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穆林旺楚克
達穆林旺楚克(1916年3月4日—1986年2月27日),漢名達曉雲,字勻廠,蒙古族,阿拉善旗第八代札薩克親王塔旺布里甲拉的第三子,中華民國政治人物。[1]
達穆林旺楚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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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字 | 字勻廠 |
出生 | 1916年3月4日 中華民國寧夏省阿拉善霍碩特特別旗 |
逝世 | 1986年2月27日 中華民國臺北市 | (69歲)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配偶 | 楊祉芬(楊儒曾孫女) |
伴侶 | 李黛茜 |
兒女 | 子二小酉、達嘉麟;女七達蘭、達昭、達鈺、達莉、達荃、達榮、達小梅 |
1916年農曆二月初一(1916年3月4日),生於阿拉善旗王府,是阿拉善旗第八代札薩克親王塔旺布里甲拉的第三子。幼年在北京(1928年改為北平)羅王府生活,後入北平貴胄學堂學習。1933年,和楊祉芬結婚,同母親和妻子定居羅王府。1937年上大學,但因抗日戰爭爆發,肄業留居北平,經營家傳的聚寶齋商行。同年,其兄長達理札雅親王對旗政進行改革,將升任旗府正協理。住在北平,隨時將北平的政局報告給達理札雅。[1]
1948年初,自北平攜家眷回到定遠營,辭去掛名的旗正協理一職,並加入中國國民黨,當選立法委員,赴南京就任。1949年1月,在德穆楚克棟魯普的策動之下,返回家鄉,協助其籌備蒙古自治政府,被德穆楚克棟魯普任命為政務委員。同年9月20日,將妻子楊祉芬以及二人所生的6個子女留在了定遠營,僅帶小妾乘坐新任中華民國國防部部長徐永昌抵寧夏督戰所乘的座機,自寧夏銀川經廣州飛抵台灣。[1]
來到台灣後,一直從政,先後當選中國國民黨候補中央委員、中央委員,並繼續在立法院任立法委員,還曾負責邊政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工作,曾經主持起草了《專利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正草案》、《農業發展條例草案》、 《技師法修正草案》等多部法律章程,是台灣經濟立法界的重要人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