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頒(548年前—599年前),字景彥,太原祁(今山西祁縣)人。生卒年不詳[1]王僧辯次子,祖父王神念,為梁左衛將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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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頒是出自東胡烏丸王氏,,王僧辯侯景之亂時,將王頒留在荊州。王僧辯被陳武帝殺死時,王頒號慟而絕,立志報仇。北周明帝召為左侍上士隋文帝韓擒虎進軍陳朝,王頒時為開府儀同三司,隨軍伐陳,夜度長江。

隋滅陳後,王頒夜掘陳霸先的墳墓,挖出骨骸,焚化成灰加水喝進肚裡[2]。賜物五千段,頒固辭曰:「臣緣國威靈,得雪怨恥,本心徇私,非是為國,所加官賞,終不敢當。」入隋後,拜代州刺史,有惠政。後以母歿去職。再為齊州刺史,卒於官。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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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隋書》裡王頒的列傳中記載他逝世時五十二歲, 而隋滅陳(589年)是在其父死後33年。由此推算,王頒應該卒於開皇年間。
  2. ^ 北史·列傳第七十二孝行》記載:「及陳滅,頒(王頒)密召父(王僧辯)時士卒,得千餘人,對之涕泣。其間壯士或問頒曰:『郎君來破陳國,滅其社稷,讎恥已雪,而悲哀不止者,將為霸先早死,不得手刃之邪?請發其丘壟,斷櫬焚骨,亦可申孝心矣。』頒頓顙陳謝,額盡流血,答之曰:『其為帝王,墳塋甚大,恐一宵發掘,不及其屍,更至明朝,事乃彰露,若之何?』諸人請具鍬鍤,一旦皆萃。於是夜發其陵,剖棺,見陳武帝須並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頒遂焚骨取灰,投水而飲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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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書·卷72》,出自魏徵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