应该没多少异议吧,因为“今年”的确容易造成混淆的。如果来不及改的话,2011年时被不明就里的读者看到就被当成那时候的事了。所以立即改掉就好。—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07:37 (UTC)
我有时遇到这种词会用magic words+parserfunction处理……如[4]--Liangent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05:16 (UTC)

提议把优良、特色及基础条目全予以半保护

如题。Player23 (留言) 2010年1月7日 (四) 09:40 (UTC)

理由?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0年1月7日 (四) 10:07 (UTC)
确保条目品质、防止破坏、减低其他用户工作量。受影响的可以用Template:Editprotected。Player23 (留言) 2010年1月7日 (四) 10:19 (UTC)
没必要……尤其是基础条目更不应该,维基对新手的门槛已经够高的.——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1月7日 (四) 17:48 (UTC)
如果基础条目争议性不大又冷门我认为可以不用。如可实行的话这大概可以减少一些优良条目重审。Player23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4:08 (UTC)

Wikipedia:半保护政策:“半保护政策只应用于回应那些已经证实的严重破坏,而不是用来预防可能会发生的破坏,如有些页面最近受到关注,令到编辑量突然大增,又或某些页面因被某些热门网页链接而编辑量大增。只有确实证据证明的严重破坏才可启用半保护政策。” -- Kevinhksouth (Talk) 2010年1月10日 (日) 01:50 (UTC)

半保护不能用来预防可能会发生的破坏的话,那就用全保护吧。--百楽兎 2010年1月10日 (日) 08:31 (UTC)
英文维基目前似乎已实施“稳定版本”。—章·安德鲁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1:24 (UTC)

关于维基百科:巡查豁免权方针的一个理解问题

关于维基百科:巡查豁免权方针中的这一句话:

  • 任何一位管理员均可依其判断向经常创建页面且熟知维基方针及指引(特别是生者传记和关注度)的可信赖用户授予此权。建议门槛乃在于75个有效条目,不包括重定向。

我的理解是管理员可以根据自己对其他维基人的了解和信任,作出判断并赋管巡查豁免权给一位维基人。在这句的理解上,user:Wong128hk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管理员不能自行授权,而是向维基百科:权限申请/申请巡查豁免权提出申请,由其他管理员判断是否符合要求而授权。

我想这个问题别的人可能也会遇到,想请社群给一个清晰,无歧义的解释,补充到方针中去,以便更好地理解并按照方针执行。--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12月30日 (三) 15:57 (UTC)

至少根据我的了解,英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是可以直接向自己“了解和信任”的用户赋予回退和IP封禁例外这些权限的。比如我在英文维基的这些权限,就是我私下向一位管理员请求IP封禁例外(其实原本是想问该怎么申请的)时被直接赋予的。他除了封禁例外,还把回退权限也赋给了我;并解释他直接赋权予我的原因:是因为我在中文维基社群能获得足够的信任;而赋予我回退权的原因则是这能方便我回退英文维基中的破坏,云云。--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30日 (三) 19:20 (UTC)
在下较支持user:Wong128hk的看法。首先,该用户未必愿意拥有权力,管理员却私下向其赋予权力,使到该用户最终要前往相关页面撤权,实属浪费时间。其次,既然已设有申请页面,就应该让用户前往该页申请,这样在统筹上会比较容易。最后,私下赋予权力会使到该用户在无需申请的情况下获得权力,导致在申请存档不存在相关用户的纪录,可能在日后引起用户是否具备相关资格的争议,最重要的是私下赋予权力使到申请获得权力失去了原本应有的意义,如果社群容许私下赋予权力,那么申请页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大家去管理员的讨论页留个言不就好了吗?浅见。—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31日 (四) 01:46 (UTC)
个人认为该用户的主观意愿并不重要,因为这项权利不是一种主动的权利,而是一种被动的权利。也就是说不存在获得这项权利的用户不作为的情况,也就没有撤权的必要。其次,这项权利的主旨是减少巡查人员的工作量,也就是说对豁免权拥有人并不带来直接的好处。 授巡查豁免权的危险就是拥有该权限的用户创建和编辑违反维基百科方针的条目内容,而这个问题就依赖于管理员的判断了。当然申请页还是有必要存在的。--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12月31日 (四) 02:36 (UTC)
主观意愿非常重要!用户不希望拥有权利,任何人也不应该强加在其身上,这是最起码的人权。任何用户都没有责任减轻巡查员的负担,巡查豁免者愿意接受权限是因为他们希望减轻巡查员的负担,担任巡查豁免者的确是没有好处的,不过这与是否私下赋予权力并无任何关系。—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31日 (四) 02:50 (UTC)
拜托,这和人权搭边么?我给一个用户赋予巡查豁免权,就影响他的人权了?巡查豁免权不是一项权利,只是权限,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从技术上来讲,只是管理员给用户上的一个属性,有这个属性的用户的新建条目不出现在新页面巡查列表的未巡查项中。只是一个技术手段而已,和权利义务无关,更和人权无关。--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12月31日 (四) 06:54 (UTC)
补充一点:权利的英文是right,权限的英文是permission。另外,反对将维基百科的方针法律化。--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12月31日 (四) 06:58 (UTC)
如果权利也不能受自己控制,那不是权利而是规限。大前题必需是得到用户愿意才可赋权,这是最起码的原则问题。—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31日 (四) 07:35 (UTC)

如果单指巡查豁免权,我是中立偏支持。设立巡查豁免权的目的,就是要让一些可信赖但不愿意担任职务的编辑,在创建条目时,自动标签为已巡查以减轻巡查员的工作负担。与其说是获得“权利”,倒不如说是获得进一步“确认”的用户。但作为折衷方法,容许其他人提名也许是一个好办法。—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04:25 (UTC)

如果按照LUFC的逻辑,自动确认用户的图片上传,移动功能也应当得到用户意愿才可以授权,注册和用户的创建页面功能也应该得到用户许可才能授权(因为匿名用户不能创建页面)。以后,每一项新功能的增加,每种权限的使用,都要得到每个用户的许可,用户不同意就不能授予权限,给予功能。那这样的网站至少在现在看来,是完全不能实现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月2日 (六) 14:10 (UTC)
自动确认用户可以上传图片是与身俱来的功能,用户是需要注册才可获得此项功能,用户注册表示他愿意接受这项权限,其他权限亦然。巡查豁免权则不同,正常通径是前往相关页面进行申请并等候批核,现在却有人认为应该可以私下赋予权利,这与私下赋予ip用户有创建条目的权利有什么分别?—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3日 (日) 00:00 (UTC)
还有一个问题是,这个权限赋予有没有数量上的上限。如果达到上限,是不是对后来的其他申请人有失公平?关于和巡查员比例的问题,也就是说现在的巡查员有多少,应当赋予多少人拥有这个权利?有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来监管这些人使用权力的过程。有没有取消权限的规定。如果作为完整的方针,这些东西都要考虑到。有人被赋予权力,原则上就有滥用权力的可能出现。—qquchn (留言) 2010年1月12日 (二) 07:59 (UTC)
这种信任性的权限本来就不应是让用户自己去申请,谁信任谁便可授权,谁有充分理由不信任、谁撤权即可,哪里有“我信任你,因此希望你申请下来,帮我个忙”的道理。这好比有些“巡查员”,一边跟其他用户讲“创建条目不少且大多没有任何问题”,劝别人去“申请巡查豁免权”,另一方面一看到该用户有创建条目,便赶紧去挂上一连串的模板“完成巡查”,这难道不自相矛盾么?所谓“巡查”难道就是对付几个模板完事?—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2日 (二) 11:47 (UTC)
请阁下解释为何没有“我信任你,因此希望你申请下来,帮我个忙”这个道理。另外,劝说别人申请巡查豁免权与自身去巡查其条目并无直接关系,用户需要获得巡查豁免权才能豁免巡查,在未获得权限前条目是不受豁免的,仍然需要巡查员巡查,只有当相关用户成功申请巡查豁免权后才能豁免,所以其实并没有自相矛盾的问题。—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12日 (二) 12:02 (UTC)
第一,这种权限对用户没有丝毫影响,属于完全无关痛痒一类,用户不会因获得此权限而获得任何权利,也没有任何相应的因为申请这个权限而获得的责任,所以有必要为了一个标签而走上 巡查员 -> 用户 -> 管理员 这样迂回的途径么?看到这里有人要说了:用户对此应该有知情权,主动申请能够证明知情权的存在。没错用户对于自己的义务和权利是应该有知情权,可是这个权限是什么?不过是个方便巡查员工作的标签而已,这个“知情权”根本无需在事前发生,甚至根本无需意味着用户因为得到该知情权而需要付出什么。再看Wikipedia:权限申请/申请巡查豁免权,申请理由中满篇的因为“应LUFC邀请”,所以怎么怎么样。仔细分析一下之后这无非说明两个问题,即过来申请这豁免权的动机有两种可能性:一,用户自己都不信任自己,幸好LUFC说信任他/她,于是以这个为理由过去申请豁免权;二,用户本身对这个权限并不在乎,只是因为LUFC过去通知有这个权限,因此才来申请。这样分析以后问题的性质已经很清晰了,第一种情况下用户巴不得得到这个权限,你主动授予他这个权限自然会让他乐得合不拢嘴;而第二种情况下用户自身对这个豁免权根本不感兴趣,这种情况下“知情权”自然也就无所必要。
第二,前面已说“大多没有任何问题”,难道这所谓“巡查”,便是为了让“大多没有任何问题”的条目显得满篇问题么?—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2日 (二) 12:54 (UTC)
  1. 真的没有丝亳影响?得到权限也算是没有影响吗?“这个“知情权”根本无需在事前发生,甚至根本无需意味着用户因为得到该知情权而需要付出什么”,请问这句的逻辑是什么?为何根本无需?此外,其他维基人使用在下的名字作理由并不代表他们不信任自己,其实只要细看,很多只是复制下面申请的理由,可见,他们一般是为填写理由而填写的。用户在不在乎权限,在下未能猜度,不过这权限的目的是减轻巡查员的负担,这是一个非常清析的目标,同样地为何在这种情况下““知情权”自然也就无所必要”?请解释。
  2. 这话什么意思?在下没看懂。—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12日 (二) 16:25 (UTC)
  • 创建什么样的条目是用户自己的自由,用户可以在一段时间新建“符合标准”的条目(在一些巡查员看来),也可以紧接着创建不怎么“符合标准”的条目,完全是用户的自由。是否授予用户这种权限完全是以管理员自身的判断为根据的,这个责任完全落在授权者身上。因此如果日后出现多个条目被速删之类的问题,而牵扯到权限的撤销,那么受到责备的仍然是管理员,用户没有必要因为去申请一个权限而具有创建“符合标准”条目的义务。现在逼迫用户自己去申请权限只不过是在日后撤权时将理由推给用户而已,说是因为他如何自不量力来申请权限,导致权限被滥用,而忽视管理员是实际负有责任的授权者。
  • 照抄“应LUFC邀请”无非表明申请者自己都不知道如何要申请这个权限,自己都不知道为何要申请这个权限。这种情况下,这种“知情权”真的有必要么?特别是动用 巡查员 -> 用户 -> 管理员 这样迂回的路径确保的“知情权”,是否真的有必要?
  • 留言中讲“创建条目不少且大多没有任何问题”,再对比这些[5][6][7][8][9],这就是所谓“巡查”的过程?—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3日 (三) 06:49 (UTC)
  1. 首先,建议用户申请巡查豁免权并不代表将责任放于用户身上,况且从没有任何人逼迫用户去申请,只是建议,用户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跟从。
  2. 阁下不可能知道其他用户的想法,请不要过分断言。阁下认为申请程序迂回?在下认为复杂但有效的过程总比粗疏来得要好。
  3. “大多没有任何问题”是大多而不是绝对,主要着眼点是放于有否侵权或创建符合速删的页面等问题,如果阁下认为自己的条目错漏百出,大可不用申请。

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13日 (三) 08:58 (UTC)

无所谓了。如此讲来我对这什么巡查和巡查豁免权也没有兴趣了。请继续“巡查”,为维基“保证质素”。—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3日 (三) 10:20 (UTC)

仍然感谢阁下的意见。—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13日 (三) 10:51 (UTC)

Wiki的版权策略可能不适用于中国

已有不少人厌烦于众多繁杂的版权策略,亦有希望贡献的维基人因为维基中过于复杂的设置和编码而感到力不从心或时间不足。这对于维基的“百科”特征会造成影响。

不过我也没有很好的办法让法律、技术和普通的维基人形成最佳的平衡。我只是提议维基能够广泛听取群众心声,做到更好!--Andemo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10:37 (UTC)

请签名。请问难道我们要允许侵权吗?维基百科违法?而且维基百科是由慈善组织维基媒体基金会所营运,每年都要筹钱,根本没钱打官司。--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3日 (日) 10:33 (UTC)
就算GFDL有点烦琐,CC-SA-BY3.0已经很好了,侵权还是编辑自身的问题—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3日 (日) 10:34 (UTC)
这倒是...--Andemo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10:48 (UTC)
严格的版权策略总比那些视版权为摆设的网站要好,凡事都有个适应过程,维基的策略不是不适用于中国,而是中国根本不存在这个什么版权策略。
而要在这方面让更多人能了解,还需要将那什么gfdl ccsaby3.0 用纯粹的中文说清楚。[10]玖巧仔佛陀绣谱 2010年1月3日 (日) 10:56 (UTC)
WP:CC说的比较清楚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3日 (日) 11:05 (UTC)

中国大陆的互联网还没有形成这种用户自发性地尊重著作权的他例。观诸前段时间发生的新浪、优酷版权之争,优酷网提出的一大策略,是和多家传媒合作,通过获取授权的方式来播放影视作品——但这种方法治标不治本:用户不尊重著作权的习惯是政府、网站的放纵培养的,而如今网站为了迎合用户的这种习惯,反而要通过获取其他媒体的授权来避免侵权。你获取了这个媒体的授权,却无法获取另一个媒体的授权,而由用户上传的由另一个媒体所有版权的视频,仍然会置你于侵犯版权的境地。真正要阻止侵犯版权,就要严格尊重版权:对商业网站而言,争取合法授权是一个途径,但根本途径应是禁止用户发表侵犯版权的作品;而对维基百科这样的非商业网站,我们没有那么多钱去争取合法的授权,因此我们就只有从根本上禁止用户发表侵犯版权的作品。迫使用户养成尊重版权的习惯,不仅可以避免网站面临版权之争,还能将这种良好的习惯推而广之——进而促使社会进步。--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3日 (日) 15:45 (UTC)

版权问题恐怕没有让步的余地,但目前“复杂的设置和编码”倒是很让人遗憾,不知是否有改进的空间。—Chief.Wei 2010年1月4日 (一) 04:27 (UTC)
好像ICP的版权保护原则是服务器在哪里就要遵守哪里的版权法律规定。维基百科的服务器不知道是分布式还是集中在一个数据中心。但是肯定不在中国,所以相关法律还得看服务器所在地的。—qquchn (留言) 2010年1月12日 (二) 08:03 (UTC)
就算是中国大陆法律也不支持侵权啊-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13日 (三) 05:52 (UTC)

佟麟阁条目编辑战

我和一位新用户在上述条目发生编辑战,原因是条目中佟麟阁的民族问题,新用户引用新华网的内容说佟麟阁是汉族(新华网本身就有汉族、满族两种描述),并使用大量原创分析(详见讨论页),而我则认为一个人的身份,最好的说明无外是其本身和其家人。这是最充分的佐证。可以参考一下佟麟阁长子佟兵的自述,

   * http://news.ifeng.com/history/1/200707/0712_335_154091_4.shtml
   * http://cjsb.cnxianzai.com/wenhua/wenhua/2009/0630/146857.html
   * http://www.pway.cn/view/fc/200707/19626_3.htm

(还有很多其他的网站的满族描述) 欢迎朋友们发表意见,或者提供解决的建议!--荒野土豆 (留言) 2010年1月12日 (二) 04:35 (UTC)

两种说法都有,两种说法都出自可靠来源,那就并列写出;先后顺序上已经体现了观点的主次之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12日 (二) 09:19 (UTC)

关于首页的一点想法

TOR

注册用户为什么使用tor无法编辑条目?--荒野土豆 (留言) 2010年1月14日 (四) 03:28 (UTC)

Wikipedia:IP封禁例外。--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14日 (四) 03:57 (UTC)

问:我想请问我在国际象棋页面在相关网站的项目贴了几个游戏连结 , 为什么要将我的游戏连结删除 ?

方针投票应公告

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会来逛互助客栈或相关的讨论页,而方针(指引)的创建或改变是很重大的事情,有必要让更多人参与,避免沦为少数决定,所以个人希望能规定,有关维基方针与指引的创建、变动投票,需要公告于维基网站上方,就像现在的首页投票一样。

就以Wikipedia talk:扫兴警示来说,当初决定是否废除SpoilerH、SpoilerF才几个ID?比例是否太少?反而是有人把这个投票结果转到PTT以后,总票数才开始比较多,可是那时候这个指引已经定案了。我虽然反对Spoiler模版的废除,但个人不觉得这个模版非要不可(至少没差点被一起废掉的医学警告和成人警告重要),只是如果以后方针或指引的决定都如此草率,将有违首页“海纳百川”的中文维基格言。--User:Orion-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0:09 (UTC)

(-)反对,这种通告也就在最近更改里放放,要是大大小小二十几行都在顶上放着,那维基百科就只剩社群不剩百科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7日 (日) 10:07 (UTC)
这就是目前投票的问题了。究竟投票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完全没有个限制,才会造成同时有十几个方针投票在进行。如果不置顶也可以,至少放在首页吧,或者规定赞成票的下限,不到下限视为不通过。总之参与讨论的人要有一定的数量,不然几个人就可以决定方针,不是有些荒唐?--User:Orion-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0:11 (UTC)
(&)建议,可以像之前募捐那样随机显示,最好同一时间最多只同时显示二至四个。可以用客户端 javascript 做,好处是避免加重服务器端运算负荷,如果想避免加重使用者的负担,则可以改用parse function 或 Ajax 。能够用设计和技术解决的问题不应该成为问题。
(!)意见,为何页顶公告要同时放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两者连结有不同吗?
(!)意见,为何页顶公告没有显示在“台湾正体”版页面?“马新简体”、“港澳繁体”、“大陆简体”和“不转换”版都有显示。(为了求真求好,我习惯使用“不转换”版,现在“不转换”页顶标签没有放出来,很不方便,妨碍求真求好。)
--LungZeno(talk) 2010年1月20日 (三) 02:05 (UTC)
可能是我的浏览器的问题,现在又显示出来了。--LungZeno(talk) 2010年1月20日 (三) 02:13 (UTC)
互助客栈已经是流量最大的地方了,如果都不来,也都不看公告栏,我们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给大家推荐一下WP:社区主页,另外可以在目前的首页改版计划第三阶段提议增加公告栏。--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0日 (三) 10:23 (UTC)

建议twitter上的中文维基百科tag

有现成的吗?#zhwp如何? --farm (talk) 2010年1月16日 (六) 13:44 (UTC)

中华网评”吗?—Humorright (留言) 2010年1月19日 (二) 02:04 (UTC)
我记得好像已经看到zhwiki还是zhwp的标签了。——快龙到此一游 2010年1月20日 (三) 14:45 (UTC)

稍微改几个字是否仍然侵权?

User:Choij认为,条目只要稍微改几个字就不算侵权([11]),而我和User:PhiLiP则认为“如果是你在原文上改的,就算你改得面目全非都算侵权”([12])。塔沃加岛条目就是这样,与[13]相比只修改了几个字。由于这个问题,我跟Choij争吵了很长时间(User talk:Choij#Re:侵权User talk:Symplectopedia#231. “侵权”)。大家的看法如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07:17 (UTC)

什么叫“稍微改几个字”?玩断章取义么?我什么时候发表过“条目只要稍微改几个字就不算侵权”这样的理论?—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1:49 (UTC)
这么说,你现在承认条目稍微改几个字也算侵权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1:52 (UTC)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理解力有问题还是什么,我声称那些条目不为侵权是因为内容在改写过以后已经成为纯粹的数据性内容,而你质问我某某条目虽然短小是否也算“侵权”,我回复说不,因为这样的内容在改写以后脱离了“想法的创新表达形式”限制。你倒是真可以,我的留言居然摇身一变成了“条目只要稍微改几个字就不算侵权”的理论,这算是哪个星球的逻辑?—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1:58 (UTC)
就我理解,文字版权是在表达方式上,所以只要用自己的表达方式就行了,这里的问题应该是,稍微改几个字算不算是自己的表达方式吧了--218.189.226.239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03:50 (UTC)

问:关于“外部链接”是否含有“参考资料”之意?

  1. 关于{{unreferenced}}模板是否滥用于有“外部链接”段落,却没有“参考资料”段落的条目中?
  2. 如果“外部链接”无法视同“参考资料”的话,难道“外部链接”里是放了跟该条目无关的网页链接吗?
  3. 关于User:LUFC所言:“外部链接与参考资料并不相同”,因此其在竹下坚次朗挂上{{unreferenced}}模板是否恰当?日文维基也没这么狠吧?

P1ayer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09:25 (UTC)

首先,参考资料是指条目使用了其中的一些网站或书籍作为参考;外部链接则是单纯连结性质,条目没有使用相关网站或书籍作为参考。个人意见,如有不妥,还望见谅。—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16日 (六) 09:29 (UTC)
  • (!)意见,书名不足当参考?该作者的公式网站不足参考?难道要再补满一堆ISBN吗?还是要把卖书的购物网站的相关页面当参考资料?还是你想要看到盗版的线上漫画的网址当参考资料吗?所以除非您认为“外部链接”不足以佐证该条目非原创研究的话,请勿滥挂{{unreferenced}}模板。-P1ayer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09:44 (UTC)
在下不明白什么是“书名不足当参考”,目前条目的确没有参考两字,所以自然是没有参考资料。—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16日 (六) 09:50 (UTC)
既然阁下认为书籍是参考资料,就请改善字眼,在下认为参考资料不是要读者猜出来的。—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16日 (六) 10:13 (UTC)
  • 算了,麻烦您能者多劳,把所有不合您的标准的动漫条目通通都挂上{{unreferenced}}。可能有近万个,甚至更多的条目等您处理。因为在您的眼中,“外部链接”不足以当“参考资料”。-P1ayer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1:34 (UTC)
  • 不论是英文维基或日文维基的动漫相关条目,外部链接都可以佐证该条目非原创研究。但中文维基如此计较“参考资料”段落的必要,是否矫枉过正了?-P1ayer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1:53 (UTC)
在下不过是正常人,请阁下不要予以苛求,如果有见到话,自然会挂,惟不会主动寻找,还望见谅。另外,是否矫枉过正则留待其他维基人评论,在下在上面已经表明过立场。感谢阁下。—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17日 (日) 12:02 (UTC)
LUFC说的没错,外部链接只是与该条目主题有关的网站或网页,参考资料则是条目内容中所参照的资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月18日 (一) 03:40 (UTC)
如果外部链接能当参考资料来用,干吗还要分开呢?—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1月18日 (一) 18:14 (UTC)
一个很快的问题:外部链接与参考资料中是否能放置相同的网址连结?因为有时某些特定的连结(最常见到的大概就是某事物或单位组织的官方网站),会同时具有参考资料与延伸阅读的特性。而如果以上问题的答案是‘是’的话,本条目的争议就很好解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10年1月18日 (一) 22:52 (UTC)
我认为:有外部链接而无参考文献的条目需不需要挂Unreferenced模板,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外部链接中给出的网址能够证实条目中的内容是正确的,则这个网址就可以当作参考文献,不需要再添加Unreferenced模板。因此竹下坚次朗条目现在没有必要挂Unreferenced模板。但如果有人把该条目扩充了一番,添加了竹下坚次朗的生平等资料,那就可以挂Unreferenced模板了,因为那个网站并没有介绍他的生平。再举一个例子,函数条目虽然给出了五个网页,但这些网页与该条目的内容无关,因此可以挂Unreferenced模板。--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6日 (二) 12:22 (UTC)
我感觉后来编辑可以把网站内容整理一下,用内文脚注标在条目里-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29日 (五) 00:10 (UTC)

巡查员有维基化的义务

作为维基的条目,必须要符合维基的标准。不能侵权,必须中立,这些都是很重要的。但是我认为,维基化也是极其重要的。只有维基化才能让我们编写的文章成为真正的“条目”。但是当巡查员在例行巡查中,遇到未维基化的条目时(此处的未维基化条目一般指未挂特定模板的条目有个例子),一般只挂个模块就放走了。但是在被挂上模块后,这些条目未维基化的情况还是没有得到解决。个人认为,作为守门员的巡查员有义务将这些没有维基化的条目拒之门外,当然,最后好的方法还是帮助其修改。所以,我恳请各位巡查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能抽出点时间帮助我们的维基人进行维基化。个人也同时建议,将“维基化”正式加入巡查员的日常工作列表中。

以上仅为一家之言,不同意的亦可骂之。--思源如宁&维基驻百度办事处欢迎您 (留言) 2010年1月24日 (日) 14:43 (UTC)

把“挂模块”打倒了,中文维基灵魂何在?2010年1月24日 (日) 14:58 (UTC)
挂模块当然是由一定用处的,但是挂模块之后并没有人过来帮助我们,这就是问题的所在。--思源如宁&维基驻百度办事处欢迎您 (留言) 2010年1月24日 (日) 16:36 (UTC)
一些百科内容比较专业,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怎么维基化。—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1月25日 (一) 04:12 (UTC)
但是如同生物,学校,足球运动员这类条目的模板巡查员们应该都会挂吧。--思源如宁&维基驻百度办事处欢迎您 (留言) 2010年1月25日 (一) 07:24 (UTC)
我都不会。--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5日 (一) 07:38 (UTC)
要不就是找个现有条目,把信息框copy之后填内容。—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25日 (一) 07:39 (UTC)
本来维基化对大部分巡查员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事,因为巡查员多数属于具备维基经验的用户,维基化并不困难;不过,其他人有没有想过,如果新手不断创建没有维基化的页面,甚至是符合速删标准或侵权的页面,那么巡查员还是要无止境地帮他们修正吗?如果什么事情都由巡查员来负责,加重负担之余,新手亦不能真正去学习编写适合的页面,这对维基有什么好处?资深用户的一时不慎多属无心之失,但是新手的一时不慎却多属缺乏相关认知,就算巡查员不断替其解决问题,新手亦不会因此已学懂解决问题的方法,还是周而复始地创建不合格的页面,本来一时的帮助就变成无尽的恶性循理,这样做值得吗?请大家深思。—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25日 (一) 08:54 (UTC)
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我觉得这事就让人矛盾了。巡查员的维基化会导致新用户编辑不当,但是如果我们单单直挂个模块的话,那么条目的质量又得不到保证。有什么方法既能指导新用户进行编辑,又能让条目的质量得到保证呢?--思源如宁&维基驻百度办事处欢迎您 (留言) 2010年1月25日 (一) 09:51 (UTC)
质量的提升不是单纯是巡查员和新手之间所能够协调而得出来的结果,模板的作用是提醒他们做错了什么,按入模板相关连结便可得知改善的方法,当然巡查员亦可主动施予帮助,不过僧多粥少,真正能给予帮助的还是新手自己。—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25日 (一) 10:17 (UTC)
那我想现在就有个例子放在我们面前,这位用户是有关湛江条目的编辑者,但是作为一位新手,他的条目总是侵权,我们都想帮助他,但是一切情形到现在都没有改观。我们是放任不管还是怎么办?--思源如宁&维基驻百度办事处欢迎您 (留言) 2010年1月26日 (二) 06:08 (UTC)
我也刚刚关注到用户:Lulongchao,稍微拯救了几个,也作了提醒,但毕竟还是要看他的悟性了。—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1月26日 (二) 06:16 (UTC)
又是湛江……一年前左右遇上一位在湛江相关条目侵权的新手,那次的结果不太好(一直在另建条目,还有就是回退战),这次应该不会吧—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26日 (二) 13:44 (UTC)
今天看到一个印度陆军的条目,格式有问题,改着改着发现有一些格式问题应该是用机器翻译造成的。整个条目特别长,感觉必须重写才能完全纠正,这样的情况要求巡查员全部改过来实在不适当。——快龙到此一游 2010年1月26日 (二) 12:43 (UTC)
我认为不仅巡查员有义务,任何一个能够维基化的用户有因该有义务去维护百科的条目质量。我们编写维基百科绝不是为了荣誉或者一些事关个人利益的东西,如果自己创建的条目可以不断地去写,而别人创建的条目随随便便挂一个模板了事,这让我觉得比如一个孩子自己的就照顾细微,别人的随便的比划两下。这种方式断然是不可取的。Ciked (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08:23 (UTC)
中文维基百科的活跃用户在6000上下,其实挽救一个新手较之于自己写是个条目相比,前者更加的可持续。一个新手可以不间断的编辑,维基百科缺的不就是流动的血液吗?Ciked (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08:25 (UTC)
在下也很少关注维基百科的各种讨论,唯独帮助新手,斗胆向各位提出如此建议。不是说我看到了质量不好的条目就一定要去改,起码尽自己的能力,做一点是一点。维基百科如此复杂的语法不是新手一天两天可以学会的,只是挂一个模板各位认为一个新手去哪里寻求帮助,难道一定要其在互助客栈或者条目讨论页寻求帮助才行?Ciked (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08:28 (UTC)
不要忘记,你我都曾是新手Ciked (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08:30 (UTC)

我认为巡查员无义务维基化,但巡查员不应把未维基化的条目标为已巡查。―― ỿuḱḭᶊeàsỉȡe1266354242(ưni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