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華人
加勒比華人(Sino-Caribbeans)是生活在加勒比地區的中國民族血統的人。在大安的列斯的所有國家,都有數量小但重要性高的華人及華裔人口。他們都是巨大的華人僑民,即「海外華人」中的一部分。
加勒比華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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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佈地區 | |
古巴 | 114240人 |
牙買加 | 75000人 |
蘇里南 | 65000人 |
多明尼加 | 60000人 |
千里達及托巴哥 | 4003人 |
圭亞那 | 2722人 |
伯利茲 | 719人 |
開曼群島 | 698人 |
語言 | |
僑居地語言: 英語(圭亞那混合語 · 牙買加語 · 特立尼達混合語) · 西班牙語 · 法語 · 荷蘭語 漢語: 官話 · 客家話 · 廣東話 · 閩南話 | |
宗教信仰 | |
羅馬天主教 · 新教 · 佛教 · 道教 · 儒家思想 · 無神論 | |
相關族群 | |
海外華人 |
從屬族群
編輯加勒比地區島嶼:
加勒比地區大陸:
移民歷史
編輯在1853年到1879年間,14000名華人勞工被輸入到了英屬加勒比地區(英屬印度),成為了更為大型的契約勞動系統的一部分,為食糖種植園而工作。華人作為一股契約勞動力而從中國被輸入,之後他們主要定居在了三個地方:牙買加、特立尼達,及英屬圭亞那地區(即今天的圭亞那),並為食糖種植園而工作。華人勞工大多數人最初都是去英屬圭亞那地區;不過,當這樣的輸入在1879年結束後,華人人口不斷地下降,這主要是因為他們又移民到了特立尼達和蘇里南。[1]
華人在1847年開始移民古巴。當時來自廣東的契約勞動者被帶去在食糖種植田地里工作。他們帶來了佛教與道教。在隨後的幾十年間,成千上萬的華人勞動者從香港、澳門及台灣被帶來,來替代非洲奴隸,或者與他們一起工作。在完成了8年的契約或者通過其他方式獲得了自由之後,一些華人移民永久性地定居在了古巴,不過大多數人都渴望返回祖國。當美國在1882年5月6日頒布了《排華法案》,美國的許多華人逃到了波多黎各、古巴及其他的拉丁美洲國家。他們建立了小型的業務和在飯店和洗衣店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