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北宋王溥撰,成书于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是现存最早的一部会要

《唐会要》乃续苏冕《唐九朝会要》与崔铉杨绍复等撰《续会要》而作,专门记录唐代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政制沿革,自“帝号”始,以“四夷”终,共分514事目;细琐史事不能定目者,则录于杂录,附于各条之后。此书与《通典》有许多相似之处,而于唐代制度记载更为详备。文中又载苏冕驳议,义例该备,足资考证,“于唐代沿革损益之制,极其详核”。

旧唐书》有大量的史料,如〈音乐志〉、〈天文志〉,皆来自《唐九朝会要》与《续会要》;有时《唐会要》记载有误,《旧唐书》也跟著照搬照抄[注 1]。而且《唐会要》保存了《新唐书》、《旧唐书》未载的史实,由于《大唐起居注》、《大唐实录》、《唐九朝会要》与《续会要》均亡佚,部分内容多靠此书保存。

《唐会要》原本在流传过程中残缺,今本根据清代乾隆时期整理本重印,全书100卷、514目,在不少条目下有“杂录”;由于不分门,查阅不便,另有张忱石唐会要人名索引》可供查考。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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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如:《唐会要》卷四四“太史局”的“旧仪”,本应属〈职官志〉,就被《旧唐书》写进了〈天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