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伦理学,或称生命伦理学生物学伦理等(英语:Bioethics),是对因生物学医学和技术进步而出现的伦理问题的研究。它提出了关于社会道德辨别力的讨论,它通常与医疗政策和实践有关,但也与环境和福祉(英语:Well-being 或 wellness,有时等同生活品质)等更广泛的问题有关。生命伦理学关注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医学政治法律神学哲学之间的关系中出现的伦理问题。它包括研究与初级照护、其他医学分支(“普通伦理”)、科学伦理教育、动物和环境伦理相关的价值观。伦理学还涉及生物科学领域之外的许多其他科学,生物伦理学也被称为回答当代社会复杂问题的新伦理学。

某些行为受社群监管以考虑其正当性与合法性。这种规定被称为伦理。生物伦理包括我们遵循的标准,用于规范与生物活动相关的活动。

生物伦理是指人们处理其生活环境的每一种方式的伦理反映,特别是人们处理生活(其他人)、动物、自然以及医疗和生物技术应用的方式。 目标之一是就这些问题和讨论达成社会共识,以便为建立规范性规则(法律、公约、伦理委员会的决策基础)提供(道德)基础,以采取负责任的生活方式。 生命伦理学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因此是实践哲学的一部分。

定义与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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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关注的是生物学医学控制论政治法律哲学神学这些领域的互相关系中产生的问题。对于涉及生物学的议题相应该接受多少道德判断的尺度,存在著很大的争议。有些生命伦理学家会将道德判断的尺度缩限在医疗科技发明的道德上,以及对人体实施医疗的时间点上。有些生命伦理学家则会将道德判断的尺度扩大到施加在会感到恐惧和痛苦的生命体的一切行为上。

生命伦理学牵涉到许多公共政策的问题,这些问题时常被政治化,用来影响选民的立场。因此有些生物学家和从事科技发展的人会认为只要提到“生命伦理学”就是在企图妨碍他们的工作,并因此对它产生反弹,不过事实上并非如此。像超人类主义transhumanism)的生物学家就可能会抱持这样的心态,他们认为他们的工作在本质上是道德的,并且批评生命伦理学是在误导大众。

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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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尊重自主原则
  2. 不伤害原则
  3. 行善原则
  4. 公平原则

相关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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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主要是用哲学来分析上述这些议题,不过它已经变得越来越是一门跨学科的领域。

宗教信仰的生命伦理学家会依照他们信仰中的观点发展出一套规则和方针来处理这些议题。有些世俗的生命伦理学家会对此做出批评,认为这些人通常只是不具备学院背景或者其学术训练和这些议题无关的虔诚学者而已。但实际上,现今有许多受过专业学术训练背景、并且有信仰的生命伦理学学者。

大部分的宗教生命伦理学家是犹太教天主教基督教学者。不过有一小部份来自于其他宗教的学者近来开始进入这块领域中。像伊斯兰传教士已经开始讨论这个议题。不过有些自由派的穆斯林批评说在伊斯兰世界只有比较保守声音才会被听见。佛教生命伦理学家主要关注的则是器官移植的议题。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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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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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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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干细胞研究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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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大利的生孕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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