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民
堕民,中国历史上的一种次等人,又称为惰民或堕贫,先世是元末蒙古人或色目人[1],其祖先随蒙古骑兵南下江南,定居于南方[2][3]。明太祖北伐,建立明朝之后,留居汉地的蒙古人与色目人受到歧视,成为“堕民”,他们多从事小商小贩、卖艺等底层工作,但收入超过农民,他们主动上门向主顾提供服务,男性多从事捕蛙、卖饴糖、编竹器、铁匠、收旧货、轿伕、吹鼓手、卖艺等,女性则多从事梳头、挽面、媒人、喜娘、制作假发等,以便讨取各种赏钱赏物,而对主顾的走动权成为了堕民可以传之子孙及买卖的资产,堕民对主顾的关系是寄生性的依附,主顾只有远离故土才能摆脱这种被人依附的关系[4]。
堕民又称“怯邻户”,明代称“丐户”,后世称为“堕民”。在浙江绍兴及属县亦称“丐户”或“乐户”。元明清时,浙江绍兴及属县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平民。数百年来,被视为“贱民”之一种,不得与一般平民削籍和通婚,与平民同列。堕民亦不许应科举,多任婚丧喜庆杂役等事。[5]。
堕民虽与一般平民毗邻相处,然习俗殊异,地位低下,一直被人轻蔑。雍正元年(1723年)削除了绍兴和常熟丐籍,光绪年间废除了堕民藉,辛亥革命以后彻底废除堕民的概念。
知名堕民后代
编辑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为求真知说“堕民”. [2018-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1).
- ^ 美猴王六小龄童家世:元末蒙古族后裔(图). 新浪网 (京华出版社). 23 October 2010 [23 October 2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10月27日).
- ^ 六小龄童:我是蒙古族后代. 北方新报 (凤凰网). 4 November 2011 [4 November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2月22日).
- ^ 俞婉君《绍兴堕民阶层的境遇新论》《绍兴堕民》
- ^ 《绍兴市志》第四十五卷 丛录 · 第二章 堕民. [2023-0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