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滋公主
陽滋[1](?—前209年),又作陰嫚,嬴姓趙氏。秦始皇嬴政之女。排位不詳,傳為次女。據史料記載約卒於秦二世元年春,陽滋生前花團錦簇、享盡榮華,但卻被秦二世以肢解誅殺[2]。
陽滋公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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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公主 | |
姓 | 嬴姓趙氏 |
封爵 | 公主 |
逝世 | 前209年 |
親屬 | |
父親 | 秦始皇嬴政 |
兄弟 | 公子扶蘇 公子將閭 公子高 公子榮祿 二世皇帝胡亥 18個不詳兄弟 |
姊妹 | 9個不詳姐妹 |
考古考證
編輯1976年10月,在秦始皇陵東側上焦村附近發現了一組陪葬墓群,共17座,考古工作者發掘了其中8座,8座墓中各有一棺一停;其中7座墓中各有人骨一具,五男二女。一座墓中,棺內只有一把青銅劍,未有人骨。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棺中屍骨非常零亂,有的軀體與四肢相分離,有的頭骨與軀幹相分離,有的頭骨上有箭頭,這些現象表明墓主系非正常死亡。但同時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墓中的隨葬品非常豐富,計有金、銀、銅、鐵、陶、玉、蚌、貝、骨、漆器及絲綢殘片二百餘件,這種規格說明墓主人是有一定身份的。這些有一定身份而又遭到殘酷殺害的墓主都葬在陵園附近,說明他們必然與陵園陪葬有關。這使人聯想到被殘酷殺害的秦始皇子女。[3]
參考文獻
編輯- ^ 1976年10月,在發掘中發現了一枚私印,一枚印文為「陽滋」,出土於女姓墓中。「陽滋」被推斷是秦始皇女兒的名字。
- ^ 司馬光資治通鑒·卷七·秦紀第二:……十公主矺死於杜,財物入於縣官,相連逮者不可勝數。
- ^ 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所載:於是二世乃遵用趙高,申法令。乃陰與趙高謀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彊,及諸公子必與我爭,為之奈何?」高曰:「臣固願言而未敢也。先帝之大臣,皆天下累世名貴人也,積功勞世以相傳久矣。今高素小賤,陛下幸稱舉,令在上位,管中事。大臣鞅鞅,特以貌從臣,其心實不服。今上出,不因此時案郡縣守尉有罪者誅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今時不師文而決於武力,願陛下遂從時毋疑,即群臣不及謀。明主收舉餘民,賤者貴之,貧者富之,遠者近之,則上下集而國安矣。」二世曰:「善。」乃行誅大臣及諸公子,以罪過連逮少近官三郎,無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於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