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尉是軍人的職銜,在不同地區,大尉的位階也有些許的不同。

目前世界上僅有俄羅斯聯邦軍隊德國聯邦國防軍以及朝鮮人民軍等少數國家的軍隊仍設置此一軍銜

俄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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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軍隊的尉級軍銜設置共4級:大尉、上尉、中尉、少尉。這一設置方式可上溯到蘇聯乃至沙俄時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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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銜制度曾經有大尉軍銜,是高於上尉、低於少校軍銜,可以擔任副連職軍官、正連職軍官和副營職軍官。其肩章和領章圖案為一槓四星,俗稱「一毛四」。但目前已經廢止。[1]

中華人民共和國1955年軍銜制度中大尉軍銜相當於3級尉官制度的上尉軍銜,1953年擬定軍銜時解放軍尉官軍銜設立是:上尉、一級中尉、中尉、少尉,這與蘇聯設置是一樣的,俄文原文也是這樣的。1955年實授軍銜時將尉官改稱為:大尉、上尉、中尉、少尉。55式大尉軍銜一般授予副連長、連長和副營長。陸軍和空軍大尉的英文翻譯為「Captain" (縮寫CPT,俄文原文「Капитан」), 而海軍大尉為「First lieutenant」 (縮寫1LT,俄文原文「Капитан лейтенант」)。1988年實行新軍銜制度取消大尉軍銜。

日本、朝鮮半島、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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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世界大戰日本皇軍日本軍銜中,大尉相當於上尉,介於少佐和中尉之間;大韓民國國軍越南共和國軍朝鮮人民軍越南人民軍的上尉軍銜亦為「大尉」(대위、Đại úy),而在朝鮮和越南人民軍軍銜制度中高於上尉、低於少校的階級則稱「上級大尉」(상급대위、Thượng cấp Đại úy)。其中在越南人民軍1948年、1982年的軍銜設置中,「大尉」(上尉)為尉官的最高級別,與日軍大韓民國國軍越南共和國軍軍銜制度相同;在越南人民軍1958年與1990年至今的軍銜設置中,大尉(「上級大尉」)是高於上尉(「大尉」)、低於少校的階級,與蘇聯軍銜制度、中國人民解放軍1955年軍銜制度和朝鮮人民軍軍銜制度相同。

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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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德國聯邦國防軍設有階級高於上尉、低於少校的大尉,陸軍大尉和空軍大尉稱作「Stabshauptmann德語Stabshauptmann(縮寫StHptm或SH),而海軍大尉稱作「Stabskapitänleutnant德語Stabskapitänleutnant」。國家人民軍也曾設同樣等級。

墨西哥及拉丁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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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墨西哥武裝部隊及拉丁美洲的古巴和危地馬拉等國武裝力量設有階級高於上尉、低於少校的一級,其中陸軍和空軍大尉稱作「Capitán primero」,而海軍大尉稱作「Teniente de navio」。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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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國家亦設有高於上尉、低於少校的一級,如曾受蘇聯影響的阿富汗國民軍蒙古人民軍及現蒙古武裝部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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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徐平主編. 中国百年军服. 北京: 金城出版社. 2005 [2017-08-22]. ISBN 9787800846793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