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族
戈族(越南语:Người Co)越南五十四个民族之一,分布于越南中南沿海省份——广义省、广南省以及崑嵩省的高地山区,有近34,000人口(2009年统计),信仰泛灵信仰,多从事第一级产业。戈族使用的戈语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巴拿语支的一种,没有传统文字。戈族部落具有自治力,长屋为部落的核心,音乐及舞蹈融入在日常生活中。
Co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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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口 | |
33,817 (2009 est.) | |
分布地区 | |
越南 : 广义省, 广南省 | |
语言 | |
戈语,越南语 | |
宗教信仰 | |
泛灵信仰 |
民族分布、人口与语言
编辑民族分布
编辑戈族人分布于越南中南沿海的广义省、广南省以及崑嵩省的高地山区。[1]
在广义省,他们于茶蓬县西部(茶江、茶山、茶水、茶林、茶新、茶裴和茶合等社)活动,而西茶县则是戈族人最主要的分布地(茶岭、茶岩、茶中、茶寿、茶丰、茶溪、茶清、茶军社)。除此之外,有大约200居民自越南战争移居平山县。 [1]
在广南省的族人主要居住在北茶眉县(茶郭、茶甲、茶诺社),仅有少数住在仙福县与成山县。[1]
人口
编辑依据2009的人口统计,戈族拥有近34000的人口,分别在越南广义省(28100人,相当于戈族83.1%的人口)、广南省 (5361人)以及崑嵩省(118人)。[1]
戈族曾经被视为色当族的分支,他们和周围的其他民族有著许多共同性。戈族长期以来有过许多非官方的名称,如Cùa, Khùa, Của, Bồng Miêu, Mọi Thanh Bồng, Mọi Trầu, Ta-Kua 或 Mọi Quế 。广义省的戈族自称“Cor”,广南省的族人则自称 “Col”。自1979年,“Co”成为戈族的正式名称。[1]
语言
编辑戈族使用戈语(也称Bòng Mieu、Bong Miew),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巴拿语支的一种。 [2]
文字
编辑戈族人没有自己传统的文字,他们的语言在二十世纪(1975统一前)有被罗马拼音化。 [3]
地理环境
编辑戈族在山区活动,他们主要分布的省份东侧面向南海,西侧则为高原,位于热带季风气候及热带莽原气候的交界带,雨量于九月到一月为多(湿季),三到四月则为干季。
戈族的居住地有者丰富的自然资源,包含了沃土、森林、水及矿物。相连的山脉形成V字型的峡谷,供族人从事林业、耕种作物、果园等。森林内则孕育了多元的动物群和植物群。[1]
历史沿革
编辑民族起源
编辑根据传说,戈族最原始的居住地为Ta Ly 村,因海水涌入而渐渐“漂”入海中,成为现今位于南中国海上的李山岛,其他说法则指出戈族是曾住在沿岸地区或小岛上的民族,因为有别于居住在中部高原的越南民族,戈族很久以前就对海(đhăk ta-ly)具有一定的认知。[1]
对于戈族确切的发源地,至今仍未能找到答案。[1]
在Nguyễn Hồ所著的Bão lửa Trà Bồng写道:“就连族里的长者们都不清楚戈族文化确切孕育地和族人的历史。长久以来,戈族人一直居住在茶蓬县,而茶蓬县是他们的摇篮。”就此也能推论,戈族自古就住在越南的山区。[1]
十九世纪的法国殖民
编辑十九世纪法国殖民前,高山地区的少数和外界处于隔离状态,和其他平地民族没有往来。在法国落脚于越南后,高地的开发带动了民族间的交流。[4]
1950年代
编辑1950年代,北越和南越采不同的民族政策。
北越在共产制度下,延续以往的分离主义,将山地的少数民族分成两个自治区,以换得政治管理上的正当性。在有限的自治权力下,河内政权希望能达到民族的融合。
南越的非共产主义则采去叫直接、中央化的管制政策,将少数民族的土地重新分配给来自北方的难民,引起许多不满。[4]
越战
编辑越战时期(1955~1975),南越的高地民族协助抵抗北方的共产势力。[4]
1975越南统一
编辑越南统一后,一部分的北部少数民族被迁至中部高地以协助建立社会经济的基底,有助于往后发展,降低高地及平地的经济发展差距的同时也降低民族间发展的差异性。
1975越南统一后,在联合国基金会的支持下,自1979年每十年做一次大规模的人口普查。 [4]
社会、家庭、婚姻
编辑社会
编辑戈族的部落具有自治能力,通常用酋长的名字或是是附近的泉水或植物为命名。过去各个部落有单个大型的长屋——như xlúp,为族人共同的住所,他们将之视作部落的核心,称“部落”为“plây”,同时也意旨“như xlúp”。现今因与其他民族的交流,多为核心家庭的小家庭形式。酋长掌管村中的大小事、负责主持仪式、调解纷争等,以及与其他部落的外交事务。酋长是村民所尊重及效仿的对象,也有很多时候是世袭的。[1]
家庭
编辑戈族的亲属结构有旁系之别,但不承认二分的准则,可被视为直系型的一种。 (右图 戈族亲属称谓 I:图中位置较高的为长,较低的为幼,颜色相同为同一称谓)[5]
F | M | FeB | MeB | FeZ | MeZ | FyB | MyB | FyZ | MyZ | |
---|---|---|---|---|---|---|---|---|---|---|
称谓 | vaq | miq | wa | wa | wa | wa | nhu | nhu | mư | mư |
表亲层面不论交表、平表,同自己的兄弟姐妹,年纪较长的同称谓,年纪较小的同称,皆无性别之分。(右图 戈族亲属称谓 II:图中位置较高的为长,较低的为幼,颜色相同为同一称谓) [5]
A | C | |
---|---|---|
称谓 | ay | oh |
婚姻
编辑戈族结婚年龄比起以往有上升的趋势,早婚或童婚的现象仍可见。 [5]
产业和生活
编辑戈族居住的环境有著相当丰富的自然资源,原始森林孕育多元的生态,其中的小溪及瀑布则提供足够的水资源,山间的峡谷则提供他们从事林业、种植粮食作物与果园的空间,多从事第一级产业。[1]
产业
编辑采集
编辑戈族人活动的地区物产丰富,不仅是食物来源,根菜类和草本植物也可当医疗药材。物产如野生凤梨、山竹果、柚子、柿子、肉桂、荔枝、黑芝麻,红毛丹及各式的野菜、草本植物等。[1]
渔猎
编辑较常见的渔猎器具有矛、弩、弓箭、套索、陷阱,猎物如熊、猴子、麂、鹿、鸟、鱼和锅牛。[1]
农业
编辑农耕是戈族最主要的产业,旱稻为最主要的作物,其他作物如玉蜀黍、芝麻、茄子、芥菜、波罗蜜、柿子,肉桂树以及蒌叶,其中肉桂的买卖是戈族主要的收入来源。[1]
畜牧业
编辑戈族主要畜养体型较小,繁殖率较高的小山猪和鸡,几乎每个家户都会养这两种家畜。除此之外,狗也是狩猎时的好伙伴。[1]
饮食
编辑肉桂树
编辑肉桂树对戈族人来说十分重要,种植在广义省的茶蓬县和广南省的茶眉县,以和京族做庞大的交易买卖,涌入的金钱够他们买更多的生产用具、生活用品和饰品等。族人也有一习俗:每当有小孩出生便会种植一棵肉桂树,当他们即将开启婚姻生活时,父母会将肉桂树交入儿女手中,可见肉桂树在戈族生活中的地位不容小觑。[1]
蒌叶
编辑茶蓬县和茶眉县还种植大量蒌叶,男女老少都喜爱嚼蒌叶(通常搭配kha-lí树的树皮嚼食),节庆、婚礼和葬礼四处可见。[1]
蜂蜜
编辑野生的蜜蜂是戈族珍贵的物产来源,蜜蜂蛹是族人的美食之一,祭典中点燃蜂蜡用以祭神明,而由肉桂花粉制成的蜂蜜更被视为当地的特产 。[1]
房屋建筑
编辑长屋
编辑以往每个部落都有一个长形的干栏式建筑--长屋,为大家共同的住所,群居的现象主要是防范野受野外具生物的攻击,族人称之“xlúp”。二十世纪初期的法国拓殖者H.Haguet写道:“一个Xlúp为一个部落的单位,屋子85~90公尺长,离地2~3公尺高,内部有中央走道,许多隔间各为不同家庭所有。”长方形的xlúp两侧皆有门和阶梯。中央的走道“Truốk”连接这两道以búc木制成的门,上有雕刻,前门为外出及邀请宾客的主要通道,后门则同往水槽,走道“Truốk”将屋子分成两半,较大一侧用来举办活动,另一侧则分成数个隔间供个别的家族使用,若有新的家户,村民会由后门往外加长形成新的隔间,太过壅挤会新建一个屋子或是增加宽度。[1]
谷仓
编辑戈族每个家户的谷仓(pơ cúp 或 pơ va)都建筑在房屋不远处,地板及墙面皆由木板构成,以排成“X”型的竿子来稳固墙面,屋顶为防止雨水囤积往四面倾斜,并用树叶覆盖。谷仓可分为四个支柱和单支柱,而以往森林资源相当丰富,也可见到六个支柱的谷仓。四支柱的谷仓以四个小柱子支撑,较容易受穿梭在地面上的大象破坏。单柱则由整棵树为支撑,且架设在离地面较远处以躲避大象,却也常遭到在树上活动的松鼠攻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戈族人将谷仓周遭的树枝装上尖刺以捕捉松鼠,如此一来不仅能保护谷仓不受动物威胁,还有猎物能食用。[1]
服饰
编辑戈族不产布料和织锦,最原始的服饰甚至是由树皮制成,他们多向附近的民族买布料(京族、色当族),并加以修饰成属于自己的传统服装。女人多穿胸罩或短袖的套衫,搭配黑色或蓝色的裙子,裙长膝盖以下。男人穿黑色或蓝色缠腰带,天气冷则会穿上素色的罩袍,盖住身体背部且长至小腿。戈族也向京族购买不少饰品如串珠、铜环、银项链或金耳环等。[1]
节庆、喜庆著的服饰则有别于平日的服装,色彩丰富且增添不少图案装饰,饰品除了由珠子串成的链子,套在脖子、肩膀、臀部、手和脚上外,还有各式大小的铃铛加以点缀,头上的饰品则多为流苏装饰。[1]
信仰与习俗
编辑信仰
编辑戈族为泛灵论者,相信万物皆有灵魂或神,影响生活中的各个层面。[1]
习俗与节庆
编辑祈雨祭
编辑祈雨祭(đớp Mo Hwýt go đhăk),戈族透过此祭典来向水神(Mo Hwýt)祈求降雨,由酋长担任祭司来主持这项宗教仪式,祭品包含蒌叶、槟榔果实、酒、蛋糕,猪和鸡。祭典自早上八、九点开始举行,活的猪和鸡会先被奉献,接著向天上的神和雨神致敬后,便宰杀和水煮这些祭品,煮过的猪肉和鸡肉会被带到接近泉水的神圣地方,进行其他仪式。祭典中族人夜以继日地弹奏陶制的鼓,直到开始降雨。
新米祭
编辑戈族于每年阴历八月底至阴历九月初举行(xa pâng đou),旱稻收割后,族里的女人会将麦秸插在盛满稻作的竹篮边缘,象征带米的灵魂回家,并在炉火上烘干、去壳、煮熟,以家畜(如猪、鸡、鸭) 作为祭品,用来祭祀众多与丰收、稻米相关的女神祈。这祭典经酋长安排后通常在家中举行,并以丰盛的美食款待这期间前来拜访的客人。[1]
丰年祭
编辑收割后,戈族会举办丰收祭(xa a-ní)典向神明表达感激。此一祭典需要至少十天的准备,男人会在森林里狩猎或捕捉河里的鱼,他们相信在这个期间受很多客人拜访的家族会有好运。[1]
宰水牛节
编辑宰水牛节(xaố kpiêu)对戈族来说是一个相当重大的节日,将他们身为戈族人的文化身分具体呈现,必须在一年的尾声至新的一年,且在丰收祭后举办。丰收、消除厄运(疾病、时疫、意外事故)、新建房子、整个村落的搬迁等,都是展开宰水牛节的讯息,敬神以求和睦与繁荣。在这期间部落中会竖立布满装饰后的柱子,也是宰水牛节不可或缺的事物。[1]
结婚仪式
编辑对族人来说,婚礼不仅是家庭间的大事,而是整个部落的盛事。婚仪式分成三阶段,分别为订婚、house-entering、婚礼,整个仪式长四到六天,其中的婚礼仪式会依序在新娘与新郎家举办,规模相当。新郎可以编制新的kxui năh(扁平的篮子)、帽子、梳子和刀给新娘,在婚礼当天带到新郎家,新娘则用凤梨叶编织新的草席,作为送给男方家庭的礼物。[1]
结婚是戈族好好庆祝、狂欢的时候,有些地区甚至会举办敲锣和摔角大赛,相当热闹。婚礼结束后,新婚夫妇会到河边捕鱼,或是清空谷仓以带来好运。[1]
葬礼
编辑以戈族的观点,人死后他的灵魂会变成鬼魂,自然地死亡(如老死、长期疾病)死后会变成好的幽灵,突然的死亡(遭野兽攻击、被雷劈、淹死等)死后会变成恶灵,骚扰在世的人们,因此葬礼仪式也有所不同。[1]
意外死亡的人不会被带回家,而是用树皮包覆后,连同死者的日常用品一起埋葬在附近,七天后,一个叫cắt cơm的仪式会在坟墓边举行,宰杀猪和鸡以作祭品。在过去,每当有族人意外过世,会宰杀部落中所有的家畜以求安宁,整个部落还会搬迁至新的据点,或是举办一个驱离恶灵的仪式。[1]
自然死亡的葬礼仪式较为简单但庄严,老年人都会先准备好自己的棺材,过世时家人也不会感到惊讶错愕。族人过世的时候,他的家人会大声的哭喊通知整个部落,其他人会停止手边的工作便一同协助准备后事。清理后,死者会穿上新衣并套上白色的寿衣,安放在家族的祭坛里,双脚朝向东边,头边会放缠头巾, 尸体中央和脚边会放置槟榔烟草块,一旁有刀子。[1]
仪式上同样有猪和鸡,尸体被带到坟墓时会以草席包覆并放置棺材内。家人会向土地神祈求准许埋葬死者,死者的财产如衣物、餐具、狩猎用具等也会安置在墓中和死者的谷仓里。[1]
葬礼仪式通常在一天内举行完。[1]
艺术与文学
编辑艺术
编辑音乐和舞蹈融入在戈族的日常生活中,相关的艺术表演处处可见。[1]
戈族善用大自然来制造音乐,像是风、水和石头,用来驱赶野生动物,同时也为谷仓、部落和森林添加一点生气。[1]
他们的乐器有许多样式和用途:A-máp——一种管乐器,用于妇人说部落的故事或哄孩子们睡觉时;Ra-ngoái——女孩们用来表达情感或爱意时弹奏的乐器;Ta-lía——男孩和女孩们谈心时吹奏的笛子;Bró——民俗歌摇会搭配的弦乐器;K'đoh——外表如二胡 。锣(chếch)和鼓(a-gơl)则是自古以来节庆上不可或缺的乐器,其中,敲锣大赛是戈族较为奇特的艺术表演。比赛由两个竞赛者敲锣,裁判负责打鼓保持节奏韵律,选出善于敲锣和即兴演奏的参赛者。[1]
节庆和祭典上也少不了跳舞。戈族的女人善于跳舞,跳舞时穿著色彩缤纷的服饰,额头、肩膀和臀部会以串珠链子装饰,搭配锣和鼓的伴奏。[1]
现况
编辑近代戈族和其他的民族交流,从传统的长屋到现在较小型、低矮的房屋为主,家庭方面也朝向小家庭的模式生活。在过去戈族的世系们没有独自的名字而都是“Dinh”,如今他们都姓“胡”,为纪念前领导人胡志明。 [6]
越南政府表示对高山的少数民族的尊重,并希望能解决他们各方面的需求,但提出的种种政策却对这些少数民族造成不少负面影响,如土地的重置、种植经济作物等,山地民族持续表达不满、抗议。他们在宗教和经济层面仍受打压,甚至有许多被骚扰、惩处、没收财产和各种差别待遇的报导。 [7]
参考文献
编辑-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VNA PUBLISHING HOUSE(2013). “The Cor In Vietnam”, 79 Lý Thường Kiệt- Hà Nộ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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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effrey Hays. FACTS AND DETAILS: DIFFERENT MONTAGNARD AND CENTRAL HIGHLAND GROUPS.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2).
- ^ Vietnam - Highland minorities. Minority Rights Group International. London E1 6LT, UK.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