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离石县)人,清朝政治人物,廉吏。
于成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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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兵部尚书 | |
籍贯 | 山西永宁州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北溟,号于山 |
谥号 | 清端 |
出生 | 明万历四十五年 1617年9月26日 山西永宁州 |
逝世 | 清康熙二十三年 1684年5月31日 (66岁)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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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出生,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康熙十七年(1678年),升福建按察使。福建巡抚吴兴祚向朝廷举荐,称为“闽省廉能第一”。康熙十九年(1680年)春,康熙“特简”于成龙为畿辅直隶巡抚。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至二十三年(1684年)担任两江总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于成龙逝于任上,享寿68岁。
生平
编辑早年生涯
编辑于成龙生于山西永宁的一户乡绅之家。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时年23岁的他参加科举考试,获得副榜贡生,他考虑到父亲年事已高,没有任官就职[1]。
为官生涯
编辑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时年45岁的于成龙,接受清廷委任,到广西罗城担任知县。当时罗城地处偏远,加上久经战乱,县城人口稀少,县城中仅有六户人家,没有城郭和官署。于成龙安抚百姓,在当地建立保甲制度,严惩盗贼。治安逐渐稳定后,由于当地的人力不足,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并向上级请求放宽徭役。另外还动员百姓修建民宅、学校和养老院、救济院,使百姓接受教育,穷人和孤寡老人能有所养。深得民心后,又以刚柔并用的方法,解决地方豪强欺压百姓的行为。三年内,罗城出现百姓安居乐业的景象。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因为政绩卓著被广西巡抚金光祖和两广总督卢兴祖举荐为“卓异”[1][2],升任为四川合州知州。当地由于经过长期战乱,人口只有百馀人,而赋税徭役却十分繁重。他到任后,严禁官员剥削百姓。为了使荒芜的土地开垦,规定土地为最先耕作的人所占有,同时要求各县注意为新附百姓解决定居与垦荒的具体困难,区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耕田和种子,并明确规定三年不收田租。一个月内,合州人口便增加至一千馀户[1]。
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升任为湖广黄州府同知,当时黄州治安问题严重,影响地方安定和居民生活。为了了解盗情,他多次微服访查,了解情况后,将地方上的盗贼一举抓获,对待案犯,于成龙主张慎刑,以教育为主,采取“宽严并治”和“以盗治盗”的方法,成效明显[3]。
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精于从细节上发现问题,常微服私访,体察民情,秉公处理地方上的疑案、悬案,使许多错案得到平反,于是百姓称呼他为“于青天”,于成龙再次因为政迹卓著被湖广巡抚张朝珍举荐为“卓异”[3][4]。
康熙十三年(1674年),于成龙代理湖广武昌知府。适逢三藩之乱,湖广不少地区发生动乱。他出面招抚,稳定地方百姓情绪,并只身犯险,说服暴民停止行动。同年八月,于成龙调任黄州,叛军联络当地豪绅造反,声势浩大,形势危急。他召集当地乡间勇士迎战,他自己身先士卒,使得士气大振。最终,于成龙以“民众两千,破敌数万”,平定了这场动乱[4]。
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出任福建按察使。当时清廷为了对付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海禁”政策。地方官员不顾连年兵祸,时常以“通海”罪名屡兴大狱。他得知此事后,对这些案件提出重审,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先后有千馀名无辜百姓获得释放,于成龙因为此事第三度被举荐为“卓异”[3]。
康熙十八年(1679年),于成龙升任为福建省布政使,福建巡抚吴兴祚并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
康熙十九年(1680年),于成龙被提拔为直隶省巡抚。
康熙二十年(1681年),康熙帝亲自召见,赐予他白银千两、御马一匹,亲自赋诗一首表彰其廉能,并称赞他为“清官第一”[5]。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于成龙升任两江总督加兵部尚书衔、,升官前,将通州知州小于成龙提拔为江宁知府。任职总督之初仅辖江南两省,江西总督由董卫国担任,据悉于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南京布价急速上涨,“金陵阖城尽换布衣。即婚嫁无敢用音乐,士大夫减驱从,至有惊恐喘卧不能出户者,……奸人猾胥各鸟兽窜”。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为官太清廉导致两江没有送红包给中央,成为公敌,受马世济参劾被下属蒙蔽以及辱骂学政(此两件参劾极为空洞,被下属蒙蔽无法举出具体事例,总督辱骂学政则很难说有罪)。康熙知道于成龙得罪太多准备收两江红包的大官,加上不明真相,给予处分降五级留任,以平纳兰明珠等众怒。康熙知道于成龙不服气,特地将江苏、安徽巡抚升走,暂由于成龙代理,等于总督兼两巡抚,两江的事于成龙说了算。[6]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于成龙逝于两江总督任上,南京当地百姓闻讯后,“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由时任吏部侍郎的陈廷敬书写碑文,作为对其廉洁一生的表彰[5],葬于家乡永宁。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康熙查明马世济参劾案的真相后,大举追悼于成龙,并亲撰碑文、祭文。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召见于成龙孙子于准,兴奋地对大臣们说:“这就是老总督的孙子啊!”随后,晋升为四川布政使。四个月后,又升贵州巡抚。很快又从穷省贵州升到富省江苏巡抚。
逸事
编辑于成龙一生勤政廉洁,无论在穷乡僻壤的小城,还是在富庶繁华的江南,他始终不改节俭作风,“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日食粗一盂,粥糜一匙,侑[注 1]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人称“于青菜”;深得百姓爱戴,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他不仅自己生活清苦,也要求家人和仆役尽量俭朴,不论在何处,从没有任何家眷随行,他的妻子阔别二十年以来只见面一次[4]。
于成龙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等地方官,藩臬按察使、布政使二司、督抚大员,所到之处,皆有政绩。尤其是始终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爱戴,史书评价:“于成龙得民心如此,古史罕见。”[7]。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四月十八日卯时去世。替他办后事的官员看到寝室“皆见床头敝司中惟绨袍[注 2]一套。堂后瓦瓮米数斛,盐豉数器而已,无不恸哭失声。”“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持香、楮[注 3]至者日数万人。下至莱庸负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康熙感叹道:“居官如于成龙者有几?”,称其为“天下廉吏第一”。[8]后归葬山西,谥号“清端”[9]。
左都御史魏象枢极力在康熙面前推荐于成龙,但没有告知于成龙,两人也没有见过面。于成龙死后,魏象枢感叹道:神交已久,没有见面是最大遗憾。
相关文艺作品
编辑- 蒲松龄的短片小说集《聊斋志异》卷九第二篇名为“于中丞”,记述了两件于成龙破案的故事。
- 《清官于成龙》,中国大陆知名评书表演艺术家单田芳的评书作品,共120集。
- 《一代廉吏于成龙》,由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电教中心和太原电视台共同拍摄的19集电视剧,2000年11月24日起在中央电视台一套20:06黄金时段播出。
- 《廉吏于成龙》,由上海京剧院出品的新编历史京剧,尚长荣主演。
- 《康熙微服私访记》中,每当康熙帝查到甚么,于成龙总会在剧中出现,以为事情结案。
影视作品
编辑年份 | 剧名 | 演员 | 剧中姓名 |
2017年 | 电视剧《大清总督于成龙》 | 成泰燊 | 于成龙 |
注释
编辑延伸阅读
编辑[编]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 1.0 1.1 1.2 龚书铎. 第21章第1節(窮鄉僻壤顯身手)〉. 《圖說清朝》. 2011: 62页.
- ^ 童超. 第9章第1節(荒城裡走出的縣官)〉. 《康乾盛世》. 2010: 36-37页.
- ^ 3.0 3.1 3.2 龚书铎. 第21章第2節(寬嚴並治得民心)〉. 《圖說清朝》. 2011: 62-63页.
- ^ 4.0 4.1 4.2 童超. 第9章第2節(三舉「卓異」)〉. 《康乾盛世》. 2010: 37-38页.
- ^ 5.0 5.1 龚书铎. 第21章第3節(廉潔一生于青天)〉. 《圖說清朝》. 2011: 63页.
- ^ 王振川 <于成龙> 崧烨文化出版
- ^ 童超. 第9章第3節(百姓愛戴的「于青菜」)〉. 《康乾盛世》. 2010: 38-39页.
- ^ 《康熙起居注》
- ^ 姚廷遴《上浦经历笔记》
来源
编辑- 书籍
- 《清史稿》
- 《图说清朝》,龚书铎,知书房出版社,ISBN 978-986-7151-63-6
- 《康乾盛世》,童超,知书房出版社,ISBN 978-986-6344-28-2
清朝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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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阿席熙 |
两江总督 康熙二十年十二月癸卯-康熙二十三年五月丁丑 (1682年2月1日-1684年6月24日) |
继任: 王新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