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時代系統
三時代系統,或稱三期論,是一種歷史分期方法,是根據人類製作工具用的材料,將人類的歷史分為石器時代、青銅器時代和鐵器時代三個時期。三期論廣泛應用於歷史學、考古學中,可以為史前和原史時期的遺物排出相對年代,最初由克里斯蒂安·於恩森·湯姆森在19世紀提出。湯姆森曾任丹麥皇家北方古物博物館館長,他最開始用這個方法是來給博物館的石製、青銅製和鐵製藏品分類的。
三期論在十九世紀末的晚清就已傳入中國,至20世紀初年已成為人人皆知的常識。[1]
湯姆森提出三期論後不久,1865年,約翰·盧伯克又將石器時細分為舊石器時代、中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2]。石器、青銅器、鐵器的分期,很好地反映了歐洲和中東地區的歷史文化背景,但並不是所有人類社會都是這樣發展的,有的社會一直停留在石器時代直到今天,有的甚至跳過了青銅直接煉鐵[3]。
參考文獻
編輯- ^ 李孝遷. 西方考古学“三期论”传入考. 學術研究. 2011, (02): 111-117+160.
- ^ John Lubbock's "Pre-Historic Times" is Published (1865). History of Information. [2018-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12).
- ^ About the three Age System of Prehistory Archaeology. Act for Libraries. [2018-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