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玺
中华民国国玺有二,刻印之文字分别为“中華民國之璽”与“榮典之璽”。此二国玺于民国17年(1928年)10月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制造,分别于民国18年(1929年)10月10日与民国20年(1931年)7月1日启用。
中华民国之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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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之玺玺面 | |
版本 | |
印文 | |
国玺玺身、玺钮 | |
细节 | |
使用者 | 中华民国 |
启用 | 1929年10月10日 |
格言铭饰 | 中華民國之璽
中華 |
使用 | 代表国家之印信 |
荣典之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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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典之玺玺面 | |
版本 | |
印文 | |
细节 | |
使用者 | 中华民国 |
启用 | 1931年7月1日 |
格言铭饰 | 榮典之璽
榮典 |
使用 | 授与荣典之印信 |
中华民国之玺为缅甸翠玉雕刻而成,玺钮顶刻青天白日国徽,乂字形桥纽上雕十二章并系宝蓝色丝穗绶带。荣典之玺为新疆和阗玉制作,覆斗纽顶同国玺刻国徽,四周雕十二章装饰,并系蓝色丝穗绶带。
历史沿革
编辑北洋政府
编辑民国3年(1914年)12月,北洋政府依照《中华民国约法》订定了《国玺条例》,将国玺分作三项:一为“中华民国之玺”,用在国家大典礼、大政事及国际交换国书等。二为“封策之玺”,用在颁爵袭职、封赠册轴等。三为“荣典之玺”,用在给予勋位勋章及其他荣典文书等。[1]
与国民政府制作的玉玺最大不同为使用圆角字体。北洋政府使用的“中华民国之玺”、“大总统印”,以及孙文于广州大本营使用的“陆海军大元帅之印”等,均藏于沈阳故宫;而“封策之玺”和“荣典之玺”,渺无音讯。[2]
国民政府至今
编辑国民政府至今的“中华民国之玺”是由流入广东省的两块缅甸翠玉中拣选一块刻铸(另一块刻成中国国民党之玺)。1928年11月2日国民政府第五次国务会议决议“制中华民国之玺一方”,1929年5月前后由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总指挥陈济棠派专人赴缅甸购得翠玉后捐赠国民政府琢制中华民国之玺,1929年7月1日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开始琢制,1929年10月9日琢制完成,1929年10月10日启用,玺钮上刻青天白日国徽并系宝蓝色丝穗绶带[3],主要用在外交事务的文件签署。1946年5月,时任考试院院长的第一任国民政府委员戴传贤撰文解释玺钮青天白日国徽的意义:“我国父定青天白日为国徽,其意义之广大深远,已自明显。三民主义即青天白日之用,天心人意皆以青天白日为大中至正之体;而诚正修齐治平之工夫,亦无不以青天白日为楷模。余追随国父者有年,国府议定玺案余亦在席,因略志之,以告后贤。”[3]
“荣典之玺”用羊脂玉制造,新疆省政府主席金树仁向民间征求玉材,外交部特派迪化交涉员陈继善(曾任迪化县知事)献上所购羊脂玉,当时并未议价。陈继善死后,其子陈发祥和其女冯陈昭祥陈情要求给价,历时十馀年,国府最终以“采办手续已清”为由不给钱。[4][5][6][7][8]1930年7月新疆省政府驻南京市代表广禄、张凤水出发献上,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负责设计、琢制完成,1931年元旦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亲手受呈[9],1931年7月1日启用,主要是用在颁发勋章证书、褒扬令、褒奖性匾额等文件[10]。
1948年5月20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后第一任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就职;特由总统府第一局局长兼任典玺官,承总统府秘书长之命专司保存该两枚国玺,并在用印时负责保全维护等工作。首任典玺官为许静芝。
1949年12月7日,中华民国政府决定迁都台北市,但原发表为总统府第一局局长兼典玺官的彭襄仍滞留英属香港、不肯就职;已经于1949年春季引退的蒋中正遂指派王唯石与朱大昌,秘密携带国玺与总统印信等物品先行抵达台湾,并负责筹备迁都事宜。王唯石与朱大昌深恐玺印落入中国人民解放军之手,乃洽搭军用飞机,于受命当日黄昏飞抵海南岛等候换机;但因盗匪群起,安全堪虞,两人困居旅店二日夜,玺印包裹置于枕头下,两人轮流看守。
1949年12月11日[11],王唯石与朱大昌始获中华民国空军派军用飞机从海南岛飞抵台湾嘉义机场;两人随即搭火车连夜赶往台北市,携玺印至圆山大饭店,后迁台北宾馆。1950年3月1日,蒋中正复职,王唯石与朱大昌将玺印点交总统府第一局副局长曹圣芬,中华民国之玺在台湾重新启用[3]。 1975年1月,总统府第一局编印《中华民国之玺、荣典之玺图说》,以原件同样彩色之图片及照片显示两枚国玺之形貌与玺模,并以中文及英文扼要说明两玺之质料、体积、重量、启用日期与使用方法,分送各单位参考。2002年12月,总统府第二局编印《中华民国之玺、荣典之玺图说》修订再版。 1996年1月24日《总统府组织法》修正公布以前,两枚国玺存放于原台湾警备总司令部防空堡垒之铁制保险箱,各项文件需盖玺时由监印人员随时前往作业。本次《总统府组织法》修正公布以后,两枚国玺之典守改由总统府第二局负责,总统府不再设立典玺官,改由监印官保管两枚国玺;两枚国玺则不再存放于防空堡垒,改存放于总统府向国外订制的保险箱。 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就任未久,巡视总统府各单位时亲眼看见两枚国玺,特嘱总统府监印官妥善保管[12]。
使用方式
编辑两方国玺字体用阳文篆字。“中华民国之玺”盖用于国书、批准书、接受书、全权证书、领事证书、领事委任文凭等文件[13]。
出于保护印玺需要,加上玺面较一般印信更大,要盖印的时候,不是把国玺拿起来盖在纸上,而是先把国玺固定起来涂上印泥、再把文件放在国玺上加印[10][14][15][16]。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北洋政府琢制的圆角字体之“中华民国之玺”. 搜狐历史研究.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传奇. 从荒诞的“讨债”,看北洋的“玉玺”. 星火智库.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3.0 3.1 3.2 陈宗岳. 細說同根並蒂的「中華民國之璽」與「中國國民黨之璽」. 《复兴季刊》第202期 (中国国民党黄复兴党部复兴杂志社). 2010-10-10: 58 (中文(台湾)).原文笔误:缅甸不产和阗玉,和阗县不产翠玉。
- ^ 〈中華民國之璽璽料徵選〉,《國民政府》,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1-010015-00002-017. 1935-11-02.
军事委员会函国民政府文官处关于前新疆省政府主席金树仁征用陈发祥鸡血皮子玉二块赉送国府制玺未蒙给值请予酌发价值函请查案核办见复
- ^ 〈中華民國之璽璽料徵選〉,《國民政府》,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1-010015-00002-025, 1936-06-22,
行政院院长蒋中正函国民政府文官处据新疆省政府呈复陈发祥请发给应征国玺玉价一案遵即查明采办手续已清自不能再求给价函达查照转陈
- ^ 〈中華民國之璽璽料徵選〉,《國民政府》,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1-010015-00002-027, 1946-04-24,
北平行营主任李宗仁电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据冯陈昭祥呈为国府制铸玉玺所用脂玉价款请从优发给并予表扬等情转请鉴核
- ^ 〈中華民國之璽璽料徵選〉,《國民政府》,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1-010015-00002-028, 1946-05-25,
国民政府文官处函北平行营关于冯陈昭祥呈请发给国府制玺所用脂玉价款一案奉谕原案既经结束所请应无庸议由处函北平行营转饬知照
- ^ 陳繼善. 中华民国政府官职资料库.
- ^ 广禄. 國璽的由來. 《中外杂志》第九卷第三期. 1971-03: 85-87 (中文(台湾)).
- ^ 10.0 10.1 中華民國國璽.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13-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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