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楊·布朗
約翰·揚·布朗(英語:John Young Brown,1835年6月28日—1904年1月11日)是美國肯塔基州政治家,該州聯邦眾議員和第31任州長。布朗先後五次當選聯邦眾議員,其中1859年首度當選時還因未滿25歲,低於憲法規定的眾議員年齡下限表示抗議,但選民仍然堅持把票投給他。當選後布朗並未上任,而是在之後的一年國會會期才開始就職,這時他已經達到了法定年齡。之後布朗搬到了肯塔基州的亨德森,並於1866年在選區勝出,但這次他的職位卻因在美國內戰期間沒有對聯邦盡忠而遭到剝奪。他所在選區的選民拒絕再選出另一位代表,結果這個議席就在布朗當選的整個任期里一直保持着空缺狀態。1871年,布朗參選州長但沒有成功,然後又於1872年再度當選聯邦眾議員並連續獲得兩度連任。布朗在最後一次國會任期期間曾發表演說譴責馬薩諸塞州聯邦眾議員本傑明·巴特勒,他因此受到了國會的官方譴責。不過,這次譴責之後從國會的記錄中被消除掉了。
約翰·揚·布朗 John Young Brow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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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任肯塔基州州長 | |
任期 1891年9月2日—1895年12月10日 | |
副州長 | 米切爾·加里·奧爾福德 |
前任 | 西蒙·玻利瓦爾·巴克納 |
繼任 | 威廉·奧康奈爾·布拉德利 |
美國眾議院議員 來自肯塔基州第二選區 | |
任期 1873年3月4日—1877年3月4日 | |
前任 | 亨利·麥克亨利 |
繼任 | 詹姆斯·麥肯齊 |
美國眾議院議員 來自肯塔基州第五選區 | |
任期 1859年12月3日—1861年3月4日 | |
前任 | 約書亞·朱厄特 |
繼任 | 查爾斯·威克利夫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美國肯塔基州克萊斯維爾 | 1835年6月28日
逝世 | 1904年1月11日 美國肯塔基州亨德森 | (68歲)
政黨 | 民主黨 |
配偶 | 露西·巴比(Lucie Barbee) 麗貝卡·哈特·狄克遜(Rebecca Hart Dixon) |
親屬 | 布賴恩·揚和威廉·辛格爾頓·揚的外甥 |
母校 | 美國中央學院 |
專業 | 律師 |
宗教信仰 | 長老宗 |
離開眾議院後,布朗暫時離開了政治,但又於1891年作為肯塔基州州長候選人身份再入政壇。他首先是在民主黨初選中戰勝其他三位候選人贏得提名,然後在普選中以較大幅度優勢打敗共和黨候選人安德魯·T·伍德(Andrew T. Wood)。布朗領導的行政部門和肯塔基州的民主黨人因貨幣問題出現分裂,包括布朗在內的一派支持金本位,另一派則提倡自由鑄造銀幣運動。布朗的任期也是1891年肯塔基州憲法生效後的第一個州長任期,大部分州議員都忙於將原有的州法律加以更改以適應新憲法,這也導致布朗在任期間作為相當有限。
布朗曾希望州議會在州長任期結束後選派自己擔任聯邦參議員。對於即將舉行的新任州長選舉,已經與黨派內支持自由鑄造銀幣一派疏遠的布朗選擇支持來自戈爾德巴格的候選人小卡修斯·M·克萊,然而這時兩個孩子的死讓布朗對州長選舉和擔任參議員都失去了興趣。在1899年的民主黨提名大會上,候選人威廉·格貝爾雖然獲得了州長候選人提名,但其採取的策略受到了質疑,同時黨內不滿的派別另外舉行了提名大會,選擇布朗作為候選人在普選中對抗格貝爾。格貝爾最終贏得了選舉,但馬上就遭到刺殺。有指控稱肯塔基州州務卿凱萊布·鮑爾斯是這場暗殺的幕後主使,他聘請了布朗擔任自己的法律顧問。1904年1月11日,約翰·楊·布朗在亨德森逝世,享壽68歲。
早年生活
編輯約翰·楊·布朗於1835年6月28日在肯塔基州哈丁縣的克萊斯維爾(接近伊麗莎白)出生[1]。他的父親叫托馬斯·達德利·布朗(Thomas Dudley Brown),母親是伊麗莎白·布朗(Elizabeth Brown),而楊(Young)則是母親的娘家姓[1]。托馬斯曾擔任州議員,並且是1849年州制憲會議的代表[2]:123。約翰的兩個舅舅,布萊恩·魯斯特·楊和威廉·辛格爾頓·楊都曾擔任聯邦眾議員[3]。約翰經常與父親待在州議會大廈,這激發了他對政治的興趣[4]。
布朗在伊麗莎白的學校接受早期教育,1851年獲位於肯塔基州丹維爾的美國中央學院錄取時還只有16歲[4][5]:463。1855年,他從中央學院畢業並返回哈丁縣攻讀法律[3]。1857年他通過考試獲得從業資料,在伊麗莎白開設了事務所[3]。他在演說上的聲譽讓自己的事業蒸蒸日上,但他對一無所知黨的批評也召來了死亡威脅[6]。
1857年,布朗與露西·巴比成婚,但她次年就去世了。1860年布朗再婚,夫人是前聯邦參議員阿奇博爾德·狄克遜(Archibald Dixon)的女兒麗貝卡·哈特·狄克遜[2]:123[4],兩人一共生了八個孩子[1]。
聯邦眾議員
編輯1859年,肯塔基州巴茲敦的地方民主黨會議推舉布朗作為代表該選區的聯邦眾議員候選人,爭奪約書亞·朱厄特的席位[4]。對此布朗表示抗議,因為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一條中規定眾議員的年齡下限為25歲,而他這時還沒滿24歲。結果,肯塔基州第五國會選區的選民還是選擇了布朗作為他們在聯邦眾議院的新代表,他比朱厄特多了約2000票[4]。不過由於年齡上的問題,他並未馬上就職,而是在達到法定年齡的第二年國會期間才開始上任[3]。1860年,布朗成為道格拉斯全國委員會成員,並且和支持約翰·C·布雷肯里奇競選總統的人士進行了一系列辯論,其中還包括布雷肯里奇的表弟威廉·坎貝爾·普雷斯頓·布雷肯里奇(William Campbell Preston Breckinridge)[4]。
布朗搬遷至亨德森的確切時間尚不明了。根據南方邦聯軍官史托夫派普·約翰遜(Stovepipe Johnson)的回憶,該市的領導官員曾在1862年初歡迎布朗的到來,但其他來源中又指出他是在南北戰爭結束後才定居亨德森[4][7]。他在戰爭期間對南方邦聯抱有同情[2]:123,全美州長協會的網站上聲稱布朗曾在戰爭期間擔任騎兵上校,但沒有提供任何闡述[8],其他無論是與布朗同時代人士或之後的歷史學家都沒有提及他有這一經歷。
1866年,布朗再度當選聯邦眾議員[4],然而國會以他在戰爭期間沒有忠於聯邦為由剝奪了他的席位,宣布處於空缺狀態[3]。他選區的選民對此拒絕選出新的代表填補空缺,州長約翰·W·史蒂文森(John W. Stevenson)對眾議院的做法提交了正式抗議,結果這一議席在第40屆聯邦國會期間一直處於空缺狀態[3][4]。
史蒂文森辭去州長職務前去擔任聯邦參議員,他餘下的任期則由肯塔基州參議院臨時議長普雷斯頓·萊斯利繼任。民主黨對萊斯利的態度很冷淡,但他還是決定參加1871年民主黨州長候選人提名的角逐,而布朗而成為他的其中一位對手。經過幾輪投票後,情況表明布朗不大可能獲得多數支持,於是他的支持者們開始集體轉向支持其他候選人[5]:37。1872年,布朗以10,888票對457票的壓倒性優勢再度當選聯邦眾議員,這次國會沒有再從中作梗[6],他接下來又連任了兩屆,一直擔任眾議員到1877年[3]。
布朗在眾議院最引人注目的舉動是1875年2月4日發表的一次演說,這次演說是對馬薩諸塞州聯邦眾議員本傑明·巴特勒呼籲通過《1875年民權法》(Civil Rights Act of 1875)之舉的回應。巴特勒在前一天的演說中描述了南方州對非裔美國人無法無天的所做所為,而布朗則在次日的回應中聲稱這是對南部人民不公正的指控,並且指責作出這一指控的人「在他的故鄉(都)不容於上流社會,他的名字就是謬誤的代名詞,他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欺詐人士中的佼佼者,他是盜賊的辯護士,他是如此邪惡和卑鄙,以至於(僅)作出描述都會讓人作嘔」[9]:8。布朗還提及蘇格蘭殺人犯威廉·伯克(William Burke),其謀殺的手法有「Burking」之稱[9]:9。這時眾議院議長詹姆斯·G·布萊恩打斷布朗,問他言下所指是否是眾議員,布朗先是給予模稜兩可的回應,然後表示:「如果我想要描述所有戰爭期間的懦弱,和平時代的非人道,道德上的禁忌和政治中的聲名狼藉,我應該用『Butlerizing』這個詞。」[9]:9眾議院立即爆發出對布朗的抗議,憤怒的共和黨議員要求立即將他開除[9]:9。最終眾議院雖然沒有開除布朗,但對他使用議會中不容許的措辭而作出了正式的譴責[4]。不過,之後的國會將這次譴責的紀錄清除掉了[4]。
1891年州長選舉
編輯離開眾議院後,布朗在路易斯維爾再度開始從事法律工作[3]。1891年,他成為民主黨州長候選人提名的其中一位爭奪者[10]:266。其他的候選人包括小卡修斯·M·克萊,他是前聯邦眾議員布魯特斯·J·克萊(Brutus J. Clay)的兒子,也是廢奴主義者卡修斯·馬塞勒斯·克萊(Cassius Marcellus Clay)的侄子,另外兩位分別是之後將當選聯邦眾議員的約翰·丹尼爾·克拉迪博士(Dr. John Daniel Clardy)和肯塔基州司法部長帕克·沃特金斯·哈丁(Parker Watkins Hardin)[4]。黨派也分裂成了支持路易斯維爾和納什維爾鐵路公司這類企業的一派和支持農業利益的一派[2]:123。同時,民主黨還分裂成了支持維持金本位的保守派波旁民主黨人和支持自由鑄造銀幣的進步派民主黨人[5]:317。支持農業利益的選民大致由克萊和克拉迪各得一半,而支持自由鑄造銀幣的民主黨人中支持哈丁和克拉迪的也平分秋色[5]:317。布朗一生中大部分時間都住在肯塔基州以農業為主的西部,他與農民聯盟之間的關係從未疏遠過,路易斯維爾和納什維爾鐵路公司覺得他在企業調控的問題上應該屬於溫和派[2]:124,波旁民主黨人也對他在貨幣問題上的穩健立場感到滿意[5]:317。
布朗進入民主黨提名大會後表現不俗,第一輪投票時他獲得了275票,克萊獲得了264票,克拉迪190票,哈丁186票,之後的九輪投票結果也大同小異。於是大會主席宣布,從下一輪投票開始,得票最少的候選人出局,結果克拉迪第一個遭淘汰,不過他的支持者對剩下三位候選人的支持率也基本相同,結果哈丁第二個出局,最終布朗在第13輪投票中勝過克萊贏得提名。[5]:317
共和黨人提名的是安德魯·T·伍德,是位來自芒特斯特靈的律師,他之前曾參選國會議員和州司法部長,但都失敗了。肯塔基州的選民幾乎在州長選舉的同時還需要決定是否批准1891年的新州憲法,四分五裂的民主黨對此沒有表明過立場,於是伍德在競選期間竭盡全力地想要讓布朗表明自己到底是支持還是反對新憲法。到了選舉日前約六星期時,意識到新憲法擁有強大民意後盾的布朗終於公開宣布了自己的支持。剩下了時間裡,伍德只能鼓吹布朗與路易斯維爾和納什維爾鐵路公司之間存在合謀的謠傳,稱雙方企圖合作阻撓一些有意義的企業法規通過,但這樣的謠傳沒有激起足夠的波瀾。[2]:124
新成立的美國人民黨也針對這次選舉派出了候選人S·布魯爾·埃爾溫(S. Brewer Erwin),這引起了民主共和兩黨的關注,埃爾溫在競選期間獲得的支持對於一位第三黨派候選人來說很不尋常,特別是考慮到許多人都認為他所在政黨的綱領過於激進[10]:266。民主黨人在過去的選舉中通常可以贏得絕大部分的農民選票,但這次他們特別擔心在肯塔基州擁有超過12.5萬成員的農民聯盟會轉向支持埃爾溫[10]:266。不過最終的事實表明這樣的擔心是多餘的,布朗在普選中以14萬4168票戰勝得票11萬6087票的伍德[10]:266,但因埃爾溫也獲得了25631票(占總票數的9%),還有一位禁酒黨候選人拿到3292票,所以布朗得到的票數沒有超過總票數的一半[10]:266。
肯塔基州州長
編輯布朗擔任州長期間,肯塔基州政壇一直動盪不休。他的支持者一方面不願,另一方面也無法對其他的民主黨人產生影響,貨幣問題導致的緊張局面很快就令行政部門分裂。司法部長威廉·傑克遜·亨德里克斯(William Jackson Hendricks)、財政部長亨利·S·黑爾(Henry S. Hale)以及州審計員盧克·C·諾曼(Luke C. Norman)都支持自由鑄造銀幣,並且在布朗整個任期里都與他和他指派的州務卿約翰·W·黑德利(John W. Headley)爭鬥不休。隨着時間的推移,裂痕加深並蔓延到了整個民主黨[5]:325,布朗還經常與立法部門發生衝突,先後否決了多個州議會通過的法案,這些否決始終都沒有遭到推翻[4]。
1891年末州議會召開會議時,布朗報告稱自己委任了一個委員會,研究新憲法會對州內已有法律產生何等影響[5]:326。他還宣布州內當時的預算赤字為22.9萬美元,估計到1893年末會達到近50萬美元[5]:326。面對這兩個大問題,州議會從1891年12月到1893年7月幾乎一直都在開會[10]:267。這一議程持續時間之長也招來了嘲笑式的綽號:「長期議會」(Long Parliament)[10]:267。會期如此之長還部分是因為州眾議院和州參議院都難以湊齊法定人數,根據路易斯維爾的一家報紙報道,州眾議院在其中整整一個月的時間裡出席的議員人數最多也只有61人(共100人)[5]:327。這也導致部分法案只能由法定人數的多數通過,但這個多數還沒有超過議員總數的半數[5]:328,結果布朗因擔心這些法案會在法院受到質疑而選擇了將其否決[5]:328。
議會期間,布朗中止了對全州進行的地質調查,理由是耗資太大[10]:267。根據憲法中的規定,議會的常規會議應在8月16日結束,但布朗於8月25日召集了特別立法會議,因為有一些他否決了的重要法案必須加以修訂後重新通過,還有一些他已經簽置的法案也需要修正來適應新的憲法[5]:327。布朗倡導並經州議會通過的重要法案包括改善稅收征管流程和對企業實習更嚴格的監管[8]。而未由布朗特別提倡但同樣得到州議會通過的重要法案中有一項是有關該州火車車廂內種族隔離的法案,被稱為「分離客車法」[10]:267,這次特別會議一直持續到了11月1日[5]:327。
布朗否決一項擬議的鐵路增稅提案之舉獲得了鐵路公司的讚譽,但很快又因阻止州內兩大鐵路公司合併而召來了他們的憤怒,這兩家公司分別是路易斯維爾和納什維爾鐵路公司與切薩皮克和俄亥俄鐵路公司[10]:267。還有專門提供囚犯勞工修築鐵路的梅森和福爾德公司(The Mason and Foard Company)也對布朗的監獄改革非常不滿[2]:125。布朗一度指控前任州長西蒙·玻利瓦爾·巴克納非法地允許梅森和福爾德公司使用囚犯作為勞動力,對此巴克納堅決否認[2]:125。
1894年立法會議期間有多項布朗倡導,旨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措施得到通過,其中包括將某些州政府開銷轉移到縣,改革州政府的印刷合同,明確管理收容院和慈善機構的法律[2]:124。這其中影響最大,也是反覆辯論次數最多的一項就是賦予已婚婦女個人財產權,這在肯塔基州歷史上還是第一次[5]:334。這屆議會期間通過的其他措施還包括:基本的煤礦安全措施,通用學校章程,禁止在煙草投標中串通,糧食倉庫新規,以及為收費公路提供免費路段等[2]:125。還有一些布朗提倡的措施沒有獲得議會通過,如擴大州鐵路委員會的權力,設立州銀行檢查員一職和公共印刷管理職位,改革監獄管理,例如將青少年罪犯與成年罪犯分開進行關押等[2]:124。布朗還建議取消州假釋委員會,遭議會拒絕後,他發誓會直接無視該委員會的建議[2]:124。
布朗擔任州長期間,肯塔基州的幫派暴力活動非常普遍,從1892到1895年就有56起私刑事件。例如在其中一個有名的案例里,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的一位法官拒絕將一個涉嫌在肯塔基州槍殺一名白人的黑人引渡,這位法官認為,被告如果返回肯塔基州,那麼十有八九會被私刑處死。這一決定引發了爭議,身為州長的布朗試圖對肯塔基州過去發生的一些暴力行徑作出辯解,他表示:「這個聯邦中偶爾會發生群體暴力事件固然是很大的遺憾,但這一直以來都是人們心中的激情被那些最殘暴罪行所激起而產生的結果。」[11]
晚年及逝世
編輯1896年州長任期結束後,布朗對當選聯邦參議員的渴望一度眾所周知[12]。最有望繼任州長職位的民主黨候選人是他昔日的對手小卡修斯·M·克萊和帕克·沃特金斯·哈丁,布朗覺得自己要想當選參議員,很可能會需要新州長的支持。然而,自己家中的不幸很快讓他對政治失去了興趣。1894年10月30日,布朗還只有十幾歲的女兒因肺結核去世[12]。幾個月後,他的兒子阿奇博爾德·狄克遜·布朗(Archibald Dixon Brown)與夫人離婚,之後發現他原來一直都有外遇[12]。阿奇博爾德情人的丈夫根據匿名舉報在路易斯維爾的一所妓院里找到兩人,然後掏出手槍槍殺了自己的妻子和阿奇博爾德·布朗[12]。面對這一系列的家庭不幸,還在州長位置上的布朗寫信給克萊:「我不想競選參議員了。我的孩子們最近遭遇的災難已經讓我完全不適合再來參加這場競選。我是如此地悲傷,這悲傷就像夜晚的吸血鬼一樣吸乾了我雄心中所有的動脈和靜脈。」[12]克萊最終在提名的爭奪中不敵哈丁[1],而布朗又拒絕對哈丁表示支持,於是四分五裂的民主黨只能看着共和黨人威廉·O·布拉德利當選,後者也成為肯塔基州歷史上首位共和黨州長[2]:126。儘管布朗已經宣布無意競選,但他在動盪的1896年聯邦參議員選舉中還是得到了一票由他取代在任參議員J·C·S·布萊克本(J. C. S. Blackburn)的支持[5]:357。
州長任期結束後,布朗再度返迴路易斯維爾從事法律工作[8]。他曾於1896年再度競選聯邦眾議員,但不敵共和黨人沃爾特·埃文斯(Walter Evans)[1][6]。之後他聲稱自己參選只是為了提高民主黨人的投票率,為威廉·詹寧斯·布萊恩的1896年總統大選打下基礎[13]:67。1899年民主黨提名大會前,布朗曾有望得到州長候選人提名,但他謝絕了這次機會[13]:13。大會召開時他還有望成為會議主席,但他也拒絕了這一職務[5]:418。
雖然無意競選州長,但布朗還是與帕克·沃特金斯·哈丁、前聯邦眾議員威廉·J·斯通(William J. Stone)以及州參議院臨時議長威廉·格貝爾一起成為首輪投票的候選人。斯通和格貝爾之間達成了一個眾所周知的協定,旨在令哈丁出局,但這個計劃沒有成功,大會也隨之陷入混亂。之後的四天時間(星期日除外)里,大會舉行了數輪投票,但沒有任何一位候選人贏得超半數選票,而布朗則在每一輪投票中都獲得了少數支持。最終大會代表決定在之後的每輪投票淘汰得票最少的候選人,直到有候選人得到超半數支持為止,經過幾輪投票,格貝爾最終獲得了提名。[13]:30, 36, 38–39
大會結束後,心懷不滿的一派民主黨人開始計劃拒絕黨派選出的候選人,召開另一場提名大會[13]:46。這一派自稱「誠信選舉聯盟」,布朗成為其中的頭領[5]:428。1899年8月2日,誠信選舉聯盟在肯塔基州的列克星敦舉行會議,制訂了召開新大會的計劃[13]:59,到了8月16日再在該市舉行的大會上正式宣布提名人選[13]:60。除了布朗外,誠信選舉聯盟還針對其他州級公職提名了足夠的候選人[13]:69。
1899年8月26日,布朗在鮑靈格林發表演說,拉開了自己競選的帷幕。他對許多有關自己的傳言作出回應,如聲稱他一直在謀求民主黨州長候選人提名,還有野心爭奪威廉·約瑟夫·德博伊(William Joseph Deboe)的聯邦參議員職位,並且在提名大會後還曾同意代表格貝爾發表演說表示支持。布朗承認自己曾有意競選參議員,如果能夠得到州長候選人提名,他也會接受,但否認曾答應代表格貝爾發表演說。即將離任的聯邦參議員布萊克本也指控布朗的作為對黨派不利,就像他曾在1860年總統大選中選擇支持史蒂芬·道格拉斯而不是約翰·C·布雷肯里奇一樣。對此布朗引述威廉·詹寧斯·布萊恩發表在《奧馬哈世界先驅報》上的一篇文章,稱個人在認為黨派候選人不合適時有權投票反對。[13]:70–71
由於年事已高且身體狀況欠佳,布朗每星期只能發表一次演講。他曾在麥迪遜維爾向格貝爾發起辯論的挑戰,但對方沒有作出回應。布朗及自己競選團隊中的其他發言人經常提及格貝爾既不對挑戰作出回應,也不同意接受辯論的事實。之後威廉·詹寧斯·布萊恩來到肯塔基州為格貝爾爭取支持,布朗給布萊恩寫了封信,以格貝爾和斯通之間敗露的協議為由要求他推翻自己的支持。布萊恩拒絕對大會上的事件發表評價,還強調了對黨派忠誠的重要性。他還譴責誠信選舉聯盟召開的大會不符規則,因此是無效的。[13]:71, 77 94–96
布朗的競選隨着競爭接近尾聲而變得難以繼續支撐。選舉日兩星期前,他在利奇菲爾德因摔倒而受傷,並因此只能待在自己家裡,無法再發表競選演說,這期間他還試圖從椅子上或輪椅上進行演講,但也無濟於事。最終共和黨人威廉·S·泰勒(William S. Taylor)以19萬3714票勝出,格貝爾得到了19萬1331票,而布朗只得到了1萬2140票。[13]:111, 146
格貝爾要求多個縣重新計票並回報結果[14],但就在這一要求還在審核過程中時他遭到不明刺客的槍擊。最終格貝爾雖然贏得了選舉,但卻上宣誓就職僅兩天後就去世了[14]。有指控稱州長泰勒任命的州務卿凱萊布·鮑爾斯是這場謀殺的幕後主使[14],他在第一次受審期間聘請布朗擔任自己的法律顧問,但仍於1900年7月被定罪[1][14]。
1904年1月11日,約翰·楊·布朗在亨德森逝世,並下葬在該市的費恩伍德公墓(Fernwood Cemetery),享壽68歲[8]。20世紀的肯塔基州聯邦眾議員老約翰·楊·布朗(John Young Brown, Sr.)與他同名,但兩人間沒有血緣關係[10]:373。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1.2 1.3 1.4 1.5 Harrison, Lowell H. Brown, John Young. Kleber, John E. (編). The Kentucky Encyclopedia. Associate editors: Thomas D. Clark, Lowell H. Harrison, and James C. Klotter.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2: 129-130. ISBN 0-8131-1772-0.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Ireland, Robert M. John Young Brown. Lowell Hayes Harrison (編). Kentucky's Governors.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2004. ISBN 0-8131-2326-7.
-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Brown, John Young (1835–1904). Biographical Direc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United States Congress. [2014-03-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08).
-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H. Levin (編). John Young Brown. Lawyers and Lawmakers of Kentucky. Chicago, Illinois: Lewis Publishing Company. 1897: 212 [2014-0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06).
- ^ 5.00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5.10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Tapp, Hambleton; James C. Klotter. Kentucky: decades of discord, 1865–1900. Lexington, Kentucky: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77 [2014-03-23]. ISBN 0-916968-05-7.
- ^ 6.0 6.1 6.2 Powell, Robert A. Kentucky Governors. Danville, Kentucky: Bluegrass Printing Company. 1976: 70. OCLC 2690774.
- ^ Johnson, Adam Rankin. The Partisan Rangers of the Confederate States Army. G. G. Fetter Company. 1904: 102 [2014-03-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23).
- ^ 8.0 8.1 8.2 8.3 Kentucky Governor John Young Brown. National Governors Association. [2014-03-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24).
- ^ 9.0 9.1 9.2 9.3 Trefousse, Hans L. Ben Butler: The South Called Him Beast!. New York City: Twayne Publishers. 1957 [2014-03-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04).
- ^ 10.00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10.08 10.09 10.10 Harrison, Lowell H.; James C. Klotter. A New History of Kentucky.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7 [2014-03-25]. ISBN 0-8131-2008-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3).
- ^ Wright, George C. Racial Violence in Kentucky, 1865–1940 : Lynchings, Mob Rule, and "Legal Lynchings". Baton Rouge, Louisiana: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0: 172-174. ISBN 0-8071-2073-1.
- ^ 12.0 12.1 12.2 12.3 12.4 Clark, Thomas D.; Margaret A. Lane. The People's House: Governor's Mansions of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2002: 63. ISBN 0-8131-2253-8.
- ^ 13.00 13.01 13.02 13.03 13.04 13.05 13.06 13.07 13.08 13.09 Hughes, Robert Elkin; Frederick William Schaefer; Eustace Leroy Williams. That Kentucky campaign: or, The law, the ballot and the people in the Goebel-Taylor contest. Cincinnati, Ohio: R. Clarke Company. 1900 [2014-03-26].
- ^ 14.0 14.1 14.2 14.3 Klotter, James C. Goebel Assassination. Kleber, John E (編). The Kentucky Encyclopedia. Associate editors: Thomas D. Clark, Lowell H. Harrison, and James C. Klotter.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2: 377 [2014-03-26]. ISBN 0-8131-17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2-28).
擴展閱讀
編輯- Powers, Caleb. My own story: an account of the conditions in Kentucky leading to the assassination of William Goebel, who was declared governor of the state, and my indictment and conviction on the charge of complicity in his murder. The Bobbs-Merrill Company. 1905 [2014-03-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25).
外部連結
編輯- 約翰·楊·布朗的傳記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政治墓地網站上對約翰·Y·布朗的簡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州長史蒂文森對國會阻止布朗上任之舉提出的正式抗議文本(第2162至2171頁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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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西蒙·B·巴克納 |
肯塔基州州長 1895–1899 |
繼任: 威廉·O·布拉德利 |
美國眾議院 | ||
前任者: 約書亞·朱厄特 |
美國肯塔基州(第五國會選區)眾議員 1859年3月4日至1861年3月3日 |
繼任者: 查爾斯·威克利夫 |
前任者: 亨利·D·麥克亨利 |
美國肯塔基州(第二國會選區)眾議員 1873年3月4日至1877年3月3日 |
繼任者: 詹姆斯·A·麥肯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