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铣
曾铣(1509年—1548年),字子重,号石塘,浙江台州府黄岩县(今黄岩区)人[1],南直隶扬州府江都县军籍。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年间官兵部侍郎,总督北方边陲,是抗击鞑靼杰出名臣。
曾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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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兵部侍郎 | |
籍贯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台州府黄岩县 南直隶扬州府江都县军籍 |
字号 | 字子重,号石塘 |
谥号 | 襄愍 |
出生 | 正德四年(1509年) 直隶扬州 |
逝世 |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 京师西市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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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祖居松门南城外,父亲是小商人[2]。曾铣自幼客籍扬州,嘉靖七年(1528年)举戊子科应天乡试,嘉靖八年(1529年)联捷进士[3],始任福建长乐知县,升御史、副都御史。鞑靼首领俺答汗时掠边境,曾铣受命巡抚山西,修边墙,制火器,于浮图谷获全胜。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任兵部侍郎,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以数千之兵拒俺答10万骑兵于塞门。次年出兵河套,迫俺答移营过河。权臣严嵩发动言官上疏收复河套会“轻启边衅”,并诬曾铣掩败不报,克扣军饷,贿赂首辅夏言。嘉靖二十七年,曾铣遭斩刑,曾铣临刑慨然赋诗:“袁公本为百年计,晁错翻罹七国忧。”,并托王环照顾其妻儿:“上怒甚,死自吾分。顾吾妻子奈何流落边鄙,为沟中瘠乎。”妻子流放至陕西汉中的城固,“铣廉,既殁,家无余资。”。史称此案“天下闻而冤之”。
身后
编辑隆庆元年(1567年),给事中辛自修、御史王好问上疏为曾铣雪冤,归葬江都[4]。明穆宗诏赠兵部尚书,谥襄愍。王环将曾铣的妻子送回扬州,“酬之金帛,不顾而去”。
注释
编辑参考书目
编辑参见
编辑延伸阅读
编辑[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五十八》,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二百〇四》,出自《明史》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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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珏 |
明朝山西巡抚 1544年-1546年 |
继任: 杨守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