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马英九/存档1

Πrate在话题“玉树临风”中的最新留言:16年前

违反生者传记方针,语气欠缺中立

维基的生者传记方针规定需尊重生者的说法,可是本条目“负面评价”中还是缺乏任何当事人的辩解,很多事情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都有解释,可是这里却付之阙如。该部分一些几乎等于定调的语气,也欠缺中立性,虽然都有列出来源,行文中却露出明显的政治好恶。在“正面评价”的部分,很多正面评价缺乏来源,既然号称是评价,总该有个来源吧?难道是自己掰出来的?生平的部分则是行文杂乱,不像完整的文章。整篇文搞的像蓝绿战场一样,七零八落,毫无组织可言。

另外,虽说在讨论页承认自己的政治倾向不是什么罪过,可是却很明显看出许多人编辑马英九条目,怀有政治目的。连“中共同路人”这种话都出来了,维基礼节、善意假定等等维基方针何在?维基并不坚持写出来的东西一定都要是事实(政治本来就没有100%的真实,就算盖棺,也未必能论定),可是每一条都要有来源,而且双方意见尽量照比例平衡,语气要中立,不要诱导读者做价值判断。所以想来这里宣传“自己心目中的事实”的话就省省吧,找个部落格开骂或追捧比较实际。

我在打这篇文之前,对于本条目内容从未加减一字(等等可能就会动笔了,因为看不下去,这篇不是坐实了大英百科说“维基是厕所”的比喻吗?每人来拉一泡,拉后不理!),希望大家来这里是分享知识的,不是别有用心的。无论是要抹黑马,还是删除马的负评,都不是该有的行为。希望编辑者编辑前能看过“生者传记方针”和“中立性方针”再动笔。—User:Orion-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17:19 (UTC)

中立性令人质疑

没有提到马英九于李登辉推动总统直选时扮演的角色。

难以否认,总统直选影响台湾几十年来的政治局势。如此重大的变革,马英九于过程中扮演的主要反对角色之一,居然没有一字提及。

另一方面,美化马英九的“片面说法”,则是太多。

我有同感,我要加入他加入反共爱国联盟的内容被中共的同路人多次删除! —Dance knees 2007年8月4日 (六) 10:54 (UTC)
适当加入正反意见是好,而不是见不得负面的来源资料就要一直删除(还牵扯违反生者传记,实则举出无党派色彩的来源但是只要写到负面一样会招到删除),负面的来源资料就叫做批评甚至毁谤这...帽子说真的太大了,看到只愿意美化条目的维基人,感觉造成此条目立场实在不中立。—Kapolo 2007年8月9日 (四) 06:55 (UTC)

请求删除

马英九“进入政坛”及“个性”两栏,被马英九迷以某一本著作大量置入美化马英九个人,请求删除!

何谓美化呢?若说出事实是美化,又有何不可?难道不论好人坏人都应该要个打五十大板才叫作中立?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07:32 (UTC)

请Thinkers网友不要为了刻意美化马英九,把前中央日报马西屏写的一本书内容大量转贴复制进去 -Somehow 2007年7月20日 (五) 12:04 (UTC)

Somehow网友要恶意破坏到几时呢? 我写的文章都是有出处来源的,完全符合维基的规定。 你说我“美化”马英九,好像我说的不是事实, 那你就证明马英九没有那么好嘛, 否则若因为你个人主观上不喜欢马英九,就不能记载马英九正面的客观事实,维基你开的吗? 更不要说,你在谢长廷版,把我有出处的文章内容删掉了。只因为那是谢长廷的负面讯息。 所以,你是个有政治动机的人,已经很明显了。 就让大家看看,民进党的支持者的文准到底为何。Thinkers 2007年7月22日 (日) 16:55 (UTC)

“进入政坛”及“个性”两栏文章出处根本是泛蓝阵营的人所写成的,已经违反中立原则,哪里客观?如果客观,请编写们者也那泛绿的书出来写写,不只也有文章出处,也可以证明你们的客观,麻烦你们了~维基精神: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wiki是强调可查证性, 不是真确性

跟照wiki规定, 只要是有来源的资料, 都可以写, 马英九参加"反共爱国联盟", 既然是再中国国民党驻美总支部网站找到的资料, 那就算是假造的, 也应该是应该算是有来源. Philosophy.dude 2007年9月14日 (五) 01:42 (UTC)

市政良窳及影响力

User:Shizhao所回复之:

由于台湾岛内长期经济建设失调,从而税赋独厚台北市,因此在庞大经费的建设下造成台北县市隔一条淡水河无论在各方面均相差距大,且中南部人民到台北市谋生者众,这些人民大多租在台北县而工作台北市并且以机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然而马市长出于台北市的市容观瞻,认为机车是台北进步的毒瘤,再三宣导使用机车的危险、妨碍市容等,并任内大幅管控台北市机车停车的空间,以杜绝台北县市乡民使用机车的恶习,故在乡民间流传马市长曾道“何不开汽车?”,与晋惠帝“何不食肉糜”相提并论。

  • 1. 因为台北市本来就是台湾最重要的经济重心 所以"失调现象" 也属正常.
  • 2. 至于民生经济的好坏 关乎于国家执政者 带领国家的路线 不关乎于市政.
  • 3. 如果国家执政的好 老百姓GDP 位居四小龙之首 请问 人人有钱买车开车又何妨?
  • 故 不论蓝绿 都应正视"阶级"(贫富)差异的严重性 而非在意识形态上加作文章.--邦远 04:07 2007年1月4日 (UTC)

一个"发达国家", 跟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差别, "机车问题"的确是重要的一环。 台湾不论平均GDP有多高, "机车问题" 如无法解决, 就不可能进入"发达国家"或"先进国家"之列。虽然我们的HDI并不低。

  • 1. 提高人民所得。
  • 2. 持续改善发展大众运输。
  • 3. 在人民所得提高后 逐步淘汰轻型机车。--邦远 04:07 2007年1月4日 (UTC)

实无具体证据,本经删除.Shizhao氏未提出具体理由迳加回复,于此将再度删除. 人们想支持的当然是一位真正想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人员!(大公无私才是重点)

家庭

请介绍他的家庭。Sbl 07:51 2004年11月14日 (EDT)


马英九官方网站http://www.ma19.net/client/ProfilesDetail0101.php 写的是:育有两个女儿:“老大马唯中”,老二马元中。 马维中是女儿,不是儿子, 主夜上的资料写一子一女是错的。

清理留注

其他内容因为偏离百科任务的范围,已被移去,详情可查阅本条的贡献历史。

可否加入马市长个人?

英语版的维基百科有介绍他的嗜好与子女,还有他喜欢慢跑游泳等运动。

当然可以。不过太细的就不用了,比如不用写马英九是王菲的歌迷这种。--wooddoo 虢国夫人游春图 06:09 2005年8月18日 (UTC)


那马英九与歌手合唱Hey Jude的算不算?

如果是为比如宣传什么活动、慈善就当然可以。如果是说他“爱唱歌”“爱参与娱乐界活动”,这个也自然可以作为例子。总之就是不要将“纯个人”的事情说得太细就可以。--wooddoo 虢国夫人游春图 06:01 2005年8月19日 (UTC)

有两人蓄意破坏

61.62.75.25 , 218.247.199.97与61.51.174.61等三IP蓄意破坏条目,日后需要保护吗?

籍贯问题

请注意新闻的报道也未必会全对。可以肯定的事实是他祖籍在马家堰无疑,现在马家堰属于湘潭县。但马家堰很可能是近代从衡山县划到湘潭县的,所以官方采用祖籍衡山县的说法也不能被否定。请参见Talk:湘潭-涓生

没有马家堰从衡山划到湘潭的问题,文献表明马家堰自唐朝起即为湘潭地。马家世居湘潭,其数代族谱明确记载为湘潭湖田,并不是衡山。马家在马鹤凌的爸爸死后因生计问题曾迁到衡山,当时马鹤凌不到10岁,在衡山(现衡东县)主要得到了时任湖南财政厅长蒋介石的爱将刘岳峙(即现在说明马家祖籍为湘潭的留在大陆的表弟刘肇礼的祖父)的帮助,马鹤凌的妹妹马元英嫁给刘岳峙的儿子刘文亚后,马家并再次回到了湘潭。同时因为马元英没有迁到台湾才在大陆留下这唯一的一线直系亲戚。但是马鹤凌主要在衡山成长并接受教育而且其成长经历离不开刘岳峙的恩助,加之马家与同为湘潭人毛泽东的共产党以及被迫迁衡山前亲戚的作为曾有很深的"心结"。总之总总原因,出现了马英九祖籍衡山的记录,但马家近代祖籍为湘潭则确实是事实,在湘潭至少已经有22代了,但再根据族谱他们家的祖籍则可上溯至江西,以至陕西扶风马援祖先则是远籍了。Efm 09:12 2006年3月12日 (UTC)

非常光碟

给未注册用户:此光碟一还未出版、二不是民进党制作的、三里面没有情色及所谓同性恋内容,马英九本人也说他并没有看到画面,是媒体谣传的,所以我说您写的内容是“错误的谣言”。--Fauzty 22:01 2005年11月24日 (UTC)

蓄意破坏

本页面在八月三号时的编辑很明显的立场偏颇、且包含非百科内容的批判字眼和有广告嫌疑的联结,故还原。--S1300045 03:05 2006年8月8日 (UTC)

内容贫乏

知道马先生怎么看他自己吗? 请参考这篇文章[1] 马先生主政两任之下的台北市弊案就只是一个北缆吗? 各位要不要多参考一下其他的资料? [2][3] 资料都是公开的,这些要写马英九的维基写手们至少要多找资料吧﹖

节录马先生在革实院 (国民党的干部培训班) 的自我批判:

余生性温和爽直,自幼常蒙亲邻师友鼓励,益自振奋,困知勉行,自认思想开明而行为保守,生活有规律;对人确守忠恕诚信原则,对工作有奉献精神,经常反省,尚无不良习性。惟时有完美主义与理想主义倾向,对人有时过于厚道,“当仁不让”精神不够,有时对原则又过于执著,均不免时有所失。


马先生在革实院自述在海外求学时的 “反共爱国活动”

(一) 1975~76年,任纽约大学小组长,曾主办 76年“青年访问团”演出及反共义 士邹光汉演讲等大型活动。

(二)76年秋赴哈佛后,任留学生反共刊物“波士顿通讯”主编及主笔前后 5年,曾以“王绍陵”、“叶武台”、“李南侨”等笔名撰写专论、社论、杂文十余万字,批判中共、台独及海外左派,迭获中央海工会奖励,并常为“中央日报”“联合报”、“新闻天地”、国内政论刊物及留学生刊物转载。 78年夏,以“波士顿通讯”主编身份回国参加“留学生海外问题研讨会”,并膺选为领队。

(三)1978年底,中美断交期间,出版增刊之“波士顿通讯”,发动抗议游行,草拟抗议宣言信函,及联络友我美人投书报刊支持我国,并应行将撤离之我总领事馆之请,出任纽英伦(六州)中华公所英文发言人,负责赴各学校、团体演说及运用电视、电台与亲匪人士辩论;至次年夏为止,共参加电视、电台辩论及访问 6次, 大学(包括哈佛)及社团演讲及辩论 3次,颇获我外交官、华侨、学人、留学生及哈佛同学好评。 1979,1,11及29 日,复分别投书“波士顿环球报”及“新闻周刊”(均获刊出),介绍我国民主现状及批判美国出卖盟友,颇引起各方注意。同年2 月底,应邀返国参加“华侨团结反共会议”。

(四)1980年初,在赶写博士论文中,奉命编撰“高雄暴动真相”英文特刊 24页,以因应“高雄事件”发生后海外宣传真空,台独谰言之困境,出版后各地纷纷索取运用,我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华府办事处(前大使馆)国会组曾以 500份分送国会有关议员,对澄清污蔑,颇具效果,事后曾获海工会及其他长官奖励。

(五)1981,3赴纽约实习后,奉命研究遇上台独暴行之策略,乃利用公余多处搜集资料,撰成“恐怖主义与台湾独立运动” 84页英文论文一篇,送交有关单位在美运用。因该文内容翔实,蒐证充分,曾获外交部钱次长君复及海工会曾主任广顺嘉勉。

--[[User:] 13:10 2006年8月20日 (UTC)


应增加台北市执政的优缺点

再台北已经要八年了 应该增列主题  市政的优缺点 以及弊案等等

政治人物执政过的 都应该如此

Kuter 07:24 2006年10月14日 (UTC)

快卸任了, 卸任后就可以来检讨

Ywang.tw 15:32 2006年10月15日 (UTC)

  • 卸任后再检讨?岂不“过时”了!--Yyk 03:17 2006年11月7日 (UTC)

我觉得检讨市政这方面,很容易过于主观而无法达到中立的观点,就算要写也要非常谨慎。-笨笨的小B | 20巷 07:24 2007年2月13日 (UTC)

关于2005年县市长选举

可否加入关于此次选举中,马英九推荐的几位候选人被判刊的事? 61.58.185.206 16:24 2006年11月4日 (UTC)

特支费争议待补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陈述上避重就轻 全篇没有提到一个“贪”字

原文的“2007年2月13日因在市长任内首长特别费的使用,而被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起诉”, 应改为“2007年2月13日,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侦结台北市市长特别费案,认为时任市长的马英九触犯贪污治罪条例,以职务上之便利诈取财物,虚构支出之发生以取得会计人员的信赖,诈领政府新台币1117万6227元。”

本条目马英九和另一条目陈水扁在叙述上应该尽量平衡,不该有目前如此大的反差。而两个条目都被长期保护(无限期!?),形成只有一小批人能够编辑的状态,应该检讨这是否违背维基的开放精神和中立观点的目标。

 完成。这个条目是被半保护而已。半保护原始的用意是避免新用户与IP用户的破坏,但有的时候会因为管理员们的一时疏忽而保护过久。我也已经解除了半保护,欢迎修订 :)。--笨笨的小B | 20巷 09:45 2007年2月15日 (UTC)
我个人认为,不管是哪一个人的条目,没有必要把这些被起诉的内容写的那么详实,如果有接触过实务就知道,这些东西在一、二、三审常常在变,所以在人物条目中只要简单带过就好,不是马英九的条目要增加,而是陈水扁的条目要减少,其余的资讯合并在该案主条目,然后在人物条目中说参照该案条目即可。
问题是现实上很难做到,一删除这些部分,就有人觉得这些条目不够翔实(说穿了就是看起来不够爽),然后再加回去,结果就是人物条目偏离主旨,话题当头的事件冗长,该案的主条目反而显得次要。未命名 09:59 2007年2月15日 (UTC)

请勿破坏条目

有一个人一直删除“党主席的困境”中的部分内容,这些内容都是有所本。以泛蓝强行通过的两个法案都已经被判定违宪,明知违宪而故意通过是很恶质的行为,因此这确实有必要写进去。另外基于住民自决的基本原则,中共的对台政策可以说是台湾的敌方,泛蓝分不清谁是真正的敌人,确实是其困境。

请勿以偏绿的目光破坏条目

泛蓝的“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条例”是连战时代的产物。泛蓝版本的中选会组织法是否违宪,司法院亦没有表态,所以泛蓝版本的中选会组织法并“不是违宪”。阁下以理所当然的思想去判定某些事情,这些是有所本吗?

泛蓝为何亲共,阁下亦没有说出来,也就是因为民进党向台独方向走,所以国民党才寻求北京的协助,回击民进党在两岸政策下的弱点。阁下应该引用大纪元的原文或台湾亲绿媒体的新闻原文。而不是引用这些类似网络传言的文章。

BBC专访中,“你的立场基本上与北京一致,你难道不会感到不安吗?”,马英九亦有作出解释,阁下亦没有说到。


阁下所坚持的“党主席的困境”是否作出平衡及中立,我感到很大疑问。

本人明白,每一篇文章是应该蓝绿平衡,就像陈水扁的条目,也应列入泛蓝的观点,亦应列入泛绿的观点。泛蓝与泛绿,没有一方是全对,也没有一方是全错的。Satricky2005 22:08 2007年05月29日 (UTC)

批评

批评一节全无来源,请加回,并应平衡正负双方见解,现在过于负面。—孔明居士 2007年6月4日 (一) 09:46 (UTC)

我不客气的说一句话,现在的马英九可有任何一丝丝正面的评价可写,如果有,请你告诉我,我帮你补上即可。阁下一口气砍太多资料,恕我无法接受。请将你砍文的各种原因一一列出,让我一一清查,否则我实在不知道你砍对人否?—Eliot 2007年6月4日 (一) 09:46 (UTC)

其好与坏,在下无法置评,谢谢阁下的建议,现在重新阅读一次,将批评一节全删去,因其并不中立,无法查证,其他保留,但建议重写与媒体关系一章,此章有使人感觉其乃媒体造神之结果,没有反证,有失公允。—孔明居士 2007年6月6日 (三) 16:45 (UTC)

疑问

本文中"直至李登辉在1996年总统大选获胜后,由于新党及民进党开始合流"这段话是否有误? 新党及民进党不是两个对立的政党吗?可否详细描述如何合流

  • 路过,作出说明,当时的民进党已经与新党寻求在立法院中合作,例如总统选举前的立法院长选举,施明德得到新党的支持竞选院长,一度与国民党打成平手,最后亦只是陈水扁的子弟兵跑票才以一票之微落选。Satricky2005 17:38 2008年05月14日 (UTC)

职业学生

当一个自诩为"热血爱国青年"的人,日后被发现结果是在国家风雨飘摇时期,瞒着经国先生偷偷拥有美国绿卡,在被人发现揭穿后只是淡淡的回应说:经国先生没问,所以没说.这真是一大讽刺,马先生是不管做什么事没被发现就不承认,那推论到职业学生乙事,就值得让人玩味了.

职业学生的指控没有实据,如此有诽谤之嫌,依Wikipedia:生者传记,当移除之。另外User:Gonbom的改动,悉无所据,并在未得共识前移除NPOV模板,已严重违反协助精神,在此请其解释。—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8日 (一) 09:53 (UTC)

其更将与媒体关系一节的来源请求移除,但无补回来源,如同破坏。—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8日 (一) 09:58 (UTC)

砍掉模板跟来源请求是我疏忽,在此道歉,可能有些规则我没搞懂。但我并没有在该页添加新东西,顶多是作文句编辑,毕竟该页目前很明显是偏蓝叙述居多,不符合“中性的描述”这一要件。而你所谓的“悉无所据”究竟何意也颇有问题,改变文句叙述方式是需要什么根据?—Gonbom 2007年6月18日 (一) 10:34 (UTC)

  • “中性的描述”很抽象,建议使用“事实与感觉的白描”。并将"事实的经过叙述"和"人的感觉描述"清楚标明。

举例:在纷乱的政坛里,马英九一向是较属于“口不出恶言”型的人。1.政坛是否"纷乱"是个人感觉 2.不需要描述马英九在政治领域工作 3."一向是较属于"是编篡者的感觉。 改编成:部分民众感觉马英九“口不出恶言”。(明确标示为"人的感觉描述")—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 职业学生的指控有实据"一张照片",并且有明确的三位证人:陈重信,李敦厚,吕秀莲。若三位证人假造证据或有不实证词,马英九应该控告三位证人。—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 Wikipedia:生者传记,可以收录可靠的、由第三方出版的资料来源,我认为此篇文章有可信度[24]。"一张照片"加上具名的三位证人指控是有可信度。—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 请君注意“在一个在世人物的传记中,任何如非属实即构成诽谤的宣称必需列明来源。缺乏第三方可靠来源时,一篇人物传记将违反非原创研究及可供查证的方针,并且可能被认作诽谤。”里的“第三方”可靠来源,台湾的网站,怎说也不是第三方,而且其还是有预设政治观点。倘须书之,务求有他国权威资料来源作实。—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8日 (一) 20:16 (UTC)
  • "第三方"并非指国外的权威网站或台湾有立场网站。车祸事件中,肇事人与受害人属于对立的双方当事人,路人或摄影机属于第三方见证。受害人证词需要第三方证据证明。指控马英九为职业学生中,三位证人与马英九属于对立的双方当事人,相片属于第三方见证。—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3:30 (UTC)

请不要曲解之,第三方断不可能为一泛绿网站,倘马英九果真为职业学生,何故他国权威媒体无一报之,仅一台湾泛绿网站报之?—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5:44 (UTC)

  • "第三方可靠来源"所要求的是事件的真实性,所以本人认为"第三方"可指照片录影和具名的证词,因为照片录影具真实性,具名的证词需负担法律责任并且受公众评断。

有照片录影或具名的证词,第三方可为一泛绿或泛蓝网站,第三方也可为一他国媒体。—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6:17 (UTC)

  • 何以第三方会为蓝绿阵营,君不要在此无谓辩解,如此做无益于大家。—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6:19 (UTC)
  • 如果阁下执意为之,请提供他国权威媒体报导为据,不要再只在这里辩说,维基并非辩证所。—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6:22 (UTC)
  • 马英九的负面事件需要他国权威媒体报导,才能肯定负面事件真实性,则正面事件也需要他国权威媒体报导,才能肯定正面事件真实性。此为立论错误之推理,因为"事件的真实性"和"他国权威媒体之报导"无必然之关系。—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6:46 (UTC)
  • 此大错也,请不要混淆视听,这并非负面报导,而是实在的指控,倘无实据,有若诽谤,君不要在此行辩术,在下亦非台湾人,无意争辩蓝绿之事,然而百科断不许诽谤之言入内,请君勿复言之。—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6:51 (UTC)
  • 总结︰此指控有若市长特别费,倘无实据,亦无讼案,只以一泛绿媒体为据,有若诽谤,倘如此可入百科,则任何明星之花边新闻,悉可入矣,且此指控犹甚,诽谤之言,无益于众。对方既然无入耳之意,今在下不欲再论之,望诸君明察。—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6:56 (UTC)
  • "诽谤"指没有事实的指控。三位具名人士公开控诉马英九为职业学生具备可信的事实根据及照片,并且承担法律责任及公众评论。个人认为可编入。—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7:23 (UTC)

---请问孔荣杰教授什么时候澄清那个spy的传闻?否则何以条目有此说法?

高志鹏:马英九职业学生证据属实[25]民进党4日召开记者会,拿出马英九过去在传记文学的自述手稿,质疑马英九在学生时代就一直为国民党工作,因此才能一回国,就到总统府工作。立委高志鹏强调,马英九职业学生证据属实,欢迎马英九赶快提告。....其实之前就有自称是哈佛校友的在《台湾日报》登广告,宣称他看到马英九拿相机拍摄台独组织的聚会,后来众人叫他走开,马却先假意离开又重返现场拍摄。—218.172.126.116 2007年7月16日 (一) 04:42 (UTC)

  • 泛绿媒体并不是做虚假报导,而是真的有三人公开出面对马英九职业学生一事进行说明,“有三个人进行控诉”此事确实存在,不因为媒体颜色而废,撰写马英九是职业学生为伪,但撰写有三人公开指出马英九有职业学生、马英九未回应为真。

说到特别费案,道德约束圈大、司法约束圈小,市长特别费案就算宣判无违法,也已经跨破了马先生的高道德标准,若没有拿公费让马小九使用,司法公诉如何会找上马先生? 上述内容不停搬文来糊辩“第三方、他国权威媒体为第三方一类”,混淆视听,不过如此。—Kapolo 2007年8月9日 (四) 11:55 (UTC)

被六人控诉为职业学生

  • 马英九是否为"职业学生"有争议。

陈重信、李敦厚、吕秀莲、江振耀、李应元、陈师孟,六人控诉马英九为职业学生为事实的经过。(改三人为六人,改证人为六人,)—Wo ow 2007年6月20日 (三) 17:00 (UTC)

这三位,并不是证人,因为他们都没有提出马英九是职业学生的证据。 所谓马英九被反搜证的照片,只是一个人在笑,看不出有什么不妥。 马英九是一个“爱国的学生”,不代表马英九就是所谓职业学生。 陈重信,他自称连马英九的老师孔杰荣,都知道马英九是国民党间谍,以被孔杰荣否认。 李敦厚,他说马英九在波士顿通讯写了许多反民主的文章,但若看过原文,则会发现即使以现在的标准去审视,马英九的言论不旦符合民主的标准,甚至可说是进步的。(如不要采地域主义) 吕秀莲,她在坐牢的时候,马英九还帮她安排和老师孔杰荣见面。                                      Thinkers 2007年6月19日 (二) 03:54 (UTC)

  • 证据有两种:1.第三者人证 2.照片录影等物证。
陈重信,李敦厚,吕秀莲,三位前误写为证人。
三位与马英九为对立双方,三位为原告,马英九为被告,照片为物证。
陈重信,李敦厚,吕秀莲,三位原告控诉马英九为职业学生,提出反搜证照片为证物,并描述照片背景,以上为事实的经过。

个人认为Thinkers的下列描述与本事件无关 马英九是一个“爱国的学生”..........吕秀莲,她在坐牢的时候,马英九还帮她安排和老师孔杰荣见面。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5:32 (UTC)

  • 吾人无从判断马英九是否为职业学生。吾人可知陈重信,李敦厚,吕秀莲,控诉马英九为职业学生。本标题下之文章纪录三人之控诉,但不做法院之判断。—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5:59 (UTC)
  • 重申:本标题下之文章将纪录陈重信,李敦厚,吕秀莲,具名三人控诉马英九为职业学生。此三人之公开言行自然放诸公论。Wo ow
  • 阁下至此仍不回答在下的重点问题︰

一,何以阁下不能得一他国权威媒体报导?

二,以泛绿网站为据,何以称为第三方?—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6:44 (UTC)

  • 回答

一,何以阁下不能得一他国权威媒体报导?有两个原因1.本人英文甚劣2.并非只有"他国权威媒体报导"具有"真实性"。

二,以泛绿网站为据,何以称为第三方? 第三方指可靠之物证人证,所要求的是事件的真实性,所以本人认为"第三方"可指照片录影和具名的证词,因为照片录影具真实性,具名的证词需负担法律责任并且受公众评断。 若泛绿网站具备照片录影和具名的证词则可称为第三方—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6:55 (UTC)

  • 阁下力有不逮,当请他人代劳,而非尽于一身,真实与否,不在维基辩解,阁下不要转移视线,我等只求第三方中立公允之报导,泛绿报章,诚难中立,更难服众,若是真事,他国媒体不可能不报导之。还有不论BBC、Cnet或其他大媒体,悉有中文版,请君不要以英文不佳为理由,言尽于此。—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7:00 (UTC)
  • 阁下无法用逻辑或推理使我明白。阁下使用词句过于武断,如:"泛绿报章,诚难中立,更难服众","XXXX,诚难中立,更难服众"代换任意人或物皆可,"若是真事,他国媒体不可能不报导之"更是令我无法理解为何?孔明居士可否具体说明"第三方中立公允之报导"是什么?—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7:38 (UTC)

一张有人在笑的照片,算什么物证? 陈重信的证言,已被拆穿。 吕秀莲本人并无指控马英九是职业学生。 至于“爱国的学生”,与本件事当然有关。 泛绿的人士指控马英九是“职业学生”的唯一根据,就是他是“有名的爱国学生”,除此之外就没有了。 至于这两者的连结在那里,看不出来。 所谓的第三方,当指没有利益冲突的人。而泛绿人士和马英九,当然有利益冲突。 另外,没有根据的猜测不应成为内容,这与有没有具名无关。 每一个说马英九是职业学生的人,都只是猜测。若清测可以成为内容,那就把政论节目搬上来就好了, 他们也是具名。

                         Thinkers 2007年6月19日 (二) 12:03 (UTC)
  • 此张照片,可观察到不寻常之处,马英九头部向右转90度与身体呈直角,两手张开,面部露齿,个人判断,这种不寻常的姿势可能与照片背景有关,可能当马英九被反搜证时自然的转身避开,两手张开可能因为转身时的惯性。此张照片绝非亲朋好友所摄,面部露齿,但无笑意。以上是本人放大照片观察并推测的。
陈重信的证言,指马英九的老师孔杰荣知道马英九为职业学生[26],马英九提出反证:翻译老师的英文信成中文[27]。此反证我个人有异议,马英九的反证并未附上孔杰荣之英文原稿,若有英文原稿之图像可令大众知道陈重信的证言"孔杰荣知道马英九是异议学生"是错的。
吕秀莲本人公开指控马英九是职业学生。另外加上李应元、陈师孟公开指控马英九是职业学生。[28]
国民党为了清除异议学生,雇用职业学生进行异议学生的个人资料收集辨识,职业学生将个人资料档案传送至国民党,国民党骚扰异议学生在台家人以威胁海外异议学生停止异议活动或禁止异议学生回台湾。
在此程序中只有一个步骤"职业学生搜证异议学生时"异议学生可反搜证职业学生。—Wo ow 2007年6月20日 (三) 00:37 (UTC)

你对照片的推论都是你个人的揣测,我并不觉得有什么意义。 我只问你你如何从那张照片得知,就是在所谓的游行现场照的? 就算“不寻常”、“决非亲朋好友”,又跟职业学生有什么关系? 你对孔杰荣反驳陈重信的信函有异议,那是你个人的自由, 若你认为马英九的转述不可信,那陈重信的转述也不可信, 除非陈重信能提出孔杰荣说马英九是“KMT spy”的录音。 最后,吕秀莲什么时候说马英九是职业学生? 至于李应元陈师孟,他们指控马英九是职业学生的唯一根据就是他是爱国学生, 这两者有什么逻辑上的必然关系?更不用这他们都和马英九有严重的政治利益上的冲突。 最后,国民党有雇用职业学生,不代表马英九就是职业学生。

Thinkers 2007年6月20日 (三) 08:46 (UTC)

1.本人观察推论照片:依据文中预设背景"马英九被反搜证时"自然的转身避开反搜证,若可观察推论得到此张照片马英九从容的转身并友善的露齿而笑,即和照片背景不符合。 可令身体快速向左转以避开前方镜头,比对相片中的动作是否相似。
2.“不寻常”、“决非亲朋好友”等用语清楚标明是本人主观的观察推测所加的形容,跟照片中马英九的动作姿势有关系。
3.Thinkers:若马英九的转述不可信[29],那陈重信的转述也不可信[30]
Wo ow:我认同。
4.Thinkers:吕秀莲什么时候说马英九是职业学生? Wo ow:四年前台北市长选举时,担任桃园县长的吕秀莲点名马英九是职业学生。 [31][32]本人查询不到精确年月日时间。
5.指控马英九是职业学生基于他的行为,并非根据"爱国学生"一辞
哈佛大学教师李敦厚与印地安纳大学历史系的学者江振耀指控马英九当年在示威活动拍照搜证,江振耀曾和马英九住同一栋宿舍。(新增江振耀指控马英九为职业学生。)
6.陈重信、李敦厚、吕秀莲、江振耀、李应元、陈师孟六人中,其中四人:中华民国副总统吕秀莲、卫生环境及社会福利委员会立委陈重信、前劳委会主委李应元、台湾大学兼任教授陈师孟,曾任政务官或立委等政治工作,和马英九立场对立。
哈佛大学教授李敦厚、印地安纳大学历史系学者江振耀,此二位未曾从事政治工作。个人推测:李敦厚、江振耀跳出来指控马英九,以报复当年马英九对此二位搜证所造成回不了台湾、家属被恐吓的伤害—Wo ow 2007年6月20日 (三) 17:00 (UTC)

所以现在只剩下李敦厚和江振耀了?他们两人指控马英九是职业学生的场合,是李应元参选台北市长的造势大会, 而对手就是马英九。如何能说是没有利益上的冲突?

更何况,他们两人到底从何得知马英九有打小报告?亲眼看见? 不就是“马英九是爱国学生”吗? 而李敦意对马英九在波士顿通讯的文章,说成是“反民主”, 当我们拿马英九文章的原文来看得话,会发现根本不是如此。 可见李敦厚本就对马英九就有立场。

至于照片,阁下到底从照片那里看得出来,那就是在示威场合照的?

若真的因为马英九打小报告而使得有些留学生无法回国, 民进党执政八年,当有外交部的公文可查吧? 怎么会需要靠这些传闻证据? 可见所谓职业学生的批评,纯属无稽。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03:10 (UTC)

  • 1.李敦厚和江振耀指控马英九是职业学生并不能获得利益。李敦厚和江振耀指控马英九没有利益上的冲突。
2.李敦厚和江振耀指控马英九在台湾学生抗议国民党政府的示威活动场合出现,马英九不是参与示威,是在旁拍照搜证。
3.请提出马英九文章的原文,证明马英九先进的民主思想,证明李敦厚本对马英九有偏见。
4.外交部禁止留学生回国的资料,本人尚未找寻,感谢提醒,不过可能找不到。
5.照片是在示威结束后照的,出于一九七八年编印的“全美抗议选举不公、反对政治迫害示威游行录”文献中并附加说明为“蒋家特务马英久被群众追赶,奸笑落荒而去”[33][34]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4:14 (UTC)
  • 李敦厚和江振耀是参加李应元的造势大会,可见在立场上就是倾向李应元的,怎可说打击李应元的政敌马英九不会获得利益?
  • 波士顿通讯的原文我已经写在条目里。
  • 你如何证明照片就是在示威结束后照的?根据你的网页,照片是陈重信提供的,而他本人并不是中立的来源。谁知道他会不会把随便一张马英九的照片拿来穿凿附会?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04:53 (UTC)

  • 1.请提出李敦厚和江振耀获益的确实证据,录影录音或照片皆可。
2.抱歉,没标题不知道框框中是波士顿通讯的原文
3.波士顿通讯的原文"台独份子的处理问题:最高指导原则应是“不是敌人,便是同志”",这一句话是否合乎民主精神?
4.我们可以假设陈重信把随便一张马英九的照片拿来穿凿附会,我们也可以假设马英九捏造老师孔杰荣的书信,也可以假设马英九官方网站为了拉客家票假造祖籍渊源。但是"陈重信提出照片指控马英九"是真的,"马英九向自由时报提出老师孔杰荣的书信翻译"是真的,"马英九官方网站公开马英九祖籍渊源"是真的—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6:14 (UTC)
  • 李敦厚和江振耀支持李应元,还不够证明他们的立场和马英九冲突?
  • “不是敌人,便是同志”的精神和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的精神相同,就是“除非证明是敌人,否则就应视为同志。”对比当时蒋政府白色恐怖的判决,民不民主可想说知。
  • 就算陈重信和马英九两人的转述都当不得真,那也是没有这回事。自然不应将职业学生的指控放进条目中。
  • 你后面又是将正面负面用同一标准来衡量了。维基对负面叙述的要求就是比较严,你如果不爽,可以去修改维基的方针。等你修改成功了,再来放,好吗?-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07:30 (UTC)
  • 1.职业学生拿中华民国公民的税金监视海外的中华民国公民,中华民国公民和职业学生立场冲突,李敦厚和江振耀乃基于此立场。
2.“把台独份子当成敌人”是马英九的民主精神?
3.陈重信和马英九两人的转述都当不得真,但是有“照片”和“其他非从事政治工作的证人”。
4.Wikipedia:生者传记:“有关在世人物之无来源或来源待考之负面资料应立即自该条目及其讨论页移除。”“如果一个申述或事件是值得注意的、相关的及得到可靠资料来源充分记录,它可以纳入该条目内——即使它是负面的及主角不喜欢有人提及它。”。有时我会忘记维基的方针。
5.若马英九支持者不喜欢将“被六人控诉为职业学生”编于此条目,也可独立成一个条目“马英九被六人控诉为职业学生”事件。—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8:45 (UTC)
  • 就算职业学生和中华民国公民有冲突,和马英九是不是职业学生有何关系?
  • “把台独份子当成敌人”的是当时的蒋政府,不是马英九
  • 照片我已经说过了,一个人在笑,如何能够推论到他是打小报告的职业学生?你所谓的其他人证,就先不论中立性,到底有那一个“目睹、听说”马英九是职业学生?不就是“因为他是爱国学生,所以他是职业学生”吗?这样的推论叫做猜测,不叫做人证。
  • 另外,非从事政治工作,不代表就没有利益冲突。
  • 今天就是你的行为不符合维基方针,为什么要牵扯到马英九支持者?是因为你自己是个反马的,所以事事政治连想吗?维基对生者的负面叙述就是要有可靠消息来源,不管你用什么条目都一样。
  • 另外,也不是所有的人事物都有资格作为条目,阁下若是新手,自当用心。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19:58 (UTC)

  • 没错啊,我是反马人士。我依据你所增添修改的文句推测你是马英九支持者。要是没有立场不同的双方来添加,此条目就只剩马英九正面事迹。这个条目本来就是政治条目,政治连想你是马英九支持者也是必然的。不论立场,只要资料来源可靠真实就可添加上。—Wo ow 2007年6月22日 (五) 05:12 (UTC)
  • 依照Thinkers的看法,此照片是乱凑得到,是立场对立的人提供造假。

这一点我不能认同。 64天安门事件中有许多被压扁尸体的照片,是立场和中共对立的民运人士提供。 纳粹集中营中屠杀后大量的尸体照片,是立场和纳粹对立的犹太人提供。 中国的胡锦涛在西藏血腥镇压,难道会留下照片? 不论中共或纳粹都极力掩盖罪行,销毁照片录影。 我认为资料符合维基方针:“如果一个申述或事件是值得注意的、相关的及得到可靠资料来源充分记录,它可以纳入该条目内——即使它是负面的及主角不喜欢有人提及它。”—Wo ow 2007年6月22日 (五) 04:37 (UTC)

  • 此条目只剩马英九的正面事迹是结果,但原因呢?也许是因为马英九本身就是个正面的人士。
  • 纳粹和中共都有直接受害人、目击证人出来指控,请问谁看到马英九是职业学生?
  • 退一万步,就算马英九真的拿着相机去示威场地,就能代表他是职业学生?
  • 今天的问题是,你所指的人证物证,没有一个人可以直接证明“马英九是职业学生”,不是吗?你不要把自己的资料薄弱牵托到什么反马挺马上,维基的方针就是如此,你不爽,可以去改。

Thinkers 2007年6月22日 (五) 09:40 (UTC)

  • 我们从照片中只看到一句句的尸体,压扁的尸体,依照Thinkers的逻辑:压扁的肉块算什么证据?直接受害者、目击证人是和当局立场对立,证词不能当证据?谁拍到纳粹和中共当局直接杀人?谁录到纳粹和中共当局下令杀人?西藏死人算什么证据?谁拍到胡锦涛开着坦克压喇嘛?
此张照片和背景描述清楚的让我们知道马英九被指控为职业学生。

Thinkers要我们提供整个国民党迫害系统运作程序的证据,从马英九拍照搜集海外中华民国国民资料,将资料传送给关中,关中集中传回国内警备总部(警总),警总迫害海外中华民国国民在国内的亲友,境管局限制所有相关中华民国国民的进出。特务会留下完整作业资料给别人查?马英九,关中,警总,境管局难道这么笨?

在此流程中只有国外学生可以反搜证,国内反搜证是找死,像林家血案全家被杀,像陈文成一样被人扔下楼,甚至连避秦美国的作家江南都被杀。以上事件大家都很清楚是谁干的,但都没证据,没有陈文成被警总扔下楼瞬间的照片,没有陈启礼接受蒋孝武指令的录影,美国当局只凭陈启礼证词录音确认是蒋孝武下令。对于自身罪行无悔意的掩盖与否认的行为,可判断政党及其追随者的性质。—Wo ow 2007年6月22日 (五) 11:29 (UTC)
  • 压扁的肉块代表有死尸,一个人在笑代表什么?他是职业学生吗?若阁下认为这两者推论的距离是相等的,只能说阁下反马反到神智不清了。
  • 纳粹和六四天安门事件,有着数以万计的直接目击证人,和国际媒体的见证请问“谁看到马英九告密”?
  • 我知道马英九被指控为职业学生,请问那一个指控的人有证据?你不要一直跳针,可不可以告诉大家,为什么一个人在笑的照片代表他是职业学生?
  • 老蒋下条子说要死刑的证据现在都有了,你要告诉大家说民进党执政八年,“不可能找到国民党迫害系统运作的证据?”
  • 找不到证据不代表不需要证据。譬如说,我也可以说“陈水扁如果去贪污,一定做得很秘密,没办法找到证据。”所以我就可以不需要证据指控陈水扁或任何人贪污?
  • 你不要东拉西扯,美国凭什么确认是蒋孝武下令的证据你找给大家啦,最好是他们CIA的运作你可以知道。维基的方针就是没有可靠消息来源的负面叙述不能用,这不只保护马英九,也保护谢长廷陈水扁。你一直想要把自己的偏见收进来,反马反过头了吧?

-Thinkers 2007年6月23日 (六) 23:23 (UTC)

此事无须再议,据Wikipedia:生者传记,批评者、反对者及诽谤者的意见一章,如果该等批评仅代表极少数人的观点,它不应该存在于该条目内。此观点只是极端泛绿网站所述,国际上全无报导,台湾本土亦无足轻重,故当删之。—孔明居士 2007年6月26日 (二) 12:35 (UTC)

市府大楼陈尸案

  • 一具女尸陈尸半年于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楼东北侧三楼露台,个人判断:此事对马英九市政府团队是负面影响。—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负面影响和负面政绩是两回事,吴淑贞被起诉对谢长廷也有负面影响,要不要也放到谢的条目? 我不懂为什么阁下一直想把自己的个人判断放进百科。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01:21 (UTC)

  • 若谢长廷对吴淑贞之行为有管理控制之权力或为亲属关系,则吴淑贞被起诉对谢长廷的负面影响将加入谢长廷条目中,因为伴随权利的是义务。
台北市长马英九为台北市政府最高长官,对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楼有管理控制之权力,相对也有尽责管理之义务,以及负担管理不佳之责任。
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有管理中华民国的权力,相对的若中华民国管理不佳陈水扁必需负担管理不佳之责任。—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2:50 (UTC)
  • 本来想加入北市研考会主委周韵彩被壹周刊拍到一周翘班五天跳瑜珈并用黑头车接送,作为马市府负面政绩,但网络新闻全被删除,无网络来源,扫描作为来源可能侵权。—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2:12 (UTC)
  • 尸体半年无人发现,和马英九的政绩要扯得上关系,前体是市长的职责就是要派人清察市政府建筑物的每一寸角 落,和外围的每一个阳台。欢迎阁下提出此项根据。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03:14 (UTC)

  • 市长的职责必须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市政大楼环境让民众使用,并规律巡查建筑死角以保护办公市民安全。本人并未亲自考察过阳台陈金珠女士陈尸处,不知此处是否为建筑死角。—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3:51 (UTC)
  • 从半年后才被发现就可以知道,那里并不是市民会使用到的地方。建筑死角和办公市民安全又有何关系?预防僵尸吗?请指出市长的职责就是要花费纳税人的税金,一寸一寸的检查市府大楼,以防万一有人自杀跌落。或者你可以找一下其他县市的预算书,看有没有其他人这么做。若这样做是一个普遍的常态而马英九没有,自然就是负面政绩。-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04:59 (UTC)
  • Thinkers认为陈金珠陈尸半年于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楼东北侧三楼露台并非马英九负面政绩。为了避免争端将此二级标题独立编写成一个条目或移至马英九的正面政绩,纪录下马英九主政的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楼发生的事件。—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5:53 (UTC)
  • 所以阁下同意这不是负面“政绩”啰?若这样你这是要放,就请你解释一下这件事和马英九本身的关系,对读者了解马英九这个人有多少帮助。若你要放进“台北市政府建筑”的条目中,我倒是觉得很合适。
  • 这是折衷的方法,让双方有交集,编辑可继续,但我依然认为是负面“政绩”。我不赞成放入“台北市政府建筑”条目。我建议放入“台北市政府”条目。“马英九市长”领导“台北市政府团队”,“台北市政府团队”管理“台北市”,“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楼”是“台北市”的一部分,“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楼”是“台北市政府团队”所在地。“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楼”发生命案半年无人发现,“台北市政府团队”有责任,领导“台北市政府团队”的“马英九市长”也有责任。—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8:22 (UTC)
  • 拜托你记得先前讨论的内容。这件事若要是台北市政府的“责任”,必然是有积极的不应作为而作为或是消极的应作为而不作为。你若认为每一个县市首长的义务是花纳税人的钱,然后一寸一寸的检查市府大楼,就请你赶快提出根据。台湾还有很多其他的县市首长,这个资料并不难找。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20:01 (UTC)

诿大的市府,仍够让蓝营女尸停尸阳台半年才发现马小九部落格 还是马把拔厉害!政治狂热女子 陈尸北市府死角 半年无人知,被蓝营照三餐骂的总统府怎么没出现半具“新马王堆”的女尸?

加入:马英九领导下北市研考会主委周韵彩一周翘班五天跳瑜珈并用公务车接送

  • 2006年8月31日14:??周韵彩在瑜珈中心被拍到
2006年9月5日17:44 周韵彩走出瑜珈中心坐上黑色公务车被拍到
台北市政府研考会主委周韵彩:“身为政务官,没有注意自己的行为,造成市府的困扰,特别向台北市民,跟马市长市政府,表达歉意。”
台北市长马英九:“我们要追回,她使用到上班时间的薪资。”
周韵彩的丈夫是国民党立委高思搏,公公是国民党大老高育仁。

马英九对周韵彩惩处,但这可能是马英九的“负面政绩”。(更改情绪性语言)—Wo ow 2007年6月22日 (五) 04:08 (UTC)

  • 你到底在酸什么?若是新手请用心一点。既然要加这个标题,出处来源赶快去找一找吧。-Thinkers
  • 双方讨论尽量简洁扼要,理性讨论,避免情绪性或多余词汇。当然我有时也会不理性,感谢提醒。来源已找到。你忘了签名。—Wo ow 2007年6月22日 (五) 04:05 (UTC)

将加入新加坡民主党给马英九的公开信部分翻译

部分翻译: 2007年6月2日新加坡联合早报刊登一则新闻马英九说:“新加坡不同于我们(台湾),它的重点不在于民主化。虽然如此,但它专业、无贪腐和有效率,值得我们学习”......事实真相︰人民行动党(PAP)政府给予国际“无贪腐”的印象,其实,来自国家领导人是以严厉的法律禁止人民发出批评的声音。那些反对派政治人物因为对新加坡政府的作为提出批判,不是被搞得破产、监禁就是赶出国门。......马英九说新加坡的重点不在于民主,马英九又说这个政府是无贪腐的。然而,我确信马英九知道民主才是确保一个政府负责并且无贪腐的最有效方法。 [35]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7:47 (UTC)

  • 我只能简单的跟你讲,若这种程度的都要加,我看每个政治人物的都写不完了。难道要找批评阿扁或谢长廷的还不容易吗?泛蓝一百多个立委,每个立委少说也骂过两三百句,难道要一个一个引?百科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这个人,不是作流水账。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20:06 (UTC)

  • 百科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这个人,必须加上本人的看法及别人的看法。本文中已有蒋经国的看法。加上新加坡民主党的看法是适当的。你的观点明显只允许加入马英九正面的资料。—Wo ow 2007年6月22日 (五) 03:54 (UTC)
  • 你也帮帮忙,条目里李登辉李敖的说法我有说什么吗?我只能说,如果连新加坡一个在野党秘书长的公开信都可以登,那每个政治人物的条目都写不完了。或许我可以学你,先把2100的节目放到谢长廷陈水扁的条目来

Thinkers 2007年6月22日 (五) 09:45 (UTC)

你愿意拿报载内容跟口水节目相比,也可以,那建议你要提出人事时地物,编写出中立的负面观点就可以了。—Kapolo 2007年8月13日 (一) 12:03 (UTC)

将加入马英九官方网站的部分内容

加入马英九官方网站的部分内容并明确标明来源 将使用马英九官方网站内容将本文"姓名"之标题扩充成"个人资料"—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1:58 (UTC)

没有来源的负面批评应先删除

负面叙述的要求比来就比较严格。

  • 真不真实,我们不是上帝,谁也不知道。但是维基的方针就是没有出处的“负面”叙述应先删除之,

若阁下应要将正面负面的叙述用同一标准,请先去改变维基的方针。 Thinkers 2007年6月19日 (二) 12:05 (UTC)

  • Wikipedia:生者传记:“有关在世人物之无来源或来源待考之负面资料应立即自该条目及其讨论页移除。”“如果一个申述或事件是值得注意的、相关的及得到可靠资料来源充分记录,它可以纳入该条目内——即使它是负面的及主角不喜欢有人提及它。”Thinkers说的没错,负面事件要求"可靠资料来源充分记录",否则必须移除—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1:00 (UTC)

盖古之史家,生人不立传,倘须立传,不论之,倘须论之,不讦其身,概论其绩。维基亦本此风,望三思。—孔明居士 2007年7月3日 (二) 17:40 (UTC)

  • 我都已贴出《传记文学》的数据库了[38],这是一件可以验证的事。你不相信“东森电子报”的报导?那“中国时报”你也不信?这样是否要“人民日报”的报导您才会相信?—Yyk 2007年7月3日 (二) 18:15 (UTC)
  • 抱歉!那个数据库是要付费的。那“中国时报”的报导你也不信?Yyk
  • 除非是第三方(非台湾)权威报导,不然难以采信,在下非台湾人,无从得知岛内之事真否,他人若非自台湾来,盖亦如是,今此数据库为缴费式,诚非可供查证,望君先寻另一论文出处,或联络报导所述之人,请其提供论文引证,不然他人何能信之?在此言谢。—孔明居士 2007年7月3日 (二) 18:39 (UTC)
  • 这里有一个免费数据库可申请,您可以试试看:[39],但记得选择“传记文学36年(光碟试用)”。原网址为:[40]。请问是不是只有“人民日报”(或新华社)的报导您才会相信?—Yyk 2007年7月3日 (二) 18:51 (UTC)
  • 该集《传记文学》如下则新闻中的第一张照片所示:[41]。那请问等我到比较大的图书馆找到该篇文章,那该如何在此验证给您看?烦请告知。又:被您删除的部分,请看本“讨论页”的“内容贫乏”项,全在那里。—Yyk 2007年7月4日 (三) 07:28 (UTC)
  • 该(即传记文学)免费光碟我已申请了,到时如果对方寄来,再分享与您。其实我猜得不错,您“不便”申请。您也不必在此打预防针,“送交有关单位在美运用”这句话东森电子报报导时,已特别用引号引出来,因为那是根据马英九自述的内容转述的。既然您这么维护“生人传记”的名声,不知是否有空或有兴趣也去维护另一个“生人传记”的名声----吴淑珍。—Yyk 2007年7月4日 (三) 13:33 (UTC)
删去部分涉及人身攻击的讨论,请各位伙伴讨论时维持文明用语,尊重自己与他人,恪守维基礼仪。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Jasonzhuocn(留言)于2007年7月9日 (一) 08:52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 插话,两位可先冷静一下好吗? 诚然,放在维基的资料必须有查证的方法。[User:Yyk|Yyk]]既已有申请资料,不妨多等两天,等资料到了,可以一一说明来源再加进条目,我相信一两天实无伤大雅。孔明居士也不用用封禁这方法去平息纷争,封禁原意只是保护条目,如果有争议,其实不一定要回退到你认为正确的资料哦(可看看有关回退等的方针),大家各退一步,好吗?--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7月4日 (三) 17:43 (UTC)

今其人诬蔑不断,无法讨论,倘无公允,止其行,在下诚不再言。然其一切不合方针之举动,当尽回退之。—孔明居士 2007年7月4日 (三) 17:57 (UTC)

另外,此事应就此完结,毕竟为马英九讨论页,此等争论之事,应在他日存档。—孔明居士 2007年7月5日 (四) 03:24 (UTC)

我翻译英文版的天文条目,他们的查证资料中,学术论文网站需付费注册,方能登入,即外人不能随便进入。IEEE的论文检索也不是完全开放的,Yyk兄只是道出一个类似IEEE的查证资料来源,如果我是Yyk,被人以对号入座式指为“小人”,我也会感恼怒。--Wrightbus × WrightRail ~威铁高速~ (お客様サービスセンター) 2007年7月5日 (四) 17:45 (UTC)

  • 首先传记文学网站不能自由访问,来源并非可供查证,另外,其文亦只言其曾自述,但并无原始来源,另外,第二个资料来源说马英九考虑告其诽谤,足证并不可信,除非真的如特别费案般,有举证查证阶段,否则不合生者传记方针。—孔明居士 2007年8月3日 (五) 01:47 (UTC)
  • “传记文学”这本是台湾历史悠久,且很通俗的一本杂志,凡大、小图书馆几乎都有她的踪迹,说她“来源并非可供查证”岂不笑掉人家大牙,何况我亦早已指明该段文字出自的杂志“期数”为何,这还管“网站不能自由访问”何事?真的碰到死不认错者,我也无话可说了。还有下面“这段该怎么加?”请看个清楚吧!至于东森新闻都已报导“马的律师说将提告诉”(在新闻播报影片内),是否你还认为那是东森从别的地方剪接来的吗?—Yyk 2007年8月6日 (一) 09:41 (UTC)
  • 政治人物与一般人物不同,其行为影响社会国家甚钜,更应该接收正反公评,而非以来源单单"您"查不到便删除搓掉。

先生前段文言文造诣很高,值得赞许,但此为"中文维基条目",若需全篇使用"文言文"进行讨论回复,可否至"文言文维基"再说?

马英九律师已按铃告谢志伟毁谤(这有图有真相),却没有指责传记文学内文不实要求改除,或许谢志伟有夸大传记的内容,但也可以看成马英九对文章内容觉得并无不实,所以并没有一并告杂志社或是澄清内文的打算。传记文学此书一般人不会买,但图书馆内都有.网络亦有流传版本,但网络版本或许您仍认为伪物。这件单纯因为您手边资讯缺乏,且Yyk资料来源并非无中生有,实体可到台湾的图书馆看,网络也可购得使用权或是取得,何来不能查证?在于是否愿意查证吧?您个人不能查证不能视为不实。再次说明:你看不到不能查证不代表不存在吧? 注:自述来源据文章内容来自于研究员自述,并非来源不清,也是在于您不愿意查证便说Yyk引据没有来源。—Kapolo 2007年8月8日 (三) 13:51 (UTC)

  • 多说一点,以上并不代表认同yyk之前写的内文,因为我没时间去拜读,但是引用来源真实存在不应随意抹杀。来源据载为长期研究中国国民党党史的辅大习贤德教授花三年多时间,在2006年6月《传记文学》第88卷第6期,发表<马鹤凌、马英九父子与革命实践研究院>,内文的考据应比维基乡民所言来的较为正确。—Kapolo 2007年8月8日 (三) 14:09 (UTC)

这段该怎么加?

《传记文学》第88卷第6期(中华民国95年(2006年)6月号,总号:第529期)的特稿:“马鹤凌、马英九父子与革命实践研究院”,这篇文章是由习贤德教授所撰写的。该杂志的ISSN:1234-5679。

该期的“编辑室手记”开头是这样描述:习贤德教授近年来埋首在台湾国民党“革命实践研究院”的档案中,细细梳理自一九四九年十月间开办后的资料,从研究员的自述到成绩单、结业报告到长官评语,皆逃不过他的检视,收获不少。……

马英九于民国七十一年(1982年)四月参加革命实践研究院集训所填报的“研究员自述”,习贤德教授近将其全文照录一遍出来。该自述封面照片显示:

期别:革命实践讲习班第廿四期

学号:24016

写作日期:中华民国七十一年四月十九号

上次在新闻上所引爆争议的那段“自述”,刊载在该期杂志的第19页,那该怎么加上去本条目呢?—Yyk 2007年7月11日 (三) 09:25 (UTC)

其实该段在上面“内容贫乏”项,已有人贴文过了,今将原文该段一字不漏地重新列出来:

(8)70年3月,赴纽约实习后,奉命研究遇上台独暴行之策略,乃利用公余多处搜集资料,撰成“恐怖主义与台湾独立运动”(Terrorism and the Taiwan Independence Movement)八十四页英文论文一篇,送交有关单位在美运用。因该文内容翔实,搜证充分,曾获外交部钱次长君复及海工会曾主任广顺嘉勉。 —Yyk 2007年7月29日 (日) 07:49 (UTC)

和“孔明先生”在本讨论版交手的一些真相

我已申请有关《传记文学》的光碟数据库,因为最近那本杂志有关马英九的报导上了最新的台湾新闻版面,当初我根据“东森新闻报”内容转述在马英九条文内,却屡次被“孔明先生”删除,因他不相信那来源是可以验证的(当时猜测可能他不是台湾人,不认识这个媒体),所以我再反问他,相信“(台湾)中国时报”、“人民日报”、“新华社”吗?但他都不回答。因为当天原本中时电子报(即中国时报的晚报部分)亦有出现该报导,本想当作第二来源,但都得不到他的回应,总觉得他故意刁难。

后来我也好心告诉“孔明先生”到哪免费申请《传记文学》光碟数据库,但他亦否定该数据库可做验证的来源。之后我想可能该数据库申请时需要一些个人真实资料,我体恤“孔明先生”‘不方便’申请,所以跟他说等我申请到再分享给他。无奈当时我多话,多了一句‘其实我猜得不错,您“不便”申请。’却得到他这样的回应:‘悲夫,猜度之事,小人之为,诚哉无言也。’竟指我是“小人”,后来又说他回应时没用“你”,是我“自己对号入座”。

被影射为“小人”的我并没有真的哭爷爷、告奶奶般地请求管理员来主持公道,反而让对方做了这种事,并将我封禁3天。

在此讨论页相互讨论并留下文字是代表一种历程,也是一切事实的真相,原本想将“给User:石”的回应留在本讨论页,让其他一些网友很容易略知当中一些真相,但无奈被删,故重新说明之。 Yyk留

请停止在讨论页攻击谩骂其他维基人,回归编辑讨论,谢谢。—Jasonzhuocn 2007年7月9日 (一) 08:48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Jasonzhuocn(留言)于2007年7月9日 (一) 08:48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我有同感,这里有很多中共的同路人,他们的可靠来源,就是中共批准的出版物,等等,他们学着中共一样,要强奸民意,shizhao 就是典型,他天天保护的条目都是和中共有关的条目,他就多次把马英九参加过反共爱国联盟的内容删除,他也多次删除其他对中共不利的内容,然后保护. 他自己就来自北京,居然会在北京为一个被中共封闭的网站做事,显然是有来头的.—Dance knees 2007年8月4日 (六) 10:53 (UTC)

迂腐了一点,脑袋不怎么灵光。巨蛋的混乱就在我家附近,早知道去拍照好了...,细数巨蛋完工后投标时跑出的幽灵公司、设计不良造成LED架设延误的衍生问题,到现在东森的管理问题,大厅变成卖场...都是存在的,一项项列出要找来源时却很容易被挑剔来源。疑云密布的状况下,还不愿意先撤下具有争议的政绩...现在放一张金玉其外的照片然后称作政绩也是很不错了,反正我身为当地市民是不怎么认同这项是正向的政绩(有做出来但没有做好的小巨蛋政绩),却有外地人士维护称我毁谤了这项政绩,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在下觉得所提供的资料并无碰触到生者传记标准的“臆测性”,或是严重到变成你所谓的形同毁谤,“臆测性”是指听说...并加上来源请求或是假的来源(吉米·威尔士曾经说过:我怎么强调都不过分。若干编辑似乎有个糟糕的倾向,将臆测性的‘我自某处听闻’的假资料加上‘来源请求’标记。这种作法不对,除非找到资料的出处,否则应予移除。这点适用于所有资料,尤其是在世人物的负面资料。),我们许多人所做的是已有正确的来源并进行记录而已,来源取向在你的要求下都改用非反方的第三者立场或是媒体进行来源,因为你不愿意承认,每一句话都是确实存在可考的。其实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才具有假资料与加上来源请求的问题,不认同真实(至少来源真的存在)的资料来源,只接受自己愿意接收的资讯,这样的编辑思维就正确吗? 马英九以高道德标准著称,但是富邦金并北市银的确存在瓜田李下的行为,也的确是在金改中以非公开的方式、以小并大,首例将国营企业金鸡母送入财团手中,是否能称作毁谤?我觉得这是纪实报导,只提出事实并没有丑化的言语存在,或许放在负面又加上疑云对你有失公允(我考虑若要摆,可能开在生者传记事实未定论区块增加正面提出的资料让大家看时能够快乐一点,是非应留给读者决定)。删除的首次你质疑我使用泛绿媒体。因为来源取得的不易,已经不去引用泛绿那种偏激的报导,改为引用市议会泛蓝市议员所提出的问题叙写简称做"疑云"的事件后,你就再次称这些为毁谤。不如你第一次就说我不符合生者传记标准不是更好吗?何苦要因为是用市议院的议事录,找不出你可以轻松挑剔的地方时才去抱紧那些生者传记标准呢???

当然你也可以想想把这整段写成正面政绩也不错:马英九为了使北市银有更好的发展,在与富邦金控高层和高盛证券三方在招待所吃鱼翅与数次的私下会谈之后,依照高盛证券的评估将北市银嫁给较小的富邦金,虽然有人说这失去北市银的经营权与市府赚钱的金鸡母,且北市银一些便利市民但不赚钱的服务在并入富邦金消失,但马英九在议会中认为这是一项对市府好的决定。(有"多好"请看议会记事本)

最后要说,诚如这一条政绩中:“这个条目或段落的语调被认为不适合百科全书。”,在世记录终究是过眼云烟,来源不明的称颂与来源不能让这些人信服的负面资料还是得等尘埃落定。哈,以后真是少写在世纪传乐的轻松。乎~写好久(写完更是觉得有够迂腐,脑袋不灵光)—Kapolo 2007年8月8日 (三) 17:28 (UTC)

哇!马小九变成马英九

马小九被重定向为马英九,这岂不是人、狗(“九”用台语发音)不分吗?这该怪始作俑者的“某某人”(User:Shizhao )了,同时他还把马英九的“大女儿”变性变成“儿子”呢!幸好被我改回来。—Yyk 2007年7月3日 (二) 16:59 (UTC)

经社群讨论,马英九的宠物重定向至马英九。请Yyk 尊重自己与他人,恪守维基礼仪。—Jasonzhuocn 2007年7月5日 (四) 02:18 (UTC)

点选马小九后,会定向为马英九,但底下会出现一行“(重定向自马小九)”,接着点选该行的马小九,之后进入其“历史”项,就可获得过往的编辑历史,也可以重窥马小九的全部内容了。—Yyk 2007年8月2日 (四) 02:06 (UTC)

我建议y兄在讨论相关议题时,政治敏感度别那么高,这会影响你的判断力而不自知。
我讲一些过去一直没讲的事供你卓参。记得我在马小九这个条目初建时,当初的删除讨论中,我是少数支持你把马小九这个条目留下的人,你应该还记得。如果你记得当时的情况,当时我是建议你建立这个条目的“独立性”,这才是维基百科中保留某条目的“撇步”。不料,当时你一直强调马小九之于特别费案多么多么的重要,我一直没和你讲的就是,你这才是“自爆”之举啊!当你一直强调马小九依附于某事件中,甚至如现在似乎在为了某个未讲出来的理由坚持这个条目留下来,这个条目就失去“独立性”了。
我没有参与什么社群讨论,坦白说,我也觉得没有必要重定向,因为这只狗不只一次出现在新闻当中,已经有了基本的知名度了,但把它拿来当做某种工具来使用,对于维持这个条目是适得其反的一件事。未命名 2007年8月3日 (五) 12:19 (UTC)
  • 社群讨论重定向的事情我从头至尾都不知道,也没通知我这最大贡献者之一来进行讨论(这就是维基制度的“杰作”),等被重定向后才知一切大事底定,不过还是谢谢未兄的赐教。—Yyk 2007年8月4日 (六) 07:10 (UTC)

有关姓名

马英九的姓名之来源当然是由他本人来作准,但是否“英属九龙”的说法是完全虚构出来的呢?—dbslikacheung 2007年7月5日 (四) 00:28 (UTC)

建言

每个人都可以参与修改,所以溢美或者贬低是行不通的。 恶意诋毁和不实流言更会引来法律追诉! 只有客观而中肯的叙述,会得到多数人的认同。

关于马英九条目(转贴)

Jasonzhuocn兄,马英九这个条目一直以来都被Thinkers采置入性行销,之前放置非常多图片来推销买英九、现在从马西屏一本书的著作,广泛复制贴入(进入政坛)与(个性)这两栏来刻意美化马英九个人,例如“没有缺点的人”“太过完美”,格式明显不合百科的形式,(生平)栏也被Thinkers插进一段明显格格不入的转贴文章,几乎马英九的每一栏都有Thinkers推销美化马英九的凿痕,Thinkers的政治目的非常明显,Thinkers也针对其他网友进行紧迫盯人的编辑战,如今Jasonzhuocn兄依据方针保护而完完整整留住Thinkers含政治目的的文章,我认为这是这是有欠公正的,除非Jasonzhuocn兄也认同Thinkers的这种在维基百科中做置入性行销的宣传行为Somehow 2007年7月22日 (日) 15:16 (UTC)


底下是Thinkers在"马英九"一栏做置入性行销的一览表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Contributions&limit=500&target=Thinkers

2007年6月8日 (五) 18:49 (历史) (差异) 马英九 (→生平) Thinkers插入550个字马英九的文章

2007年6月8日 (五) 20:49 (历史) (差异) 马英九 (→正面) Thinkers贴入750个字,外加9张宣传图片,宛如竞选海报

2007年6月16日 (六) 21:03 (历史) (差异) 马英九 (→进入政坛) Thinkers贴入900个字(马西屏《谁识马英九》一书的文章)做置入式行销

2007年6月16日 (六) 21:58 (历史) (差异) 马英九 (→个性) Thinkers再贴入另外600个字(马西屏《谁识马英九》一书的文章)做置入式行销 连“没有缺点”、“太过完美”等极度美化用语都贴上去

现在除了宣传图片减少到三张之外,只要对马英九的宣传的部分只要被删,Thinkers马上补上, 至于其他马英九条文内容几乎全部被他修整更改, 文中Thinkers自创"总共替纳税人节省了31亿元",后来又改成"总共替纳税人节省了24亿元"(现还在文章里面), 从Thinkers提供的[14]连结网址来看,就知道Thinkers是故意假造,

若Jasonzhuocn兄想维持公正, 但也不该将Thinkers这种一看就知道是宣传式的文章完全保留, 而任由Thinkers将其他人的文章删除与抹煞,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从6月1日到7月22日), Thinkers个人就把全文加油添醋大改特改到完全变了一副模样, 如果Jasonzhuocn兄真想维持公正角度, 至少对Thinkers的转贴文章作一些处置, 而不该完全保留Thinkers这些转贴复制置入式的贴文, 我认为至少需处理Thinkers转贴自马西屏写的《谁识马英九》这一本书的这一千五百个字, 这种极度主观的个人文章,放在维基百科本身就是一个引起编辑战的源头。 Somehow 2007年7月24日 (二) 13:17 (UTC)

转贴人—Yyk 2007年8月2日 (四) 01:51 (UTC)

什么叫“置入性行销”?什么叫“美化”? 如果我的内容有误,那才叫“美化”,那我很欢迎任何人举出我引述内容不实的证据啊。 我倒觉得有人就是见不得马英九好,容不下马英九好的事实。那也OK,就各凭本事,引经据典嘛。 马西屏的书都是有具体事件的,若是有造假,在媒体发达的今天,当可供查证。 Thinkers 2007年8月2日 (四) 23:58 (UTC)

既然Thinkers可以合理化大量转贴马西屏的文章,那么是不是代表Thinkers也可以容忍其他网友以后可以大量转贴金恒炜的文章? 如果可以各凭本事引经据典,则以后网友比照你的作法,大量转贴金恒炜的文章,你是不是会拿不同标准立即删除而后快? 如果不行,则Thinkers大量转贴马西屏评论马英九的文章,正当性又何在?

Thinkers选择转贴自马西屏评论马英九的用词:“没有缺点的人”“太过完美”,是不是嫌两蒋时代的造神运动做的还不够? 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够“没有缺点”“太过完美”? Thinkers最好给个解释! Somehow 2007年8月4日 (六) 10:18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Jasonzhuocn(留言)于2007年8月4日 (六) 16:39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从Somehow网友的讨论就知道,您是维基的新手。维基对于生者立传的方针,批评就是比赞美严谨。Somehow若是不满意维基的方针,可以尝试改变,或是自己写一个新的百科。把批评和赞美用同样的标准,是您对维基的无知。

另外,“没有缺点的人”、“太过完美”,前者是蒋经国说的,后者是马英九法务部部属的评语,都不是马西屏个人的主观意见。或许这世上是没有真的“没有缺点的人”,但若真的出现一个,Somehow网友又何苦看不过去呢?

您看马英九不爽,那就去找有“中立可靠出处”的内容嘛,OK? Thinkers 2007年8月4日 (六) 17:35 (UTC)

我们可以看到具有双重标准的Thinkers,节录在马英九先生的现今的假想敌谢长廷讨论页中,节录Thinkers:“如果有争议未解就是保护的话,对于不想要负面新闻曝光的不中立使用者,不就可以编辑战来为所欲为? ”[42]Thinkers在进行马英九的对手负面类别的编写时,就放宽了来源的标准。但当别人进行马英九负面类别的编写时,就以严格的角度要求,造成我在写此讨论时的谢长廷条目[43]中充斥各种在马英九条目中被称做不中立媒体的节录,马英九类似的内容却被删除,两相对照立即可见Thinkers在编写相关条目时的偏颇。—Kapolo 2007年8月9日 (四) 11:00 (UTC)

我在谢长廷的内容,出处是主计处的数据库。 拿我的出处来和马英九负面的出处比,你不会害羞吗?Thinkers 2007年8月9日 (四) 19:04 (UTC)

看到你的回应,这最少代表上文其他的内容没引起你的不同意,关于这一点我不会害羞,因为我从没去指你用主计
处的来源有什么问题,但是你却要说我就是针对你主计处的来源,欲加之罪...唉,你是否对我的言论进行了臆测呢?
我主要是想说谢长廷条目编出来的负面观点一堆媒体来源,Thinkers都能接受也有使用过(我查历史查到的),马英九这边使用媒体编写时却被删的精光,而且删除理由也没有确实的维基编辑主张,让我做编辑战而不是讨论怎么把负面观点编写的更好

原本要想到上面就算了,但是好,儒道就是歹命,我就花时间来帮你只看你这个"主计处的来源"、说文解字。
虽然很难解,但就顺你的意,我不想再论报章媒体的来源写谢长廷条目的负面观点充斥,马英九条目却要被删光光这档事了。

你也说了:各县市重要指标查询系统是一个数据库,何来网页给你连结? 维基的精神是“可供查证”
我需不需要帮你解什么教作"可供查证"?维基条目不是空的只有四个字,内文看了没呢?

你来源列明:主计处数据库。这份资料被提出质疑,虽然没有办法提出网页。
节录维基的可供查证(内自己写的):
为了让资讯可以被维基百科接受,你必须说服一个有公信力的媒体来帮你出版你的报导,(主计处很公正,可是却用大家查不到的数据库)
而这将会经过一个类似同行评审的过程。(大家想查查不到,能了解是否编写中立)
他可以被记者、编辑,或者还有fact-checker来加以确认(有人提出疑义,但您无法提供更详细的资料让大家确认),

尽管大家都看不到全文可能不是你的错,大家还是相信并愿意尊重你找到的来源,仍愿意承认你所引用资讯正确。 应该说大家相信的是主计处有这个数据库,而不是你所编写的内容。因为我看到了在条目讨论时的Pachingo所说, 你就算利用了主计处来源,却只选择性的写内容,编写谢长廷负面的客观度仍有不足,岂不是陷主计处于不中立? 请讨论如何使负面内容客观吧,别再问我害不害羞了,讨论条目该怎么编写而不是我该不该害羞吧?

简单的小结:上一篇和内文落落长写的不够清楚,所以让Thinkers觉得我认为主计处的来源笔不上马英九的负面来源(我用市议会纪录来写一样被删,还附上网页参考评审勒,你可以帮我说话了?),所以很不满意。故在此申明:我认为Thinkers用很中立的主计处来源却拿写成很不客观。过程是:尽管有维基人有疑义也说维基精神是可供查证,但这样一来却让大家无法经过同行评审的过程,不过大家仍相信Thinkers找到的来源,但是Pachingo发现Thinkers只是选用真实的来源,但却写出不客观的内容,最后Pachingo改成较客观的内容。
再搞这类一行问题出来,我不回应了,该说都说的很清楚,请回归"重点"去讨论怎么写好条目而不是问问题来考我,虽然写完我发现我具有说明狂的特质。—Kapolo 2007年8月10日 (五) 19:02 (UTC)

  • User:Kapolo一言敲醒了我,所以更正我前面的推测,原来User:Thinkers在维基的贡献100%完全都贡献在“马英九”身上,他在维基的贡献只有在“马英九”、“马鹤龄”及“马英九的对手”三个项目上,他可说是百分百为马英九而活的一位网民。那我必须赶快呼吁一下,有哪位网友知道有能为“马英九的对手”百分百而活的人,请他赶快上维基来为“马英九的对手”效力,以便平衡一下版面,让维基能更显得“中立”一点。—Yyk 2007年8月11日 (六) 01:10 (UTC)

嗯~Yyk您的说法似乎比较难让维基中立,可能比较会让维基发生对立的编辑战。希望对有争议时,大家都能在讨论中说清楚、该怎么写。如果Thinkers觉得因为上面的文章而使你感受到抨击,在此致歉,因为现在争议都用删除取代修改,可否大家编辑时能形成共识:依照维基的编辑标准,若有不中立的负面观点,可以先移到讨论区,需写到中立(或作平衡报导) ,再放回条目中,由大家集思广益编写好维基百科的中立性不是更好。—Kapolo 2007年8月11日 (六) 02:04 (UTC)

  • 不回应和认同你的话是没有关系的,请kapolo不要自我臆策。主计处的数据库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的,何来不能查证? 我引出的数字,已经被证明是事实,又何来不中立? 如果这个数字不好,那别人可以自己做功课,用更好的数字,不是吗? 至于Pachingo所言,只能说他没有做功课。经济成长率大于0不表示就表现好,全台湾的平均更不是N个县市的数字加起来除以N,以为每个县市的人口不一样。见不得马英九好、见不得谢长廷坏,很简单,就是--引经据典嘛。 Thinkers 2007年8月11日 (六) 22:47 (UTC)

嗯~这就是臆测的坏处,这一来一往之间你就了解了吧?我觉得主计处的数据没有问题,重点是怎么引用,选用中立的数据,做出不中立的观点时,这就叫做无中生有,拿数据库的资料做出原创性的研究。就请不要大家拿中立数据来只举坏的了,这就不叫做中立观点。若真的要用数据库,至少整个数据库的内容都要看到而不是挑坏的来报(只提某一年,而不是平衡报导),这样的编辑观点就失去中立了。编辑时至少得有来源举出,来源不需中立而是要确实存在这份来源、并将来源写成平铺直叙中立化才是大家的工作,不是搞出创新的观点,而是对现有的各式观点进行整理。希望你可以注意到。—Kapolo 2007年8月12日 (日) 17:04 (UTC)

中共同路人多次删除马英九参加过反共爱国联盟的行为可耻!

我在这个条目内多次加入马英九加入反共爱国联盟的内容,多次被几个中共的同路人多次删除,现在还将条目保护!明明白字黑字,大家到网上随便查查都可以查到,看看新浪网站,[44],再看看新台湾周刊, 这些中共的同路人还说什么没有事实根据啦,不是来自可靠的来源啦,等等,多次删除,企图掩盖历史事实,他们实在可耻!为什么这个喂鸡网站已经被中共派来的人给控制了? 还自称中立? 实在有问题!—Dance knees 2007年8月4日 (六) 10:49 (UTC)

生者传记

某君所加入之内容,全不合生者传记方针,今兹列之︰ 一︰易此文“2003年SARS期间和平医院因院内感染而封院,并且召回医护人员。封院后的隔离政策被院内的医护人员批评为“无能”及“无情”。封院及召回医护人员乃中央与地方共同的意见[1]。当时的市立和平医院林重威 医师在治疗染煞洗衣工时,受感染而牺牲,林父要求台北市政府为封院政策不当道歉,并求偿一元。最后法律判决,由国家赔偿748万元。但就如前所述,封院乃中央与北市府共同的决策,和平医院封院是否能当成台北市政府的负面政绩,就现在的资料还看不出来。”为

2003年SARS期间和平医院因院内感染而封院,并且召回医护人员。封院后的隔离政策被院内的医护人员批评为“无能”及“无情”。封院及召回医护人员乃中央与地方共同的意见[2]但和平医院对SARS防治不力,造成感染事件,主管单位的北市府当然负有监督不周之责。当时的市立和平医院林重威 医师在治疗染煞洗衣工时,受感染而牺牲,林父要求台北市政府为封院政策不当道歉,并求偿一元。最后法律判决,由国家赔偿748万元。”

指责并无来源,强烈个人观点,将中性评述如此变更,有违生者传记,中性观点,勿有原创研究等方针。

二︰猫空缆车故障频传,凸显该系统不适用于台湾地区,在任内定案兴建的前台北市府负有最大责任[http: //www.ettoday.com/2007/07/23/327-2130318.htm]-2130300.htm[45] [46][47] [48][49] [50]

来源虽多,然皆为民进党拟起诉之内容,但此文却只字不提民进党,只以民进党之起诉之内容斥责之,有违生者传记,中性观,可供查证等方针,且有误导之嫌。

三︰坚持加入以下内容︰ “2006年第88卷第6期的《传记文学[51]》里<马鹤凌、马英九父子与革命实践研究院>一文中,提马英九自述在民国70年3月曾赴纽约实习,利用公余时间搜集各方资料,完成一篇名为‘恐怖主义与台湾独立运动’的英文论文,并“送交有关单位在美国运用”[52]

首先传记文学网站不能自由访问,来源并非可供查证,另外,其文亦只言其曾自述,但并无原始来源,另外,第二个资料来源说马英九考虑告其诽谤,足证并不可信。余上有述之,兹不赘矣。

综合而言,此三点皆不合维基百科,故当尽除。—孔明居士 2007年8月9日 (四) 02:22 (UTC)

  • 如果你不晓得台湾的“国赔”,就别在那里自曝其短,再给你看看另一个SARS国赔的案例[53]。另一个“弹劾案文”也请详读一下[54]。—Yyk 2007年8月9日 (四) 04:19 (UTC)
  • 自己说“没有来源的负面批评应先删除”,现在有来源的负面批评也一样遭受你的清除,即使有来源,也认为那不是来源。那么建议你最好立个“禁止在马英九条文内张贴任何负面批评”的看板,这样也省得你老是要过来这里清除负面批评。—Yyk 2007年8月9日 (四) 04:32 (UTC)
  • Yyk 什么郤不懂也可以来放炮啊。疾病管制是全国一体适用的SOP,主管单位是卫生署。如果全国只有台北市一间医院出包,那是台北市卫生局的问题。但是和平医院之后,高雄的长庚、高医也都发生感染。可见是卫生署根本没有设计出一套适当的流程。Thinkers 2007年8月9日 (四) 19:07 (UTC)
  • 请问有因“高雄的长庚、高医的感染”而被判“国赔”的吗?知道的烦告知一下,谢谢。再顺便问一下,上述两医院的感染来源来自何处?—Yyk 2007年8月11日 (六) 00:47 (UTC)

(每个人都可以写的电子报不是可靠来源,泛绿政治人物不是中立来源。) 中时"电子报"应该是有名有姓的记者所写、也能受到同行评审;维基编辑没有强调中立来源的编辑准则,而是强调写出来并需中立,泛绿政治人物怎么看马英九,也是一个观点能够存在。不然泛蓝去看马英九也不是中立来源啦,不就大家都删光光不要写了?重点是编写的保持原来的内容,中立而不加油添醋。—Kapolo 2007年8月11日 (六) 02:29 (UTC)

现在的内容已非上面所述而是:
2003年SARS期间和平医院爆发严重院内感染,北市府组成专案调查小组,检讨出院内感染的主要原因有三点: 一、在刘姓洗衣工发病后至通报前未采适当隔离措施。二、警觉性不够。三、防护措施未能严格落实执行。[21]因而导致院内感染而封院,并且召回医护人员。在行政院要求下,和平昨日(这个有问题)中午即召回九百卅名员工,集中隔离,相关人员家属则采居家隔离,和平医院医护人员及员工计有五十七人疑似感染,其中七人死亡,五十人住院,民众部分则有九十七人疑似感染,二十四人死亡。[21]当时的市立和平医院林重威 医师在治疗染煞洗衣工时,受感染而牺牲,林父要求台北市政府为封院政策不当道歉,并求偿一元。最后法律判决,由国家赔偿748万元。
可以讨论这有什么问题吗?—Kapolo 2007年8月11日 (六) 02:29 (UTC)

  • 请问:对“中立可靠”的定义,哪些可称做不中立观点不可靠?你可不可以多阐述一下做为编辑参考?看你说的跟维基的方针是否有差?维基只是再次强调负面的来源的标准,但并不但表不强调、编写其他资讯就不需要来源,也应该符合维基基本大方针。—Kapolo 2007年8月12日 (日) 16:23 (UTC)

我没有说就是你吧,请不用跳出来,更何况我主要是想知道你的“中立可靠”的定义为何呢?不阐述根本不能了解你的见解跟维基的差异。我是要说像是马英九的政治主张没有来源时,不知道来源有无的编辑,究竟是还是不是马英九的主张,目前条目上不就有可能是每个编辑的观点加入到了马英九的主张中了吗?—Kapolo 2007年8月13日 (一) 11:58 (UTC)

请勿恶意扭曲生者传记条目的原本意思

生者传记[55]明述:可供查证、中立的观点、非原创研究共三点,在此写出原意,避免有人读词不读意借此三原则混淆视听,造成其他维基人编写条目时遭到骚扰。

可供查证:有两点

1.可供查证,而非调查内容是否属实。

该条目写的很清楚: 要特别注意这里所说的“查证”的定义。举例而言,并不是说编辑者应该要去调查或研究《纽约时报》的内容是否属实。事实上,编辑者不应该去做这一类的研究,因为原创研究是不可以写进维基百科的。文章应该只包含具有公信力或者可靠的来源报导、出版过的材料,不管个别编辑者认为该材料是否真实。这跟一般的直觉极为不同,维基百科的门槛,是“可供查证”,而非真实性。因此,编辑者务必要倚仗好的来源。
可供查证!请注意是可供查证。而非一个维基人不愿意查证、无法查证就删除的情形发生。

2.台湾各大报、刊物变成某些人口中的可疑来源。
台湾各大报所刊,并没有被中立的观点条目认为有任何不中立的存在,亦不属于小报以及虚假的报导,所谓虚假报导是制造假新闻。而本条目使用第三方来源时也常被特定维基人删除而非修改。这些维基人明显违背了中立的观点。


再来是中立的观点:
维基条目明明写:没有偏向(Bias),公平的陈述所有的观点。
所有观点这个词,就包含了正负面(注意!!!不是包含褒扬跟偏见!!!)
有些人就把负面就是偏见来做删除的动作
请问您中立的立场在哪?维基说:所谓“中立的文章”的解释是“描述具有争议的观点,而不强加该观点”。
争议不是不可写吧?重点是口气与语调的文笔是否恰当,有些人内容偏颇,
应该是将这些人多加的丑化去掉,但是最少最少负面或是正面的资讯应以平铺直叙的方式保留。


最后是非原创研究:
这一项争议较小,简单述之:
许多被删除处都有提供来源资料,并非由撰写的维基人凭空想像虚造,但是许多褒扬的内容却时常缺乏正确的来源,对传记本人亦会造成形象的美化,这将使传记人物与真实人物存在差距,失去编写的意义而不自知。

所以我将去除原条目现在使用的无理文言文模板,至少先换回原来使用的模板,以视正听。—Kapolo 2007年8月9日 (四) 12:37 (UTC)

该模组本来就由英文维基引入,但并非古英文所写模板,翻译后却成为由文言文为主、白话文为辅的混和模板,
凡事都牵扯成别人毁谤您,就是一种毁谤别人的行为。
马英九条目中您所谓"毁谤之言"不是尽被您全数删除了吗?现在我到觉得不用改模板了,
因为诚如我上面所说,该条目充斥美化、负面的评论却很容易被删除,的确偏向一方而缺乏中立立场。很高兴我们终于有相同的看法。—Kapolo 2007年8月9日 (四) 13:18 (UTC)

  • 翻译意思相同就好了,有人喜欢写文言,这也能骂?
  • 中立不是各打五十大版。硬要把一个好人染上墨水然后说中立? 可笑。
  • 传记文学那一篇我有看过。首先,那是个二手文章。是不是属于“有公信力”的文源,我个人是有疑问。由常理观之,马英九在革命实践研究院的自传,习贤德如何能取得? 实在很有疑问。再者,如果要说“马英九在美求学时有帮国家做事”,这是在他的传记里面都能见到的。但若说因此就是“职业学生”,是太跳跃的推论。现在很多大学生也有打工,难道也就是“职业学生”?
  • 不知上文是谁写的文章,或许粗心大意忘了签名,看到这位的文章,不留名且内容错误百出...实在无力与你进行讨论。

但有学儒家的,受过孔子熏陶总是有点迂腐到有教无类,还是需要做一点说明,不过之后不会亦不想再多做一些无谓的说明,讨论并非不断提出一些辩文质疑,缺又不举证,殊不知你言多是"原创性或未提出来源的质疑",此举慎为可惜.

    • 我也喜欢文言文,这是中华文化的精华.但不需跟你讨论.
    • 再次强调,维基编生者传记有录:1.可供查证,而非调查内容是否属实。一直以"常理"(常理的来源请求)质疑来源的正确性,与维基方针违背.在这里争论猜来源的内容属实,不想多论之。因为我上面都写的很清楚,却又要回答一次,很累。
    • 从来没有人在维基上写马英九"就是"职业学生,简述之(请不用找后文简述的缺陷了),有来源说-三个人公开发表记者会,他们提出一些资讯说:“马英九是职业学生.”。

三人公开的提出的举动是存在的,但马英九是否真的就是职业学生呢?则不清楚。维基编写原则明明写:没有偏向(Bias),公平的陈述所有的观点。只要编写时只要能分辨是非保持中立,所有的观点都应该保留,而非负面观点就是丑化、就是控诉吧?

    • 拿此举例:“马英九在美求学时有帮国家做事”<=负面观点在编写时至少必须提出来源,像:是谁这么说有没有根据?有来源写出来就好啦~在编写时亦不能加上不中立的说法,这类负面观点,你可以编写进行评析,提出来源说明这为什么不对,或是思考上有什么盲点对于维护马先生与维基不是都更好?不能评析而把一些负面观点称作丑化删除,并不是条目提升的办法。
    • 结语:从来没有人在打五十大板,维基条目明明写:没有偏向(Bias),公平的陈述所有的观点。,正面写成褒扬,偏了,不行,负面写成贬低,偏了自然也不行,所以请您静下心,可以好好坐来下讨论怎么写了吗?请勿再做一些无理的控诉或只进行删除而非以维基百科的立场进行讨论。我想中立的维基人都能了解我要说的理为何,多说明您的"编辑想法",而不是提出一些你认为的争议点让我帮您查维基百科的编辑原则,半夜做这档事很累,请您体谅,出现许多争议或许难免,但希望众人可以开始讨论该怎么写更好,而不是"不该这么写"的一问一答。—Kapolo 2007年8月10日 (五) 17:22 (UTC)
  • 我对要不要用传记文学当出处没那么大的意见,至少我从来没有修过。只是在你引出维基的方针时,不要忘记“可靠”也是一项重要的指标。传记文学不是多大众的杂志,作者又是凭什么可以得到马英九的自传,会不会是他自己的杜撰,都影响到可靠性。至于Kapolo说“从来没有人在维基说马英九是职业学生”...嗯嗯......,好像不是吧? 并不是说“虽然来源不中立,可是我也只是说‘有人这样说’”就解释的过去的。难道以前那个市议员,说阿扁去澳门嫖妓,也可以放进维基吗?
  • 马英九的律师要控告谢志伟,并没有要控告该篇文章的作者习贤德,可见那不是“杜撰”的,而真的是“马撰”而“习转”贴的。—Yyk 2007年8月12日 (日) 12:10 (UTC)

嗯,上面无名氏还是在做查证的工作,查证来源不是你我该做的事,希望您不要犯了维基新手在犯的事。 可靠??,什么叫做可靠???维基叫做可靠来源的条目请你自己看,以一本公开发行的杂志,能够给众人评论时,足以称作可靠,且维基暂未对可靠提出共识性的编辑原则。

少问多说明你的想法而不是问我怎样怎样,不然只是我单方面的解答。

阿扁去嫖妓,可以写,有报章以上的来源、具名的人指控,而且没被毁谤罪告告到输时,为什么不能写??突然让我想到"不中立的来源"应该是指: 1)市议员不中立的抨击阿扁呢? 2)还是媒体做了不中立的报导呢?(其实编写时都不重要)
我想要强求来源媒体内容完全中立也很困难,但是我想只要在维基编写时,中立的写出人事时地物(不应超过来源、并加上一些反证平衡等),而不要在编写中加入个人观感,应该都是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说,我看到的编辑原则为:就算来源不中立,但是重点在于进行中立的编写,毕竟有些时候再中立的来源都会被老手写成不中立的条目,这是我觉得我也会犯的问题,此时只能从意见中改进了。—Kapolo 2007年8月12日 (日) 16:46 (UTC)

我说过我对马英九加入过反共爱国联盟的内容没什么意见,这也不见得有什么负面。
只是“公开发行”就等于可靠吗? 没有证据的批评,也可以放进政治人物的条目吗?
按照这个标准,2100、大话新闻每一集的内容也都可以放进来啰? 那这样的条目还有意义吗?Thinkers 2007年8月13日 (一) 02:36 (UTC)

第一句话没有讨论到,公开刊物而言不叫“只是”、而是“光是”。不中立的批评跟中立的负面观点你一直混淆来看,标准也不是这么单纯可以按照一项(是你问、我回答一项而不是只有一项可说)。口水节目你想整理之中的负面观点也可以,只是你可能要举证那个人真的有这么说过,我不想再帮你读维基条目来回答你的问题了,你自己好好读维基条目吧。—Kapolo 2007年8月13日 (一) 11:52 (UTC)

小巨蛋

东星大楼

最凸槌建设

三立事件

在“与媒体关系”这段应该加入三立事件,也就是当三立记者问马英九一个问题时,马英九居然回答“你是三立吗?”这件事,也可以加到负面政绩...—Jerrypp772000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23:33 (UTC)

玉皇宫的政治献金要怪马英九


我对条目做了相当的改动

  • 我修正了许多负面的陈述的呈现方式,将一些段落以概述的方式重写,原因在于有些新闻事件实在无必要大篇幅的详加介绍。
  • 调整家庭的内容,女儿仅提姓名,工作学业不提。
  • 减少重复的内部链接,对主题无重要意义的内部链接功能,或将英属香港的内部链接功能转移到介绍马英九出生的段落。
  • 猫空缆车正面负面陈述并列。--Jasonzhuocn...台湾维基社群Blog 2008年1月27日 (日) 22:31 (UTC)
感谢B与J兄的相继大力修正,现在条目比之前好太多了。不过,我除了恢复“职业学生”争议一节,并平衡表述外,我也将所有“表功用”的市政照片删除。另外,我虽然对以往“贬马”版的旧条目文不敢茍同,但个人认为:“中立”并非“完全没有负面陈述”。除了强调评价的适当比例外,我也衷心希望条目内文不要变成PTT政黑板式的一言堂。--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28日 (一) 04:01 (UTC)
很高兴政治人物的条目在远离编辑战之后,最近有好几位维基伙伴齐心参与之下越来越好。其实有些争议的部分我也很犹豫到底要如何处理,就依Winertai兄的意见作处理吧。--Jasonzhuocn...台湾维基社群Blog 2008年1月28日 (一) 10:51 (UTC)
不赞同Jasonzhuocn兄个人以不到7小时的时间,大幅"删减"网友(含本人)的贡献多达六千六百多个字元。Somehow (留言) 2008年1月28日 (一) 14:39 (UTC)
不仅删减6000多,最近帮条目大减肥,一共减去10000上下,Somehow这id是专门编辑马谢两条目的吧,建议多参考百科全书,看看人物传记要怎么写。—Jasonzhuocn (留言) 2008年1月28日 (一) 15:43 (UTC)

台北市【中山桥】的拆除,不应列为负面政绩

  • 此桥年久失修,且每逢台风季,必为四周地区淹水的主因之ㄧ(妨碍河川于尖峰雨量时的排水),可以参照后续建造的【大直桥】刻意抬高桥面,得到印证。-P1ayer (留言) 2008年2月10日 (日) 12:10 (UTC)

马英九究竟是香港出生?还是广东出生?

如下述报导[56][57]。--Yyk (留言) 2008年2月16日 (六) 06:54 (UTC)

着实说,两份资料中,很多地方都不太合逻辑,既然你引了,我就大概说一下,亦有助澄清你的问题。其父叛逃大陆一说从未听过,反而我看过的资料都说是其父受召从台湾到大陆参战(当然是代表国民政府啦),到49年随军撤至香港,这亦符合他最早住在调景岭的事实,虽知调景岭在清拆前,住的都是在49年从深圳逃至香港的国军,而当地在清拆前,亦是香港唯一大规模庆祝双十国庆的地方,而著名的“双十暴动”,亦是因有人强拆清天白日满地红旗引起的。

至于马英九出身地一事,其出生地是香港确实,但作者不知道是资料收集不完全,还是平常从不看新闻,他所有证据都指向马英九在05年改称自己在香港出生,事实上马英九在1997年1月,由于台湾改换新身份证,身份证中多了一项“出生地”,因此马英九特为此来香港领取出生证明,所以首先到香港旺角的广华医院,领取47年前的产检及住院资料的原件影印本(原件还在医院中),然后到香港生死登记处补领出世纸,这在当年香港是一单非常轰动的新闻,资料来源不说远的,就手边2008年2月21日的《明报》A22版,有关台湾总统候选人的专题报导,这天是马英九,22日是谢长廷,至于 阁下所引两篇报导,平心而论,连逻辑上都说不通,有些有心人的文字,看不懂便算就好了。

罚抄(罚抄会馆) 2008年2月29日 (五) 18:23 (UTC)

东森电子报的内容:郑文灿说,“传记文学”一书中引述革命实践院马英九所写的自传中表示,他于1950年出生在中国广东省;1997年马英九到香港称自己在香港出生,还跑到英属的九龙医院找出生证明,所以名字叫“英九”;可是最近某周刊报导,马的出生地却变为深圳。[58]--Yyk (留言) 2008年3月7日 (五) 11:54 (UTC)


金恒炜表示:马向蒋经国报告自称“生于广东”,进“革实院”称“生于深圳”。事实是出生在香港广华医院。衍生的质疑是,马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是不是用香港“出生纸”?有没有香港护照?[59]--Yyk (留言) 2008年3月9日 (日) 17:35 (UTC)

玉树临风

  • 虽然不太赞成有人增添“马英九身高179公分,有玉树临风之姿,台湾社会多评其为英俊儒雅,在一些针对台湾妇女的民意调查中,马英九也曾荣膺“梦中情人”,媒体惯以“小马哥”昵称之。”这一段,也认为这段文字不太符合传记口吻。不过我还是替其找了来源。--winertai (留言) 2008年2月26日 (二) 05:17 (UTC)

维基百科不应该加入那些文字吧,有点让人在写小说似的,建议应该删除。-Stargate 2008年2月27日 (三) 15:42 (UTC)

其实改作“亦有人认为他长得英俊”也可,始终马英九长得“帅”,的确常出现在媒体及日常生活中(不止台湾),而这亦算是他的个人特质,正如西方君主亦有一堆"The Fair"跟"The Handsome",对于一个公众人物来说,长相亦是有其重要性的,刚刚大概看了,好像绝无一字提及他的长相,这可能有点过当,但好像以前那么长一段,亦有点过于详细,我认为点到即止便可了。

罚抄(罚抄会馆) 2008年2月29日 (五) 18:34 (UTC)

嗯,有道理。---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3日 (一) 00:23 (UTC)

真的是百变马英九,一会儿178公分,一下子181公分,现又179公分,可谓“伸缩自如”啊!!!--Yyk (留言) 2008年3月7日 (五) 23:17 (UTC)

“玉树临风”四个字是我写的,很难理解用个这种程度的成语会如何不太符合传记口吻,又不是写他“英明神武”,还是说议者压根儿不了解这句成语是什么意思?外貌一段也是我立纲的,本来外表就是马英九这个人物的重要特色之一,应该着墨一番,但在我先前的版本中却只字未提,明显是因为疏漏或出于隐讳。--百楽兎 2008年3月11日 (二) 04:54 (UTC)

那段文字,我只是提出疑虑,并没有动手删除,请百乐兔不要又开始逞口舌之利,找错质问对象。我看法很简单﹔只要有人有疑虑,就找出“马英九玉树临风”的资料来源,让这段叙述入文,这样就比较不会有争议。毕竟玉树临风胜潘安或教育部辞典中形容人年少才貌出众当中,“潘安”或“年少”两词用在已届花甲之龄的马英九,个人认为都不是很恰当的事情。再怎样辩驳,我相信很多人会认为“玉树临风”跟“英明神武”相同的,都是夸大不中立之词。[60],最后,我与百乐兔意见相同的是,没将“马英九外表特色”列入此条目内文,有失准确性。--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30日 (日) 05:46 (UTC)
我又没说你删除,只是在说“你们”对玉树临风四字的检讨有问题。我才是再次请你不要每每于回应中就开始不善意推定,例如说我逞口舌之利之类的,真要说起来,应该是我要拜托你才是,好比于编辑摘要中留下“今天到现在最开心的事情。”这种评论[61]。说来说去你还是不懂“玉树临风”的意思,“玉树临风”跟“英明神武”是在意义上和程度上是绝对不同的,而且“玉树临风”在使用上和实际年龄没有绝对关系,看起来仍相对健康、年轻就有机会适用。这种就类似有些女星驻颜有术,虽然多少不免有些岁月刻痕,但仍然可用“风姿依旧”、“不减风华”等来形容。很多人认为如何如何不代表正确,外行强势领导内行比比皆是,像形容人风姿外貌的形容词也需要提供来源就是一绝,这种应该是属于常识众观的层次,而非论证。如果你要有人用过的证据,我也可以给你:[62][63]。你引用的网络批评够不够公正,看他们连“英俊儒雅”、“口才好”都批评就知道其动机或程度如何。--百楽兎 2008年3月31日 (一) 03:44 (UTC)
另外我也想请Winertai说明何谓“传记口吻”?--百楽兎 2008年3月31日 (一) 03:50 (UTC)
1.如果有资料来源,就请百乐兔添加“玉树临风”,我没意见。你讪笑“外行强势领导内行比比皆是,像形容人风姿外貌的形容词也需要提供来源就是一绝”很像你往常高傲,视他人于无物的态度,我也习惯了,没有什么可说的。2.“编辑摘要”如有疏忽,让百乐兔浑身不舒服,我下次改进。但是,百乐兔专抓我少数几次的‘无聊编辑摘要’来这边说嘴,看不出有什么善意推定存在。3.我重申,玉树临风的教育部字典词义是“形容人年少才貌出众”[64],以此台湾官方字典的“字义”还形容现在的花甲马英九,实在不怎对。百乐兔要怪,就该怪教育部字典中“形容人年少貌出众”,明明就提到“年少”(我始终的重点是:难道六十岁的马英九还是年少吗?),辞典释意里面并没有百乐兔辩驳的“玉树临风”在使用上和实际年龄没有绝对关系,看起来仍相对健康、年轻就有机会适用。延伸解释,倘若,百乐兔认为教育部也是“说来说去也是不懂玉树临风的意思”,建议百乐兔可写信给教育部叫其更正,我乐观其成。习惯翻教育部辞典的我以后就不会搞错释意了。
至于百乐兔请教我传记口吻,百乐兔先进才高八斗,只会看教育部字典解释成语,且什么事情都不懂的我,哪敢针对此再发表自我看法,这里仅就我刚入维基时候,KJ给我的建议,仅供百乐兔参考。我不知道百乐兔看法怎样,就我而言,我是常将此留言视为或“百科”或“传记”条目的入门

百科的内容写作方法,有别于一般散文的写作方法。因为力求中立,因此在写作之时,尽量不要带着过多的情感,少用形容词,以台北城为例,首段的因此苦命的台北城廓....,就不是一个好的写法,你认为的“苦命”,也许在别人的感观中,并没有那么强烈,也许有人觉得一点也不苦命。百科要给给读者的东西,是一种事实的陈述,而非结论的表达,结论应该是留给读者自己去评断,而非编者来决定,这点如果能够注意,你写的东西就几乎是符合维基百科标准的条目了!!目前你编辑的能力已经很好,我还是力邀你来参加条目竞赛,希望你能来参加。--KJ(悄悄话) 14:34 2006年1月26日 (UTC)

以上,仅供百乐兔参考。就此解释来看,个人认为你认为的“玉树临风”,也许在别人感观中,并没有那么强烈,也许有人觉得马英九一点也不玉树临风。
因为百乐兔向来发言中,动辄“说来说去你就是不懂”,“你不会”,“你不对”的武断口吻,一向让我不舒服,我就不量力解释到这里,以后,就恕我不奉陪了。不然,等下不是阁下浑身不舒服,就是我浑身不舒服了。话说回来,因为你总认为我们是在“检讨”你的写作用语,也认为我不善意推定,为避免争议,我还是就此打住吧。--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31日 (一) 06:45 (UTC)
可不可以写“玉树临风”不是看“有没有来源”,我前面已说过,“形容人风姿外貌是属于常识众观的层次,而非论证”,否则也有人认为林志玲不美,那么在林志玲条目中便不能形容林志玲“美丽”或一定要加入“也有人认为不美”来平衡?答案当然不是。再者,该段本来就是要形容马英九的风姿外貌,自然要用形容词,不可能不使用。
你一再强调教育部辞典的解释提到“年少”、马英九已年届花甲等云云,如依你的主张,改写成“马英九年轻时玉树临风”你是否便能接受呢?--百楽兎 2008年4月1日 (二) 05:02 (UTC)
不要在此玩偷换概念的把戏,或许你是他现实中的死忠支持者,但不能因此就在维基上引进个人喜好,像这种有明显个人色彩的小说笔法还是少用为妙,我是香港人,对于台湾的政治毫不关心,因此在这个问题上能做到中立看待(按照一些台湾人看法:香港人=中国人,而中国人又支持蓝营的观念,照理说我应该帮他说好话才对)我知道写一位仍然在世,并且拥有许多支持者的政治人物的传记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要注意遣词造句

九紫离火 (留言) 2008年4月9日 (三) 23:06 (UTC)

又一个认定“只有某人的支持者才会写某人好话”的人。那我反问,如果你不喜欢刘德华,你就不能写刘德华英俊吗?再者,“玉树临风”这个成语又如何必定是“明显个人色彩的小说笔法”,请说明。--百楽兎 2008年4月10日 (四) 03:40 (UTC)

保护

在开票结束(UTC+8 21:30)后会将保护降低为半保护,在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因为开票仍然在进行中,暂不宜编辑内容认定其已当选。—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3月22日 (六) 10:11 (UTC)

什么是迅速崭露头角啊?

这是笑话啊!即使是小学生也会判断为病句,崭露头角是逐渐、缓慢的过程,怎么加上“迅速”?建议换另一种表达形式。—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十步杀一人 2008年3月22日 (六) 16:55 (UTC)

  • 您老果然“英明”,不会阿谀奉承。唉!那些“英九”之徒个个在这里争先恐后地想举如椽之笔,恐怕都会被压伤吧!--Yyk (留言) 2008年3月24日 (一) 03:49 (UTC)
  • 可是“语本唐˙韩愈˙柳子厚墓志铭:虽少年已自成人,能取进士第,崭然见头角,众谓柳氏有子矣。后以崭露头角比喻显示特出的才华或本领。如:由于他的反应快、点子新,很快便在广告界崭露头角。”此语出自教育部成语典[65],这看来不太像是缓慢的过程吧?目前只知有特别突出之意,而未见有缓慢的字意,不知您所据为何?Techup (留言) 2008年3月24日 (一) 16:00 (UTC)
  • 已经修正并列出来源。--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30日 (日) 05:47 (UTC)

宗教信仰

马英九说过他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百科写到佛道?另外有牧师出来说他帮马先生受洗过(虽然马英九后来否认) http://www.kmt.org.tw/forum/forum_posts.asp?TID=1789&PN=2

个人与主张

提议分开为“个人生活”或“私人生活”和“政治主张”两部分,另,“政治主张”需要补充。—Jul (留言) 2008年3月26日 (三) 03:10 (UTC)

负面评价一节

我看了负面评价一节,有很多是针对一些市政措施的批评,市政措施虽应由市长总管其责,但本条目中有许多批评并不涉及施政的违法失职,有一些只是因为政治理念不同所招来的批评,甚至有的跟市政府并没有关联,再者,即使市地方政府,行政上也是采取分层负责,但从条目的负面评价一节看来,只要市府施政有何值得批评之处,就成了马英九的负面评价,这种写法完全背离了一般的写作方式,是“对人不对事”。建议将相关内容以适当的笔法到台北市的施政一节。谢谢!--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 2008年3月27日 (四) 17:03 (UTC)

优良条目评选

~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最后修订
移动完毕木木 (发呆中) 2008年3月30日 (日) 12:09 (UTC)

到底谁才是“候任”

一些“英九”之徒迫不及待,已将日期提前到2008年5月20日,而让马英九早早上任了(当然还包括萧万长),所以板模里的“候任”就空着等下一位候选人,但另一些板模却写着马英九才是候任,所以前面那些板模内容改写的人,真的是太“英九”了!!!--Yyk (留言) 2008年4月7日 (一) 09:15 (UTC

  1. ^ "......在行政院要求下,和平昨日中午即召回九百卅名员工,集中隔离,相关人员家属则采居家隔离。......"〈和平大封锁 留置4000人 北市府宣布关闭两周 医院大楼被围绕刑事封锁线 129病患家属须同意七条件后始得离去〉,中国时报,2003年4月24日]
  2. ^ "......在行政院要求下,和平昨日中午即召回九百卅名员工,集中隔离,相关人员家属则采居家隔离。......"〈和平大封锁 留置4000人 北市府宣布关闭两周 医院大楼被围绕刑事封锁线 129病患家属须同意七条件后始得离去〉,中国时报,200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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