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岳 (正德進士)
張岳(1492年—1551年),字維喬,號淨峰,福建泉州府惠安縣東嶺張坑村人。張岳為程朱理學的忠實信奉者,與陳琛、林希元三人並稱「泉州三狂」[2]。1996年,福建省民政廳確定張岳為福建省歷史文化名人[3]。
張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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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都御史 | |
籍貫 | 福建惠安縣 |
字號 | 字維喬,號淨峰 |
諡號 | 襄惠 |
出生 | 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初四日 福建惠安縣 |
逝世 | 嘉靖三十年(1551年) 沅州 |
配偶 | 娶陳氏 |
親屬 | (子)張宓、張寯[1] (孫)張迎(萬曆乙未進士)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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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張岳生於明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正德八年(1513年)中式福建鄉試解元,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丁丑科會試第三十名,三甲九十名進士,禮部觀政,授行人司行人[4]。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春,張岳與兵部郎中費鞏等諫阻明武宗南巡,被貶為南京國子監學正。嘉靖元年(1522年),明世宗嗣位,張岳官復原職,遷右司副。以母老乞便養,改任南京兵部武選司員外郎,歷禮部主客司郎中。因議「大禘禮」,被外放為廣西提學僉事,尋改江西提學。後又貶為廣東鹽課提舉。嘉靖十七年,張岳調任廉州府知府,任內反對世宗因莫登庸篡位而用兵安南,同年因調停安南有功升為浙江按察司副使,隔年升為浙江布政使司左參政。嘉靖十九年以「諳曉夷情」改廣東布政使司左參政。[5][6]嘉靖二十一年,張岳授右僉都御史,撫治湖北鄖陽府。期月,改派巡撫江西。嘉靖二十三年,張岳遷右副都御史,兼兩廣巡撫,總督兩廣軍務。嘉靖二十四年春,張岳升兵部右侍郎。嘉靖二十六年,張岳任刑部右侍郎。嘉靖二十七年,張岳任兵部左侍郎,兼右都御史掌理院務。掌院三天,嚴嵩命其總督湖、貴、川、滇軍務。嘉靖二十九年,張岳開府沅州。嘉靖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張岳在沅州去世。張岳逝後一年,朝廷下詔復官右都御史,贈太子少保,諡襄惠[4]。張岳的事跡在《明史》有記載,也是唯一在《明史》載有列傳的惠安人[7]。
墓葬
編輯張岳死後葬於今惠安東嶺許山頭村,墓志銘為徐階所書。
著作
編輯《聖學正傳》33卷、《載道集》40卷、《小山類稿選》16卷、《名儒文類》16卷、《恭敬大訓》100 卷、《泉州府志》24卷、《惠安縣誌》12卷、《古文類選》8卷以及《更定禮記》、《三禮經傳》、《交議古文典》、《歷代兵鑒》、《宋名臣奏議》、《安南圖經大略》、《交事紀聞》、《太元集注》、《草堂學則》、《家世遺事》
家族
編輯曾祖張茂,桐廬縣丞。祖父張綸,萍鄉知縣。父張慎,貢士。母鄭氏。重慶下。弟張嵩、張崑、張崇、張峯。
張茂 (曾任浙江桐廬縣丞) | |||||||||||||||||||
張綸 (曾任江西萍鄉知縣) | |||||||||||||||||||
張慎 (曾任廣東英德縣令) | 鄭氏 | ||||||||||||||||||
張岳 | |||||||||||||||||||
張宓 (明嘉靖年間慶遠知府) | |||||||||||||||||||
參考文獻
編輯- ^ 袁宗道《孝廉張廉源墓誌銘》:先生諱寯,字仲士,號廉源,故少保淨峰公之仲子也。乙卯補諸生,辛酉用少保平定黑苗功任子入太學。先生沒時年纔三十二,配洪孺人,為洪侍御庭桂女,子一,即禮卿,為予乙未分校禮闈所得士。
- ^ 明儒學案/諸儒學案中六. (2007, 5月 15). Wikisource, . Retrieved 04:29, 6月 7, 2008 from 明儒學案/諸儒學案中六
- ^ 吳錦通.文躋歐、曾,百代足式——張岳詩文代表作《小山類稿》點校出版[J].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1(5):F003-F003.
- ^ 4.0 4.1 明史 卷200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二. ctext.org. [2022-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01).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八. ctext.org.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2022-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01) (中文(臺灣)).
- ^ [李賢斌、謝明飛、周培珠,《張岳遺作手抄本現身惠安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海峽都市報,2009-03-21