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外籍家庭傭工

條目內容其實大部份也適用於外籍男傭。 Mewaqua 11:03 2006年4月16日 (UTC)

外籍女傭是一個專有名詞。 男人也可以當家傭嗎? 對,這一個職業是性別歧視的。 若果有一位男人來你家想當家傭,你會安心地顧用他嗎? 原因? --HK75 11:37 2006年4月16日 (UTC)

已移動到外籍傭工。但條目內容有不少問題,包括地區中心、妄下定論等違反中立的問題,建議有心人能夠整理一下。 -- Kevinhksouth (Talk) 11:47 2006年4月16日 (UTC)

  • User:HK75的分析也有道理,由經濟學的角度解釋香港星加坡等地的小家庭(非大戶人家)也會請外籍女傭User:Kevinhksouth前輩,您何以判斷User:HK75的結論不中立呢? --AHLAI6316 12:19 2006年4月16日 (UTC)
    • 除了外傭外,還有其它可行選擇,例如聘用全職/兼職本地家務助理。 --Mewaqua 12:37 2006年4月16日 (UTC)
      • 還有第4選擇的,在50年代的香港,單親父母迫於無奈地把子女賣給富有人家,自己便可以出外打工。 User:HK75也沒有列出來。 可行嗎 --AHLAI6316 13:43 2006年4月16日 (UTC)


在台灣的監護工也有類似情形。本籍勞工與外籍勞工之薪資費用、主雇關係相差很多,本籍勞工的選項並不受人看重。建議將兩種情形一起寫上。並且只說省多少錢是最客觀的。AirBa (talk) 12:50 2006年4月16日 (UTC)

國家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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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首相曾經訪問香港,她向在港工作的菲傭演說道 "妳們是國家的英雄!" 何解? 可見外傭對自己國家的貢獻,受到尊敬。 --MONSTER64 13:10 2006年4月16日 (UTC)

貿易有保護主義,本地勞工團體也有保護主義,但是也可以容許有外籍傭工的? 其社會因素如何 --MONSTER64 13:19 2006年4月16日 (UTC)

在台灣有監護工幫傭兩項目。(台灣的幫傭我沒寫但想寫) 2006年2月底,台灣有14萬6千多名外籍監護工。其中越南籍最多,約6萬人,其次是印尼籍,約5萬人。台灣2006年的新制度有1個保護本勞的考慮。[1]

幫傭則是2千多人。 AirBa (talk) 14:09 2006年4月16日 (UTC)

條目的"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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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工外勞外藉傭工華工女傭本地家務助理媽姐......等等多個條目,有高人可以綜合介紹嗎 --COPYCAT 14:29 2006年4月16日 (UTC)

這上面的幾條在地區、時間、工作性質、法律定位都有差異跟重疊。我是建議以法律作分界。監護工這條我是根據台灣法律的規範寫的。台灣法律將幫傭與監護工區分開來(雖然實際是混合的)。

以香港外勞之多,應該值得獨立寫出一個條目。AirBa (talk) 15:21 2006年4月16日 (UTC)

請教幾個詞的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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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菲律賓人

香港人稱菲律賓女傭為「amahs」或是「菲傭」(或是較不禮貌的bun mui 或 bun bun)。

翻譯自英文百科。AirBa (talk) 17:25 2006年4月16日 (UTC)

  • 最後2個是賓妹、賓賓的音譯。 -- Mewaqua 12:50 2006年4月17日 (UTC)

多謝AirBa (talk) 13:39 2006年4月1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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