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典範條目評選/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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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條目可以列入特色條目嗎?
短小而精彩的條目也有機會入選(參見Help:什麼是特色條目)。希望我們能找出一個這樣的例子,以促進小條目的完善,對維基百科會有很好的幫助。--冷玉 01:58 2004年10月30日 (UTC)
咦...我那篇志道堂可能就會是第一篇入選特色條目的短篇文章(對我來說,那篇只是短篇)。 Dr.Tam 09:09 2006年5月3日 (UTC)
特色條目評選可以採用打分制麼
我認為採用打分制更好地反映出大家的意見,就像質量提升條目一樣。--用心閣 02:44 2004年11月1日 (UTC)
評選條件
我總認為貿然提出一個條目來評選特色條目,然後進行很多修改不是一個提倡的做法。英文版好像是一個條目1個月內沒有什麼修改,才可以推薦特色條目。這樣可以讓時間檢驗條目的準確性,豐富度等,要比現在這樣臨時抱佛腳好得多--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50 2005年8月17日 (UTC)
- 有道理。--zy26 was here. 07:01 2005年8月17日 (UTC)
「一個條目1個月內沒有什麼修改」?是重大的修改吧?若是大眾都關注的條目,一個月內沒有什麼修改似乎說不過去。-Hello World! 03:17 2005年8月19日 (UTC)
- 沒有修改(不包括破壞等原因),意味着條目內容非常豐富,短期內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增加的內容,也意味着條目基本上沒有錯字和錯誤的內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39 2005年8月19日 (UTC)
- 但也意味著作者們已經開始對條目失去興趣.就我個人的經驗而言,大多數英文版的特色文章都是在評選時經過大量修改才成為特色條目的. 翹仔 09:25 2005年9月13日 (UTC)
- 順序應該是這樣的:首先,條目質量滿足特色條目的候選條件;然後,被評選,並進行大量修改達到特色條目的要求;最後,大家投票決定是不是能夠成為特色條目。現在中文維基的做法是:首先,希望一個條目成為特色條目,不關它現在的質量如何;然後,提升質量參加評選;... 所以提升質量也應該首先選擇那些接近特色條目標準的條目。無名無形 06:01:43 2005年9月23日 (UTC)
- 但從我在英文WIKIPEDIA的觀察所得應該是如此: 文章如果已經大致達到了FAS,則直接放上FAC,然後依據建議作出(一般是大量)修改. 文章如果尚欠質量(即是與FAS相差甚遠)才會放入質量提昇計劃. 翹仔 01:10 2005年9月24日 (UTC)
- 但也意味著作者們已經開始對條目失去興趣.就我個人的經驗而言,大多數英文版的特色文章都是在評選時經過大量修改才成為特色條目的. 翹仔 09:25 2005年9月13日 (UTC)
斷檔了?
離質量提升結束還有一個禮拜……--Skyfiler 04:49 2006年2月9日 (UTC)
==特色條目評選制度建議==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聖女貞德一條人氣太旺了,估計2周以內不會有反對票了。為了讓某些特別好的條目迅速當選,我建議在特色條目評選制度中加入「綠色通道」規則:
- 若參加評選的條目在一周內沒有得到中立或反對票,而且提出的意見均得到了妥善處理,應即當選特色條目。
或者更嚴格一點:
- 若參加評選的條目在一周內獲得全票支持,應即當選特色條目。
大家認為如何? Burea Acupotter'n TALK? 13:53 2006年5月12日 (UTC)
- (+)贊成--地球發動機(〠✆ - ✉✍) 14:27 2006年5月12日 (UTC)
- (?)問題--你是支持第1個還是第2個呢? Burea Acupotter'n TALK? 14:33 2006年5月12日 (UTC)
- (-)反對,既然能夠入選特色條目,「你着什麼急啊」,這個綠色通道不符合KISS原則。--用心閣(對話頁) 15:12 2006年5月12日 (UTC)
- (?)問題--什麼是KISS原則啊? Burea Acupotter'n TALK? 15:25 2006年5月12日 (UTC)
- Keep It Simple, Stupid 原則--Hello World! 14:56 2006年11月24日 (UTC)
- (-)反對,特色條目應該是常青條目,而不是一周後人們就對它失去興趣的條目。所以不應該着急。-無名無形(留言) 15:29 2006年5月12日 (UTC)
- (-)反對,其實個人認為兩周這個期限是正常的。有些反對的修訂意見也很多時候是投票臨近結束才發表,所以無必要特別縮減到1個星期。而且,如果依趨勢應該會當選的條目,兩周後結果應該沒甚分別。當選後也不會立刻在首頁展示,故無必要加開綠色通道。--Dracula·聊天室 18:20 2006年5月12日 (UTC)
- (-)反對,規則越繁雜越不易操作。--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2:31 2006年5月13日 (UTC)
- (-)反對,理由同上--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4:17 2006年5月13日 (UTC)
- 反對。要有一定的時間才夠資格獲選,而等待兩週並沒有其他顯著缺點。--roc (talk) 06:28 2006年5月13日 (UTC)
- (-)反對:特色條目基本上只要一經通過就會永久存在於輪播名單中,因此在審核時放久一點讓大家謹慎評估是有其必要的。何況,又不是具有時效性的條目,幹嘛那麼急著去破壞既有的規則徒增困擾?--泅水大象 訐譙☎ 16:39 2006年5月13日 (UTC)
- (-)反對。評選中的反對票正是這個條目改進的契機,不要讓它失去更上層樓的機會。--Alexcn 16:44 2006年5月13日 (UTC)
感覺有重播
粵劇的題目好像以前就看過了,是不是所有主題都捲一圈回來了?路過客--202.159.174.40 21:20 2006年9月11日 (UTC)
優良條目評選上特色條目的處理
考慮到目前已有優良條目在評選特色條目,所以在頁面上添加了「如果已經入選的條目在入選之前是優良條目的,請在條目的討論頁上加上{{GAF}}標記,並且請不要忘記在「Wikipedia:優良條目」列表裡移除該條目,和更新「Wikipedia:優良條目」計算器的數字。」一段文字,請管理員們在清理到期條目時留意一下。--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7:53 2006年11月1日 (UTC)
特色條目候選改革計畫
由於近期連續有維基人提議革新特色條目候選頁面的各項主張和建議,內容涵蓋下列數點:
相關討論已集中處理,敬請參見Wikipedia:投票/討論特色條目評選改善建議,並由衷的希望您能夠熱烈地討論,藉此提升特色條目評選制度的各項改進,敬請參與,謝謝!
對特色條目評選的改進建議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特色條目深圳地鐵現在正進行撤銷討論和投票。仔細看過這一條目,我很奇怪為什麼這種水準的條目能夠順利當選。從眾多的撤銷申請來看,現在的評選機制存在這樣的缺陷:
- 投票機制使得反對意見易被忽視。特色條目應當是典範,因此它的評選應當是挑毛病並加以改正的過程,也就是說反對意見在評選中應該比支持更重要。而現在評選只要2/3支持票即可當選,使得反對意見即使存在也並不見得影響條目當選,更不用說改進條目質量。
- 過於草率地表達支持意見。支持意見的陳述理由往往不夠具體充分,而且即使有進一步的改進意見,也會先表態支持,不好意思直接反對。最後這些改進意見是否落實很成疑問。
我建議將現在的投票式評選改為以達成共識為目的的評審。評審意見不再以支持或反對這樣涇渭分明的態度出現,而是針對條目某些方面提出正面或者負面的評價。評價意見都應當具體,並要舉出實例,如同審稿意見那樣。只有所有負面意見都被處理(經過對條目的修改或者經過討論,評審人放棄原來的反對意見),這一條目才能當選。所有負面意見都應當提出改進的方向,如果希望評選能通過,就要按照負面意見進行討論和修改。
這樣的評審方式更注重改進意見,並且能對條目做出進一步的提升。並且評選的高門檻能切實保證特色條目的高質量,儘量避免日後被拿出來撤銷。--Alexcn 06:40 2006年12月2日 (UTC)
- 我贊同Alexcn的分析,說得很有道理。雖然我覺得要讓所有的評審意見都達到共識在實際操作中有一定的難度,但是大方向是對的,對於投票中的反對意見不應該只用票數壓下去,因此我對Alexcn的上述意見表示支持。--travel 07:14 2006年12月2日 (UTC)
- 個人覺得這類條目,可讀性不佳。--farm (talk) 07:21 2006年12月2日 (UTC)
- 以上分析有其道理,但我不認同必須解決所有反對意見。假如變成如此,只要有一個人執意反對,條目也無法成為特色條目了。較實際的方法是把支持票的門檻由三分之二提高至四分之三或五分之四。 -- Kevinhksouth (Talk) 07:39 2006年12月2日 (UTC)
- 只要還是投票評選,就不能解決忽視反對意見的問題,比如完全可以通過拉票壓制反對意見。特色條目本身就有很高的質量要求,只要改進意見言之有理,當然應該在完全解決以後才能當選。至於屬於攪局的反對,可以在經過討論之後視作無效反對。--Alexcn 07:59 2006年12月2日 (UTC)
- 目前英文版似乎就是如此作的。Alexcn的意見非常好。但是Travel和Kevinhksouth的意見也非常有道理。我認為只要反對的理由消失(例如已經在條目中作了修改),或者評審人放棄原來的反對意見就可以了。這可能需要維護者更高的判斷力 。另外請參考en:Wikipedia:Featured article candidates--百無一用是書生 (☎) 12:05 2006年12月2日 (UTC)
- 只要反對的理由消失(例如已經在條目中作了修改),或者評審人放棄原來的反對意見就可以了——我就是這個意思。另外我想把反對意見一詞換成改進意見,一方面說明我們討論的目的在於改進條目質量,另一方面也能融洽討論氣氛。--Alexcn 12:01 2006年12月8日 (UTC)
- (+)支持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做決定,而不是光看票數。最近開始流行廣發「請到××支持△△條目」拉票留言,我也認為容易惹人反感,「請到××發表意見」還好。-- tonync (talk) 12:10 2006年12月2日 (UTC)
- 是說在下嗎?在下可沒有強制支持啊。在下認為可以引進日文版的特色條目評選制度,即:
- 目前英文版似乎就是如此作的。Alexcn的意見非常好。但是Travel和Kevinhksouth的意見也非常有道理。我認為只要反對的理由消失(例如已經在條目中作了修改),或者評審人放棄原來的反對意見就可以了。這可能需要維護者更高的判斷力 。另外請參考en:Wikipedia:Featured article candidates--百無一用是書生 (☎) 12:05 2006年12月2日 (UTC)
- (贊成):[明確的意見] - 現狀無問題,閱讀全文後投票。
- (有條件贊成):[明確的意見] - 只需稍作修改亦可贊成。
- (保留): [明確的意見]- 不大幅修改,則無法贊成。
- (反對): [明確的意見]- 存有關鍵性的問題。
- (其他):[明確的意見]- 發表其他關於特色條目的意見。
這樣的話,就能在投票時充分表達出意見。而且果真如此的話,投「付條件支持」的人就會增加,也便於提高票數門檻。但是,既然是付條件贊成,那麼投贊成票的門檻也該降低。目前有一些反對的理由已經淪為為反對而反對,過於吹毛求疵了。--不中舉的秀才(江南貢院) 13:31 2006年12月2日 (UTC)
- 我翻譯了上面的日文。如果依照上面修改特色條目當選準則,是否可行?修改後,如何通過點算票數,達成共識?-- tonync (talk) 08:14 2006年12月3日 (UTC)
- 「保留」選項基本上就相當於目前的「中立」選項。「其它」就相當於目前的「意見」一欄。如果我們增開「有條件贊成」贊成這一選項(但規定如果到投票結束提出的意見還未改善的話,投票人有權收回此票),相信投支持票的人會大幅增加,因為一些細處而反對的人也會減少,又能充分的表達出大家的意見,同時還可因此而順勢提高入選的門檻。我覺得如果這個方案實行的話,贊成票的門檻可增至10票。--不中舉的秀才(江南貢院) 08:55 2006年12月3日 (UTC)
- 我還是認為投票(實際上是投贊成票)不能起到嚴格把關和改進條目質量的目的。我建議參與特色條目評審只要發表改進意見即可,最後所有改進意見或得採納,或是發言人放棄意見。只要不再有人提出改進意見,而且參與討論的人數達到某一門限(避免冷門條目的討論無人關注),此時評審即通過。--Alexcn 12:11 2006年12月8日 (UTC)
- 「保留」選項基本上就相當於目前的「中立」選項。「其它」就相當於目前的「意見」一欄。如果我們增開「有條件贊成」贊成這一選項(但規定如果到投票結束提出的意見還未改善的話,投票人有權收回此票),相信投支持票的人會大幅增加,因為一些細處而反對的人也會減少,又能充分的表達出大家的意見,同時還可因此而順勢提高入選的門檻。我覺得如果這個方案實行的話,贊成票的門檻可增至10票。--不中舉的秀才(江南貢院) 08:55 2006年12月3日 (UTC)
根據大家的意見,重新整理特色條目評選機制如下:
- 特色條目是維基百科的典範之作,因此評選應從嚴,並且評選過程應當是條目改進的契機。
- 評選採用評議的方式,不進行投票表決。
- 參與評議的用戶應就條目各個方面是否符合特色條目標準發表意見。意見應當具體,舉出實例。
- 如認為條目需要改進,應當明確列出具體的改進意見。鼓勵參評用戶在提出意見的同時直接修改條目。
- 同樣,認為條目某一方面符合要求,也應當具體指出。
- 改進意見的刪除
- 條目進行修改後,若已經符合改進意見的要求,提出這一意見的用戶應當主動將此意見用刪除線刪除。
- 參與評議的用戶若達成共識,認為條目的改進已經符合某改進意見的要求,可將此意見刪除。
- 參與評議的用戶若達成共識,認為某改進意見並不適當,可將此意見刪除。
- 特色條目當選條件:
- 評議過程中必須存在改進意見
- 評議結束時,所有改進意見都已被刪除。
- 參與評議的人數達到一定要求。
- 建議
- 為保證參與度,除了設置參評人數的要求,還應當延長評議時間。建議至少一個月。
- 為保證專業度,建議評議發起人邀請參加過相近內容條目撰寫的用戶參與評議。
--Alexcn 18:05 2006年12月15日 (UTC)
- 投票還是可以有的,至少表達了參與討論者的態度。只是可以改成必須所有改進意見都得到滿足才可以。至於時間問題,不必修改,條目可以先在同行評審中進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58 2006年12月22日 (UTC)
- 態度當然可以表達,只是不記票。我的想法是讓評選過程成為條目改進的機會,因為既然同行評審很少有人關注,不如把評審和評選的過程合併。--Alexcn 12:43 2006年12月22日 (UTC)
我已經修改為:
評選採用達成共識的方式。大約兩周內,如果有至少5個以上的贊成票,並且所有的改進意見已經解決,該條目就會入選為特色條目。假如時效已過,而仍有反對意見沒有解決,提名條目將從名單中刪除,列入檔案。
討論:要求全面檢討改進Wikipedia:特色條目候選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本來我是不想提的,現在因為本人編寫的明朝正在參加特色條目的評選,不得不表達出本人的意見。鑑於目前有爭議,加上條目還有一些問題,本人希望能夠暫時停止明朝的評選。不過,請大家注意,最近不知道是爭吵太多,還是地震導致訪問兩下降,特色條目評選處出奇冷清。疫苗注射得票是8:0,作業系統是5:2,都是相當難看的票數。加上目前關於明朝評選過程中的疑問,因此本人決議提請重整特色條目的評選機制。在此先列出之前參加對之前「特色條目評選的改進建議」中的討論意見:
- User:Alexcn的意見:
- 特色條目是維基百科的典範之作,因此評選應從嚴,並且評選過程應當是條目改進的契機。
- 評選採用評議的方式,不進行投票表決。
- 參與評議的用戶應就條目各個方面是否符合特色條目標準發表意見。意見應當具體,舉出實例。
- 如認為條目需要改進,應當明確列出具體的改進意見。鼓勵參評用戶在提出意見的同時直接修改條目。
- 同樣,認為條目某一方面符合要求,也應當具體指出。
- 改進意見的刪除
- 條目進行修改後,若已經符合改進意見的要求,提出這一意見的用戶應當主動將此意見用刪除線刪除。
- 參與評議的用戶若達成共識,認為條目的改進已經符合某改進意見的要求,可將此意見刪除。
- 參與評議的用戶若達成共識,認為某改進意見並不適當,可將此意見刪除。
- 特色條目當選條件:
- 評議過程中必須存在改進意見
- 評議結束時,所有改進意見都已被刪除。
- 參與評議的人數達到一定要求。
- 建議
- 為保證參與度,除了設置參評人數的要求,還應當延長評議時間。建議至少一個月。
- 為保證專業度,建議評議發起人邀請參加過相近內容條目撰寫的用戶參與評議。
- User:Shizhao的意見:
- 評選採用達成共識的方式。大約兩周內,如果有至少5個以上的贊成票,並且所有的改進意見已經解決,該條目就會入選為特色條目。假如時效已過,而仍有反對意見沒有解決,提名條目將從名單中刪除,列入檔案。
但是,我認為,如果意見並不利於條目專業性的提高,或者過於吹毛求疵(特色條目不是完美條目),那麼就該另當別論。之前甚至有因為用IE比較便於瀏覽維基而投中立票的(請見林則徐的評選記錄),實在是啼笑皆非。因此我提議這樣修改:
- 特色條目入選票數門檻,贊成票提高到7-8票。
- 仿照日文版,投票選項改為如下:
- (贊成):[明確的意見] - 現狀無問題,閱讀全文後投票。
- (有條件贊成):[明確的意見] - 只需稍作修改亦可贊成。
- (中立): [明確的意見]- 不大幅修改,則無法贊成。
- (反對): [明確的意見]- 存有關鍵性的問題。
- (其他):[明確的意見]- 發表其他關於特色條目的意見。
如果投有條件贊成票的作者認為到評選結束之時,意見沒有改善,有權收回贊成票,改為中立票或反對票,甚至不投票。
希望能夠就特色條目的評選機制藉此好好檢討修改一下。--不中舉的秀才(江南貢院) 04:52 2007年1月14日 (UTC)
我也說幾句,我在很多場合下表述過一個觀點,在進行這種投票時,我們每個人的身份應該是一個嚴格的制度引用人,而不是靈活的主觀判定人,換句話講,如果我們每個人都是理想狀態的維基人的話,應該會得到相同的投票結果,或者贊成或者反對,我們每個人僅有選擇投票與不投票的自由,而沒有選擇或者投支持票或者投反對票的自由。當然實際過程中,每個人的理解能力不同,理解方式也有區別,可能作出的投票選擇會有差別,但是,當其他維基人依據相關方針作出嚴格的違反規則的證明後,那些投贊成票的維基人也應及時更正自己的投票。
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Wikipedia:什麼是特色條目中明確特色條目內容應「符合任何相關專題的標準,也符合格式指南」,Wikipedia:格式指南中明確「在文中請使用全角的標點符號」,所以依據此條,如果一個條目中有一個句號用了半角,那麼我有充分的理由為此條目投反對票,而且其他已經投了贊成票的維基人也應因此意識到自己所有贊成票的成立與否,當然,這在許多人看來有些荒謬,但是維基目前的程序應是如此,如果有問題,應該也是維基政策的問題。
以上我僅試圖將我對一些程序的理解闡述,並證明其合法,並無證明其合理的企圖,以下我再給出一些我個人以為的關於合理性的建議:
- 對Wikipedia:什麼是特色條目進行大手術,將若干要求改為,強制性、建議性等兩種不同屬性的要求,這樣可能會使我們在判定是否為特色條目時避免因一個標點的誤用而扼殺整個條目的狀況。
- Wikipedia:特色條目候選不再接受支持票(或者支持票僅為形式投票,不具有任何效力),這不是總統大選,不是有多高人氣,取得多少民心就能獲勝的投票,這是驗證這個條目是否嚴格依照遊戲規則的過程,每個人可以直接親自編輯條目,或提出意見要求改正那些違反方針的地方,持續1個月時間,總結最後的結果,對於仍有違反強制性政策的條目不予接納,對於違反建議性政策的條目,依據違規數量總結計出違規分數,當分數超過一定限額時不予接納。
寫完了才發現這個建議可能和User:Alexcn的建議有些類似,而我也必須承認這是未經深思熟慮的建議,如果分析這個建議的可行性,the point可能在於立法難度會相當之大。--Ffn 06:28 2007年1月14日 (UTC)
- 我的意見確實和Ffn兄大致相同。我提出這個建議的出發點在於,特色條目是維基百科的典範之作。因此,特色條目的評選首先必須以典範為標準,只有達到這一標準的才能當選。在這種考慮之下,就必須廢除投票選舉的辦法,因為只要拉票,僅僅靠着人數就能當選。其次,評選的過程必須能促使參選條目的質量能向典範靠攏。這就要求評選過程應該充分重視對條目的改進意見,一方面所有參與評選的人都應當能夠接受負面的評價,積極按照合理的建議去修改;另一方面,提意見的人應當言之有理、言之有物,有具體的意見能夠實施。最後,評選的方式應當儘可能簡單,方便施行。
我的意見總結起來就是:嚴格要求,廢除投票,改進意見優先。
最後,我認為對特色條目評選方式的變革還是應當再充分討論一段時間,等到社區基本達成共識之後再正式實行。--Alexcn 08:10 2007年1月14日 (UTC)
我對規則「大約兩周內,如果有至少5個以上的贊成票,並且所有的改進意見已經解決,該條目就會入選為特色條目。」的意見有:
- 是否只要提出一大堆不可能達成的意見就可以阻止一個條目入選?(例如,要求一個條目增加內容到100kb以上。)
- 怎麼判定反對意見已經解決?如何認定意見已解決是個很大的問題,這在台灣日治時期的撤銷投票中就曾出現。當時提請撤銷的理由是中立性不足,但同時也有很多人認為中立性是足夠的。那當這樣的情況出現時,要判做「反對意見已解決」還是「未解決」?
我認為在大多數人達成共識,或是以投票的方式決定前,不應傖促修改,何況還有許多細節沒有在上方的規則裡寫清楚。(如果有人提出不可能達成的修改意見怎麼辦?如何判定修改意見已被修改?如果有人就是要以曖昧模糊的語句提出意見,又要怎麼辦?)
我的建議跟不中舉的秀才類似,把票分成五種,贊成、有條件贊成、中立和反對,以及發表意見用的意見,且將現行標準略微提高,改為贊成票7-8票,且有條件贊成不計入贊成票中。
還有,如果一定要實施這個新規則的話,應該要規定不能以「內容安排還是有些雜亂」「有些章節的安排不好」諸如此類的理由反對。因為這類的理由看似有講出哪裡不好,但其實還是打模糊仗,根本無從改起。 -- 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01:31 2007年1月14日 (UTC)
- 非常贊成提高通過票數,以及細化投票還項的提議。但「所有的改進意見已經解決」太過嚴格,改進與否或反對意見是否解決要由那些有條件支持者、中立者或反對者自行作判斷,再視改進情況作改變投票即可,最終還是以最後的票數為通過與否標準。--ffaarr (talk) 01:38 2007年1月15日 (UTC)
- 我是認為應該將「有條件贊成」列入贊成票。因為目前的特色條目評選,即使投贊成票的也多有一點小意見。今後投贊成票的和投反對票都應該慎重再慎重。因為如果投贊成票,意味着在投票人心中,這個條目可謂完美。投反對票的話,作者也必須認為相當的差,否則也不該輕易投反對票。而且,現在的確有的維基人提的反對意見或盲從,或模糊,或過於苛刻,或自己可以解決卻讓別人來解決。這種風氣實在不值得提倡。今後也應該明文禁止編寫者去個人討論頁拉票,但是現在的特色條目參與度又卓識不夠,今後應在顯著位置列出每次全部的特色條目侯選條目,讓大家都來參與,不要讓特色條目評選變成少數人的遊戲。--不中舉的秀才(江南貢院) 03:25 2007年1月15日 (UTC)
- 評選應該按照特色條目的標準,只要有一處不符合要求就應該提出意見來,這並不是「反對票」。而且共識方式的評選並不計票,因此也沒有贊成票或者反對票的概念,唯一需要統計的數字是參與人數,保證足夠的參與度。--Alexcn 02:51 2007年1月19日 (UTC)
- 我是認為應該將「有條件贊成」列入贊成票。因為目前的特色條目評選,即使投贊成票的也多有一點小意見。今後投贊成票的和投反對票都應該慎重再慎重。因為如果投贊成票,意味着在投票人心中,這個條目可謂完美。投反對票的話,作者也必須認為相當的差,否則也不該輕易投反對票。而且,現在的確有的維基人提的反對意見或盲從,或模糊,或過於苛刻,或自己可以解決卻讓別人來解決。這種風氣實在不值得提倡。今後也應該明文禁止編寫者去個人討論頁拉票,但是現在的特色條目參與度又卓識不夠,今後應在顯著位置列出每次全部的特色條目侯選條目,讓大家都來參與,不要讓特色條目評選變成少數人的遊戲。--不中舉的秀才(江南貢院) 03:25 2007年1月15日 (UTC)
- 非常贊成提高通過票數,以及細化投票還項的提議。但「所有的改進意見已經解決」太過嚴格,改進與否或反對意見是否解決要由那些有條件支持者、中立者或反對者自行作判斷,再視改進情況作改變投票即可,最終還是以最後的票數為通過與否標準。--ffaarr (talk) 01:38 2007年1月15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