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外籍家庭佣工

条目内容其实大部份也适用于外籍男佣。 Mewaqua 11:03 2006年4月16日 (UTC)

外籍女佣是一个专有名词。 男人也可以当家佣吗? 对,这一个职业是性别歧视的。 若果有一位男人来你家想当家佣,你会安心地顾用他吗? 原因? --HK75 11:37 2006年4月16日 (UTC)

已移动到外籍佣工。但条目内容有不少问题,包括地区中心、妄下定论等违反中立的问题,建议有心人能够整理一下。 -- Kevinhksouth (Talk) 11:47 2006年4月16日 (UTC)

  • User:HK75的分析也有道理,由经济学的角度解释香港星加坡等地的小家庭(非大户人家)也会请外籍女佣User:Kevinhksouth前辈,您何以判断User:HK75的结论不中立呢? --AHLAI6316 12:19 2006年4月16日 (UTC)
    • 除了外佣外,还有其它可行选择,例如聘用全职/兼职本地家务助理。 --Mewaqua 12:37 2006年4月16日 (UTC)
      • 还有第4选择的,在50年代的香港,单亲父母迫于无奈地把子女卖给富有人家,自己便可以出外打工。 User:HK75也没有列出来。 可行吗 --AHLAI6316 13:43 2006年4月16日 (UTC)


在台湾的监护工也有类似情形。本籍劳工与外籍劳工之薪资费用、主雇关系相差很多,本籍劳工的选项并不受人看重。建议将两种情形一起写上。并且只说省多少钱是最客观的。AirBa (talk) 12:50 2006年4月16日 (UTC)

国家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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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首相曾经访问香港,她向在港工作的菲佣演说道 "你们是国家的英雄!" 何解? 可见外佣对自己国家的贡献,受到尊敬。 --MONSTER64 13:10 2006年4月16日 (UTC)

贸易有保护主义,本地劳工团体也有保护主义,但是也可以容许有外籍佣工的? 其社会因素如何 --MONSTER64 13:19 2006年4月16日 (UTC)

在台湾有监护工帮佣两项目。(台湾的帮佣我没写但想写) 2006年2月底,台湾有14万6千多名外籍监护工。其中越南籍最多,约6万人,其次是印尼籍,约5万人。台湾2006年的新制度有1个保护本劳的考虑。[1]

帮佣则是2千多人。 AirBa (talk) 14:09 2006年4月16日 (UTC)

条目的"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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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工外劳外藉佣工华工女佣本地家务助理妈姐......等等多个条目,有高人可以综合介绍吗 --COPYCAT 14:29 2006年4月16日 (UTC)

这上面的几条在地区、时间、工作性质、法律定位都有差异跟重叠。我是建议以法律作分界。监护工这条我是根据台湾法律的规范写的。台湾法律将帮佣与监护工区分开来(虽然实际是混合的)。

以香港外劳之多,应该值得独立写出一个条目。AirBa (talk) 15:21 2006年4月16日 (UTC)

请教几个词的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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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菲律宾人

香港人称菲律宾女佣为“amahs”或是“菲佣”(或是较不礼貌的bun mui 或 bun bun)。

翻译自英文百科。AirBa (talk) 17:25 2006年4月16日 (UTC)

  • 最后2个是宾妹、宾宾的音译。 -- Mewaqua 12:50 2006年4月17日 (UTC)

多谢AirBa (talk) 13:39 2006年4月1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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