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纯是永乐十二年(1414年)举人[2],二十二年(1424年)成进士,获授刑部主事,升任员外郎、郎中,十多年来处事廉洁无私。他喜饮酒吟诗,微醺时灵感才浮现,而处理案件没有冤滞,得明英宗嘉奖,称为“诗酒张”,不久未受重用就去世,杨贡哭着说:“半夜草堂杯有酒,十年粉署橐无金。”[1]。
- ^ 1.0 1.1 同治《乐安县志·卷八·人物志》:张纯 号草堂,张坊人,由进士授刑部主事,厯任员外、郎中,十余年刚方廉洁,一钱尺帛无私;喜饮酒吟诗,少酣才思英发,断狱无冤滞,上嘉之,称为“诗酒张”。将大用未果殁,杨雪艇哭云:“半夜草堂杯有酒,十年粉署橐无金。”
- ^ 同治《乐安县志·卷七·选举志》:永乐十二年甲午科(举人)……张纯 张坊人,见进士
- 同治《乐安县志》·卷七·选举志
- 同治《乐安县志》·卷八·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