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宋代称掌握海上船只航行的管理、技术人员为舟师。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年)朱彧撰《萍洲可谈》中记载关于元符年间(1098年-1100年)广州海船的舟师用地文、天文和指南针导航:“舟师识地理,夜则观星,昼则观日,阴晦观指南针”。舟师必须懂得观日、观星、观罗针,结合水文、地文情况根据海道针经导航。如果是开发新的航路,舟师必须记录下这条新航路上每一段海路的针路。
到明代,分工更细,“舟师”指所有船员,而当中专门掌握罗盘的人员称为火长。
每艘船舶设
- 舶主 一人。属下有
- 财长
- 总管
- 直库 掌管兵器库。
- 阿班 掌管风帆、上船桅杆。
- 舵工 二人轮班
- 火长 掌握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