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鎰

明朝大臣

陳鎰(1389年—1456年),字有戒,號柏軒南直隸吳縣(今屬蘇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鎰
清道光《吳郡名賢圖傳贊》之陳鎰像
清道光《吳郡名賢圖傳贊》之陳鎰像
大明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
籍貫南直隸吳縣
族裔漢族
字號有戒,號柏軒
諡號僖敏
出生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
直隸吳縣
逝世景泰七年(1456年)
南直隸吳縣
出身
  • 永樂十年(1412年)壬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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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十年(1412年)三甲第五十一名進士。授監察御史,遷湖廣副使,歷改山東、浙江。

明英宗即位當年,升任右副都御史,鎮守陝西。正統二年(1437年),受命巡視延綏、寧夏邊境。正統九年,進右都御史。在西北勞頓多年[1]

英宗在土木之變也先俘獲,陳鎰經于謙推薦,出撫畿內。北京保衛戰得勝後,晉左都御史。景泰三年春,召還,加太子太保,與王文共掌都察院。次年因病致仕。卒贈太保,諡僖敏[2]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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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楊循吉,《吳邑志》(卷十·人物傳四):陳鎰,有戒,世為邑人。性寬和。美髯偉干。永樂九年,年逾弱冠,以府學生領鄉薦。明年,登進士第,擢御史,秩滿升浙江按察副使,差往魯家務運木。宣德十 年,用大臣薦,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奉命鎮守陝西。英宗即位,取還本院管事。 未幾,復領前任,出鎮於西,以便宜從事,居三年代還,進右都御史,又奉敕整飾延寧、甘肅等處軍務,就彼守備。鎰處度勤敏,不失機宜,奏置靖虜衛,添設河橋巡檢司及於馬營迤西設寨堡墩台一千餘所,西土賴之。正統十年,又代還,掌印管 院事。十四年,大駕親征胡虜,以鎰與同官王悅、中使阮蹇等為留守,點視城池。 既而,虜寇畿邑,命為左都御史,差往通州撫安軍民。景泰二年,陝西旱,民飢流移。鎮守官以鎰請從之,鎰往賑濟,一年而還。朝廷嘉其功,賜玉帶、白金、綺段、羊酒,進階榮祿大夫、太子太保兼左都御史,掌院事如故。四年秋,忽遘風疾,乞歸,賜驛舟道費,遣醫護視,七年春卒,年六十八。追贈少保,諡僖敏。鎰自持清儉,雖居顯位不營家產,歿後,子伸始蔭刑部照磨。葬橫山下,少傅陳循撰神道碑。
  2. ^ 《明史·列傳第四十七》:陳鎰,字有戒,吳縣人。永樂十年進士。授御史。遷湖廣副使,歷山東、浙江,皆有聲。
    英宗即位之三月,擢右副都御史,與都督同知鄭銘鎮守陝西。北方饑民多流移就食。鎰道出大名見之,疏陳其狀,詔免賦役。正統改元,鎰言陝西用兵,民困供億,派征物料,乞悉停免。詔可。明年五月,以勞績下敕獎勵,因命巡延綏、寧夏邊。所至條奏軍民便宜,多所廢置。所部六府飢,請發倉振。帝從輔臣請,修荒政。鎰請遍行於各邊,由是塞上咸有儲蓄。六年春,以鎰久勞於外,命與王翱歲一更代。七年,翱調遼東,鎰復出鎮。歲滿當代,以陝人乞留,詔仍舊任。時倉儲充溢,有軍衛者足支十年,無者直可支百年。鎰以陳腐委棄可惜,請每歲春夏時,給官軍為月餉,不復折鈔。從之。
    九年春進右都御史,鎮守如故。秦中飢,乞蠲租十之四,其餘米布兼收。時瓦剌也先漸強,遣人授罕東諸衛都督喃哥等為平章,又置甘肅行省名號。鎰以聞,請嚴為之備。已,命與靖遠伯王驥巡視甘肅、寧夏、延綏邊務,聽便宜處置。以災沴頻仍,條上撫安軍民二十四事,多議行。
    鎰嘗恐襄、漢間流民嘯聚為亂,請命河南、湖廣、陝西三司官親至其地撫恤之。得旨允行,而當事者不以為意。王文亦相繼力言有司怠忽,恐遺禍。至成化時,乃有項忠之役,人益思鎰言。
    英宗北狩,景帝監國,鎰合大臣廷論王振。於是振侄王山伏誅。也先將入犯,以于謙薦,出撫畿內。事寧,召還,進左都御史。
    景泰二年,陝西飢,軍民萬餘人,「願得陳公活我。」監司以聞,帝復命之。鎰至是凡三鎮陝,先後十餘年,陝人戴之若父母。每還朝,必遮道擁車泣。再至,則歡迎數百里不絕。其得軍民心,前後撫陝者莫及也。
    三年春召還,加太子太保,與王文並掌都察院。文威嚴,諸御史畏之若神。鎰性寬恕,少風裁,譽望損於在陝時。明年秋以疾致仕。卒,贈太保,諡僖敏。天順七年,詔官其子伸為刑部照磨。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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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四》,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出自《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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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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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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