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宸苑卿,為清朝掌管奉宸苑事務之主管職官正三品,員額2人,其中1人由侍衛選補,1人由內務府司員升補。

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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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設立奉宸苑,設置郎中1人,仍以總管內務府大臣1人掌印信、總管事務。雍正六年(1728年)設奉宸苑堂官,定為三品卿職。乾隆十四年(1749年),定奉宸苑卿員額2人,仍簡派管理奉宸苑事務大臣管轄。

奉宸苑卿掌管苑屬郎中員外郎主事苑丞、苑副、委署苑副、筆帖式等官遷授陞除,總理皇家苑囿園林、行宮事務,草皮、圍牆、樹木、牲獸之修葺維護,包含景山、瀛臺、長河行宮、玉泉山、稻田廠、南苑、南紅門行宮、闡福寺、樂善園、永安寺、正覺寺、萬壽寺、倚虹堂、極樂世界、萬佛樓、釣魚臺、西苑三海、天壇齋宮、團河行宮、圓明園、暢春園、清漪園。其中玉泉山稻田厰、圓明園、暢春園、清漪園等處,奉宸苑卿會同總管圓明園事務大臣管理清漪園事務大臣管理暢春園事務大臣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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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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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朱金甫、張書才編,《清代典章制度辭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7月,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工具書叢刊),頁351。
  2. ^ 履親王允祹等奉敕修,《(乾隆)欽定大清㑹典》,卷九十二,內務府,奉宸苑。
  3. ^ 張廷玉等奉敕修,《(乾隆)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一百六十七,內務府,奉宸苑,建置。
  4. ^ 質親王永瑢等奉敕修,《欽定歴代職官表》,卷四十,內務府奉宸苑。
  5. ^ 清史稿》卷一百十八,志九十三,職官五,內務府,奉宸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