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文 (中华民国)
谭文(1912年—1937年9月3日),汉族,字书元,山东海阳人,中华民国空军军官。
谭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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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12年5月16日 中国山东省海阳县 |
逝世 | 1937年9月3日† 中国上海市吴淞区 | (24岁)
国籍 | 中国 |
效命 | 中国 |
军种 | 国民革命军空军 |
军衔 | 空军中尉,逝后追授空军上尉 |
部队 | 空军第四大队 |
参与战争 | 中国抗日战争 |
生平
编辑早年
编辑谭文字书元,民国元年(1912年)出生,山东省海阳县人。清朝末年民国初年,山东因为人口众多,许多当地人感到生活困难,不少人移民到东北,谭文的父亲与祖父那一辈亦是因为生计问题,同样移居辽东。谭文自幼在东北成长,中学毕业后,有感当时日本人在东北时常歧视与欺负中国人,深感痛心,谭文便与许多青年,一同加入东北军[1]。
军旅生活
编辑谭文考取位在沈阳东塔的东北航空学校,学习飞行相关技术。民国二十年,日本关东军发动“九一八事变”,占领东三省及热河,东北空军及航空学校被日本关东军接收停办,他与许多不愿依附日本的东北飞行员及航空学校师生,决定离开东北前往北平[1]。
谭文在北平时,有一日他看到中央航空学校在北平招生广告,于是前往报考,考取中央航空学校,成为该校第三期学生,开始接受将近两年的军事及飞行专业训练。由于谭文曾经在东北航空学校受训,因此飞行技术大为进步,有一定水准,因此,民国二十三年自中央航校毕业后,留校担任少尉飞行教官。之后,谭文调任空军第四大队第二十一队任少尉分队长,参与中华民国军队进攻中共战事,由于立下相关战功,民国二十六年五月擢升为中尉分队长[1]。
抗日事迹
编辑民国二十六年,“七七事变”爆发,八月十三日日军大规模进攻淞沪。十四日,日军驻防台北的本鹿屋航空队出动十八架九六式轰炸机,于下午十四时五十分袭击广德及杭州笕桥机场。第四大队获报立即迎战,大队长高志航在谭文协助下,于杭州上空击落一架敌机,此为中华民国空军在空战中首次击落日本飞机之历史纪录。同日,中华民国空军军机又击落数架日本飞机,史称“八一四大捷”[1]。
八月十五日上午七时,日机再度前来袭击杭州笕桥机场,第四大队二十一架霍克机在大队长高志航率领下,升空迎敌。谭文在乔司上空击落敌机一架。同日中午,南京防空司令部接获情报,日机将攻击南京,第四大队奉命前往协同驻句容第三大队作战。下午十三时三十分,第四大队与敌机在南京方山上空展开空战,谭文与苑金涵两人合力击落一架敌机。十五日笕桥与方山两次空战,中华民国空军击落敌机多架,战果丰硕[1]。
九月三日,空军第四大队奉命飞往吴淞支援友军作战,谭文驾编号二三一零号霍克机飞抵浏河南方时,发现七、八架敌机,在阵地上空飞翔。于是谭文与敌战斗三十分钟,击伤敌机两架,但他的座机因油箱中弹著火,导致机毁人亡,年仅二十六岁,遗孤一子。谭文殉职后,中华民国政府追赠他为空军上尉[1]。
评价
编辑谭文生前给人印象沉默寡言,做事谨慎,是一为具有抱负与想法的人。当淞沪战役爆发后,空军第四大队连日与日军作战,自大队长高志航、队员沈崇诲以下成员大多阵亡殉职。中华民国政府追赠他为空军上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