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滋公主
阳滋[1](?—前209年),又作阴嫚,嬴姓赵氏。秦始皇嬴政之女。排位不详,传为次女。据史料记载约卒于秦二世元年春,阳滋生前花团锦簇、享尽荣华,但却被秦二世以肢解诛杀[2]。
阳滋公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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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公主 | |
姓 | 嬴姓赵氏 |
封爵 | 公主 |
逝世 | 前209年 |
亲属 | |
父亲 | 秦始皇嬴政 |
兄弟 | 公子扶苏 公子将闾 公子高 公子荣禄 二世皇帝胡亥 18个不详兄弟 |
姊妹 | 9个不详姐妹 |
考古考证
编辑1976年10月,在秦始皇陵东侧上焦村附近发现了一组陪葬墓群,共17座,考古工作者发掘了其中8座,8座墓中各有一棺一停;其中7座墓中各有人骨一具,五男二女。一座墓中,棺内只有一把青铜剑,未有人骨。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棺中尸骨非常零乱,有的躯体与四肢相分离,有的头骨与躯干相分离,有的头骨上有箭头,这些现象表明墓主系非正常死亡。但同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墓中的随葬品非常丰富,计有金、银、铜、铁、陶、玉、蚌、贝、骨、漆器及丝绸残片二百余件,这种规格说明墓主人是有一定身份的。这些有一定身份而又遭到残酷杀害的墓主都葬在陵园附近,说明他们必然与陵园陪葬有关。这使人联想到被残酷杀害的秦始皇子女。[3]
参考文献
编辑- ^ 1976年10月,在发掘中发现了一枚私印,一枚印文为“阳滋”,出土于女姓墓中。“阳滋”被推断是秦始皇女儿的名字。
- ^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七·秦纪第二:……十公主矺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逮者不可胜数。
- ^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所载:于是二世乃遵用赵高,申法令。乃阴与赵高谋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彊,及诸公子必与我争,为之奈何?”高曰:“臣固愿言而未敢也。先帝之大臣,皆天下累世名贵人也,积功劳世以相传久矣。今高素小贱,陛下幸称举,令在上位,管中事。大臣鞅鞅,特以貌从臣,其心实不服。今上出,不因此时案郡县守尉有罪者诛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今时不师文而决于武力,愿陛下遂从时毋疑,即群臣不及谋。明主收举馀民,贱者贵之,贫者富之,远者近之,则上下集而国安矣。”二世曰:“善。”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无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于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