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路運動

清末反對地方興建之鐵路國有化的政治運動

保路運動,又稱保路風潮,發生於宣統三年(1911年),為清朝末年四川湖北湖南廣東等省反對清朝政府將地方準備興建的川漢鐵路粵漢鐵路進行國有化而發生的運動。其中四川省的運動最為激烈。

成都人民公園辛亥秋保路死事紀念碑

四川保路運動是由立憲派發動和領導的。他們力圖把運動控制在和平抗議的範圍內,要求人們只求爭路,不反官府,不打教堂,更不得聚眾暴動。同盟會雖然沒有掌握保路運動的領導權,但他們執行「借保路之名,行革命之實」的策略,暗中聯絡會黨,準備武裝起義。此次運動因使清廷調派湖北官軍前往四川地方鎮壓,導致守備缺乏,是武昌起事成功的決定性因素。

導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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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由四川省留日學生首倡,經四川總督錫良奏請,在成都設立官辦的「川漢鐵路總公司」。股本來源除認購之股、官本之股和公利之股外,主要是「抽租之股」,也稱「租股」。租股的抽收辦法,一般是隨糧徵集,值百抽三,帶有強制性。所抽租股均按市價折銀,填給股票,每50兩一股,按年領息,路成後可分紅利。因此凡是納稅的四川農戶皆為公司股東。為保障四川民眾權益,《川漢鐵路總公司集股章程》55條,明確宣佈不借外債,不招外股,專集華股。由於租股佔川漢鐵路公司股本的比重越來越大,因此四川紳民強烈要求改官辦為商辦。

1907年,官股退出,名義上成為商辦公司,但是公司管理層依然充斥各級官員,如該公司宜昌公司的總理李稷勳,為前郵傳部參議;駐上海經理施典章,其在1905年升任公司經理前,曾任廣州府知府、瓊州府知府、榆林府知府。

1909年張之洞受命督辦湖北境內的川漢鐵路和湖北湖南境內的粵漢鐵路,與英法德美四國簽訂《湖廣鐵路借款合同》,借款五百五十萬英磅,五厘起息。後張之洞病逝,不久由郵傳大臣盛宣懷接手督辦。

1911年5月,清廷在盛宣懷的強力推進下,宣佈「鐵路幹線國有政策」,強收川漢、粵漢鐵路為「國有」,由中央借外債修築鐵路。旋與英、法、德、美四國銀行團訂立借款合同,總額為六百萬英鎊,四國銀行團享有湘鄂境內粵漢、川漢鐵路的修築權和鐵路延長修築的優先權。 1905年收回的粵漢鐵路築路權、四川民眾擁有的川漢鐵路築路權因此喪失。而原來地方的集資款概不退現款,只換發國家鐵路股票。這引發四川、湖北、湖南、廣東各地的反對聲浪。各省督撫順從民意致電朝廷,希望遵從民意,從長計議。盛宣懷本欲與各省一一談判,分化瓦解危機,但四川由於發生官員虧空案,反對尤為激烈,最後導致保路運動發生。

至保路運動爆發為止,川漢鐵路公司總共從民間募集1400萬兩的股款。因各種困難,宜萬鐵路宜昌萬縣)段於1909年底方才開工。據估算,其中約700萬兩用於的建設,對應等值股票,剩餘700萬兩中的300萬兩,被前廣州府知府、時任公司駐上海經理施典章在上海橡皮股票風潮中投機虧空。清中央政府只同意發給四川鐵路公司股東大約400萬兩的國家保利股票,而不負責承擔施典章虧空的300萬兩損失。再加上各種損耗,川漢公司籌集到款項至保路運動發生前就已經消耗損失近半。清廷宣佈鐵路國有時,川漢公司商人股東本欲藉國有化讓政府彌補虧空案損失。川漢鐵路公司管理層為了轉移各界對集資款去向的質疑[1][2]商人股東為了保護自己的投資,發動以一般民眾為主要群體的中小股東抗爭,希望讓清中央政府承認官員虧空,否則將反對鐵路國有化、並敲打清中央政府搖搖欲墜的統治權威。但清中央政府與盛宣懷拒不答應條件,遂使矛盾激化。[來源請求]

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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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路同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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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路同志會報告,宣統三年(1911)六月

1911年6月17日,成都各團體兩千餘人在鐵路公司開會,成立「四川保路同志會」,推舉四川省咨議局議長蒲殿俊、副議長羅綸為正副會長,提出了「破約保路」的宗旨,發佈《保路同志會宣言書》等文告,出版《四川保路同志會報告》,四處張貼,宣傳保路。並派會員分路講演,舉代表赴京請願。四川護理總督王人文接見請願代表,表示同情,並上奏朝廷,參劾盛宣懷。全川各地聞風響應,四川女子保路同志會、重慶保路同志協會和各州、縣、鄉、鎮、街、各團體保路同志分會相繼成立,會員眾至數十萬。四川各族人民、各階層人士也紛紛加入保路鬥爭的行列。教師學生、農夫苦力、商人士兵、回族同胞、羌族土司、基督教徒、僧尼道士以各種形式集會演說,呼號奔走,掀起保路運動熱潮。

罷市罷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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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趙爾豐抵達成都,接任四川總督,開導民眾,代奏貶黜川漢鐵路宜昌公司的總理李稷勛。8月5日,在成都召開川漢鐵路股東特別大會,鬥爭日趨激烈,逐漸衝破立憲派「和平抗議」的束縛。8月24日,群眾性的罷市罷課風潮在成都發端,迅速席捲全川各地。

抗捐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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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川漢鐵路公司股東會議通告全川不納糧稅。[3]抗糧抗捐鬥爭在全省蓬勃興起,搗毀各地經征局厘金局和巡警局。風潮所播,遍及全川,使清廷陷於窘境。

成都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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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清廷電飭趙爾豐:「迅速解散,切實彈壓,勿任蔓延為患」。9月5日,在鐵路公司特別股東大會上,出現《川人自保商榷書》的傳單,號召川人共圖自保,隱含革命獨立之意。[4]9月7日,四川總督趙爾豐誘捕保路同志會和股東會首要人物蒲殿俊、羅綸、顏楷張瀾鄧孝可等人,封閉鐵路公司和同志會。成都數萬群眾相率奔赴總督衙門請願,要求釋放被捕人員。趙爾豐下令清兵當場槍殺請願群眾三十二人,由力主武力鎮壓的巡防軍統領田徵葵率先下令對民眾開槍[5],製造「成都血案」[6]。之後,趙爾豐致電內閣,說是匪徒數千進攻督署[7]。當天,同盟會員用木片制「水電報」,投入錦江,傳警各地。

同志軍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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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路運動剛剛興起時,同盟會在成都秘密會議,決定要「以保路為推倒滿清的工具」,「鼓動股東大會,組織革命軍」,明確提出將「離間官民」作為重要的工作手段,「故意領導民眾,暴動於省城之中」,外圍則「割據州縣,或進攻成都,包圍於省城之外」。

成都附近十餘州縣以農民為主體的同志軍,在同盟會員和哥老會首領秦載賡龍鳴劍侯寶齋張捷先張達三等人率領下,四面圍攻省城,在城郊紅牌樓、犀浦等地與清軍激戰。周鴻勛率所部巡防軍在邛州反正,與南路同志軍佔據新津。羅子舟率雅州、滎涇同志軍扼守大相嶺,阻擊清軍。各州縣同志軍一呼百應,把守關隘,截阻文報,攻佔縣城。大竹李紹伊、犍為胡潭等會黨首領揭竿而起,西昌地區彝藏同胞攻城逐官,川西北藏羌土司聚眾舉義。全川各族人民浴血奮戰,反清鬥爭勢如燎原,造成四川獨立的有利形勢。

端方入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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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軍起義使清廷震恐,9月10日將趙爾豐免職,命端方署理四川總督,率部分湖北新軍立刻入川鎮壓,[8]是時全國革命黨人加緊活動,革命大有一觸即發之勢,湖北空虛,從而導發了武昌起義。11月27日新軍譁變,端方及其弟端錦為軍官劉怡鳳所殺。

榮縣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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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同盟會會員吳玉章王天傑領導榮縣獨立,建立了辛亥革命時期第一個縣級革命政權。

四川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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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武昌起義進一步推動四川的獨立革命。11月21日,廣安州組成大漢蜀北軍政府。22日,蜀軍政府在重慶成立,宣佈同盟會的政治綱領。川東南五十七州縣響應獨立。27日,成都宣佈獨立,成立大漢四川軍政府蒲殿俊被推舉首任都督。同一天,入川湖北新軍在靠近成都資中縣反正,殺死端方。清朝在四川的統治徹底覆滅。

事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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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路運動發生以後,清廷調派湖北新軍前往鎮壓,造成武昌防務空虛,為武昌起義提供有利的契機。所造成的影響有二:一、清政府在四川、陝西、湖南南部的影響衰落。二、辛亥年武昌起義之後湖北、陝西等地的革命軍在四川幾乎是「兵不血刃,城門自開」,駐守在當地的清朝官吏大都被俘,或被迫化裝連夜潛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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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末川汉铁路高层借“国有化”掩盖资金流向--文史--人民网. history.people.com.cn. [2020-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21). 
  2. ^ 蕭功秦. 清末“保路运动”的再反思. [2020-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03). 
  3. ^ 宓汝成編:《中國近代鐵路史資料》(1863~1911)第三冊,第1286頁。
  4. ^ 中國史學會主編:《辛亥革命》第四冊第369頁。
  5.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全國委員會. 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 《辛亥革命回憶錄》. 中華書局. : 91頁. 
  6. ^ 中國史學會主編:《辛亥革命》第四冊第335~336頁。
  7. ^ 《宣統政紀》卷之五十九
  8. ^ 《澄齋日記》七月二十六日記:「朝廷措置川事頗張皇,已命端方,復起岑春煊;又寄諭滇督李經羲援川,李以不能離滇辭;旋又寄諭陝撫錢能訓援川,錢以棧道不便行軍辭;又諭粵督張鳴岐分兵援川,張以粵亂方棘辭。閣臣不明地勢,不達軍情,故疆臣多不受命。大局如此,深切杞憂。」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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