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涉及的諜報行動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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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稱謂

編輯

剛剛看到編輯,我會把稱謂改為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按照名從主人,不稱呼ROC。--貝塔洛曼外交公務箱 2022年6月27日 (一) 05:51 (UTC)回覆


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我是學術文獻放到外網Scribd,這個方式在英維有條目使用過。版權形式是合理使用原則。--貝塔洛曼外交公務箱 2022年6月27日 (一) 01:30 (UTC)回覆
我等等將標題改為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另外回應媒體報道一事,軍情局對外都封鎖消息的,台灣媒體對這些事不報道很正常。還有來源不是使用了中國時報?--貝塔洛曼外交公務箱 2022年6月27日 (一) 06:05 (UTC)回覆
@Tiouraren用簡稱最好,省去字數太長。此外也是依照名從主人,像是反分裂法就不會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法」。--貝塔洛曼外交公務箱 2022年6月27日 (一) 09:28 (UTC)回覆
@Beta Lohman情報局時期被國際所承認的「中國」仍然是中華民國,因此不宜使用簡稱,至少內文應加上「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免歧義。——T I O U R A R E N 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9:33 (UTC)回覆
提示模板有寫,不夠我再加上其他補充備註。總歸一句,還是要用簡稱節省字數。--貝塔洛曼外交公務箱 2022年6月27日 (一) 09:44 (UTC)回覆
@Tiouraren回應到此。由於非相關的條目陷入回退戰,而且有人在進行報復性擾亂。我可能會收回提名。--貝塔洛曼外交公務箱 2022年6月27日 (一) 10:05 (UTC)回覆
是不是「報復性擾亂」,大家可以公評、判斷。就算你收回提名,該條目依然存在「根本性」缺失。--Tp0910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10:08 (UTC)回覆
反分裂國家法》是法律名稱、條目標題,但條目內容有提及是「哪個國家」的法律,本條目亦然。我不想再次揣測主編的意識形態--Tp0910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41 (UTC)回覆
(~)補充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也是該編者近期編輯的,全文在「規避」中華民國四字,見修訂差異討論頁。--Tp0910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4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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