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封就镇晋武帝于咸宁三年(277年)所施行的政策。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元年(265年)继承帝位后,大封同姓宗室为王,但诸王受封后一直留在京师洛阳,没有到封地就国,因此分封诸王形同虚设。直到咸宁三年(277年)晋武帝下令各封王就国,各籓王从此成为晋朝不可忽视的军事力量。

背景

编辑

有鉴于曹魏时代宗室不被信任,诸侯王徒有虚名,没有任何实权,以至于司马氏能在高平陵之变后控制曹魏政权,因此许多大臣大力主张实行分封制来屏障王室[1],而司马懿与其子司马师司马昭为了能确保顺利的取代曹魏,预先便让司马氏宗族出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地区,担任地方军事长官,以孤立曹魏并削弱曹氏政权,此为西晋籓王政治的雏形。

武帝司马炎篡位建立晋朝后,于泰始元年(265年)大封同姓宗室27人为籓王[2]。但司马诸王大多留在京师洛阳,也没有兵权,所以分封制形同虚设。

实施

编辑

咸宁三年(277年),卫将军杨珧与中书监荀勖担心齐王司马攸的声望会影响武帝之子惠帝的继承权,因此上书武帝力陈籓王就镇,不但能避免继承人之争,更能使同姓将领镇守各个重镇。武帝看完后下令更改制度,最后决定把司马氏诸王的封国重新改封,并把国家分为大国、次国、下国三等,而下国亦制所近县益满万户,三个等级的王国皆置“中尉”来统领王国的军队,大国的诸王除嫡长子能世代继承王爵以外,其他儿子无论嫡庶均各以土推恩受封为公;若是功臣封公者,封国制度如小国的模式,也以中尉领兵,郡侯若不满五千人的封国内也可以置1100人的军队。于是诸王多回到自己的封国中,其因职未归封国者,大国置守土100人,次国80人,下国60人[3]。因此武帝下令让重新分封的诸王就镇封地,希望借此让籓王远离京师,并由诸王拱卫中央,让惠帝司马衷得以顺利即位。

影响

编辑

有了军队的籓王们离开了洛阳到各个军事重地,从此籓王在武帝的刻意扶持下一改先前有名无实的局面,从此成为帝国境内一只不容忽视的军事力量。太康元年(280年),晋武帝灭掉孙吴,统一自汉末以来分裂的局面,因此晋武帝下令废除州郡的兵力[4],这不但使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变得薄弱,也促进籓王武装力量的发展,从此晋朝出现“外重内轻”的局面,间接埋下后来八王之乱的伏笔。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晋书·刘颂 李重列传》:“宜更大量天下土田方里之数,都更裂土分人,以王同姓,使亲疏远近不错其宜,然后可以永安。”
  2. ^ 《晋书·武帝卷》:“封皇叔祖父孚为安平王,皇叔父干为平原王,亮为扶风王,伷为东莞王,骏为汝阴王,肜为梁王,伦为琅邪王,皇弟攸为齐王,鉴为乐安王,几为燕王,皇从伯父望为义阳王,皇从叔父辅为渤海王,晃为下邳王,瑰为太原王,圭为高阳王,衡为常山王,子文为沛王,泰为陇西王,权为彭城王,绥为范阳王,遂为济南王,逊为谯王,睦为中山王,凌为北海王,斌为陈王,皇从父兄洪为河间王,皇从父弟楙为东平王。”
  3. ^ 《晋书·职官志》:“咸甯三年,卫将军杨珧与中书监荀勖以齐王攸有时望,惧惠帝有后难,因追故司空裴秀立五等封建之旨,从容共陈时宜于武帝,以为“古者建侯,所以籓卫王室。今吴寇未殄,方岳任大,而诸王为帅,都督封国,既各不臣其统内,于事重非宜。又异姓诸将居边,宜参以亲戚,而诸王公皆在京都,非捍城之义,万世之固”。帝初未之察,于是下诏议其制。有司奏,从诸王公更制户邑,皆中尉领兵。其平原、汝南、琅邪、扶风、齐为大国,梁、赵、乐安、燕、安平、义阳为次国,其馀为小国,皆制所近县益满万户。又为郡公制度如小国王,亦中尉领兵。郡侯如不满五千户王,置一军一千一百人,亦中尉领之。于时,唯特增鲁公国户邑,追进封故司空博陵公王沈为郡公,钜平侯羊祜为南城郡侯。又南宫王承、随王万各于泰始中封为县王,邑千户,至是改正县王增邑为三千户。制度如郡侯,亦置一军。自此非皇子不得为王,而诸王之支庶,皆皇家之近属至亲,亦各以土推恩受封。其大国次国始封王之支子为公,承封王之支子为侯,继承封王之支子为伯。小国五千户已上,始封王之支子为子,不满五千户始封王之支子及始封公侯之支子皆为男,非此皆不得封。其公之制度如五千户国,侯之制度如不满五千户国,亦置一军千人,中尉领之,伯子男以下各有差而不置军。大国始封之孙罢下军,曾孙又罢上军,次国始封子孙亦罢下军,其馀皆以一军为常。大国中军二千人,上下军各千五百人,次国上军二千人,下军千人。其未之国者,大国置守土百人,次国八十人,小国六十人,郡侯县公亦如小国制度。既行,所增徙各如本奏遣就国,而诸公皆恋京师,涕泣而去。及吴平后,齐王攸遂之国。
  4. ^ 《晋书∙山涛 王戎 郭舒 乐广列传》:“吴平之后,帝诏天下罢军役,示海内大安,州郡悉去兵大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帝尝讲武于宣武场,涛时有疾,诏乘歩辇从。因与卢钦论用兵之本,以为不宜去州郡武备,其论甚精。于时咸以涛不学孙吴,而暗与之合。帝称之曰:天下名言也。而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