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纯 (永乐甲辰进士)

张纯(14世纪—15世纪),草堂江西抚州府乐安县张坊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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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纯是永乐十二年(1414年)举人[2],二十二年(1424年)成进士,获授刑部主事,升任员外郎郎中,十多年来处事廉洁无私。他喜饮酒吟诗,微醺时灵感才浮现,而处理案件没有冤滞,得明英宗嘉奖,称为“诗酒张”,不久未受重用就去世,杨贡哭著说:“半夜草堂杯有酒,十年粉署橐无金。”[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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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乐安县志·卷八·人物志》:张纯 号草堂,张坊人,由进士授刑部主事,厯任员外、郎中,十馀年刚方廉洁,一钱尺帛无私;喜饮酒吟诗,少酣才思英发,断狱无冤滞,上嘉之,称为“诗酒张”。将大用未果殁,杨雪艇哭云:“半夜草堂杯有酒,十年粉署橐无金。”
  2. ^ 同治《乐安县志·卷七·选举志》:永乐十二年甲午科(举人)……张纯 张坊人,见进士
  • 同治《乐安县志》·卷七·选举志
  • 同治《乐安县志》·卷八·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