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案

Sanmosa在话题“建议引入地区词转换”中的最新留言:3年前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初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德国专题 (获评初级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德国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德国相关主题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初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初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尚未接受评级。
法律专题 (获评初级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法律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法律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初级  根据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初级
 未知  根据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尚未接受评级。
维基百科的法律内容只供参考,并不能视作专业意见。任何法律问题应谘询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专业法律人员。

关于名称

编辑

德语“Sozialistengesetze”的意思就是“社会党人法”。--Aronlee90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07:51 (UTC)回复

一条目名称问题

编辑

近期,一编者将“社会党人法”名称改为“反社会党人法”,但本条目德语名称“Sozialistengesetze”的意思就是“社会党人法”,应该以哪个名称为准请各位编者对此发表一下意见。--Aronlee90留言2021年3月16日 (二) 07:16 (UTC)回复

德语Sozialistengesetz直译为 社会主义者法(案) Sozialisten为Sozialist复数形式,Sozialist意为社会主义者;Gesetz 意为法律,法案。但(※)注意:这是简写,全称为“Gesetz gegen die gemeingefährlichen Bestrebungen der Sozialdemokratie.”直译为“反(针对)社会民主主义的危害公共安全愿望法(案)”。所以意译为“针对社会主义组织的法(案)”或“反社会主义组织法(案)”较为合适。PS:德语原文参见于此--MINQI留言2021年3月16日 (二) 07:43 (UTC)回复
已回复条目原名,以配合此处讨论,请在此处讨论达成移动的共识后才移动。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6日 (二) 10:15 (UTC)回复
@Saifeng3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6日 (二) 10:17 (UTC)回复
个人意见:就自身的阅历而言,法例名称写成“XX条例”,然后内容是关于反XX的内容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而且是中文名本来就如此),例如《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家庭岗位歧视条例》、《种族歧视条例》、《吸烟(公众卫生)条例》,这几条法例的目的显然是反性别歧视、反残疾歧视、反家庭岗位歧视、反种族歧视和(某程度上)禁烟,而绝不是主张性别歧视、残疾歧视、家庭岗位歧视、种族歧视和吸烟。法例名称中的“反”字存在与否一般并不影响常人对该法例的主要目的的大致理解,即使不存在“反”字,常人仍然有能力判断法律的主要目的为何。综以上,我认为翻译为“社会党人法”或“反社会党人法”均恰妥,但基于条目初始用名是“社会党人法”,根据先到先得原则,我并不主张移动。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6日 (二) 10:15 (UTC)回复
另一个处理方法是根据德文全名重新翻译一个新的中文命名出来。上面的“反(针对)社会民主主义的危害公共安全愿望法(案)”一个可行的翻译,但我认为可以整理一下语句。@MINQI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6日 (二) 10:20 (UTC)回复
不过我想到一个问题,就是其实有没有现成的出版物已经给予了这个法案的翻译?如果有的话,应该依照相关出版物的翻译决定条目用名。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6日 (二) 10:20 (UTC)回复
@Aronlee90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6日 (二) 10:21 (UTC)回复
@SanmosaAronlee90:《社会主义者镇压法》:pdf1pdf2pdf3;《反社会党人特别法》:链接1pdf4pdf5;《社会主义法》:谷歌翻译。《社会党人法》:百度百科,貌似复制的维基。(《反社会党人非常法》亦如此)如果单单使用德语助手翻译Sozialisten则出现社会党,谷歌翻译则翻译成社会主义者。可能原因为条目创建者Haaqfun阁下误译,但因为其滥用傀儡已遭到永久封禁无法向其本人核实。--MINQI留言2021年3月16日 (二) 10:55 (UTC)回复
查了一下资料:
1980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是这样写的:“《反对社会民主党进行普遍危害活动法》,在中国通称《反社会党人法》、《反社会党人非常法》、《反社会主义者特别法》”;
2007年的《成大历史学报》是这样写的:“由于1878年通过的〈反社会主义者法〉直到1890年才废除”;
个人没找到“反社会党人特别法”的大量使用,“社会主义者镇压法”则有
综以上,现阶段我可能更倾向“社会主义者镇压法”。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6日 (二) 11:06 (UTC)回复

@Sanmosa请阁下,修改下条目名称吧。按讨论结果来看,应改为“《社会主义者镇压法》”--MINQI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21:09 (UTC)回复

@MINQI 完成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6日 (五) 23:29 (UTC)回复
谢谢。--MINQI留言2021年3月27日 (六) 07:44 (UTC)回复

建议引入地区词转换

编辑

《社会主义者镇压法》的译法在大陆几乎从未出现。大陆最常见的仍是《反社会党人法》、《反社会党人非常法》、《反社会党人特别法》。Saifeng3留言2021年4月7日 (三) 04:08 (UTC)回复

请求可靠来源。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日 (六) 08:00 (UTC)回复
返回到“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案”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