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翰
张居翰(858年—928年5月19日[1]),字德卿,五代十国时期后唐及其前身晋国高级宦官,后唐开国皇帝李存勖年间为枢密使。
张居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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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官员 | |
枢密使 | |
国家 | 唐、晋、后唐 |
主君 | 唐懿宗、唐僖宗、唐昭宗、刘仁恭、李克用(晋国时期)、李存勖、李嗣源 |
姓名 | 张居翰 |
字 | 德卿 |
出生 | 858年 唐朝 |
逝世 | 928年5月19日? 后唐长安 |
唐朝年间
编辑张居翰生于858年,出生地及成为宦官的缘由不详。唐懿宗咸通年间(860年-874年),他被掖庭令张从玫收为养子(故他可能最初本不姓张),[2]因而得以荫官,曾任容管监军判官。[3]
唐僖宗中和三年(883年),张居翰被召回为学士院判官。后迁枢密承旨、内府令,赐绯衣。[3][4]
唐昭宗于896年至898年[5]流亡华州,授张居翰内常侍,出任卢龙监军,与节度使刘仁恭相善。后来昭宗召张居翰回长安,刘仁恭上表留张居翰在卢龙[3]。天复三年(903年),处在大军阀宣武军节度使朱全忠控制下的昭宗在朱全忠及其盟友宰相崔胤敦促下下诏屠戮宦官[6],刘仁恭将张居翰藏匿在大安山的北溪,杀了其他的囚犯,称已斩杀了张居翰[2][7]。
天祐三年(906年),朱全忠对刘仁恭发起大举进攻,攻刘仁恭子刘守文治下的义昌。刘仁恭求援于河东节度使李克用。李克用答应了,但要刘仁恭派军到河东,合兵攻打已落入朱全忠控制的昭义,以试图缓解义昌的压力。[8]于是刘仁恭派张居翰与书记马郁和三万军队一起去河东,合攻昭义。[9]战后,李克用却将张居翰留下,没有遣归卢龙。李克用占领昭义后,以养侄李嗣昭领之,以张居翰为昭义军监军,[2]亲率三千卢龙军。[3]
晋国年间 /后梁平行政权
编辑907年,朱全忠迫使唐哀帝禅位于他,终结唐朝,建立后梁。李克用和几个其他地方军阀李茂贞、王建、杨渥拒绝承认新政权,实际上成为各自辖区的独立统治者,其中李克用就是晋王。不久,后梁发兵围昭义军部潞州[10]。张居翰助李嗣昭守城[3],直至908年初李克用去世后,其子继承人李存勖到达击败后梁军解围[10]。战后,李嗣昭每次离开昭义陪李存勖作战,都由张居翰知留后事。每年春天,他都教百姓种植蔬菜和树,尽所能帮助农民[3]。
923年二月,李存勖计划建立后唐并称帝,召张居翰和安义(即昭义,为避李嗣昭讳所改地名)节度判官任圜去魏州见他。此举使在李嗣昭战死后未经李存勖同意就控制了军镇的李嗣昭之子和继承人李继韬心生警惕[11][12]。他认为李存勖召张、任是准备针对自己,举镇投降了后梁皇帝朱瑱[11][13][14]。
后唐年间
编辑四月,李存勗称后唐皇帝,任张居翰和郭崇韬为枢密使,[15][16]加张居翰特进,但郭崇韬曾推荐张居翰以使其居李绍宏之上,招致李绍宏的怨恨。[17][18]张居翰谨慎,不喜欢卷入争执,故实际上是郭崇韬作所有重要决定。李存勗欲以魏州推官萧希甫知制诰,正逢诏命定内宴仪,问萧希甫枢密使能坐吗,萧希甫认为不可,张居翰闻之怒,对萧希甫说:“老夫历事三朝天子,见内宴数百,你本是田舍儿,怎么知道宫禁事!”萧希甫不能对。宦官们因而痛恨萧希甫,宰相豆卢革等依附张居翰等宦官排挤之,使他只能做驾部郎中。[19][20]同年十月,李存勗留张居翰和李绍宏守魏州,随后灭后梁[11]。二年(924年),张居翰作为枢密使、特进、左领军卫上将军、知内侍省事被加骠骑大将军、守左骁卫上将军,进封开国伯,赐功臣号,[21]仍与郭崇韬同任枢密使。李存勗年间,宦官干政,但最终政务仍然由郭崇韬做主。张居翰也很大程度上并不参与其中[2][3]。
926年,后唐陷入多起反对李存勗的兵变中,这些兵变部分缘起饥荒和李存勗因相信谋反诬告而杀死郭崇韬和朱友谦后在军队中造成的不满。郭崇韬于925年率后唐军灭前蜀,王建之子和继承人王衍正在被带往后唐都城洛阳途中。三月,李存勗认为王衍会造成麻烦,下诏处死王衍,还在诏书上说:“王衍一行,并从杀戮”。张居翰复查诏书,认为杀降不祥,自作主张把诏书按在柱子上,将其涂改为“王衍一家,并从杀戮”,随同王衍的前蜀官员、仆役一千馀人因而获救[2][22]。
四月,李存勗在兴教门之变中被杀,在邺城之变中被叛军拥立的李嗣源,很快进兵洛阳以控制局势,在张居翰等人劝进下,[21]初称监国(后自己称帝)。李嗣源监国后不久,张居翰在至德宫面请退休,李嗣源许之[23][24]。张居翰此后返回长安,李嗣源以其养子张延贵为西京职事,以便供养张居翰。天成三年(928年)四月,张居翰在长安病故[1][2][3]。
有墓志《唐故内枢密使推诚保运致理功臣骠骑大将军守右骁卫上将军知内侍省事上柱国清河县开国伯食邑七百户张公墓志铭并序》。
延伸阅读
编辑[编]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 1.0 1.1 《旧五代史》卷三十九
- ^ 2.0 2.1 2.2 2.3 2.4 2.5 《新五代史》卷三十八
-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旧五代史》卷七十二
- ^ 《授内官张居翰等加官阶制》
- ^ 《资治通鉴》卷二百六十、卷二百六十一
- ^ 《资治通鉴》卷二百六十三
- ^ 《资治通鉴》卷二百六十四
- ^ 《资治通鉴》卷二百六十五
- ^ 《旧五代史》卷一百三十五
- ^ 10.0 10.1 《资治通鉴》卷二百六十六
- ^ 11.0 11.1 11.2 《资治通鉴》卷二百七十二
- ^ 《资治通鉴》卷二百七十一
- ^ 《旧五代史》卷五十二
- ^ 《新五代史》卷三十六
- ^ 《旧五代史》卷二十九
- ^ 《新五代史》卷五
- ^ 《旧五代史》卷五十七
- ^ 《新五代史》卷二十四
- ^ 《旧五代史》卷七十一
- ^ 《新五代史》卷二十八
- ^ 21.0 21.1 《旧五代史》卷三十二
- ^ 《资治通鉴》卷二百七十四
- ^ 《资治通鉴》卷二百七十五
- ^ 《新五代史》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