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璬(718年—783年),唐玄宗李隆基第十三子,母為高婕妤

本名李澐,讀書有文詞。開元十三年(725年),封為潁王。十五年(727年),遙領安東都護、平盧軍節度大使。二十三年(735年),加開府儀同三司,改名李璬。開元二十五年(737年),娶獨孤禮第十二女為王妃[1]

天寶十五年(756年)六月,玄宗因安史之亂至蜀,任命李璬為蜀郡大都督劍南節度大使楊國忠為副使。玄宗至蜀,令御史大夫魏方進置頓使,先發出通牒至蜀,托以潁王之籓,令設儲供。玄宗至馬嵬坡,魏方進被殺,隨令李璬先赴本郡,以蜀郡長史崔圓為副使。李璬性格儉率,將渡綿州江,登舟見彩席作為地毯,命撤去。李璬初奉命,因為倉促沒有受節,綿州司馬史賁說:「大王是帝子,且為節度大使。今到籓地而不持節,單騎徑進,人們怎麼看?請建大槊,蒙上油囊,做成旌節狀,先驅道路,足以威眾。」李璬大笑:「我為真王,還用什麼假旌節?」將至成都,崔圓迎接,拜於馬前,李璬不制止,崔圓大怒。玄宗到成都後,李璬管事兩月,人民安定。後來被崔圓所奏,罷居內宅。後玄宗令他到彭原宣慰肅宗李亨,遂從回京師

建中四年(783年),李璬薨逝。享年六十六歲,唐德宗輟朝三日。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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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李伸,天寶年間封滎陽郡王,授衛尉卿同正員
  • 子:李僝,高邑郡王
  • 子:李俔,楚國公
  • 子:李僔,夔國公
  • 第四女:安鄉縣主,嫁永州長史王某。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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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唐文·卷三百三十一》○冊潁王獨孤妃文 維開元二十五年歲次丁丑七月辛巳朔十日辛卯......咨爾故右驍衛郎將獨孤禮第十二女......持節冊爾為潁王妃......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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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唐書·卷107》,出自劉昫舊唐書
 新唐書·卷082》,出自《新唐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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