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霨

中国政治人物

高凌霨(1870年9月12日—1940年3月4日),澤畬,晚年別號蒼檜直隷省天津府天津縣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

高凌霨
出生同治九年(1870年)8月17日
 大清直隸省天津
逝世1940年3月4日(1940歲—03—04)(69歲)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北京特別市
國籍 中華民國
別名高澤畬、蒼檜
職業中華民國國務總理
中華民國攝行大總統
政黨直系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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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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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霨先世籍山東,明永樂二年(1404年)遷天津,世居西頭。

光緒二十年(1894年),高凌霨中試甲午科舉人。以捐班知府分發湖北候補,歷任啓新書院中學堂副監督、湖北武備學堂監督、湖北省立造幣廠總辦。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2月,經湖廣總督張之洞推薦,高凌霨升任湖北提學使。宣統二年(1910年)9月,升任湖北布政使。宣統三年(1911年)10月武昌起義爆發,高凌霨前往上海避難。

北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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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元年(1912年),高凌霨加入共和黨任幹事。次年,奉北京政府之命負責改組國內各省的銀行。此後歷署直隷省財政司司長兼直隷省徵稅調査處及國稅籌備處處長。當時,高凌霨和駐保定的陸軍第3師師長曹錕交好。翌年4月,赴奉天省任都督張錫鑾的高等顧問。

民國六年(1917年),高凌霨當選直隷省選出的參議院議員。民國九年(1920年)任靳雲鵬內閣農商部次長,該內閣很快倒臺。民國十年(1921年)10月,經曹錕推薦,高凌霨就任財政總長(後兼任鹽務署督辦、幣制局督辦),繼而在顏惠慶臨時內閣梁士詒內閣任內務總長。

民國十一年(1922年)6月,高凌霨兼任交通總長。當時直系內部吳佩孚的「洛派」和曹錕的「津保派」發生對立。被視爲「津保派」的高凌霨在吳佩孚的壓力下被迫辭任。曹錕掌權後,高凌霨歷任財政總長、農商總長。民國十二年(1923年)1月,任張紹曾內閣內務總長,支持曹錕,參與驅逐黎元洪。6月14日張紹曾辭職,黎元洪總統出走後,高凌霨一度在攝政內閣中代理國務總理,攝行大總統職,並支持曹錕選總統。10月10日,曹錕通過賄選成為大總統,高凌霨卸任攝行大總統職責。民國十三年(1924年)1月10日,孫寶琦內閣成立,他卸任代理國務總理,改任稅務督辦。

同年10月,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曹錕被囚,高凌霨逃到天津,繼又逃往上海。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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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霨(中)組織天津市治安維持會前後的留影

民國十五年(1926年),高凌霨由上海回到天津,寓居天津日租界桃山街,與張之洞之子張燕卿(後任滿洲國外交大臣)過往密切,並參加了日本駐軍直接控制的「中日同道會」。民國二十年(1931年),他在天津和段祺瑞王揖唐組織中日密教研究會,並和日本秘密建立了政治聯係。此後,他參加救濟華北經濟委員會東亞經濟協會等與日本合作的組織。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末,任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七七事變爆發,日軍佔領北平、天津,高凌霨組織天津市治安維持會並任委員長。同年12月,王克敏開始組織中華民國臨時政府,12月14日,臨時政府成立,高凌霨就任天津特別市市長、議政委員會委員兼河北省省長。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高凌霨卸任天津市市長,次年卸任河北省省長。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3月4日,高凌霨在北京特別市心臟病而去世[1]。享年71歲。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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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霨行五,其兩兄均有聲於天津文壇,興辦教育,參與編寫天津縣誌等工作。

  • 兄:高凌霄,同治癸酉(1873年)科擧人,光緒庚辰(1880年)科進士。其老住宅門上有「太史第」匾額,即凌霄得第時懸上的。
  • 四兄:高凌雯,字彤階,光緒癸巳(1893年)科舉人。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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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見『朝日新聞』1940年3月5日。徐友春主編『民國人物大辭典 増訂版』作1939年死去,張樹勇「高凌霨」作1943年(民國32年)2月死去,皆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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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北京政府
前任:
李士偉
財政總長
1921年10月 - 12月
繼任:
張弧
前任:
齊耀珊
內務總長
1921年12月 - 1922年6月
繼任:
譚延闓
前任:
葉恭綽
交通總長(署理)
1922年5月
繼任:
高恩洪
前任:
董康
財政總長(未就任)
1922年8月 - 9月
張英華代理)
繼任:
羅文榦
前任:
盧信
農商總長(署理)
1922年9月 - 11月
繼任:
李根源
前任:
孫丹林
內務總長(署理)
1922年11月 - 1924年1月
繼任:
程克
前任:
張紹曾
國務總理(代理)
1923年6月12日 - 1924年1月10日
繼任:
孫寶琦
前任:
黎元洪
大總統(攝政)
1923年6月12日 - 10月10日
繼任:
曹錕
前任:
顏惠慶
農商總長(署理)
1924年9月 - 10月
繼任:
王迺斌
前任:
楊文愷
農商總長(署理)
1926年5月
繼任:
楊文愷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前任:
(創設)
天津特別市長
1937年12月 - 1938年1月
繼任:
潘毓桂
前任:
(創設)
河北省長
1938年1月 - 1939年6月
繼任:
吳贊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