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用遷
喬用遷(1788年—1851年11月16日,乾隆戊申-咸豐辛亥九月二十四日)[1],字敦安,號見齋,又號恆齋、鑑齋。[2]湖北省漢陽府孝感縣(今屬孝感市孝南區)人,清朝政治人物,咸豐初年官至貴州巡撫、太子少傅。
生平
編輯早年為縣廩生。[3]嘉慶十九年(1814年)中式甲戌科會試,殿試位列第二甲第八十七名。授內閣中書。
二十二年(1817年),丁母憂回籍。
二十五年(1820年),服闕,九月,充軍機章京。[4][5]
道光二年(1822年)閏三月,補授內閣中書。
八年(1828年)二月,服闕,補原官侍讀,仍兼充軍機章京。六月,充方略館纂修官。
十一年(1831年)二月,京察一等,記名以道員、知府用。[6]十月,授廣西南寧府知府。
十四年(1834年),調任桂林府知府。
十八年(1838年)閏四月初二日,擢任廣東按察使。[4][7]
十九年(1839年),英吉利商人在廣東市場私售鴉片煙,經欽差大臣林則徐、兩廣總督鄧廷楨諭令上繳銷毀,英國軍艦移往澳門繼續販售;九月間,喬用遷偕同布政使熊常錞受林則徐令帶領兵弁,數次於穿鼻洋、尖沙嘴砲擊驅趕英艦。十二月,得到林則徐奏報保獎。[4]
二十年(1840年)二月,署理廣東布政使。九月初四日,升授山西布政使。[8]
二十一年(1841年)十二月,因山西巡撫楊國楨赴任閩浙總督,喬用遷署理山西巡撫。[9]
二十二年(1842年)四月,鴉片戰爭,浙江乍浦失守,江蘇省城告急,道光帝廷寄六百里加急諭喬用遷選派將官管帶預先挑選的太原、大同精兵一千人馳赴蘇州交牛鑒、程矞采調遣。[10]五月,因天津可能被英軍攻擊,廷寄六百里加急諭喬用遷截回已啟程前往江蘇的山西兵一千人,改赴天津;又調用山西省所存擡炮、擡槍,挑選二三百杆,委員解赴天津交直隸總督訥爾經額收存備用,隨後喬用遷奏報已經撥用擡炮、擡槍二百杆及鉛丸火藥運往天津。[11]訥爾經額奏請增兵防守天津海口,經兵部議請於各省兵額中酌量裁撥;喬用遷奏請於山西撫標左右二營、太原鎮、大同鎮所屬各營內裁減馬步守兵160名,並以突然裁撤兵額將造成兵丁生計困難,請自道光二十三年起各營兵額遇缺不補,限年完成裁減。獲得允准。[12]
二十三年(1843年)十一月,因審理范守仔強姦未成本婦羞忿自盡一案未能查出疑竇,遭到議處。[13]
二十五年(1845年)四月十四日,升任貴州巡撫。[14]貴州省苗民村寨平時有客民依附居住,經前任巡撫嵩溥清查苗寨,將客民戶口編入保甲,不准續增,並奏定查核章程,每年將遷離的戶口按冊開除。
二十六年(1846年),喬用遷奏陳:「苗寨附居客民,或仍歸原籍,或別徙他鄉,固屬事所恆有。惟佔籍既久,生齒日繁,其子孫每有分戶另居者。各府廳州縣,祇將舊戶徙去者開除,不將分居戶口載明,日久易滋流弊。查分居客民,租墾荒山,自食其力,相安已久,即屬編氓。應請飭各地方官,督率村寨保長人等,將客民舊戶徙去若干、現存若干、分戶另居者若干,一律查載辦理。」獲准實行。
二十七年(1847年),以湖北原籍水災,捐銀一萬兩以備賑濟,受到交部優敘。[4]喬用遷奏言:「黔省民苗雜處,獄訟不平,釀患必巨,教唆之犯尤應嚴懲。遵義舉人周應先受賄干訟,請褫革。」[15]八月,奏報前任廣東南韶連道劉晸昌在籍滋事,請暫行革職提審,獲准。[16]
二十八年(1848年)九月二十三日,赴京陛見。[4][17]因貴陽府定番州民人韋阿香盜槍走火身亡,知州童翬詳文偽稱田潘大打獵誤傷;安順府歸化廳李陸氏被伍幗鈞毆斃,署通判方聯遠違例不驗屍,喬用遷奏請將二員革職獲准。又奏稱貴州州縣員缺不多,辦理領運京鉛、採購滇銅,往返需耗時二年,常有前次派運尚未返回、後次派運接連不斷的急亂情形,加以升遷調任等事故,無人能署理職缺,請揀發曾經外任、現在吏部投呈履歷的候選知縣6員以供委任。[15]
三十年(1850年),清平縣城牆礮臺坍塌,知縣鄭選士出力勘估及修理,喬用遷奏請獎敘。[15]二月,咸豐帝上諭命喬用遷遴選將弁督率兵勇堵截由湖南竄往貴州的匪徒。[18]三月,馳驛奏報湖南匪徒竄逼貴州邊境,已嚴飭堵剿之情形;隨後咸豐帝警告情喬用遷有除暴安良職責,「如玩泄從事,致苗匪鴟張或與楚匪句結煽動」將嚴行究責。[19]四月,以苗匪聚眾搶劫、拒捕、殺害官員等案件已累積一百多件,喬用遷飭令候補知府胡林翼帶兵深入苗疆搜捕,捕獲案內大盜二百九十餘人,喬用遷又保奏、獎勵出力辦理的文武官員。當時湖南會匪李沅發糾眾滋事,擾動貴州邊境;喬用遷遵旨派遣貴東道周作楫、古州鎮總兵崇福、鎮遠鎮總兵秦定三各帶兵勇,於貴州、湖南省境防堵攻剿。會匪又竄擾洪州太平山一帶,經文武各官督兵攻擊,生擒匪徒首領多名。又會同湖南官兵追剿到水口等地,大有斬獲,剩餘匪眾由貴州邊境的摩天嶺翻山竄逃。五月,逮捕李沅發,邊境肅清,咸豐帝嘉獎喬用遷同心協力剿辦,賞加太子少傅銜。[20]六月,咸豐帝認為湖南、貴州相鄰,一向有會匪出沒,最好趁此時軍事告一段落之際,盡力整頓,諭令喬用遷會同湖廣總督裕泰籌議增兵設防、團練、保甲等各事宜。[4]
- 祖父:喬志行(1730年-1804年),乾隆三十年舉人,候選知縣。
- 祖母:夏氏,夏方國之女。
- 父:喬遠炳(1758年-1825年),乾隆六十年進士,官至刑部山西司郎中。
- 母:黃陂李氏,李步墀之女,誥封恭人。
- 用遷為獨子,有一姊妹,適同邑監生楊必達。
妻室
編輯- 正室:王氏(1789年-1825年),邑庠生王家璧第四女。
- 側室:胡氏。
子嗣
編輯- 長子:喬綏福,王氏出,邑庠生,道光十四年副榜。
- 次子:喬世位,胡氏出。
參考文獻
編輯-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藏《清國史館傳包》702002123號,呂佺孫傳包載卒日。
- ^ 楊廷福、楊同甫編,《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2月),下冊,頁1461。
- ^ 《孝感喬氏族譜》(道光十九年重修)卷一,葉二十三。
- ^ 4.0 4.1 4.2 4.3 4.4 4.5 4.6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藏《清國史館傳稿》701001225號。清國史館纂修,《國史大臣列傳續編》卷一百六十,第一百二十二冊。《清國史》(嘉業堂鈔本。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6月),第九冊,頁840,大臣畫一續編,卷一二二。
- ^ 《樞垣記略》卷十八,題名四,漢軍機章京。
- ^ 《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四,道光十一年辛卯,二月乙未。
- ^ 《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三百九,道光十八年戊戌,閏四月癸酉。
- ^ 《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九,道光二十年庚子,九月辛卯。
- ^ 《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三,道光二十一年辛丑,十二月戊子。
- ^ 《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三百七十一,道光二十二年壬寅,四月辛丑。
- ^ 《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三百七十二,道光二十二年壬寅,五月己未、戊辰;卷三百七十三,道光二十二年壬寅,五月丙子。
-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藏《清國史館傳稿》701001363號。
- ^ 《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三百九十九,道光二十三年癸卯,十一月戊戌。
- ^ 《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四百十六,道光二十五年乙巳,夏四月甲辰。
- ^ 15.0 15.1 15.2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藏《清國史館傳稿》701005767號。
- ^ 《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四百四十六,道光二十七年丁未,八月壬申。
- ^ 《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四百五十九,道光二十八年戊申,九月癸巳。
-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三,道光三十年庚戌,二月癸酉。
-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五,道光三十年庚戌,三月戊戌、辛丑。
-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九,道光三十年庚戌,五月丁酉。
- ^ 《孝感喬氏族譜》(道光十九年重修)卷一,葉二十二至二十四。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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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青蓮 |
廣東按察使 道光十八年閏四月初二日-道光二十年九月初四日 1838年5月25日-1840年9月29日在任 |
繼任: 王庭蘭 |
前任: 張澧中 |
山西布政使 道光二十年九月初四日-道光二十五年四月十四日 1840年9月29日-1845年5月19日在任 |
繼任: 潘鐸 |
前任: 賀長齡 |
貴州巡撫 道光二十五年四月十四日-咸豐元年九月二十四日 1845年5月19日-1851年11月16日在任,卒於任上。 |
繼任: 蔣霨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