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希臘文:ἀποκάλυψις),原意是「揭開」,是基督教聖經》中的常見詞彙,是指藉着創造、歷史、人的良知和聖經的記載,向人類揭示神自己。[1]《聖經》說明神以耶穌基督揭示他自己[2];耶穌基督就是神啟示的縮影[3]

Jacob de Backer所繪的「最後審判的啟示」

啟示的分類

編輯

啟示可以分為「一般的啟示」、「特殊的啟示」和「幻象啟示」、「實狀啟示」、「撒旦的啟示」:

一般的啟示

編輯

神藉着歷史和自然界啟示他自己,使人類知道神的存在、權柄及能力。

特殊的啟示

編輯

神藉着他兒子基督道成肉身和聖經啟示神自己,基督就是父神自己精確的再現,向有的人類表明;也藉着救贖,恢復人與神的溝通。

幻象啟示

編輯

通過異象給看將來所要發生之事的預言。

實狀啟示

編輯

給看預言成就的實體。

撒但的啟示

編輯

撒但給看的假啟示。

參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慕迪神學手冊,殷保羅(Paul P. Enns)著、姚錦森譯,福音證主協會。
  2. ^ 加拉太書1:11-12
  3. ^ 加拉太書1:16

4.幻象啟示可參考:阿摩司書3:7節,以賽亞書1:1節。 5.撒旦的啟示可參考:耶利米書14:1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