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岳 (正德進士)

張岳(1492年—1551年),字維喬,號淨峰,福建泉州府惠安縣東嶺張坑村人。張岳為程朱理學的忠實信奉者,與陳琛林希元三人並稱「泉州三狂[2]。1996年,福建省民政廳確定張岳為福建省歷史文化名人[3]

張岳
大明都察院右都御史
籍貫福建惠安縣
字號字維喬,號淨峰
諡號襄惠
出生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初四日
福建惠安縣
逝世嘉靖三十年(1551年)
沅州
配偶娶陳氏
親屬(子)張宓、張寯[1]
(孫)張迎(萬曆乙未進士)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福建鄉試第一名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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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岳生於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正德八年(1513年)中式福建鄉試解元,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丁丑科會試第三十名,三甲九十名進士,禮部觀政,授行人司行人[4]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春,張岳與兵部郎中費鞏等諫阻明武宗南巡,被貶為南京國子監學正嘉靖元年(1522年),明世宗嗣位,張岳官復原職,遷右司副。以母老乞便養,改任南京兵部武選司員外郎,歷禮部主客司郎中。因議「大禘禮」,被外放為廣西提學僉事,尋改江西提學。後又貶為廣東鹽課提舉。嘉靖十七年,張岳調任廉州府知府,任內反對世宗因莫登庸篡位而用兵安南,同年因調停安南有功升為浙江按察司副使,隔年升為浙江布政使司左參政。嘉靖十九年以「諳曉夷情」改廣東布政使司左參政。[5][6]嘉靖二十一年,張岳授右僉都御史,撫治湖北鄖陽府。期月,改派巡撫江西。嘉靖二十三年,張岳遷右副都御史,兼兩廣巡撫總督兩廣軍務。嘉靖二十四年春,張岳升兵部右侍郎。嘉靖二十六年,張岳任刑部右侍郎。嘉靖二十七年,張岳任兵部左侍郎,兼右都御史掌理院務。掌院三天,嚴嵩命其總督湖、貴、川、滇軍務。嘉靖二十九年,張岳開府沅州。嘉靖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張岳在沅州去世。張岳逝後一年,朝廷下詔復官右都御史,贈太子少保,諡襄惠[4]。張岳的事跡在《明史》有記載,也是唯一在《明史》載有列傳的惠安人[7]

墓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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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岳死後葬於今惠安東嶺許山頭村,墓志銘為徐階所書。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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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學正傳》33卷、《載道集》40卷、《小山類稿選》16卷、《名儒文類》16卷、《恭敬大訓》100 卷、《泉州府志》24卷、《惠安縣誌》12卷、《古文類選》8卷以及《更定禮記》、《三禮經傳》、《交議古文典》、《歷代兵鑒》、《宋名臣奏議》、《安南圖經大略》、《交事紀聞》、《太元集注》、《草堂學則》、《家世遺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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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茂,桐廬縣丞。祖父張綸,萍鄉知縣。父張慎,貢士。母鄭氏。重慶下。弟張嵩、張崑、張崇、張峯。

 
張茂
(曾任浙江桐廬縣丞
 
 
 
 
 
 
 
 
 
 
 
 
 
 
 
 
張綸
(曾任江西萍鄉知縣
 
 
 
 
 
 
 
 
 
 
 
 
 
 
 
 
張慎
(曾任廣東英德縣令
 
鄭氏
 
 
 
 
 
 
 
 
 
 
 
 
 
 
 
 
張岳
 
 
 
 
 
 
 
 
 
 
 
 
 
 
 
 
張宓
(明嘉靖年間慶遠知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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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袁宗道《孝廉張廉源墓誌銘》:先生諱寯,字仲士,號廉源,故少保淨峰公之仲子也。乙卯補諸生,辛酉用少保平定黑苗功任子入太學。先生沒時年纔三十二,配洪孺人,為洪侍御庭桂女,子一,即禮卿,為予乙未分校禮闈所得士。
  2. ^ 明儒學案/諸儒學案中六. (2007, 5月 15). Wikisource, . Retrieved 04:29, 6月 7, 2008 from 明儒學案/諸儒學案中六
  3. ^ 吳錦通.文躋歐、曾,百代足式——張岳詩文代表作《小山類稿》點校出版[J].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1(5):F003-F003.
  4. ^ 4.0 4.1 明史 卷200
  5. ^ 明實錄世宗實錄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二. ctext.org. [2022-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01). 
  6. ^ 明實錄世宗實錄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八. ctext.org.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2022-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01) (中文(臺灣)). 
  7. ^ [李賢斌、謝明飛、周培珠,《張岳遺作手抄本現身惠安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海峽都市報,200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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