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碑,是位於台灣新北市瑞芳區三貂嶺古道內的一個碑碣,為台灣鎮總兵劉明燈穆宗同治六年(1867年)冬所題。於1985年8月19日公告為國家三級古蹟,現為新北市市定古蹟。[1]因年代已久,碑文的字跡已有點模糊,但大致保存完整。

金字碑
位置 臺灣新北市瑞芳區
25°05′01″N 121°50′30″E / 25.083513°N 121.841702°E / 25.083513; 121.841702
材料安山岩
建成時間 清朝同治6年(1867年)
公眾參觀開放時間:隨時開放
參觀費用:免費參觀
官方名稱金字碑
類型登錄等級:新北市市定古蹟
登錄種類:碑碣
詳細登錄資料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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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宗同治六年時,臺灣總兵劉明燈取道三貂嶺古道以巡視宜蘭,見地勢雄偉險峻、山路崎嶇行路艱難,有感而發,於是題七言律詩一首:

之後命人磨峭壁為碑,刻詩其上。

碑文以篆文鐫刻,高約240公分,寬143公分。邊框以蓮花條紋雕飾,碑額以雙托珠圖案襯托。碑成之後,據說碑文與碑龕皆以金箔黏貼,於是當地人及來往的行人稱這個碑為「金字碑」。碑文反映出此嶺道之地勢高竣,不僅眼界大開,飽覽雞籠山頭的積雪,也俯瞰到北關高低羅列之城池雉堞,一望無際的阡陌良田,連綿不絕的古樹深蔭。其中的「鯨鯢」指的是1867年3月(同治六年二月)的羅發號事件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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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金字碑.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2019-0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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