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幸福保衛站計畫新北市政府結合統一超商萊爾富OK超商全家便利商店新北市境內各門市作為關懷據點,納入高風險家庭通報網絡,透過超商發現社區內需要幫助之高風險家庭兒少,及時通報,即時提供弱勢學生餐點、資源及服務。

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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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陳明義因看到太多的孩子因為肚子餓而偷麵包、偷便當而被送到派出所,因而發想出幸福保衛站政策,於2012年新北市議會質詢期間向新北市市長朱立倫提案並於2013年元月正式實行。[1][2][3][4]

2013年1月1日,新北市幸福保衛站計畫實施,實施對象為就讀或設籍於新北市、或在新北市發生急難事由之18歲以下高中/國中/國小學生(含中輟生)及兒童.新北市政府與四大超商合作,以新臺幣80元為額度,免費供餐給18歲以下有急難事由之飢餓孩童。陳明義表示,這筆預算經費由企業與民間團體捐贈,並未使用政府經費,預估1年可有125萬人受惠。截至2014年2月,共提供逾1萬3,600份餐點,發現並轉介約1,530件個案[5][6]。至2013年7月,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統計,一成取餐學童後被列為高風險個案,會進入社會局追蹤輔導體系[7]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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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飢餓求助需求之學生,自尋鄰近合作超商據點,登記領取便當、麵食、麵包等主食餐點及飲料(酒精類除外)乙份為原則。

合作超商據點店員協助學生填寫高風險家庭關懷通報單中基本資料,並將關懷通報單於24小時內傳真至新北市政府高風險家庭服務管理中心,以利通知學校與學生身分之審查,及後續關懷協助系統能即時支持或援助該學生。

新北市政府高風險家庭服務管理中心接獲合作超商據點通報後,應回覆該據點聯絡人,告知相關後續協助處理因應作為或提供諮詢。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統一製作本計畫案標誌,發送合作超商據點張貼與宣導。

合作超商據點須於店面明顯處張貼本計畫案標誌供學生識別,並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進行校園全面宣導,各班級協助張貼學生聯絡簿,讓家長及學生全面知悉本計畫案資訊。

鑒於時間迫切性,為落實本案執行及因應超商員工異動率頻繁,合作超商據點應協助強化並加速對基層員工宣導作業,並持續辦理內部宣導事宜,不定期稽核。

本計畫案執行涉及社會福利政策,採「救急不救窮」為原則,以解決弱勢學生燃眉之急,非長期照顧,避免福利依賴,以符應社會公平正義、資源合理分配及社會大眾觀感。

通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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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一窗口高風險家庭關懷通報單,傳真至新北市政府高風險家庭服務管理中心。

二、緊急保護狀況部分,電洽警察局或婦幼保護專線113。

補助費請領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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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飢餓求助需求之學生,午/晚餐每人每餐以新臺幣80元為原則。如遇食量較大學生時,則以學生實際飽足需求量為主,合作超商請領餐數費用以實際領取數量金額合計算之。

二、以學生本人免費食用餐點為原則,不得以現金發放方式協助學生。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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