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璬
李璬(718年—783年),唐玄宗李隆基第十三子,母為高婕妤。
本名李澐,讀書有文詞。開元十三年(725年),封為潁王。十五年(727年),遙領安東都護、平盧軍節度大使。二十三年(735年),加開府儀同三司,改名李璬。開元二十五年(737年),娶獨孤禮第十二女為王妃[1]。
天寶十五年(756年)六月,玄宗因安史之亂至蜀,任命李璬為蜀郡大都督、劍南節度大使,楊國忠為副使。玄宗至蜀,令御史大夫魏方進為置頓使,先發出通牒至蜀,托以潁王之籓,令設儲供。玄宗至馬嵬坡,魏方進被殺,隨令李璬先赴本郡,以蜀郡長史崔圓為副使。李璬性格儉率,將渡綿州江,登舟見彩席作為地毯,命撤去。李璬初奉命,因為倉促沒有受節,綿州司馬史賁說:「大王是帝子,且為節度大使。今到籓地而不持節,單騎徑進,人們怎麼看?請建大槊,蒙上油囊,做成旌節狀,先驅道路,足以威眾。」李璬大笑:「我為真王,還用什麼假旌節?」將至成都,崔圓迎接,拜於馬前,李璬不制止,崔圓大怒。玄宗到成都後,李璬管事兩月,人民安定。後來被崔圓所奏,罷居內宅。後玄宗令他到彭原宣慰肅宗李亨,遂從回京師。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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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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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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