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共和國
伊斯蘭共和國(波斯語:جمهوری اسلامی,阿拉伯語:جمهورية إسلامية,烏爾都語:اسلامی جمہوریہ),也譯作回教共和國,是實行共和制的伊斯蘭國家,是三個國教為伊斯蘭教的伊斯蘭國家國號的組成部分。
伊斯蘭共和國 | 建立日期 | 政體 | 國家元首 | 政府首腦 | 主要鄰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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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 1979年4月1日[1] | 單一制總統制神權政治共和國 | 伊朗最高領袖 伊朗總統 |
伊朗總統兼任 | 土耳其 亞美尼亞 亞塞拜然 伊拉克 阿富汗 巴基斯坦 土庫曼 |
毛里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 | 1958年11月28日 | 單一制半總統制共和國 | 毛里塔尼亞總統 | 毛里塔尼亞總理 | 塞內加爾 馬里 摩洛哥 阿爾及利亞 撒拉威阿拉伯民主共和國 |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 | 1956年3月23日 | 聯邦制議會制共和國 | 巴基斯坦總統 | 巴基斯坦總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 印度 阿富汗 伊朗 |
歷史
編輯巴基斯坦(當時包括東巴基斯坦,後獨立為孟加拉人民共和國)從英帝國獨立後,於1956年3月23日頒布憲法,改自治領為共和國,國號「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2]。
毛里塔尼亞於1958年11月28日建國號為「毛里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但當時仍未完全獨立,是法蘭西共同體內的一個「半自治共和國」[3]。
1975年7月6日獨立,成立科摩羅國,艾哈邁德·阿卜杜拉任總統。1978年10月22日改國號為「科摩羅伊斯蘭聯邦共和國」。2001年12月23日,科通過新憲法草案,決定成立「科摩羅聯盟」。[4]。
伊朗於1979年伊斯蘭革命勝利推翻巴列維國王後,同年4月1日成立伊斯蘭共和政府,改國號為「伊朗伊斯蘭共和國」[5]。
阿富汗在塔利班政權(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於2001年倒台後先後成立臨時政府和過渡政府,2004年1月26日過渡時期總統卡爾扎伊簽署頒布新憲法,定國號為「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6]。2021年8月15日,塔利班推翻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重新成立「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
甘比亞總統葉海亞·賈梅於2015年12月11日宣布甘比亞更名為「甘比亞伊斯蘭共和國」,但在2017年1月,新任總統阿達馬·巴羅便將國號改回原稱。[7]
含義
編輯「伊斯蘭共和國」一詞有多種不同含義,有些含義甚至與其他含義相矛盾。理論上對於很多宗教領袖來說,伊斯蘭共和國是一種獨特的神權政體,它被西亞和北非的一些穆斯林宗教領袖些所倡導。它被視為純正伊斯蘭政教合一的哈里發國家與民族主義和共和世俗政權的妥協產物。在這些宗教領袖的伊斯蘭共和政體構想中,國家的刑法是與沙里亞法相一致的,國家政體不是像如今的許多中東國家那樣是君主制,而是共和制。而在其他情況下,伊斯蘭共和國只是一種文化認同的象徵,比如巴基斯坦1956年通過憲法改國號的情況。事實上,很多人認為,伊斯蘭共和國是介於完全的世俗政府與完全的神權(正統伊斯蘭教)政府之間的中間路線。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的伊斯蘭共和制可以和半世俗的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相對比,在伊朗,伊斯蘭法高於國家的法律,儘管在現實中伊朗的教士統治集團對於兩者的態度是含糊的。
巴基斯坦是第一個(1956年)在世俗憲法中寫入「伊斯蘭共和國」國號的國家。有趣的是,儘管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國號在1956年已經制定,但一直到1973年一部更民主卻少一點世俗的新憲法頒布才確定伊斯蘭教為國教。巴基斯坦只會在其公民的護照和簽證上使用「伊斯蘭共和國」字樣,所有政府公文都只用「巴基斯坦政府」字樣。儘管如此,1973年憲法特別提到了「伊斯蘭共和國」一詞。根據如今的《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憲法》第四章第227款,所有現行法律都必須與《古蘭經》和《聖訓》中的伊斯蘭教訓諭保持一致,所有與這些訓諭相牴觸的法律都不能頒布[8]。
現狀
編輯目前世界計有3個伊斯蘭共和國:
時間順序 | 時間 | 國旗 | 國徽 | 國號 | 首都 | 地理區 | 貨幣 | 現況 | 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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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956年2月23日 |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 | 伊斯蘭堡 | 南亞 | 巴基斯坦盧比 | 聯邦制、半總統制 | |||
2 | 1958年11月28日 | 毛里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 | 努瓦克肖特 | 西非 | 毛里塔尼亞烏吉亞 | 單一制、多黨制 | |||
3 | 1979年4月1日 |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 德黑蘭 | 西亞 | 伊朗里亞爾 | 政教合一、神權政治、共和制 |
國旗
編輯旗幟 | 日期 | 名稱 | 性質 | 設計與涵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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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8月14日 |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國旗 | 比例2:3。左邊白底佔1/4;右為綠底,中間有弦月及星星。綠色象徵繁榮,並且代表伊斯蘭教。白色象徵和平,並且代表除了信仰伊斯蘭教之外的其他國民,原代表東巴基斯坦。新月象徵進步與發展,五角星象徵光明與知識,也代表伊斯蘭教。 | ||
1980年7月29日 |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國旗 | 比例4:7。綠白紅三色旗幟,兩色間帶有阿拉伯文,中間為國徽。綠色代表對伊斯蘭教的信念,白色代表和平,紅色代表勇氣。阿拉伯文意為「真主至大」(الله أكبر),上下各11次,代表在伊朗曆11月22日發生的伊朗伊斯蘭革命。國徽為四個新月、上方的經書及中間的寶劍組成,新月與經書即阿拉伯文的真主阿拉(الله);新月和寶劍即伊斯蘭教五大信仰,代表人民堅定信念。 | ||
2017年8月16日 | 茅利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國旗 | 比例2:3。綠底,中間金色新月抱星的旗幟。綠色代表人民要將沙漠變為綠地的期望,黃色象徵熱情和思想。弦月與星、綠色與黃色也象徵伊斯蘭教。而三種顏色是泛非顏色。而上、下兩條紅色條紋代表象徵和緬懷為國家從法國殖民統治下解放而流血犧牲的戰士。[a] |
國徽
編輯國徽 |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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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徽 |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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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徽 | 毛里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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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該面國旗於1959年4月1日啟用,在2017年8月6日的全民公投之後對旗面上、下加上兩條紅色條紋。
注釋與參考資料
編輯- ^ "Iran Islamic Republic"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Retrieved 28 December 2019.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巴基斯坦国家概况. [2009-08-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8-2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毛里塔尼亚国家概况. [2009-08-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2-3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科摩罗联盟国家概况. [2019-1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6).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伊朗国家概况. [2009-08-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2-3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阿富汗国家概况. [2009-08-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14).
- ^ Adama Barrow removes Islamic from Gambia's name. naij.com. 2017-01-29 [2017-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25).
- ^ 《巴基斯坦宪法》第四章第227款. [2009-08-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30).
- Ankerl, Guy. Global communication without universal civilization. INU societal research. Vol.1: Coexisting contemporary civilizations : Arabo-Muslim, Bharati, Chinese, and Western. Geneva: INU Press. [2000]. ISBN 2-88155-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