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北宋王溥撰,成書於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是現存最早的一部會要

《唐會要》乃續蘇冕《唐九朝會要》與崔鉉楊紹復等撰《續會要》而作,專門記錄唐代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項政制沿革,自「帝號」始,以「四夷」終,共分514事目;細瑣史事不能定目者,則錄於雜錄,附於各條之後。此書與《通典》有許多相似之處,而於唐代制度記載更為詳備。文中又載蘇冕駁議,義例該備,足資考證,「於唐代沿革損益之制,極其詳核」。

舊唐書》有大量的史料,如〈音樂志〉、〈天文志〉,皆來自《唐九朝會要》與《續會要》;有時《唐會要》記載有誤,《舊唐書》也跟着照搬照抄[註 1]。而且《唐會要》保存了《新唐書》、《舊唐書》未載的史實,由於《大唐起居注》、《大唐實錄》、《唐九朝會要》與《續會要》均亡佚,部分內容多靠此書保存。

《唐會要》原本在流傳過程中殘缺,今本根據清代乾隆時期整理本重印,全書100卷、514目,在不少條目下有「雜錄」;由於不分門,查閱不便,另有張忱石唐會要人名索引》可供查考。

註釋

編輯
  1. ^ 如:《唐會要》卷四四「太史局」的「舊儀」,本應屬〈職官志〉,就被《舊唐書》寫進了〈天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