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思晦
樂思晦(?—691年),唐朝雍州長安人,在武周武則天在位期間,691年擔任宰相(同鳳閣鸞臺平章事)。
其父樂彥瑋在唐高宗在位時曾擔任宰相。永昌年間,因樂思晦顯貴,樂彥瑋得以重贈為揚州大都督。
天授二年(691年)六月,武則天任命樂思晦為鸞臺侍郎(黃門侍郎)、同鳳閣鸞臺平章事。十月,樂思晦被處死,他不到十歲的兒子,被發往司農寺為奴。天授三年(692年)一月,樂思晦之子在左台中丞來俊臣誣告同平章事任知古、狄仁傑、裴行本、司農卿崔宣禮、前文昌左丞盧獻、御史中丞魏元忠、潞州刺史李嗣真七位大臣謀反的時候,上書武則天:「臣父已死,臣家已破,但惜陛下法為俊臣等所弄。陛下不信臣言,乞擇朝臣之忠清、陛下素所信任者,為反狀以付俊臣,無不承反矣。」武則天心有所動,最終決定召見七位大臣,詢問為何獄中已自承謀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