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元裕
高元裕(774年—850年),本名允中,字景圭,渤海郡蓨縣人,唐朝官員。高少逸之弟。
高元裕出自渤海高氏,凌煙閣功臣高士廉的七世孫,右衛將軍高真行的六世孫,殿中丞、蒲州長史高峻的五世孫,餘杭縣令高迥的玄孫,著作佐郎、崇賢館學士高彪之孫,太原少尹、御史中丞高集之子。唐德宗貞元十二年(796年),進士及第,調補秘書省正字。大和初年,任侍御史[1]。改中書舍人。鄭注被任命為翰林侍講學士,由高元裕撰寫詔書,敘述鄭注因醫藥精湛,得以侍奉君王,認為鄭注不應任翰林學士,而被鄭注所忌。大和九年(835年),李宗閔獲罪南遷,高元裕出城餞別,被鄭注檢舉。開成二年(837年)五月,貶閬州刺史。開成三年(838年)復召為諫議大夫、翰林侍講學士,兼太子賓客。開成四年(839年),任御史中丞。唐武宗時,擔任京兆尹,歷左散騎常侍,遷兵部侍郎,轉尚書左丞。會昌五年(845年),為宣州刺史、宣歙觀察使[2]。大中元年(847年),改任刑部尚書。大中二年(848年),為山南東道節度使。官至吏部尚書[3]。高元裕為官清廉,生活儉約,通儒術,性格耿直不懼權貴。大中四年(850年)去世[4]。
注釋
編輯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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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編輯- 《新唐書》卷一七七《高元裕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