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 (编制单位)
军(英语:Corps)是军队的一种编制单位,属于战略层级的运作单位,由若干个师及旅组成,规模可达超过5万人,因此将会包含许多不同兵种。
军的指挥官称为军长,军衔一般是中将或者少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长是正军职。
二战苏军的陆军部队按兵种分为步兵军、坦克军、炮兵军、骑兵军、机械化军、空降军等,还有空军的歼击航空兵军、强击航空兵军、轰炸航空兵军、混合航空兵军,防空部队的防空军、歼击航空兵军等。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有“陆军军”与“空军军”。
兵团、集团军
编辑历史上,在西方国家同时有“Army”和“Corps”建制时,前者译为“集团军”,作为战斗部队时后者译为“军”,例如澳新集团军。
英国陆军中专司特定任务(如医疗、工兵、通信等)的非战斗单位亦称作Corps,中文通常译作兵团,例如皇家后勤兵团。
然而,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兵团”事实上是高于军、大体与集团军平级的单位(1952年撤销)。日本将这一级建制单位称为“军团”,然而由于日本没有存在过这一级单位,所以该词汇只用于指代外国编制。
清末与中华民国北洋军
编辑中国近代陆军——清末新军诞生时,军是战时编组,不是固定编制。1905年的新军营制饷章:“一军之制,由第一军至若干军,每军两镇至三四镇不等……平时暂不编军,遇有军务,再酌量情形奏请编设”。直到黄埔建军时“党军”诞生,军才首次作为一级固定编制而存在。
1911年武昌起义后,清政府组建派遣三个军镇压武昌的新军:
- 第1军,总统官初为荫昌,后改冯国璋。辖陆军第4镇、陆军第3混成协、陆军第11混成协。
- 第2军,总统官初为冯国璋,后改段祺瑞。辖陆军第5镇、陆军第5混成协、陆军第39混成协。
- 第3军,总统官载涛。辖禁卫军、陆军第1镇。
1912年二次革命,北洋军编成两个军对南作战: 第1军军长段芝贵,辖中央陆军第2师、第6师,兵出湖北,攻江西; 第2军军长冯国璋,辖中央陆军第7师、江苏陆军第4师、中央陆军第4师之第7旅、中央陆军第1混成旅以及张勋定武军等,攻南京。
护国战争时,北洋军没有以军的名称组建派遣参战部队,而是编成与军的性质完全相同的两个“路”,即
1924年江浙战争,交战双方也各自编成与军的性质完全相同的3个“路”。
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
- 直军编成4个军
- 第1军彭寿莘,辖第15师、第9师、第23师、第12混成旅、第13混成旅、第14混成旅;
- 第2军王怀庆,辖第13师、第4路巡防营;
- 第3军冯玉祥,辖第11师、第7混成旅、第8混成旅、第25混成旅;
- 第4军曹锳,辖第26师、第16混成旅。
- 奉军编成6个军
中华民国国军
编辑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自中国大陆撤退来台湾后,在时任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指示下开始对中华民国陆军部队进行全面改组整编,1950年7月完成第一次整编时,由18个军缩编为12个军。1952年至1954年间,实施第2次整编,由12个军缩编为8个军。
1955年7月,第4军司令部改组整编为预备部队训练司令部,所属第22师、第23师和第24师扩大整编为预备第1至9师。
1955年11月,实施新的指挥权责划分,军为战术单位,建制部队仅有军部连及直属部队,其余所指挥的部队,则为任务需要而配备。
1956年5月,第18军司令部裁撤,直属部队分别编入中华民国海军陆战队和炮兵部队。至此,由8个军裁减为6个军一直到1989年。
1989年5月,根据“陆精六号专案”,第21军(马祖军)改组整编为陆军马祖防卫司令部、第43军(台南军)改组整编为陆军澎湖防卫司令部、第58军(嘉义军)裁撤。1989年7月,根据“陆精七号专案”,第20军(后里军)改组整编为成功岭训练中心、第32军(新竹军)改组整编为陆军花东防卫司令部、第69军(台北军)裁撤。至此,陆军无军级编制。
2017年3月,原直属国防部参谋本部的导弹指挥部移编空军,并于同年9月1日与空军防空炮兵指挥部改组整编为军级的空军防空暨导弹指挥部,指挥官等同军长,为中将编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
编辑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解放军部队长期使用纵队而非“军”作为师的上一级单位,原因在于八路军(即第18集团军)以及新四军(新编第4军)的番号并非抗战结束立即撤销的,如新四军番号一直使用到1947年1月底。因此为了避免八路军、新四军下辖的“军”与两者本身混淆,当时各战略区一律使用纵队作为实际的军级单位直至1948年底。
在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解放军的纵队最终改编为军(英语:Corps但当时依照国军的方式称为army)。解放军的军级单位(对应苏军的军)一般下辖3个步兵师(对应苏军的师),其上为一般拥有2-3个军的兵团(对应苏军的集团军)。在50-60年代兵团被撤销,军的编制逐渐进行改革,但仍基本保持三联制。至1969年为防备苏联威胁解放军共拥有36个军,其中35个步兵军1个空降军。1969年12月解放军根据三联制原则对全军番号实施调整,确立了军番号x3=师番号、师番号x3=团番号的原则。
直至70年代,解放军的军都编制且仅编制3个步兵师(或空降兵师),解放军的炮兵师和坦克师则归属于军区之管辖。从71年开始解放军开始以由军“代管”坦克师的形式进行部队合成化试点。在1985年的裁军和改革中解放军的36个军合并为24个集团军(确切地说是23个集团军和1个军)坦克师和炮兵师被加强到集团军内,军这一编制形式在解放军内已基本不存在。解放军的军编制仅有一个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空降兵军(原空降兵第15军)。
2017年后,解放军原有的师撤销改组为合成旅,集团军(英语:Group Armies)作为陆军战略单位,辖合成旅和其他支援旅。集团军主官称为“集团军军长”(而非“集团军司令员”)。[注 1]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A. Marvel, Bradley. The Combined Arms Battalion and Combined Arms Brigade: The New Backbone of the Chinese Army. Red Diamond. September 2019, 10 (3): 46 [11 May 2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1).
- ^ Arostegui, Joshua. An Introduction to China’s High-Mobility Combined Arms Battalion Concept (PDF). U.S Army. 2020 [2021-05-1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04-15).
- ^ Learning from Russia: How China used Russian models and experiences to modernize the PLA. Mercator Institute for China Studies. 23 September 2020 [2021-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