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局 (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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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局(葡萄牙语:Polícia Judiciária,缩写: PJ;英语:Judiciary Police),简称司警或司警局,俗称司法,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司辖下的刑事警察部门,负责刑事侦查以及打击犯罪行为。澳葡时期称为司法警察司,回归前最后一任司长为白德安(António Francisco Marques Baptista)。
司法警察局 Polícia Judiciári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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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 |
局长 | 薛仲明 |
副局长 | 赖文威、苏兆强、岑锦荣 |
部门资讯 | |
部门性质 | 刑事警察 |
成立年份 | 1960年 |
所属部门 | 保安司 警察总局(指挥) |
总部 | 澳门友谊大马路823号司法警察局大楼 |
联络资讯 | |
网站 | http://www.pj.gov.mo pj.gov.mo |
职能
编辑预防犯罪行为,进行犯罪调查及协助司法当局。青年工作,举办两项青年计划。
职责
编辑司法警察局是一刑事警察机关,负有预防及调查犯罪,以及协助司法当局的法定职责。
根据经第14/2020号法律修改的第5/2006号法律,在预防犯罪事宜上,司法警察局尤其具有职权注视并监察下列地方:
- 进行交易、收集或修理曾使用物件 (尤其是车辆及其配件)及古董的一切场所及地方,以及押店与珠宝店;
- 酒店、娱乐消遣场所或类似场所,以及其他怀疑从事卖淫、贩卖或吸食麻醉品的地方;
- 客货上落的地点、边境、交通工具、进行商业活动、证券交易或银行事务的公共场所、进行会议、表演或娱乐的场所、赌场及其他博彩场所,以及任何其他经常发生或者容易发生犯罪的地方。
司法警察局亦尤其具有职权实施减少犯罪的行动,促使居民采取预防措施或减少容易引起犯罪的行为及情况。
此外,司法警察局对13类严重或特定犯罪具有专属权限,包括:
- 犯罪行为人不明且可处最高限度超逾三年徒刑的犯罪;
- 贩卖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质的犯罪;
- 伪造货币、债权证券、印花票证及其他等同票证,又或将之转手等犯罪;
- 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使人为奴隶罪、绑架罪或挟持人质罪,但不影响治安警察局获授予的职权;
- 在银行、其他信用机构或金融机构、公共部门或公共实体内,以暴力实施的侵犯财产罪;
- 盗窃对科技发展或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动产,或具高度危险性的动产,又或盗窃具有重要学术、艺术或历史价值,且属公共收藏品或公开展览品的动产或属向公众开放的动产等犯罪;
- 犯罪集团罪或黑社会罪;
- 在赌场及其他博彩场所内实施的犯罪,又或在该等场所周围实施的与博彩有关的犯罪;
- 向用作出赛的动物不法使用物质的犯罪;
- 与资讯有关的犯罪;
- 清洗黑钱罪及同类或有关联的犯罪;
- 恐怖主义犯罪,但不妨碍治安警察局附属单位在发生特别威胁及对生命构成高度危险的情况时采取行动;
-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荣誉
编辑英勇奖章
编辑- 刑事调查厅 (2001);
- 刑事调查厅 - 毒品罪案调查处 (2014);
- 情报及支援厅 (2020) ;
历史
编辑1960年8月19日,澳葡政府设立了司法警察署,相当于葡萄牙司法警察厅厅长或督察职权的助理督察领导。
1971年10月12日,司法警察署升格为厅级部门(司法警察厅)。司法警察厅厅长由检察院检察官以定期委任方式出任。
1975年12月19日,司法警察厅升格为司级部门(司法警察司)。
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后,司法警察司更名为司法警察局。
2001年1月29日,特区政府在公报刊登第1/200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成立警察总局,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改由警察总局统一指挥。
2020年10月12日起,司法警察局增设保安厅及下辖的国家安全情报工作处、国家安全罪案调查处、国家安全行动支援处、国家安全事务综合处以及恐怖主义罪案预警及调查处、网络安全处。澳门特区政府司法警察局同时增设一名副局长[1]。
地址
编辑- 司法警察局总部:澳门友谊大马路823号司法警察局大楼
- 司法警察学校:青茂口岸澳门边检大楼5楼
- 司法警察局路氹分局:路氹莲花路司法警察局路氹分局大楼
职责
编辑- 预防犯罪行为,监视与稽查公共场所与设施,以及一切涉嫌有助于犯罪的地点;
- 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犯罪调查;
- 协助法官或检察官,并按照他们的请求进行侦查工作,承担司法行政辅助机构的职责。
组织法例
编辑- 第32/98/M号法令(1998年7月27日《澳门政府公报》)规范司法警察学校之职责、权限及内部组织。
- 第9/2002号法律(2002年12月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订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内部保安纲要法。
- 第5/2006号法律(2006年6月1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司法警察局。
- 第8/2012号法律(2012年6月2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的附带报酬。
- 第14/2020号法律(2020年8月3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第5/2006号法律《司法警察局》。
- 第17/2020号法律(2020年9月14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司法警察局特别职程制度。
- 第19/2020号法律(2020年9月2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第8/2012号法律《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的附带报酬》。
- 第26/2020号法律(2020年12月3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第9/2002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内部保安纲要法》。
- 第35/2020号行政法规(2020年10月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司法警察局的组织及运作。
- 第52/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2021年3月2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核准司法警察局标志和证件的式样。
- 第87/2023号行政命令(2023年12月4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司法警察局人员编制。
组织架构
编辑装备
编辑型号 | 产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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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夫韦森军警十型转轮手枪 | 美国 |
格洛克19 | 奥地利 |
格洛克26 | 奥地利 |
HK MP5冲锋枪 | 德国 |
携带自卫枪械
编辑- 刑事侦查人员不论是否持有枪械执照,均有权拥有、使用及携带自备的自卫枪械,但必须申报。即使获批,其枪械的口径必须小于0.32英寸(7.65毫米),而且不得用于公务。
- 刑事侦查人员于退休后亦保留其拥有、使用及携带自卫枪械之权利。
历任局长
编辑- 司法警察司(回归前)
- 白德安(António Francisco Marques Baptista)(1995年11月30日—1999年12月19日)
- 司法警察局(回归后)
- 黄少泽(1999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19日)
- 周伟光(2014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4日)
- 薛仲明(2018年2月1日—)
争议
编辑2008年澳门人身保护令案中,一名香港居民在码头被截查,因国际刑警发出红色通缉令,司警在得到澳门检察院助理检察长批示后,将其移交予珠海市公安局,做法被终审法院批评“违背公正,动摇法治,影响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威望”。[2]
2015年,据维基解密揭发的文件及电邮显示,司警局于2012年从意大利跨国黑客软件公司Hacking Team洽购手机监控系统。该公司亦曾向利比亚、摩洛哥、苏丹、沙特阿拉伯、埃及和埃塞俄比亚的安全机构提供入侵式黑客软件。相关文件亦显示,专门负责刑事调查的澳门司法警察曾在2012年10月安排Hacking Team到警署示范黑客软件[3][4]。
参考文献
编辑- ^ 澳门特区政府司法警察局增设保安厅专责维护国家安全和反恐工作. 新华网. [2020-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2).
- ^ 澳门终审法院. 人身保護令案 第3/2008號(譯本) (PDF). 2008-02-12 [2021-12-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12-11).
- ^ Ellie Nh. Macau activists fear state snooping amid Hacking Team leaks. HKFT. 2015-07-20 [2018-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0).
- ^ 維基解密:澳門司警疑向黑客公司 洽購手機監控系統. 立场新闻. 2015-07-16 [2018-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0).
外部链接
编辑参见
编辑新机构 | 葡属澳门司法警察署 | 继任: 葡属澳门司法警察厅 |
前任: 葡属澳门司法警察署 |
葡属澳门司法警察厅 | 继任: 葡属澳门司法警察司 |
前任: 葡属澳门司法警察厅 |
葡属澳门司法警察司 | 继任: 澳门司法警察局 |
前任: 葡属澳门司法警察司 |
澳门司法警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