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銑
曾銑(1509年—1548年),字子重,號石塘,浙江台州府黃巖縣(今黃巖區)人[1],南直隸揚州府江都縣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年間官兵部侍郎,總督北方邊陲,是抗擊韃靼傑出名臣。
曾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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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總督陝西三邊軍務兵部侍郎 | |
籍貫 |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台州府黃巖縣 南直隸揚州府江都縣軍籍 |
字號 | 字子重,號石塘 |
諡號 | 襄愍 |
出生 | 正德四年(1509年) 直隸揚州 |
逝世 |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 京師西市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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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祖居松門南城外,父親是小商人[2]。曾銑自幼客籍揚州,嘉靖七年(1528年)舉戊子科應天鄉試,嘉靖八年(1529年)聯捷進士[3],始任福建長樂知縣,升御史、副都御史。韃靼首領俺答汗時掠邊境,曾銑受命巡撫山西,修邊牆,制火器,於浮圖谷獲全勝。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任兵部侍郎,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以數千之兵拒俺答10萬騎兵於塞門。次年出兵河套,迫俺答移營過河。權臣嚴嵩發動言官上疏收復河套會「輕啟邊釁」,並誣曾銑掩敗不報,剋扣軍餉,賄賂首輔夏言。嘉靖二十七年,曾銑遭斬刑,曾銑臨刑慨然賦詩:「袁公本為百年計,晁錯翻罹七國憂。」,並托王環照顧其妻兒:「上怒甚,死自吾分。顧吾妻子奈何流落邊鄙,為溝中瘠乎。」妻子流放至陝西漢中的城固,「銑廉,既歿,家無餘資。」。史稱此案「天下聞而冤之」。
身後
編輯隆慶元年(1567年),給事中辛自修、御史王好問上疏為曾銑雪冤,歸葬江都[4]。明穆宗詔贈兵部尚書,諡襄愍。王環將曾銑的妻子送回揚州,「酬之金帛,不顧而去」。
注釋
編輯參考書目
編輯參見
編輯延伸閱讀
編輯[編]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八》,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二百〇四》,出自《明史》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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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珏 |
明朝山西巡撫 1544年-1546年 |
繼任: 楊守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